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等级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科举制度《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儒林外史》是一本有趣的小说,得意或者失意的科场举子;清廉或者贪腐的官场老手;逃婚的才女,纳妾的盐商;冒牌侠客,水货隐士;找不到心上人的世家子弟,寻不着老父亲的孝顺儿郎;骗吃骗喝的书生,坑蒙拐骗的江湖游士,形形色色,各行各业的人都在人间行走,有讽刺,有眼泪,有寒意也有温暖。每个时代都会有这么一段“外史”,而吴敬梓用一支妙笔写下了自己的时代。虽然是两百多年前的古白话文小说,但是本书对现代读者几乎没有阅读障碍,阅读的过程仿佛穿越,又好像旅行,作者竟有如此妙笔,那个时代竟然如此精彩。

  作者简介

  吴敬梓

  1701-1754年,字敏轩,一字文木,号粒民,清代文学家。安徽全椒人。因家有“文木山房”,故晚年自称“文木老人”。又因自家乡安徽全椒移至江苏南京秦淮河畔,故又称“秦淮寓客”。暮年,客居扬州,落拓纵酒,逝于客所。

  著有《文木山房诗文集》十二卷、《文木山房诗说》七卷、小说《儒林外史》。

  小说节选

  节选自《儒林外史》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闹捷报

  这周学道(周进)虽也请了几个看文章的相公,却自己心里想道:“我在这里面吃苦久了,如今自己当权,须要把卷子都细细看过,不可听着幕客(帮助评阅考生文章的人),屈了真才。”主意定了,到广州上了任。次日,行香挂牌,先考了两场生员。第三场是南海、番禹两县童生。周学道坐在堂上,见那些童生纷纷进来,也有小的,也有老的,仪表端正的,獐头鼠目的,衣冠楚楚的,褴褛破烂的。最后点进一个童生来,面黄肌瘦,花白胡须,头上戴一顶破毡帽。广东虽是气候温暖,这时已是十二月上旬;那童生还穿着麻布直裰,冻得乞乞缩缩,接了卷子,下去归号。周学道看在心里,封门进去。出来放头牌的时节,坐在上面,只见那穿麻布的童生上来交卷,那衣服因是朽烂了,在号里又扯破了几块。周学道看看自己身上,绯袍金带,何等辉煌?因翻一翻点名册,问那童生道:“你就是范进?”范进跪下道:“童生就是。”学道道:“你今年多少年纪了?”范进道:“童生册上写的是三十岁,童生实年五十四岁。”学道道:“你考过多少回了?”范进道:“童生二十岁应考,到今考过二十余次。”学道道:“如何总不进学?”范进道:“总因童生文字荒谬,所以各位大老爷不曾赏取。”周学道道:“这也未必尽然。你且出去,卷子待本道细细看。”范进磕头下去了。

  那时天色尚早,并无童生交卷。周学道将范进卷子用心用意看了一遍,心里不喜,道:“这样的文字,都说的是些甚么话!怪不得不进学。”丢过一边不看了。又坐了一会,还不见一个人来交卷,心里想道:“何不把范进的卷子再看一遍?倘有一线之明,也可怜他苦志。”从头至尾,又看了一遍,觉得有些意思;正要再看看,却有一个童生来交卷。那童生跪下道:“求大老爷面试。”学道和颜道:“你的文字已在这里了,又面试些甚么?”那童生道:“童生诗、词、歌、赋都会,求大老爷出题面试。”学道变了脸道:“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像你做童生的人,只该用心做文章;那些杂览,学他做甚么?况且本道奉旨到此衡文,难道是来此同你谈杂学的么?看你这样务名而不务实,那正务自然荒废,都是些粗心浮气的话,看不得了!左右的!赶了出去!”一声吩咐过了,两旁走过几个如狼似虎的公人,把那童生叉着膊子,一路跟头,叉到大门外。

  周学道虽然赶他出去,却也把卷子取来看看。那童生叫做魏好古,文字也还清通。学道道:“把他低低的进了学罢。”因取过笔来,在卷子尾上点了一点,做个记认。又取过范进卷子来看,看罢,不觉叹息道:“这样文字,连我看一两遍也不能解,直到三遍之后,才晓得是天地间之至文,真乃一字一珠!可见世上糊涂试官,不知屈煞了多少英才!”忙取笔细细圈点,卷面上加了三圈,即填了第一名;又把魏好古的卷子取过来,填了第二十名。将各卷汇齐,带了进去。发出案来,范进是第一。谒见那日,着实赞扬了一回。点到二十名,魏好古上去,又勉励了几句“用心举业,休学杂览”的话,鼓吹送了出去。

古代科举制度等级

中国科举制度起源时间

  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国家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从隋朝以后的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为止。

  明经、进士:

  科举考试在贞观时,分为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主要测试考生记诵儒家经典的能力。进士科包括策问、加试经史、杂文(后来主要考察诗赋),以解决社会实际问题为目的,考察考生的治理政事的能力。

  科举制度的特征:

  1.从文化渊源上来看,科举制度是儒家所崇尚的“大一统”政策和精英治国的思想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

  2.从选才方式和原则来看,科举制度以考试为核心,分设科目,面向广大读书人的公开考试,在某种程度上有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3.就其发展轨迹和功能变迁而言,科举制度经历了创立、发展、鼎盛与衰亡的历史进程。出现了明显的阶段性特点。随着历史和社会的发展,科举制度逐渐为国家选取良才的通途蜕变为人才成长的桎梏。

  4.从经历时间来看,科举制从隋朝开始到清末废除,期间将近1300年的历史,极大的影响了我国古代文化思想发展历程,也影响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演变。

  对比九品中正制,科举制有什么进步性:

  1.使庶族知识分子进入仕途,登上政治舞台。九品中正制评定等级的标准是门第,出身豪门者即可评定为上品,出身寒门者只能评定下品,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科举制是面向全阶层的读书人,实行相对公平的竞争,特别是宋代实行糊名法,门第的作用无法发挥。

  2.有利于选拔出有真术实学的人才。正因为九品中正制评的标准是门第,士族纨绔子弟无真才实学即可授官,寒门子弟即使才德优秀也不能授官。科举制有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并且随着发展也增加了乡试,省试,会试和殿试。使得士族无真才实学子弟无法通过家族来获得官位,而庶族地主有真才实学子弟很快得到了提拔,国家也选出了真正有才学的人。

  3.国家掌握了选拔官吏的权力,扩大了地主阶级的统治基础,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魏晋时,士族势力逐渐壮大,并且逐渐了掌握了国家的权力,因此,九品中正制名义上是国家指派中正评定等级,但是实际是门阀士族们的操控的晋升工具。科举制是由礼部统一主持考试,并且经过殿试由皇帝考核,这样,国家真正掌握了选拔官吏的权力。

  科举制度创立和完善:

  1.原因: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士族门阀的子弟中选拔,而庶族子弟但是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做高官,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的注重门第九品中正制,已经无法进行下去了。

