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网吧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店面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网吧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

  15、销售易燃品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网吧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1、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和建筑用品,不准堆码商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工作人员需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机房机器需要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拭剂、涂料、搅抖等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办理,不得随意弃置现场。

  4、机房如需电气焊接时,严禁调兑柴油或稀料,未使用完的柴油、稀料、机油,应由专人设专门地点妥善保管。

  5、机房的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接班认真检查,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玩耍(麻将、扑克、棋类等)或擅离职守。

  6、机房内应配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且实行责任制,谁在岗谁负责,遇有火灾、火险立即扑救。

  教育、培训

  1、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网吧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消防安全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其做到“四会”,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消防人员灭火救灾能力。

  3、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超市、大卖场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门店消防/安全检查细则

  一、卖场(每日)

  1.检查物品堆放是否整齐;与顶部喷淋、报警探测器、照明灯具高度是否保持一定水平间距(30-50公分)。

  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是否整齐;是否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3.地面是否平整、无障碍物;是否清洁干净、无水迹、无任何废弃物、垃圾等。

  4.天面顶部悬挂物及绳索是否牢固、清洁;挂壁物是否固定。

  5.货架受力后是否倾斜;物品堆放是否均匀。

  6.货架上的紧固螺丝是否牢固;货架、促销台四周是否光滑。

  7.货架上照明灯是否有漏电保护开关。

  8.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安全通道前是否有物品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

  9.喷淋末端放水阀是否漏水;压力表是否正常(2-8kg)。

  10.防火卷帘门下是否有移动货架、货品堆放,影响其正常升降。

  11.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

  12.卖场内是否有人动用明火;是否经过审批;是否落实防火措施。

  13.卖场内是否有无人看管的梯子、补货车、垫仓板、液压车等工具。

  14.存放自行车的货架其支架是否能锁定;第三层货架是否使用嵌入式支架。

  15.卖场内是否有异常气味及烟雾。

  16.电加热器使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有漏电保护开关。

  17.电器设备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乱拉乱接电源线;试机台、灯具展示柜等电源插座是否正常;电源插座是否固定在墙上、排列整齐;货架照明灯是否正常.

  18.关店后美食广场、联销区员工离店后是否进行自查;是否签字。

  二、后仓(每日)

  1.检查物品堆放是否整齐;与顶部喷淋、报警探测器、照明灯具高度是否保持一定水平间距(30-50公分);货架顶部物品是否有防损包装;是否超高(1.4米)。

  2.物品堆放是否均匀;货架受力后是否倾斜。

  3.物品堆放是否符合堆码要求。

  4.禁示线内是否有堆物。

  5.托盘是否完好;木档是否有缺损。

  6.高货架第三、第四层货架是否有间隔均匀小档子;货架底部是否有防撞脚;货架上的紧固螺丝是否牢固。

  7.地面是否平整、无障碍物;是否清洁干净、无水迹、无任何废弃物、垃圾等。

  8.天面顶部悬挂物及绳索是否牢固、清洁;挂壁物是否固定;自行车的挂钩是否安全。

  9.驾驶铲车是否有操作证;是否有人看护;铲车手刹、脚刹、警示灯、喇叭是否完好;行驶时铲子是否放近地面;行驶时是否超速(5公里/小时)。

  10.高空作业2米以上是否系好安全带。

  11.充电区域周围是否有可燃、易燃物品堆放;是否有良好的通风;充电设备、电源插座是否完好。

  12.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安全通道、配电箱前是否有物品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

