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员工奖惩规定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集中学习,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我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的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行贿受贿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一、奖罚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 权限: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 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 ,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 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实施者存在有包庇属下过失或有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当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项规定,须向上级领导请示,上级领导权衡后可以适当批准,未经同意而擅自主张将照章处理,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员工奖惩制度心得体会

  电力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同时也是一个高危行业。也就决定了电力企业的管理要非一般规范和严格,遵章守纪是保障电力正常生产的必要条件。

  秉承某南省员工奖惩办法的精神,我局自上至下,组织每一位员工学习了《员工奖惩办法》,通过此次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古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虽是一句人人皆知的俗语,却很好地说明了制度的重要性。军队的战斗力来自于铁的纪律,企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来源于各级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如果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造成的无序浪费,更是非常糟糕的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企业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规矩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障。它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为我们造就了一个难得的发展平台,使我们更加成熟、完美和成功。

  供电企业的员工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这就要严格遵循员工奖惩办法,切莫触犯了其中的条条框框。否则,就要受到应有的惩处,甚至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相反,只要我们很好地遵守员工奖惩办法,勤勉敬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不但不会受到惩处,而且能够得到应有的奖励。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模范遵守员工奖惩办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时时刻刻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鞭策自己,本着“他的工作我有责,我的工作我负责,公司的工作我尽责”的原则,勤勤恳恳的工作,不怕苦,不怕累,为公司的建设奉献出自己的全力,一心一意为公司建设做贡献。

公司销售人员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架构

  (一)奖励:

  1.小功

  2.大功

  (二)惩罚:

  1.小过

  2.大过

  3.解职

  4.解雇

  (三)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一大过

  3.功过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过

  一大功抵一大过

  4.全年度累计三大过者解雇

  5.a.记小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b.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c.记小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d.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奖励办法

  (一)1.提供公司“行销新构想”,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二)1.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三)提供竞争厂牌动态,被公司采用为政策者,记小功一次。

  (四)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损失者(即:呆帐),记小功一次。

  (五)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小功一次。

  (六)1.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2.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标20%(含)以上者,记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为“滞销品”,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现优异者,得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惩罚办法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并循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二)与客主串通勾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三)做私生意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小过二次。

  (四)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不许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理处(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五)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六)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七)1.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 者,记小过一次。

  2.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小过一次。

  (八)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上司查获者,记小过一次。

  (九)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1.言语顶撞上司者,记小过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十)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小过一次。

  (十一)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缴交者每次记小过一次。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26nbsp

  ;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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