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淡薄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法律护我

  法律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关,它伴随着人生的整个历程。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每一刻都不能脱离法律。因为成长路上,多少会遭到来自不同方面的侵害,所以为了面对这些四面八方的侵害,国家制定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而我们这些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弱、法制观念不强,但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中,作为未成年人就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法律,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因此它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给未成年人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使我们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看看生活中的这些例子:一个14岁的孩子和另外一个15岁的孩子持刀抢劫了多名路人,这个14岁的孩子是主犯。他一进法庭就放声大哭,而法律不同情眼泪,于是法律对他实行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法律,对我们进行了改变,使我们的成长没有继续误入歧途;一位七年级的学生,父母离异。他便随父生活,母亲按月给小李支付抚养费。可一年后小李的母亲以其再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为由不再给小李抚养费。小李便通过法律途径重新获得了母亲的抚养费。法律,维护了我们的权利,使我们的成长有了更充实的补贴;放学后的八年级学生小何走到较偏僻的一条小巷时,突然遭到几个歹徒的勒索。小何乖乖的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待歹徒走后,立即报警,用法律武器制服了歹徒。法律,对我们保护到底,使我们的成长逃离了危险……种种事例皆说明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方面,国家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发挥整体效应,于是专门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逐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相辅相成,互相配套,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我们正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周围的任何一切可能都会对我们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法律对我们的保护便从单方面进化成了多方面。家庭是我们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所以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它让我们免受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我们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你被虐待,你被遗弃,你被父母歧视,你都可以让法律来帮你;学校是对我们实施教育的机构,务必对我们有着重大的责任。所以学校保护是我国对我们青少年保护的重要方面。你被学校随意开除,你在学校活动中受伤,你都可以让法律来解决;社会当然也有责任保护我们。社会环境对我们的影响总是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社会保护务必是为青少年创建一个美好、和谐、健康地社会环境,保护我们的安全与健康,保护我们的思想与心灵健康。你被游戏设施伤害了,你被某组织强迫招用了,你都可以让法律保护你;还有司法保护,它全权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务必懂得该如何利用法律对我们的保护去保护自己,爱护自己。

  未成年人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自我保护是一个人生存所需要的重要因素。是的,我们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无法自我保护而因意外死亡的人数平均每天就有四十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啊!难道这触目惊心的数字还没有给我们敲响警钟么?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那么,青少年该怎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呢?认真学习法律,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听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和学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这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很有帮助。对于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危害,自我保护的方式和技巧如下:火灾不用慌,速拨“119”;沉着斗绑匪,冷静求脱身;一人独在家,防骗莫开门;在公共场所的自我保护也有如下方面: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体育活动中注意安全,做好准备工作;发现险情,要量力而行;预防精神污染、避免受骗上当。而对于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进行自我保护,我们则必须获得法律帮助。总而言之,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必须懂得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和帮助。

  法律保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更应该要了解法律为我们提供的基本内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懂得通过法律途径需求保护和帮助。现在的我们,定要遵守校纪校规,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永记:法律是我们未成年人永远的后盾。

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知识很重要

  学校是个学习的地方,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在这里学习,玩耍,应该是一个很和谐美好的地方才对。但是我们相处时总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所以我们需要学会保护自己,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进入校园,加强学习法律知识。

  在我们同学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的事情,比如:盗窃罪。有一次,我带了十张A4纸,我和朋友一起下楼吃饭,等我吃完饭再上楼就发现我的A4纸不见了,这种现象在大家身边会经常发生,有丢笔的,有丢本的,有丢钱的……这种现象反映了在学校里存在偷盗的行为,小偷小摸,虽然东西不值钱,但是这样会发展成大偷大摸,在学校里老师会批评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这就触犯了法律,就会构成偷窃罪。

  还有伤害罪,学校是一个大的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我们应该和谐相处,但是,却有一些同学因为一件小事而大动干戈,轻者擦伤蹭破一点皮儿,这还不算严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伤了别人,发生流血事件,你到时候不仅需要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还要花钱赔偿人家。我们现在还小,不会出大事情的,学校也会教育我们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就可能会造成伤害罪。

  法律知识很重要,只有懂得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在伤害发生之前用法律的武器予以制止。我希望学校可以加强法制教育,让同学们都可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自保能力,远离危险!