  2.目的: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招揽人才,打击豪强地主,加强中央集权

  3.创立:

  隋朝时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到隋炀帝时,正式设立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创立。

  4.发展:

  唐朝时,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扩充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增设殿试和武举。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并以诗赋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

  科举制度的意义:

  1.科举制度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冲破了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起到了抑制门阀的作用;

  2.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大批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和知识分子,通过科举考试参加了政权,“大着登台阁,小者任郡县”;

  3.科举制把读书、考试、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4.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官吏任命的权利,从地方豪门士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科举制度对我国历史进程以及世界的影响:

  1.打击了腐朽的士族势力,扩大了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

  2.科举制度从隋唐时期一直沿用到了清朝末年,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事业,人才的培养和文学艺术的的发展都产生的深远的影响。

  3.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明清时期科举制走向了极端,成为摧残人才和统治者培养忠实奴仆的工具,阻碍了知识分子的思潮的发展。

  4.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世界上最早的考试制度,对世界文明产生的重要的影响。科举制度所流传下来的部分优秀的措施,至今仍然被我国和世界各国所沿用和发展。

  唐朝的进士科最受重视。

  “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不过,进士的录取率仅有百分之一二,所以当时有“三十岁老明经,五十岁少进士”的谚语。那时的考试条件很差,进士、明经的考场设在贡院的东西两廊,时间往往是正月、二月,长安的天气很冷,常常遇到雪天,唐诗有“密雪分天路,群才坐粉廊”的描述。但是实际只是在屋檐下席地而坐,还要答卷子,滋味和不好的;后代王朝虽然改善了考场,不过条件依然很艰巨。

论科举制度作文

  从古至今,功利二字不曾远离。正因如此,才衬得隐居避世、淡泊名利之辈的可贵。但是,若没有那类积极入世的功利之人,谁去求得社会的稳定发展,长治久安呢?帝王吗?神明吗

  科举取仕制度几乎是最趋于“功利”的选官制度,它让做官从虚无缥缈变得实在起来。读书是唯一的出路,为了做官,多少浑噩之徒又重新拿起了书卷细细品读,只为有朝一日中举前途无忧。若没有这项“功利”的制度,哪里会有四书五经六艺的传承?哪里会有唐诗宋词的繁荣?务农耕的鄙陋之民只能世世代代务农耕,这样无休止的重复下去,社会哪会进步

  因为对理想的执着追求,我们勇攀高峰。理想是什么?考高分上大学找工作。每个人都不乏有这样平凡的理想,这难道不是功利吗?有人刚出生就去追求自然之美、物我两忘吗?在达到如此高深的思想境界之前,我们总会不由自主地追求功利化的享受。学生开始好好学习,职员开始兢兢业业,工人开始扎实苦干,社会上的一切成员都因对功利的追求而成功的运行到了自己的轨道。功利成了指引人们不断前进的灯,不是明亮如一的灯塔,而是从开始知道尽头的霓虹灯。

  然而,霓虹灯太过于绚烂,可能会让人留恋于路旁的风景而迷失了自我,在一片流光溢彩中晕头转向,踏向了明媚而又阴暗的一端,只顾得仰头欣赏满天繁星,却忽略了脚下是万丈深渊。

  对于功利,这无与伦比的享受,有的人看得太重,以致于沉溺其中无法自拔;有的人看得很轻,只当它是路旁的寻常花草,不曾为它驻足停留,欣赏蓝天的纯洁无暇却忘了花草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有的人则把功利当作动力,由功利指引,直到远方,触摸理想。

  对于这个充满了贬义色彩的词,我的确是想为它正名了。多少人因为它也成就了一番宏图大业,因为它才不至于颓唐堕落。而今却有太多太多的人歧视它,即使他们也具有“功利”的性质。他们总热衷于贬低那些勇于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人,却迟迟不敢着手自己去追求些什么,成为了无聊的可笑的看客,最终还是败在了功利名下。

  新东方创始人徐小平说:“功利地做好事总比不做强。”功利的确可以看做一种动力,合理的开采、利用它,便会推动个人乃至社会的发展,发挥出令人叹为观止的作用。

浅谈科举制度

  人民大学张鸣教授在他的博客上撰文提出“科举不能走”。对张鸣教授的意见部分表示赞同,由此表达一点我对古代科举制度的看法。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它有两个功能。第一个是今天的学历功能。从童生、秀才开始,一步步读书、考试,最终,个别人能走上“殿试”,荣获状元之类的称号。虽然殿试、点状元之类已经不能算是学历了,但是,科举过程中很大一部分确实很像今天学校体系的统一学历考试。然而,科举考试的学历功能与今天的学历功能也有很多不同,比方说,它不太在乎第一学历,不太在乎名校,不太在乎年龄。《儒林外史》中“范进中举”的故事,也可以认为是今天终身教育的古代源头。从学历考试的角度看,中国古代科举制度还是有很大贡献的,其精华内容也被现代社会部分接受。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第二个功能是文官考试制度。科举道路走到最后,如能走通,就是读书做官。因此,古代科举同时也是文官的资格考试,类似今天的公务员考试。但是,今天的公务员考试,只是一个进入门槛的考试,走进大门之后,将来的考核、晋升则很少再有考试。而古代科举制度与文官制度的结合要比今天紧密一些。科举的成绩虽然与做官的大小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但确实有一定的关联。

  中国古代科举最主要的缺陷在于,它把学历考试与文官考试合二为一,使得学历考试的唯一出路就是做官。虽然也可以有其它出路,但是,官方认可的正规道路,只有一条。这就导致了对于读书的功利主义态度和种种读书考试的不良现象,渐渐形成一种顽症,延续到今天。换句话说,中国社会当今学历考试制度中一些不良现象,其实是继承了当年科举考试中文官考试成份的结果。

  因此,现代社会将学历考试与文官考试清楚地分开是很有必要的。它首先形成对于读书出路的开放性格局,读书的出路可以有很多种,做官并非唯一的出路。社会对于读书学习成果的多样化需求,使得大批读书人、学习者可以自由设计自己的未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通过科举中的学历考试作用,看到了中国古代传统在现代社会继续发生良好作用的典型例子,它也成为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一个体现。现代学历考试制度从科举制度中脱离后,应该尽量避免科举制度的一些不良现象,这是现代中国教育体制要着重努力和改变的。