  13.喷淋末端放水阀是否漏水;压力表是否正常(2-8kg)。

  14.后仓是否有人动用明火;是否经过审批;是否落实防火措施。

  15.后仓是否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

  16.后仓是否有异常气味及烟雾。

  17.后仓电器设备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源插座是否固定在墙上;排列是否整齐。

  18.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

  19.电加热器使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有漏电保护开关。

  20.压纸机周围场地是否整洁;是否有热源。

  21.办公室内场地是否整洁;电源插座是否固定在墙上、排列整齐。

  22.清洁部充电处充电器、电源插座是否远离水源。

  23.肉类加工间锯骨机是否有防护工具。

  24.生鲜熟食加工间用气、用电是否安全;排油烟机是否清洁;灭火器、石棉毯是否到位;报警探测器是否正常。

  25.生鲜后仓冷库、办公室、加工间顶部是否堆放物品。

  26.冷库是否有保暖衣服、防滑靴;进出冷库是否随手关门、关灯。

  27.烤鸭房用火、用气是否安全;灭火器材是否到位;报警探测器是否正常。

  28.面包房电器设备、烘箱、油炸炉、机械工具是否正常;工作时是否有专人看护;报警探测器是否正常;灭火器是否到位。

  29.油库旁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周围是否有热源。

  30.广场外的煤气分路总阀门是否关闭。

  31.消控系统、CCTV系统、门磁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三、外围

  1.外围阴井盖是否安全;是否有缺损。

  2.室外道路减速板安装是否牢固。

  3.外围防撞设施是否完好。

  四、关店后检查内容:(每日一次)

  1.检查生鲜熟食加工间、美食广场各联销店动力照明电源开关、煤气阀门、水龙头、鼓风机、排气扇等设备是否关闭。

  2.货架上日光灯是否关闭。

  3.各机房、配电间、办公室是否有异常情况。

  4.地面、空间、垃圾房是否有不安全情况。

  5.是否有人加班。

  6.白天检查各联销店前一日《离店前安全检查表》的自查情况;是否签字。

  五、消防盲点(每日一次)

  1.检查商场内既无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又无喷淋装置单间独立的部位。

  2.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

  六、灭火器(每周一次)

  1.检查灭火器存放位置是否正确。

  2.强化水系、干粉、轻水灭火器压力表是否正常(指针在绿色区域)。

  3.2kgCO2灭火器重量是否正常(空瓶6.5kg/满瓶8.5kg)。(若满瓶重量低于8.4kg,需充液)

  4.干粉干粉要上下颠倒摇匀,使干粉不结块。

  5.瓶体外观是否生锈、清洁(油污、灰尘)。

  6.橡皮导管是否老化有裂缝。

  7.喷嘴是否损坏。

  8.保险插销是否正常。

  七、消火栓(每周一次)

  1.检查消火栓前是否有物品堆放。

  2.消火栓门是否能正常开、关。

  3.管道是否漏水。

  4.水笼带、水枪、小榔头、紧急按钮是否有缺损。

  5.箱内是否整洁。

  八、化学危险品(每周一次)

  1.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是否有热源。

  2.物品存放是否分类,且堆放整齐。

  3.物品间存放是否有一定的间距。

  4.是否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5.灭火器材是否到位、正常。

  九、防火门(每周一次)

  1.检查防火门前是否有物品堆放。

  2.是否能正常开、关。

  3.是否能报警。

  十、电加热器(每周一次)

  1.检查使用完毕电源开关是否关闭。

  2.离店前电源插座是否已拔去。

  3.使用数与登记数是否相符。

  4.存放部位是否安全。

  十一、火灾报警系统(每日一次)

  1.检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巡检主机面板显示、报警功能、打印功能、联动功能。

  2.检查系统存在故障的原因,并通知HVAC、供应商处理。

  3.对系统存在的故障,防损部当值员工全部知晓,并加强对故障区域的检查

  十二、铲车(每月一次)(补货车、手推车)

  1.检查操作者是否持证;行车时是否挂牌;思想是否集中。

  2.钥匙保管是否妥当;是否有领用登记;是否当天归还。

  3.铲车是否有保养记录;手刹、脚刹、警示灯、喇叭是否正常。

  4.行进时铲子是否放近地面;作业时托盘下禁止人员经过;登高超2米是否系安全带。

  5.铲车充电是否在室外;充电区域是否通风;电源插座是否规范;周围是否有可燃及易燃物品。

  6.铲车是否停放在指定地点;停放时是否拉紧制动、档次置零、铲子放近地面、切断电源、取下钥匙。

  十三、消防水泵房(每月一次)