法制

  人往往因为一件小事,而导致铸成大错。

  今天,我从一位法院阿姨那儿听到这么一个案例:有一位学生,付他父母教育方法不当,整天打骂他。一次,他又和父母吵架,因忍受不了,他就带了几十元,带气离家出走。不久,他的钱便花完了。于是,他找了一家店去干活。与他一同干活的小李,工作十分勤快,老板也喜欢,让小李与他一起住。他干活几天,觉得工作十分累,又没拿到薪水。他没有回家路费,便萌发了偷的念头。一日,他趁小李不注意,抡起棒就朝小李打,小李顿时被打倒在地。他又怕小李醒来,便拿刀砍了小李几刀。

  随后,他拿了桌上的5元钱逃回老家。后来,他因为良心过不去,告诉了老师。老师又通知,这起盗窃案终于告破。为了那小小的5元钱,他换来的是什么?是15年阴暗的监狱和3年的政治权利被剥夺。

  他多傻呀!许多人知道这个案例后定会这么说。但是这起案件也反映了一连串的现实问题。就拿那位学生来说吧,是什么让他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是法律知识的缺乏。这就说明我国的法律普及还不够,我们青少年的素质教育还有很大的缺陷。再拿这位学生的父母来讲,父母的教育方法也有很大的问题。我想,如果他的父母不用“棍棒下出孝子”的老观念来教育孩子的话,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

  凡事要从小事做起。我们从小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做一个好少年,长大去建设祖国。

法制小感

  说到法律,我想大家应该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了解吧。现在的21世纪,追求的是人人守法。

  有些人不以为然,觉得法律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字“法”。可是,他们有注意到“法”这个字的意义和性质吗

  现在我们生活的社会,有许多社会上的年轻人进网吧。虽然,他们的父母有管过、批评过,但他们还是执迷不悟,觉得没关系。有些人把家里的钱花光了,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出去抢劫、赌博、和别人同伙贩卖毒品。可他们有没有想过,过着这样提心吊胆的生活,是迟早有一天会被法律制裁的。

  所以,从小就要养成一个好习惯:学法用法,从小做起。不要以为小时候打打闹闹好玩。等你长大时,就会发现这个恶习已经成为了自身的习惯。恐怕到时候,想改也改不了了。古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身旁的点滴小事,长大后便会积累成山。不要小看身边的小事,它会是体现你修养素质与看你是否是一名好公民的重要原因。

  例如:如果你在十字路口,看到红绿灯上是红灯,你还执意要闯红灯。这不关是违反交通秩序的问题,更是让周边的人对你产生不好的印象。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哪!!

  针对这种些行为,大家应该引起注意。尤其是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

法制离我们有多远

  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百般宠爱,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有的同学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不考虑同学、班级、你所在的集体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同学们正值青少年时期,国家也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同学们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我们也发现,近些年,侵害校园和学生的案件时有发生,我们学校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来整顿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保障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从广大同学们的角度讲,也要主动抵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自身的防护意识和防卫能力。

  现在,同学们处于在校学习阶段,在人的一生中正处在青少年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身心快速发展,愿意接触一些新鲜事物,模仿力强,有好奇心、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差,解决问题的方式简单。

  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百般宠爱,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有的同学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不考虑同学、班级、你所在的集体。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以身试法,许多青少年最向往的则是做一个有钱人。喜欢挥金如土的“潇洒”。钱不够了怎么办,到处借钱,小偷小摸、甚至在校园周边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

  在这个年龄段,男孩子的业余爱好是看武打片、武侠小说和上网玩游戏,最羡慕的人就是武艺高强的武侠英雄。爱模仿港台电视剧黑社会大哥形象,打架时动刀子让对方流血便是英雄的表现。平时喜好卖弄,模仿成年人吸烟,这在别的同学面前才够帅、够酷、够义气。

  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大家就要从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事例,与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成为一名合格公民。

  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在校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现在一些影视、书刊、出版物等宣扬色情和暴力的文化毒品,严重污染着社会风气,侵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诱使青少年跌入犯罪的深渊。

  不阅读淫秽书刊、不观看淫秽电影、电视、不迷恋游戏、赌博、远离吸烟、毒品。

  二、要严惩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举了九种不良现象,希望在坐的每个学生都要牢记在心,作为自己的一条警戒线!这九种不良现象最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诱化走上犯罪的深渊!我们要时刻警惕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要学会保护自己

  在自我保护方面,最主要的是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做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采用报警的方式,主要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人数等;作案者(或受害人)的长相、身高、年龄、性别、衣着、特征等;作案时使用的工具;相关的车辆情况(颜色、车型、牌号等)等。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靠右侧靠边行走;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走斑马线,不要闯红灯!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遇到火灾时,电话通了以后,将火灾发生的地点、时间、火势情况及发生火灾地方的周围环境等简要的说明。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就为同学们讲这些,主要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遇到问题及时与你们的老师、父母进行沟通,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好,我的讲座讲完了,最后预祝同学们在校学习愉快,学业有成,谢谢各位同学!