  对于文官的考试制度,现代社会可能需要更多的变革。古代文官制度,由于有了与学历制度混在一起的科举制度,因此,不再需要单独的考试。在古代文官制度中,还有一些其他方法来弥补单纯考试的不足。例如,官员要写自我总结,要有同僚评议,还要有上级官员的评语等等。现代文官制度往往只继承了总结、检查、评议这些软性措施,而没有了考试的硬性措施。原因是本来由科举考试承担的硬性标准,现在已经彻底脱胎为学历考试,与文官制度关系很远了。由于在文官制度中缺乏硬性标准,使得官官相护、任人唯亲、党同伐异变得更加容易。从这个意义上,我同意张鸣教授关于在文官考核中引入科举制度的看法。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古代科举将学历和文官混在一起,是这个制度最不好的地方。现代社会将其分开之后,学历考试继承了一些文官考试的特点,使得学历考试不能尽如人意;而官员考试几乎已经消失了,使得官员在晋升、续任等关口,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评价手段。因此,学历考试与文官考试脱离后,学历考试应该尽量摆脱官员考试的影子,官员考试则应该重新建立。

  这个问题也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解决方法还是借助学历考试。现在官场上的官员们为了晋升,很多都在百忙之中到高校镀镀金,搞一个研究生之类的学历。这种做法一般都是摆样子,应付规定。学历考试的结果与做官的水平、成绩之间,很难说有什么紧密联系。为了对这种做法表示不屑,便又有了注重第一学历的潜规则。然而,注重第一学历的做法又违背了终身教育的现代模式。这种矛盾和混乱,原因是像古代科举一样,企图用一个统一的考试代替所有的考试。

  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可以看作是官员考试的一个起步。它的真实含义是,不同的领域应该有不同的考试。统一考试的作用降低,分门别类考试的作用提升。例如,律师有专门的资格考试,现在,公务员也有了。但是,这种分类的考试目前还只是一个进门考试,缺乏进门之后每一道晋升和续任的考试。为了避免花拳绣腿的官员学历,应该将公务员考试制度更加丰富,分成几个等级,自愿考试和强制考试相结合,将文官考试与学历考试彻底变成两个不同的考试系统。当年孙中山在中央政府设立考试院,其实就是出于这样的目的,这种考试与学历大致无关,只与文官的水平、业绩和仕途有关。这个办法还同时可以摆脱学历至上、注重第一学历等弊端,只要能够通过针对性较强的文官等级考试,有没有原始学历,第一学历是什么,都不重要。换句话说,文官考试应该像考厨师等级一样,在教育部系统之外,建立新的考试系统。

  因此,古代学历、文官合二为一的科举考试被现代社会分开后,不应该只留下学历考试,而没有文官考试。现在公务员入门考试还比较初级,应该在此基础上,形成更加完备的文官考试制度,让古代科举制度的精髓,在现代环境中,再次发挥有效的作用。

千年科举

  任何事物的具有联系性。

  联系到科举制产生的时代——隋,隋文帝杨坚终于从他的外孙儿那里夺取了政权。这也就是说,杨坚从千千万万个士族门阀中脱颖而出,一举取代宇文氏成为天下最大士族掌门人。

  借助家族门阀的力量,杨坚成功登上了帝位,这也同时让他被世家力量感到恐惧震惊。一个家族势力强大到最后就可以威胁到中央皇权,甚至改朝换代,对于他来说,这对中央集权极其不利。然而天下读书人十之八九都出于世家门阀,寒门士子在朝廷几乎屈指可数,如若以武力清洗天下门阀,若成功朝廷这个巨大机器就会一举瘫痪,若失败,隋朝就只能灭亡,天下门阀会推出一个新的世家来代表他们利益。

  成败与否,到头来,只是一场空,于己于人皆不利,于是科举制应孕而生。在科举制产生之前,朝廷只是世家大族变相统治天下一种工具。当朝廷的意志充分体现世家大族利益,这才是有效的。汉朝察举制只是世家大族对其做官途径的一种堂而皇之的掩饰机制。利用这个机制下,他们找到了他们做官“合法正当”的途径。东汉末年群雄逐鹿,东汉政府名存实亡,它已经无法代表世家大族的意志。于是它们就将目标锁定新一代曹氏接班人曹丕。此时曹丕也急着称帝,双方一拍即合。但世家大族却吊足了曹丕的胃口,陈群上奏《九品中正制》,表示只要曹丕同意,他们就让曹氏做天下门阀的代表,让曹丕称帝。曹丕为了称帝,二话不说同意了,在这场皇权与门阀战争中,世族门阀完胜,它们掌握了做官途径。因此当魏迟迟无法统一,中原世家大族的利益无法伸到荆益扬三州,它们对曹魏政权失望了,司马氏又被推上历史舞台。

  由此观之,由世族所主导的政权太强大,因此必须有一股力量平衡。终于历史在千辛万苦抉择之后选择了选择了寒门士子。杨坚正是看到下层寒门士子交际等待掌握政权信号,于是他开始实行科举制,让寒门士子到中央做官,这是一支新兴的由国家扶持的势力。士族势力终于完全形成,这股势力讲主宰中国大千年之久。因为两种势力在朝中交错平衡,终于中央集权得到了巩固。直至世家大消失它完全失去了左右政权的实力。因此科举制所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是两方受益,一方受难。

  然而任何一种事物不是十全十美的,经历各代皇帝的“完善”,科举制成为中央集权的一种工具。也许最让人气愤的是明清八股取士使中国在近代与世界脱轨,中国的科技人才是少而又少,同时这一直接后果又导致中国人民变得愚昧,就如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为他会写四种“茴”沾沾自喜。可笑科技只在明末那个混乱时代才获得昙花一现发展。

  但我却认为,八股取士同时也在那段时间起到积极作用。要知道八股取士同时也涌现大批进士状元,你能说他们不优秀吗?毕竟同样是读书人,但他们是佼佼者,说明他们能力强,他们既然能对八股有更好成绩说明他们勤奋,他们的勤奋使不会碌碌无为。现代中国人更多看到失败者的“夜半钟声到客船”。然而大家也应看到成功者,他们“一日看遍长安花”是何等潇洒快乐,人们更多看到他的缺点而群起攻之。担任在同情失败者同时也不要忘记还有那些一夜从寒鸦变成凤凰的人。他们苦读十年摆脱贫寒。

  1905年清廷废除科举制,延历千年的科举制终于寿终正寝了,当时有识之士都认为这从根本上阻碍近代中国发展。他们没有想到科举制也曾出了苏轼、王安石、张孝祥、张謇这些人。英国学者到中国考察,就认为中国科举制是最好的选举人才方式,稍微改变一下在英国流行在世界通用。

  科举制被中国人创造,然而也被一群不懂改变它的人击得粉碎。新中国成立后实行高考制度,保留其形式改变其内容,使其为中国培养无数精英。

明清科举制度

  清承明制,科举必由学校,即只有各类学校的生徒才有资格参加乡试。所以,要了解清代的科举制度,首先就要了解它的学校制度。中国古代在孔子之前没有私学,教育机构皆为国立,“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春秋之前实行世官制度,贵族子弟入学校学习,“学而优则仕”。战国以后,世袭身份制度逐渐打破,与此同时私学兴起,出身平民和破落贵族而经由私学成才的游士遍天下,成为各国选官的一个重要来源。在汉代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下,选官也不由学校。如前文所述,伴随着科举制度的实行,隋朝在地方建立了州、县学。唐代在中央设立国子监,分为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招收官员和普通民家子弟入学;与此同时,在京都和各地设立地方学校。