  1.检查电控箱是否整洁;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开关位置是否在自动状态。

  2.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阀门开关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常开或常闭);电机启动、停止运行是否正常;压力表是否正常(2-8kg)。

  3.湿式报警阀阀门是否在正常状态(常开或常闭);压力表是否正常(2-8kg);警铃是否能报警。

  4.水流信号阀某一区域喷淋管道内水流动,消控中心是否有反馈信号。

  5.喷淋压力表末端放水处压力表是否正常(2-8kg)。

  6.洒水喷头、消防结合器、喷淋结合器、室外消火栓周围是否有物品堆放;阀门开关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水。

  十四、室内、外消火栓出水检测(每半年一次)

  1.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有漏水现象。

  2.管道内是否有水。

  3.出水压力是否正常(2kg以上)。

  4.室内消火栓紧急按钮是否能远程控制消火栓泵;消控中心是否有反馈信号。

  十五、防火卷帘门检测(每半年一次)

  1.检查防火卷帘门两侧货架物品是否影响,防火卷帘门正常工作。

  2.防火卷帘门下是否有移动货架、货品堆放。

  3.防火卷帘门钥匙是否在消火栓箱内。

  4.防火卷帘门是否能正常升降(手动)。

  5.防火卷帘门联动功能。

  十六、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检测(每半年一次)

  1.消控中心强制启动消防外控设备(消控系统处于手动状态)

  (1)防排烟系统:防排烟风机动作,排烟阀打开;

  (2)防火卷帘门动作:主通道防火卷帘门二次降,下降至1.5米---1.8米高度处延时30秒后全部下降,其它防火卷帘门一次全降;

  (3)正压送风系统:正压送风机动作

  (4)喷淋泵动作;

  (5)消火栓泵动作。

  2.消防设备联动(消控系统处于自动状态)

  (1)卖场手报动作或卷帘门两侧烟感、温感报警后

  a)警铃报警;

  b)防火卷帘门下降,主通道二次降;

  c)排烟风机启动,排烟阀打开;

  d)送风、空调停止运行。

  (2)喷淋末端放水,压力下降,消控中心水流指示器报警,消防泵房喷淋泵启动;

  (3)启动室内消火栓紧急按钮,消防泵房消防泵启动动作。

  3.各项检测内容需由供应商、防损共同参与,并由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及对检测存在问题提出的改进建议。

  4.所有消防外控设备机房内电控箱开关,应全部处于自动状态。

  5.所有设备检测要有检测人员在现场查看设备运行情况。

  6.本检测要求适用于商场每年6月、11月份消防联动检测,另每年11月份消防联动检测还需对报警探测器等其它设备,按保养合同进行全面100%检测、试验。

  十七、动用明火检查

  1.每次动火地点、焊割材质及周围的环境要求相同,如若不同,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申请。

  2.动火证明需注明动火时间,当天12小时内有效,逾期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申请。

  3.动火前及在动火过程,防损部需对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动火申请人必须持有政府部门原件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5.要求防损部员工熟记“十不烧”原则。

  (1)不是焊工,不能烧;

  (2)重点部门及重要场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落实措施不能烧;

  (3)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不能烧;

  (4)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烧;

  (5)盛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容器,未经彻底清洗和排除危险前不能烧;

  (6)用可燃材料作保护层,不能烧;

  (7)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能烧;

  (8)焊割部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或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烧;

  (9)作业部位与外单位相接触,在未弄清是否安全或已知有危险而

  未采取措施的不能烧;

  (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不能烧。

消防安全知识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及公司员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仓库部门领导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仓库部门领导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有义务有责任对工员进行宣传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火场逃生技能等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对新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防火安全培训。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产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商场火灾处理的应急预案

