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怎样补偿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员工工号: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方支付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提示;1、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开除、除名、辞退、提前解约的主要原因一定要写清楚。
2、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
编号:
我单位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合同期限为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项规定予以(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用人单位(章):
员工(签名):
签收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签收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工号:______):
你与AA公司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下列第______项原因,根据《AA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______条第______款的规定,决定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5、员工连续待聘满六个月。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经济补偿为______元,医疗补助费为______元。
请你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同志于 年月日进入本单位工作,现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如下:
1、合同期满:期满时间 年月日
2、单位辞退:辞退时间 年月日
3、本人辞职:辞职时间 年月日
4、协议解除:解除时间 年月日
5、关闭破产:时间年月日
6、其 他:时间年月日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离职员工签名:
年月日
备注:1、以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仅选一项,多选、涂改无效。
2、本人辞职的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待遇。
3、协议解除是指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4、若本人辞职,需附上辞职报告;若合同期满,需附上合同。
5、本证明一式两份。
解除劳动合同样本
招聘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 年(或____ 个月),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或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 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 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第七条 劳动保护。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 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 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教育与培训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公司和员工的关系
企业的发展和员工个人成长是相辅相成的,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没有企业的发展,就不会给员工提供好的发展环境,一个企业给我们提供了资源,提供了方针政策的方向,我们个人在企业方针政策的带领下发挥我们自己的能力。同时,企业要更好的发展,也离不开我们个人的发展,因为我们个人做得越好,企业也做得越强越大。
一个企业的成功意味着每个员工的成功。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应该是“唇齿相依、荣辱与共、命运相连”。
金玉普惠的命运也就是每一个普惠员工的命运,金玉普惠的发展与富强要靠我们每一个员工的贡献与奋斗。我们应该时时想想,我为企业做了什么,而不是自己能得到些什么。热爱金玉普惠,与普惠共进退绝不能只靠一句空话。匈牙利一位伟大的革命诗人裴多菲山陀尔说过:“我是你的,我的祖国!都是你的,我的这心、这灵魂;假如我不爱你,我的祖国,我能爱哪一个人?”我们应该把爱普惠的满腔热情落实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爱岗敬业,求实奉献;为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兴旺添砖加瓦;为公司取得好的效益尽心尽力,兢兢业业的工作,这才是热爱企业的具体表现。我们都是华夏儿女,在我们心中永远都不能磨灭一个人的存在,他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榜样——雷锋。他曾经说过:“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作为金玉普惠公司的一名员工,个人的命运与公司的命运密不可分。公司是个人才华施展的天地,是个人实现理想的平台。人人努力工作,公司才能兴旺发达,公司发展的好,个人才能有发展的空间,有强大的企业员工作坚强后盾,个人的发展才能有保障。
作为企业的每一位员工应该把工作当成磨炼自己意志的场所,使自己获得成功的力量,奋斗于自己事业。伟大领袖恩格斯曾经说过:“为了进行斗争,我们必须把我们的一切力量拧成一股绳,并使这些力量集中在同一个攻击点上”。所以我们应该把我们的每一份力量都融合在一起,同舟共济,为企业事业做出无私奉献。工作是自我实现的需要,那么我们的企业恰恰是你施展才华的舞台。在舞台上我们都希望能听到热烈的喝彩,因为那时候的舞台才是最灿烂的,那是来自台下每位观众发自内心的笑容和掌声。表演需要喝彩来衬托才能显示出这是一场精彩绚丽的演出,而我们在舞台上也需要同样的喝彩来证明自己的表演是精彩夺目,让人流连忘返的。我们和舞台有着同样的目标,有着共同的命运。能否与企业共命运不仅是衡量每个员工是否合格的标准,也是量化每位员工是否具有卓越能力的尺度。在企业竞争激烈的今天,如果与企业共命运的理念能够根植于每个员工的心里,而不是将这一誓言仅仅贴在墙壁上,那么,每位员工就会激发出极大的潜能,我们的企业,我们的金玉普惠,就会创造出惊人的业绩。
企业发展了,个人销售业务提高了,才能创造出高的价值,而价值越高,企业发展越快赢利越高,个人的收益也就越大。所以在我们普惠的每一名员工心中应该有着我与企业共命运的坚定信念。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关健在人,人是决定因素。从我们踏入企业的第一步开始,是企业给了我们这样的学习、锻炼机会。作为金玉普惠的每一名员工,都应加倍努力工作,不断克服困难,迎接新的挑战,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与企业共成长。就让金玉普惠带领我们展开翱翔的翅膀,在广阔的天地之间遨游。
一个处处像别人表明自己优秀的,恰恰证明了他(她)并不优秀,或者说缺什么,便炫耀什么。
真正的优秀,并不是指一个人完美无缺,偶像般的光芒四射。而是要真实地活着,真实地爱着。
对生活饱有热情,满足与一些小确幸,也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内心始终如孩童般的纯真。
要知道,你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都是为了不辜负所有的好年华。
一个真实的人,一定也是个有担当的。
不论身处何地,居于何种逆境,他(她)们都不会畏惧坎坷和暴风雨的袭击。因为知道活着的意义,就是真实的直面风浪。
生而为人,我们可以失败,却不能败的没有风骨,甚至连挑战的资格都不敢有。
人当如玉,无骨不去其身。生于尘,立于世,便该有一颗宽厚仁德之心,便有一份容天下之事的气度。
一个真实的人,但是又不会过于执着。
因为懂得,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道理。完美主义者最大的悲哀,就是活得不真实,不知道审时度势,适可而止。
一扇窗,推开是艳阳天,关闭,也要安暖向阳。不烦不忧,该来的就用心珍惜,坦然以对;要走的就随它去,无怨无悔。
人活着,就是在修行,最大的乐趣,就是从痛苦中寻找快乐。以积极的状态,过好每一天,生活不完美,我们也要向美而生。
一个真实的人,一定是懂爱的。
时光的旅途中,大多数都是匆匆擦肩的过客。只有那么微乎其微的人,才可以相遇,结伴同行。而这样的结伴一定又是基于志趣相投,心性相近的品性。
最好的爱,不是在于共富贵,而是可以共患难,就像一对翅膀,只有相互拥抱着才能飞翔。爱似琉璃,正是因为纯粹干净,不沾染俗世的美。
懂爱的人,一定是真实的人。正是因为懂得真爱的不易,所以更是以真面目面对彼此,十指紧扣,甘愿与爱的人把世间各种风景都看透,无论风雨,安暖相伴。
一个真实的人,定然是有着大智慧的。
人生在世,什么都追求好,追求完美,虽然这是一种积极的思想,却会很累,不仅自己累,身边人也会因为你而累。到最后就会在疲于奔命中,丧失自我。
“兰居幽谷,虽孤独亦芬芳;梅开偏隅,虽寂静亦流香,”这便是一份淡泊和沉稳。一些事尽力了就好,无愧别人,无愧己心,认真地活着,便是不辜负。
因为懂得,人生的风景,最终是回归到心灵的本源。和谐共生,平等友爱,才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己的珍视。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