  此外,还设有弘文馆、崇文馆等贵族子学校,专门招收皇族和高级官员的子弟入学。宋、元皆有国学,其生徒也同隋唐一样,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生源。清代文献中的“学校”,是指各类国立教育机构。清代设有各类官学,京师设有国子监、宗学、觉罗学、八旗官学等。各省设有府学、州学、县学。除这些官学外,还有私人和地方社会创办的私塾、社学、义学和学院等教育机构。所有这些官办和非官办的教育机构,构成了我们现代汉语中广义的学校。兹分述如下:

  (一)私塾、社学、义学。清代童子启蒙教育,除富人延聘家庭教师教授子弟外,公共教育机构为私塾。私塾为私人、宗族或地方社会所办,延聘儒生(一般为秀才或老童生)担任教师。私塾讲授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等识字和启蒙教材,程度高的也选讲《四书》《五经》。社学和义学也属于启蒙教育机构,均起源于宋、元,一般为地方社会所创办。明初曾下令民间五十家设立一所社学,延聘教师以教育民间子弟,后废弛。清初复令每乡设置社学一所,择聘文行优秀者充当社师,官府免除其差徭,并酌给薪水。后来,这一制度也逐渐废弛。义学一般为地方社会或急公好义的人士集资创办,所以补社学之不足,专收孤儿和家境贫寒的生童入学。上述各学的学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称童生。

  (二)府学、州学、县学。府、州、县学属于官学,由国家出资设立。童生经过考试合格入县学、州学、府学学习者,称生员,又称庠生、茂才、博士弟子,俗称秀才。换句话说,清代的生员(秀才),也就是国立府、州、县学的学生。府、州、县学皆由朝廷设置正副学官。其正学官,府学为教授,州学为学正,县学为教谕;其副学官,不论府学、州学、县学,皆称训导。学官既是作为学校管理者的官员,同时又是教师。他们一方面负责教授在校生员的学业,同时又负责管理本府、州、县的所有(在校和不在校的)生员。生员有品行不端或违反法纪的,首先交学官处理;情节严重须要按刑律处罚的,首先革去生员功名。

  府、州、县学的入学考试是科举制中的初级考试,每三年录取两次。各学录取生员皆有定额,按各地的文风高下、钱粮丁口多寡以为差别,自七八名至三四十名不等。如果某地士民能够在战争期间保守、收复城池或捐输军饷,经奏准可以永久性增广其学额;遇有皇帝登基、万寿、巡幸、谒陵等典礼,可以一次性增广全国各地或部分有关地区的学额。生员分廪生、增生(增广生员)和附生(附学生员)三种。廪生每年由国家发给廪饩银(即助学金)四两,有为应试童生具保的责任。遇有廪生因各种原因出缺,由岁试(详下文)中名列一等的增生和附生递补。新入学的生员须在学学习三年,至下期新生入学为止。学习期间,必须参加月课和季考,无故不参加者给予处分,直至黜革。学习期满离校的生员,要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岁考,以检验其是否坚持学业,视考试成绩给以奖惩。

  (三)国子监。清代在京师设立的国学称国子监,亦称太学,其监内肄业的学生统称国子监生,但实际上分为贡生与(狭义的)监生两类。北京国子监琉璃牌坊 “贡”者,贡于王庭之义;贡生即地方贡生员于朝廷。清代贡生有五种:

  ①岁贡。岁贡生由各府、州、县学食饩十年后的廪生按资历深浅挨次升贡,其名额视各府州县学之大小而不等,或一年、二年一名,或三年、四年、五年乃至十年一名。

  ②恩贡。遇有国家庆典或登基颁布恩诏之年,以本年当出岁贡廪生出贡,称恩贡;次年再以各学廪生排在最前列者充当岁贡。

  ③拔贡。拔贡由各省学政(学政一职详下文)对各学生员进行专门考试,选其优者充之;选拔最初无定期,乾隆七年后定为每 12年进行一次。每届考试之年,由生员向自己所在的府、州、县学报名,经各学学官审查后申送本省学政参加考试。录取名额一般为每府学二名,每州、县学一名。

  ④优贡。优贡亦由各省学政考取,每三年一次,每省不过数人。

  ⑤副贡。清代乡试各省按正式录取举人名额的五分之一录取副榜,称副贡。以上五贡人员为正途出身,可以经礼部铨选做官,也可经考试入国子监读书(副贡不须考选)。除以上“五贡”之外还有所谓例贡,由生员和监生捐赀取得。

  监生有四种:

  ①恩监。由各官学生考取和以孔子及先贤之后裔的身份入监者称恩监。

  ②荫监。荫监分为恩荫和难荫:清代文官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准送一子入国子监读书,这些人以及遇恩典特准入国子监者,称恩荫监生。此外,京官外官三品以上不论满汉,三年任满后勤于王事死难者,准其一子入国子监读书;各省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以及各州县正印官、佐贰官死于王事者,亦准荫其一子嗣入国子监学习,俱称难荫监生。

  ③优监。优监系指以附生身份入国子监学习者。

  ④例监。例监系指以俊秀(即没有任何功名的平民)捐赀取得监生资格者。

  国子监置祭酒、司业等官员,掌监生的教学和考试;设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等六堂,作为讲习之所。各类取得入监学习资格的人员,入监前须经考试,贡生取在一、二等,监生取在一等者,方能入学。国子监学生分内班、外班,均有定额;不论内、外班生,每月皆给膏火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内班住校,外班上课时到监。但实际上,这种教学制度年久日渐废弛,内班学生一般课考时方到监,外班更是形同虚设。国子监的学习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兼习书法,此外还可选修诸子和《十三经》《二十一史》。国子监生学习期间有大课、季考、月考等考试,以检验其成绩。在国子监肄业的人员,优者可按有关制度参加经廷试,任用为低级官员。由于国子监教学制度的废弛,监生并不务学,其名多为捐纳以及参加乡试的资格,为人们所轻视。

  (四)其他官学。清代以太祖努尔哈赤之父塔克什的本支子孙为宗室,俗称黄带子;以塔克什叔伯兄弟之子为觉罗,俗称红带子。清代在京师设有宗学,专收宗室子弟;设有觉罗学,专收觉罗子弟,两者皆隶属于宗人府。此外又设景山官学,选内务府三旗(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入学;设咸安宫官学,选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以及八旗俊秀入学。

  (五)书院。书院始于唐而盛于宋,至元、明、清普遍设立。唐玄宗开元十一年置丽正书院,本为修书之所,而当时士人读书之地,也有称书院者。宋以后书院为讲学之所,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称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河南的睢阳书院(应天书院)、庐山的白鹿洞书院和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为四大书院。书院或为官办,或为私办,其主讲人和管理者有洞主、洞正、堂长、山主、山长等各种称呼,而以称山长者最为普遍。