  1报警:

  无论何时,一旦发觉到火灾苗头,如烟、味、声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立即向监控中心报警,请其查明真相。

  2目击报警:

  -商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如初期小火自己能将其扑灭,应当先灭火后报警。

  -如火情难以扑灭时,应采取最快的方式向消防监控中心报警,利用电话或附近的手动报警器。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时,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关闭火警现场附近之门窗,工程部则应迅速关闭电闸及煤气。

  -带电物件起火时,不可试图用水扑灭。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客户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知客户不要使用电梯。

  3消防监控中心报警:

  -消防监控员一旦发现消防监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领班赴现场确认,(五分钟内赶到报警点,确认是否有火情)火情确认后应:

  -立即通知义务消防员赴现场灭火。

  -通知安全经理、物业经理及商场总经理。

  -坚守岗位,沉着应对,注意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火警信号,如有报警应派专人查看。

  -如有客户打电话询问,请告知客户“火情正在调查中,如需要采取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醒客户关闭门、窗。

  -接到商场总经理或安全主管向消防局“119”报告火警指令时,立即按报警要求报警。

  -接到商场总经理对商场范围内进行广播的指令时,应立即按要求进行广播。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部过程。

  -报警要求:内部报警应讲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燃烧面积;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向消防部门报警应讲清:

  -集团名称、电话;火场地址(如:路号);火灾发生部位(如:XX楼层XX单元);目前状况;派人接应等候的地点。

  -成立临时指挥部:

  -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扑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

  -临时指挥部由商场物业经理、设备主管、安全经理、保安主管、消防主管组成,商场总经理为临时总指挥。

  -临时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火指令。

  -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大面积疏散客户。

  -火势难以控制前,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警。

  -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救人,救物。

  -总指挥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用紧急广播报警。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

  -下令关闭起火区域的空调。

  -电梯迫降首层,派专人控制。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总指挥准确提供火灾情况,协助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疏散和救护;

  -商场范围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资,以救人和疏散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客户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商户人员和顾客的疏散应由疏散组(客服和安全组成)引导落实,引导和护送商户人员和顾客向安全区域疏散,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为商户人员和员工指明逃生方向。

  -商户人员和顾客的疏散以就近的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切不可让商户人员和顾客坐电梯逃生。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的每一商户,发现有人被困,应营救围困人员,证明每一个商户人员和顾客均能安全撤离现场。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客人的情绪。

  -疏散的顺序为起火商户及相近商户,后起火层上二层和下一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地下室向上)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商户人员和顾客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救护组护送到安全区,对伤员进行紧急护理,等待医务人员来到。

  -所有员工为最后撤离商场人员,商场物业人员应拿员工当值排班表,以备在集合场所清点人数。

  5警戒:

  -接到火警通知后,安全部迅速布置好商场内部及外围的警戒,对出入人员提高警惕。

  -安全部应清楚商场外围故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工作创造条件。

  -控制商场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商场保护从火场内救出的贵重物品。

  -火灾区域的警戒,由警戒组担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人员对起火原因的勘查。

  -保证非起火区域及商户人员和顾客的安全,防止有人在火灾期间进行违法活动。

  6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各部门员工应将商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的备战状态。

  -清点轻使灭火器材,并将使用情况报安全部,及时更换使用过的灭火器。

  -各部门统计火灾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并上报灭火指挥部总指挥。

  -指挥部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发动员工回顾火灾事故的可疑情况,配合调查人员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由指挥部分析原因,进行总结,写出专题报告

  -详细记录火灾的经过,填写《事件报告》交区域物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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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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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公司财产及公共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确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1、公司营业网点必须二十四小时留人值守,一旦出现烟火报警等险情,在切断电源的同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2、利用网络电视监控系统无限时地对每个区域实施不间断监控,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安保部门迅速组织人员消灭火灾隐患;