  书院本为私人讲学的场所,而清初士人鉴于明末东林党之祸,讲学多顾虑不前,统治者更是有意限制私人讲学。当时清廷曾下令各省的提学官督率各府、州、县学教官讲求教育,此外“不许别创书院,群聚结党”。这一禁令后来虽然被废止,但清政府仍通过各种措施对书院加以控制,如由官方酌拨经费,由地方官员延聘、考核山长等,并且规定书院每月之课仍以八股文为主。这样,清代的书院也就同官办的府、州、县学一样,成为了科举制度的附庸。书院的生徒有生、童之分,前者为贡、廪、增、附、监生,后者为未曾入学的童生。

  清代科举考试的程序

  清代士人在应科举以求功名的路上,要经过考取生员、考取举人和考取进士这三个步骤。在这一过程中,要经过多次考试。确言之,清代各种科举考试可以归入生员考试、举人考试和进士考试等三个系列。在这三个系列中,秀才系列和举人系列的考试均与“学政”这一官职有关。

  清代的学政是中央派往各省管理教育和科举事务的官员,其制源于宋代。宋代曾置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之学政,并巡察所部儒师之优劣、士子之勤惰。明代除在各省设置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之外,还分设各种道员,其中有一种以按察司佥事提督学校的道员,称提学道,一般由京朝官简任。这种制度在清代继续沿用,雍正后统称 “钦命提督某省学政”,一般称“学政”。学政多由朝廷在翰林院、詹事府官员中选任,由其他京官选任者也带翰林院编修或检讨衔;由于学政还兼有在派往省份考试武生的职责,因而又加提督衔。清代的学政三年一任,逢子、卯、午、酉乡试之年的八月简放,其基本任务有三个:第一是主持“院试”(详下文),录取各府、州、县学的生员;第二是主持各地检验生员学业的“岁考”;第三是主持作为乡试预备考试的“科考”。学政系朝廷使节,不受督抚节制,地位很高。下面将科举制度中生员、举人和进士三个系列的考试程序做一个大致的叙述:

  (一)生员(秀才)系列的考试。

  童生考取生员须经本县、本府(或本直隶州、厅)和学政的三级考试:

  1.县试。县试由州县官主持,日期多在二月。其程序,童生向本县衙署的礼房报名,填写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三代存、殁、已仕、未仕之履历;或出具同考五人互相保结,或出具本县廪生的保结,保其身家清白,不属于优倡隶皂之子孙,以及没有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等情,然后方准应考。县试一般共考五场,每日一场,黎明前点名入场,即日交卷。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贴诗一首;题目、诗、文的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和字数限制。第一场录取者准应府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县试第一者称县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2.府试。府试由知府、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日期多在四月。因故未参加县试者,可于府试前补试一场,亦可参加府试。其他报名、具保、场次、考试内容等与县试相同。第一场录取者即准应院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府试第一名称府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3.院试由学政主持。各省学政在三年任期内两次巡回各地,称按临,主持生员的岁考和科考;与此同时,进行童生的院试。因故未参加府试以及县试、府试均未参加者,均可经补考后参加院试。院试报名、结保、考试内容等与县、府试同,惟正场之前加试经古一场,考试解经、史论、诗赋等。院试场规较严。入场由学政亲自点名,认保、派保的廪生排立学政座旁,如有冒考、顶替者,查出究办;此外互保的五名童生还须互相觉察,如有容隐包庇,五人连坐。考生入场携带考篮,内装笔墨食物。为防止夹带,要进行严格的搜检,甚至要解发、袒衣,连鞋袜、文具也要检查,不许携带片纸只字进入考场。点名入场后,考场即封门,禁止出入。

  为防止考官徇情,试卷弥封糊名。院试录取的新生须填写亲供,书年龄、籍贯、三代以及身高相貌特点,由各州县学官出具印结,汇报学政。学政于大堂召集新生行簪花礼,然后分拨县、州、府学学习。留县者称县学生员,拨府者称府学生员。各府、州、县奉到学政发下的新生名单后,即通知新生定期穿戴雀顶蓝袍,齐集官署大堂设宴簪花;然后在府、州、县官的带领下,前往孔庙谒圣,再至学宫拜谒本学学官。此后即开始入学学习。

  学政按临各地,除主持童生入学考试外,还负有整顿学风、检察生员品行和考察生员学业等责任。为此,他还须主持以下活动: 科举考生雕像

  1.观风、谒庙和放告。学政按临一地后,往往首先拟出经解、策、论、诗、赋等题目,令生员和童生选作,有时也就近到书院考试生童。这些活动旨在考察各地文化风俗,称观风。院试进行之前一日,学政着朝服谒文庙,在大成殿阶下行三跪九叩礼;礼毕升明伦堂,由学官宣读朝廷颁布的旨在规范士子品行的《卧碑文》和《圣谕广训》,诸生肃立环听;此后,由生员掣签讲书,各讲《四书》一章。讲书结束后,根据察访结果对品行学业优劣生员当众予以奖罚;然后查看文庙围墙,倘有破损,即令修理。谒文庙后学政回府州县官署放告,即准人民申诉冤屈,控告不法文武生员、贡生、监生。控状无关学校者不予受理,交当地知府处理。贡生、监生和文武生员犯法,其情节轻者惩戒,重者斥革。

  2.岁考。学政到任后第一年按临各地,在主持院试之前对生员进行考试,旨在检查其学习情况,府、州、县学的附生、增生、廪生均须参加,称岁考。岁考实行“六等黜陟法”,即将考试成绩评定为六等,根据成绩对生员的身份进行黜陟,如增生、附生补为廪生,廪生降为增生、附生等。此外,对成绩考列五、六等者,还有青衣和发社两种惩黜。着蓝衫本为生员身份的象征,“青衣”处分即使被惩生员改着青杉,曰“青衣”;“发社”即由县学降入乡社学;最严重的处分是革黜为民。

  3.科考。科考是乡试的预选考试,学政到任后第二年进行。成绩分三等,其一二等及三等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准应乡试。除科考外,旨在选送参加乡试人员的考试还有生员、贡生、监生的“录科”和“录遗”。所谓录科,即科考成绩三等未获得参加乡试资格者、因故未参加科考者以及在籍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因名不列于本地学宫而不参加科试者,皆须于乡试之年七月由学政考试录科,方能送考;录科各省有定额。所谓录遗,即经录科考试仍未能取得参加乡试资格者以及未参加录科考试者,可以再参加一次考试,录取者也准其乡试。有些人员,可以不经科考、录科、录遗而直接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在这些人中,现任学官准由学政直接送考;在国子监肄业的贡生和监生,由本监官直接送考;正印官胞兄、弟、子、侄中随官员在任读书的贡生、监生,准许本官申送参考;学官、州县佐贰由本任地方官申送参考。

  (二)举人系列的考试,即乡试。

  清代通过乡试选拔举人,是取古代“乡举”之义。“乡举”一语见于《周礼》,言乡大夫向朝廷推举贤能。汉代察举制度举孝廉、举文学、举明经有道等,就是乡举,无需经过考试。科举制度建立后,乡举须通过考试,因而发展成为乡试制度。明清士子通过乡试后,即取得一种永久性功名 ———举人,可按科无限期参加礼部会试。

  1.乡试的时间和考试内容。清代乡试三年一科,逢子、午、卯、酉举行,称正科;遇皇帝万寿、登基等庆典,增加一次,称恩科。如过庆典之年适逢正科之年,则改是年正科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后一年举行。《周礼》有三年大比之制,故乡试之年亦称大比之年。乡试于八月举行,亦曰秋闱。乡试分三场进行。以初九、十二、十五日为正场,考生于每场正场前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考试内容,顺治初年规定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用八股文,谓之制义,亦称制艺、时艺、时文;第二场考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乾隆五十二年后,改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策问五道,题问内容为经史、时务、政治。顺天乡试的《四书》题和贴试诗题由皇帝钦命,其余考试内容由主考、同考官员命题;各省乡试均由主考命题。

  2.乡试的参考人员。清代乡试考场设于顺天府和各省。顺天乡试亦称北闱,参考者有两部分人:一为直隶、奉天、热河等省区以及满蒙汉军的生员和贡生、监生;二为各省的贡生、监生。各省乡试地点在省城,参考者为本省的生员。

  3.乡试的考场。清代乡试考场称贡院。对于贡院的建筑结构,清末甲辰(1904年)科进士出身的商衍鎏先生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有过记述:顺天贡院建在京师崇文门内东南角,大门前有一座“天开文运”的牌坊,其他与各省贡院基本相同。各省贡院均建于省城东南,贡院大门上正中悬“贡院”墨字匾额,大门东、西建立两坊,分别书“明经取士”和“为国求贤”。贡院大门外为东、西两座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内又平开四门,取《尚书?虞书》 “辟四门”以招贤俊之义。龙门直进为至公堂,是监临和外帘官的办公处所。在龙门和至公堂中间,有一楼高耸,名曰明远楼,居高临下,全闱内外形势一览无余。监临等官员可登楼眺望,稽察士子有无私相往来、执役人员有无代为传递之弊。至公堂再往后有一座飞虹桥,过桥即为内帘门。内帘的后部是正副主考和房官办公阅卷的场所。龙门、明远楼两侧是士子考试的号舍,号舍自南而北若干排,每排数十间乃至近百间,顺天和某些大省贡院的号舍总数可达万余间,中小省也有数千间。贡院四面围墙遍插荆棘,四角各有一楼,以为?望。考试期间,贡院四周派军队分段驻守巡逻。

  4.乡试的场规。清代乡试场规极严,对试前、试后、场内、场外,皆严立禁令。对士子夹带防范尤严,进场时进行严格搜检。为防止夹带,规定士子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严禁考官交通嘱托,贿卖关节,严禁士子与员役协同作弊,违禁者严处。1858年,顺天乡试发生舞弊案,主考官、协办大学士柏?被问斩,数十名官员、士子受到包括死刑在内的严重处罚。

  5.乡试的考官和阅卷、录取。

  清代乡试的考官为正副主考,每省各一人(道光后顺天乡试的副主考为三人),负责命题、阅卷、录取。正副主考均由皇帝钦命简放,专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官员。其中顺天乡试用一、二品大员,其他省用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员。除正副主考外,各省乡试还任用同考官帮助阅卷,同考官也称“房官”,各省8~18人不等。顺天乡试的同考官由礼部会同吏部选用科甲出身的官员担任,各省乡试的同考官由担任乡试“监临”的督抚考选,专用邻省接界三百里以外的在籍进士、举人。“监临”负责监察、总摄考场事务。顺天乡试以顺天府尹为汉监临,任用二三品满官为满监临;各省乡试以巡抚、总督为监临。此外,乡试还设监试、提调、帘官等人员负责管理考场。士子用墨笔作答的原卷称墨卷,出场交卷后由弥封人员将卷上姓名籍贯弥封。为防考官辨认考生笔迹之弊,将弥封后的墨卷编号交誊录人员用朱砂誊录,称朱卷。

  朱卷誊毕后,经对读人员与墨卷校对无误,分别套封,墨卷存于外帘,将朱卷交内帘阅卷。正副主考批阅各房荐卷,以头场为主,阅后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互阅商酌,取定中额。放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红号调取墨卷,当众开封,填写榜名,放榜公布。乡试放榜后各省试卷调礼部复查,称磨勘。房官未荐之卷和主考未取之卷,皆曰落卷,也须略加批语,试后发给考生。乾隆间,有时令督抚、学政对中式举人进行复试,嘉庆后成为定制,道光后定赴京复试。

  6.乡试的中额。

  清代乡试中额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如乾隆年间共取1200余名。乡试正榜取中者称举人,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亦称副贡。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称解元,顺天乡试的解元例为直隶人。

  7.乡试的放榜。

  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放榜时,正副主考、监临、房官、提调、监试等齐集公堂,拆墨卷弥封核实中式者姓名、籍贯;核实后交书吏唱名,唱毕填写正榜。榜由第六名写起,末名写完后再提写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写至第一名,谓之“五经魁”。填榜至此,时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红花烛,经魁出于哪一房官即将红烛一对置于该房官案前,以表荣誉。经魁唱名声音特高,曰闹五魁。五经魁填写完毕后填写副榜。全榜填写完毕,将榜文加盖顺天府尹或本省督抚关防,载以黄绸彩厅,在鼓乐仪仗兵丁的护卫下,送到顺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抚署前张挂。发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抚衙门举行“鹿鸣宴”,由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参加。新科举人谒见主考、监临、学政、房官,然后依次入座开宴,演奏《诗经》中的《鹿鸣》之章,作魁星舞。新科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称文魁,均由国家颁给20两牌坊银和顶戴衣帽匾额。匾额悬挂住宅大门之上,门前可以树立牌坊。新科举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参加礼部会试;会试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经过吏部的“拣选”或“大挑”就任低级官员。

  (三)进士系列的考试,包括会试、复试和殿试。

  “进士”一词,始见于《礼记?王制》,指可以进授爵禄之人,至隋朝开始成为取士科目,后为历代沿用。清代举人中式后即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经会试、复试和殿试取中者,称进士。

  1.会试。

  清代会试于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试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称春试(春闱);因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会试每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年举行;遇乡试恩科,翌年之会试即为会试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后一年举行。会试考试、阅卷、场规和考试内容等基本同于乡试,惟第一场《四书》三题由皇帝钦命。会试考官于三月简放,初用内阁六部大员4~7人;咸丰后定制4人,一正总裁,三副总裁,以大学士及翰林进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员者充任;同考官18人,与主考官同时简放,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实缺京官。清代会试中额各科多寡不同,一般为百余名或二三百名,最多一科为406名,最少一科为96名。会试四月放榜,中式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