  3、明确各通道、区域的疏散标识,经常对安全应急灯、门及安全出口进行检查,遇有险情,保证人员能紧急疏散;

  4、公司安保部门必须经常对消火栓、、灭火器、电路等进行检查,保证灭火器具及电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合格率,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的绝对安全;

  5、办公、营业等公共场所绝对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

  6、一旦发现火警,须采取如下措施:

  (1)拨打火警电话(119),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

  (2)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3)关掉一切电源开关,关闭火警现场的门窗;

  (4)迅速呼唤同事援助;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服从现场最高领导指挥,见义勇为,身先士卒,奋力扑救。

  三、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群策群防

  1、 公司各部门领导及公司主要领导尤其要重视消防的防范意识,把工作做在前面,切实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加强与消防部门的密切协作,定期聘请专业消防人员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3、 经常组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不定时地进行消防灭火训练和演练,做到公司上下人人知晓消防常识,遇有险情人人都能熟练操作灭火器具;

  4、 所有员工都应积极参加防火演习,了解有关消防知识,熟记火警电话,熟悉电源开关、出口通道、灭火器具位置及使用方法等。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公司所有人员都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时刻把它放在心上,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人员人身和财产绝对安全,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地发展。

商场消防安全工作

  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转发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自2005年7月7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商尝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及重点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尝市场(含集贸市场)。

  治理的重点包括:

  (一)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尝市场连在一起的;商尝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尝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尝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二、各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掌握汇总全市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市经贸委:调查掌握行业内商尝超市、市场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积极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市规划局:对商尝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将欠缺部分纳入规划,列出建设计划,并负责新建消火栓的定点、定位工作。

  市建设局:对商尝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对现阶段确有困难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对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责令立即拆除。

  市市政局:负责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完整好用。

  市安监局: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督促、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市工商局:调查掌握在全市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的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尝市场(含集贸市场)数量,对未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已经登记注册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市人防办:指导、督促本系统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自查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并督促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

  1、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在生产区、储存区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特殊情况时需经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护送加以严格管理方可入内。

  2、生产区、储存区严禁小孩入内、严禁吸烟,严格控制火源。

  3、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

  4、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进出货物要坚持查看、登记。

  5、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产区、储存区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作好隐患登记,并拟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

  7、禁止点无罩灯和蜡烛,油类灯照明,储存区严禁安装固定电线或存放其它货物。

  8、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演习,提高认识和灭火作战技能。

  9、对无视防火规定,造成事故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龙坪棉业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4.1.5厂区治安安全

  1)门卫人员严格管理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在册;对外出货厢车辆进行清点、检查;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转岗培训和文明生产要求;4)生产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4.2.4班组培训1)员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器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训方式1)岗位培训、会议、报栏、员工手册;2)班前、班后会,例会、管理会议。4.2.6建立培训档案1)对培训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评;2)建立员工安全考评档案,作为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的依据。4.3安全生产管理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4.3.5修理机械、电器设备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前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3.6新安装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选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4.3.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

  1.3本制度由安环科归口管理。

  2、职责

  2.1总经理

  2.1.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2.1.3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2.1.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2.1.7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2.2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2.2.1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2.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2.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2.5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并保证正确使用。

  2.3其他相关职责

  2.3.1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协助安环科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且加以整改,并监督各部门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向公司领导汇报。

  2.3.2研发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在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

  2.3.3安环科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水平水平;监督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及时购置和供应各种防火器具。

  2.3.4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

  3、公司防火制度总则

  3.1 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3.2配电室、操作室、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施开关。

  3.3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过程,研发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环科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3.4车间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潮、防止静电。

  3.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消防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内及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

  4、电气焊防火制度

  4.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焊工人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4.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离。

  4.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4.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4.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4.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5、库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5.2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3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5.4 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5.5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6、电气防火制度 6.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6.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6.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6.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5易燃易爆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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