  2.复试。

  经会试取中的贡士,接着要参加复试。清初贡士本不进行复试,康熙五十一年因发生科场案,会试后进行了复试。雍正、乾隆两朝,复试间行之,至嘉庆初始成为定制,地点在皇宫保和殿。复试考《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第二天派阅卷大臣评定成绩,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准参加殿试。

  3.殿试。

  殿试于会试放榜一月后举行,乾隆二十六年定四月廿一日举行,廿五日传胪(公布名次),著为定制。殿试最初在天安门外,顺治十四年改在皇宫太和殿东西阁阶下,遇风雨时,在太和殿东西两庑。乾隆五十四年,又改太和殿在保和殿。殿试的内容为时务策一道,由读卷大臣拟出若干题,送皇帝钦定圈出,作为试题。殿试试卷的评阅,由皇帝任命读卷大臣进行(由于殿试在名义上是皇帝作主考,所以称读卷而不称阅卷)。读卷大臣共8名,首先由礼部开列大学士及进士出身的尚书、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内阁学士的名单,奏请皇帝从中简派。殿试翌日,读卷大臣集于文华殿阅卷。其阅卷的进行,将全部试卷平均分给八名读卷大臣,各自先阅自己所分之卷,然后互相轮看,称转桌。最终成绩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读卷大臣进行,其他人参加意见。成绩评定后,于廿四日向皇帝进呈前十本,钦定名次并公布引见,称小传胪。

  廿五日在太和殿公布全部名次,称传胪。殿试名次的排列分为三甲,一甲共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殿试传胪后颁发上谕,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 状元服殿试传胪典礼十分隆重。清晨,由銮仪卫在太和殿前设卤簿法驾,在檐下设中和韶乐,在太和门内设丹陛大乐;由礼部和鸿胪寺在太和殿内东楹和丹陛之上正中设黄案,丹陛之下设云盘,在午门外设彩亭御仗鼓乐。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各着朝服在丹陛之下左右序立,新科进士身着朝服,头戴三枝九叶顶冠,按名次奇偶序立东西丹墀之末。典礼时到,礼部堂官诣乾清门奏请皇帝礼服乘舆,引入太和殿升座。此时,中和韶乐奏隆平乐章;阶下鸣鞭三响。鞭用皮制,长一丈余,司礼者执鞭柄由下飞舞,回旋而上,鞭声清脆悦耳,响彻云霄。鸣鞭毕,丹陛大乐奏庆平乐章,读卷大臣等官员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礼。大学士进殿从东楹的黄案上取出黄榜,授给礼部尚书,陈于丹陛正中的黄案之上。

  这时,丹陛大乐又起奏,鸿胪寺官员引新进士就位,宣读制诰:“某年某月某日策试天下贡士,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传胪官唱第一甲第一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唱第一甲第二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右侧稍后;唱第一甲第三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再稍后处。然后唱第二甲某人等若干名,第三甲某人等若干名,不引出班。唱名毕,鼓乐大作,大学士至三品以上各官及新进士均行三跪九叩礼,中和韶乐奏显平乐章。典礼完毕,皇帝乘舆还宫。礼部尚书用云盘奉黄榜,置于彩亭之中,在礼乐仪仗下出太和中门至东长安门外,在长安街张挂三日。新进士左出昭德门,右出贞度门,一甲三人随榜亭由午门正中出。由于丹陛中石只有皇帝才可以踩践,所以午门的中路除非皇帝出行从不开启,殿试传胪后准许文武一甲进士由此门出,这是连亲王宰相也不能享有的隆遇。

  4.朝考。

  殿试传胪后五日,在保和殿举行进士朝考,以选拔翰林院庶吉士,称馆选。朝考内容为诏、论、疏、诗、赋等形式,前后不一;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庶吉士的录取要综合复试、殿试和朝考三次考试的成绩等第,而以朝考成绩为主。一般说来,考四数者(即殿试二甲、复试、朝考一等)肯定可以录取;朝考成绩同时也是进士授官的依据。复试、殿试、朝考均重视楷法,书法不好者难取优等。

  (四)武科考试。

  清代科举考试除文科外,还有武科,在紫禁城箭楼前广场举行。武科中童生考取生员的童试,其县试、府试略同于文科;其院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于岁试文童考试时举行武童考试,科试之年不考试武童。武科的童试分内外场,第一、二场为外场,考试马射、步射、硬弓刀石;第三场为内场,考默写《武经》,如《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李靖问对》《黄石公三略》和《姜太公六韬》等。其中额,府学20名,小州县7~8名,中等州县12名,大州县15名。武科的乡试和会试俱分为三场。头场考试马箭,第二场考试步箭,再考试开硬弓、舞刀、掇石等,此为外场;第三场考试策、论,嘉庆后改为默写《武经》,此为内场。武科乡试的试期为十月,各省中额较文科为少。武举人会试落第者,可赴兵部拣选,任用为绿营兵的千总等低级武官。武科会试的试期在九月,中额一百名至二百名不等。会试后经复试、殿试,一甲一名授一等侍卫,二名、三名授二等侍卫;二甲选十名授三等侍卫,三甲选十六名授蓝翎侍卫,其余以守备(绿营官职)在兵部注册选用。

  (五)制科。上述生员、举人、进士系列的考试,均为科举制度中的常科考试。除常科外,清代科举也有制科,或称制举,举行的次数很少。制科由皇帝在殿廷亲自进行。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两次开博学鸿词科,令中央和地方的官员举荐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均可应考。其试题为诗、赋、判等,成绩列在一、二等者俱授翰林官。除此之外,每逢皇帝登基之年令各地举孝廉方正、皇帝巡幸召试,也属于制科。

  清代科举制度的废除

  明清两代,不断有人抨击八股取士不能选拔人才。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东来,中国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另一方面,太平天国等国内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于是,清王朝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迫切需要经世应变之才以维持其统治。然而,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却不能适应这种时代的要求,当时西方的科学技术以及内政外交所需的其他许多知识,均出于科举士人的旧学视野之外。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的改革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科举制度的改革最初始于注重时务。 1862年(同治元年),清政府认识到国子监“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下令“兼课论、策”,“奖励留心时务者”。

  1871年(同治十年),下令考取生员的童试加试算学;1895年(光绪廿一年),又下令加试时务,与算学任选一门。在戊戌维新运动中,废除八股是维新派的一项基本主张。百日维新中光绪帝发布上谕,指出八股文不能“励实学而拔真才”,下令“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不久,又根据张之洞、陈宝箴的建议发布上谕,详细规定了考试改革的具体内容:“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又规定:“嗣后一切考试,均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不得凭楷法之优劣为高下,以励硕学而黜浮华。”然而不久戊戌政变发生,慈禧下令废除各项新政,上述有关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也被废除。

  八国联军之役后,清政府开始实行“新政”,最初计划对科举制度进行所谓“变通”,但很快就决定彻底废除。其大致过程是:1901年,宣布废除武科科举考试;同年,下诏举行经济特科。

  1903年,经中央和地方官员保举,选拔“志虑忠纯,规模闳远,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186人,在皇宫保和殿举行了经济特科考试。这次考试主试、复试各一场,考试内容为论一篇、策一道;现任官员取中者略予升叙,举人贡生取中者任用为知县、州佐等官。对于文科常科考试,清政府于1901年8月颁布上谕,命自第二年起在乡试会试中废止八股文,首场改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第二场改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第三场改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其他考试均依此例。1903年3月,袁世凯、张之洞联衔上奏,说科举阻碍新教育制度的实行,请求将科举中额按年递减。

  据此,清政府下令自丙午(1906年)科起,每科递减乡会试中额三分之一,三科减尽。至1905年9月,袁世凯、张之洞又上奏说:“科举一日不废,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学堂决无大兴之望”,请求从次年丙午科开始,将所有乡会试、各省岁考、科考一律停止。这一建议得到清政府的批准,实行一千数百年的科举制度至此被彻底废除。原来作为科举制度一部分的各种官学和书院,也先后被废除。1901年9月,清政府令“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1905年又下令裁撤国子监,设立学部主管全国教育行政;原来隶属于国子监的算学改隶钦天监,称钦天监算学;八旗官学也被并入新学堂。

古代文化常识汇编—科举制度

  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

  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

  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

  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

  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

  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

  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

  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

  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

  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

  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

  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

  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

  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金榜】

  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

  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

  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ang】

  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序】

  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

  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

  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宫】

  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

  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jian】

  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

  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学官】

  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

  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博士】

  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司业】

  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

  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教授】

  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

  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

  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古代的职官科举制度

  西周时期,大夫以上的爵位和官职是世袭的,大夫以下的低级职务才是挑选士来担任的。西周的士是贵族的最低层,是军队的骨干,是武士的通称。选士的基本方法是乡里来荐举,就是所谓的乡举里选。被乡里荐举出来的人叫秀士。秀士由诸侯贡献于天子,入大学学习。学成以后,天子考试其射艺,然后授予官爵。

  战国时期的士,主要指有一定知识技能的人,与西周的武士有所区别。士的来源有推荐、自荐等不同的途径。能否大胆使用有才干的士人担任重要职务,是各国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

  汉代对士人采取培养和使用的政策。京师开办太学,由郡国选送博士弟子入太学学习,由太常选拔。然后据考试优劣授予郎中、文学掌故等官职。选士的另一条途径是察举,即由公卿、列侯、郡国守相等经过考察后向朝廷推荐。察举的科目,常见的有贤良方正、秀才、孝廉、明经等。汉代的察举,实权掌握在公、卿、守、相手里,所举的科目,又以道德品行为重,考试虽间有使用,但不受重视。此种方法易产生流弊。第三条途径是征辟。某些有名望的士人,皇帝不经荐举,直接征聘,多授予博士或待诏的称号,侍从左右,备顾问。

  魏晋以后,察举制度发展为九品中正制,即将察举的对象分为九等,政府按等录用,叫做“九品官人法”。中正,是推选朝官中有声望的人,担任州、郡的中正,负责对士人品级的评定。九品中正制初实行时,继续贯彻曹操“唯才是举”的原则,评定人物主要看才能,在当时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和辟举制,大小官吏都由中央政府任命,选士既不须州郡的荐举,也不经中正的评定,而是由朝廷用公开考试的方法甄别选用。这便是科举制的真正开始。

  唐代继承并大大发展了隋代创置的科举制度。考试科目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是皇帝临时诏令设置的科目。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应试者以明经和进士二科最多,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当时人所重视。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一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并送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的通称举人。考试合格的,州县长官要设酒招待,叫“鹿鸣宴”。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也叫礼部试,因礼部试在春季举行,所以又叫“春闱”,闱是考场的意思。参加进士科考试,被称为“举进士”,凡参加进士科考试的人,习惯就称为进士。举人、进士、秀才在唐代几乎是同一个含义,与明清时的意义不同。常科考试及第以前的士人,身份是平民,称“白身”、“白衣”、“布衣”等。科举考试合格叫“及第”、“擢第”、“等第”、“登科”。进士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科举及第以后,就叫有了出身,也就是初步具备了做官的资格。新进士要在曲江亭子聚会游宴,叫做“曲江会”,又叫“探花宴”。游宴后,要在慈恩塔下题名,称作“题名会”。孟郊有诗云:“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常科及第后,还须再经吏部考试,叫做“释褐(hè)试”,又叫“关试”,考试合格,才能授官。凡通过吏部考试的,均发给授官凭信,称为“告身”。

  从武则天开始,又有武举之设,由兵部考试。

  宋代对科举制度作了不少重要的改革。宋太祖正式建立了殿试制度,即在吏部考试后,皇帝在殿廷之上主持最高一级的考试,决定录取的名单和名次。所有及第的人于是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琼林苑,故称琼林宴。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三名称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称状元。南宋以后,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宋哲宗时,将进士分为经义、诗赋两科,分别举行考试,经义进士以经义定取舍,诗赋进士以诗赋定去留。宋代的常科考试分为州府试、礼部试、殿试三级。州府试称解试,礼部试称省试,殿试带有复杂的性质。宋代在正科之外,还设立恩科。连续考十五场不中的,皇帝用“特恩”的办法,赐予本科出身。

  辽代的科举制,专为汉人而设。考试分乡试、府试、省试、殿试几种。

  元代科举考试,蒙古、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开,重经义而轻诗赋。

  明清是科举制度极盛的时期,也是走向衰亡的时期。明清科举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校和科举更紧密地结合,科举必由学校,进学校成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清学校有两种:国学和府、州、县学。国学是中央一级的学校,府、州、县学是地方学校。国学初名国子学,后改称国子监。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贡生是由府、州、县学的生员中选贡的,意思是把人才贡献给皇帝。清代的贡生有六种:岁贡、恩贡、优贡、拔贡、副贡、例贡。前五种算是正途出身,总称五贡。府、州、县、卫设立的学校,一般称为郡县学,也称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别称庠生、秀才、博士弟子员,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明清正式的科举考试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举行。乡试又称大比,因考试期间定在秋季,故又称“秋闱”。乡试考中的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会试在乡试后一年举行,考中的称贡生,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在会试后同年举行,应试者为贡生,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录取分为三甲:一甲取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状元为鼎甲之首,别称鼎元;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都称传胪。进士榜都用黄纸书写,所以叫做黄甲,一般也称为金榜,中进士称为金榜题名。明清的乡试和会试,专取四书五经命题,要求代圣人立言,结构要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这种文体称为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股文形式死板,严重束缚了人们思想。进士、监生、举人,可以按不同情况授予一定的官职。秀才不能授官,但是可以被聘为长官的幕僚。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作文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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