法制知识

  我是一名小学生,有着对未来无限的憧憬和幻想,和我同龄的小学生一样,他们也希望自己拥有美好的未来。但在这个世界上,梦想的事不一定都能成为现实。由于人们不懂法,被社会上的邪恶势力利用,使他们最终误入歧途,当然,美好的未来也会随之破碎。所以,我们从小就该知道一些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

  下面这件事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它使我颇有感触——

  一天早上,我来到学校,亲眼目睹了一件令人心惊的事。那是因为两位同学之间有了点小摩擦,从而发生了口角,随之又动起手来。俩人越打越激烈,本以为他们打打架就可以消气的,可谁知另一名同学随手拿起地上的凳子就往那名同学头上砸,原本一声“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如今却搞的那么严重。不过,令人庆幸的事,那名被砸的同学没出什么大事,只是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

  事后我想:如果那名同学真有什么闪失的话,那可就不得了啦!肇事同学不仅要付一笔昂贵的医疗费,还要照顾那名同学一生。因为,头可是人身体上最重要的也是最敏感的地方啦!肇事同学只因为一时冲动,而没考虑到这点,如果他当时顾及到了这点,就不会有这类事发生了,所以说,懂得一些法律知识还是必要的。

  当然,事情不单单发生在孩子身上,还发生在大人身上。有些坏人做了坏事就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法律会原谅他,但是,法律是公正无私的,它不会给任何人多一点的宽容,也不会给任何人少一点的安慰,法律依然回给予他相应的惩罚。

  从上面的文字,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被社会认可的以约束我们的条例。它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让我们不受倾犯。如果你受到了倾犯,就可以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这

  世界不是十全十美的:比如,伪劣产品会倾犯你的消费者权益,敲诈勒索会倾犯你的人身安全等等等,此时,你不须胆怯,你可以大胆地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它一定会给你公正的回答的。不要以为法律只在这些大事上有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也起着相对的作用,像不守交通规则等。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不论在什么方面都有作用,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提倡法律,用我们的双手构筑起一个没有邪恶的温馨世界!大家一起行动吧!

  同学们,让我们认识法律,遵守法律,不让邪恶在我们身上有机可趁。这样,我们美好的未来就指日可待了!

强法律意识

  今天,我校许多六年级同学都前往吴中区人民法院,现场旁听了一次案件出庭的最后部分。我们刚到法院门前,就被这栋建筑散发出的庄严气息感染了。紧接着,我们来到第八审判厅,观看了一场盗窃罪的案例审判。

  最后审判的这一部分过程很简单,首先由被告人自行辩护,可是,他们都悔恨地低着头,小声地说:“没有”。接下来,是被告者辩护人为其辩护。这时,我才知道,在这次的六位被告人中,有两位还是未成年人,就算已成年,也只有18、19岁。这本是好好读书,回报祖国的时候,可他们现在却在这里为自己犯下的错懊恼,只可惜说这句“对不起”的代价太大了。令我感受最深的是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时刻,他们回过头,看了看我们胸前飘扬的红领巾,后悔地说:“我很后悔,希望同学们以我为戒,好好做人,并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从他们的眼中,我看出了,他们已经知道错了,但当他们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却因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他们,我感到十分惋惜,他们都是拥有美好青春的少年,却因贪念或交友不慎而走上了不归之路。他们用自己犯得过错来警示我们——我们是正处于美好青春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这生活的美好与自由可贵的我们,不要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并且,我们应增强法律意识,多多了解法律,才不会因对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

  我再次走进法院大厅,看见了大厅上的两行字“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如果我们都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保护他人。

加强法律意识

  法律,你一如巍峨的青山;不可动摇,你如古老的长城;不可摧毁你更如苍茫的大树;让人臣服与你,你如.

  人民法院,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而塑造的。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分正义两边,以国家的法律为盾牌,让正义对付邪恶。法律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我了解到,法一般限于宪法。属于上层建筑范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的产生发展。

  当我们回望历史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律法息息相关。正如古代孔子的思想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结合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社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12315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捍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人人都要有法律意识

  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法律就像是一个监视器,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任何违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不公的事件,也都将得到法律的裁决….

  大家还记得小悦悦吗?20XX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XX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20XX年9月5日,肇事司机胡军也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胡军,他明知撞了人,但不马上下车救人,拨打120,还停也不停的就走了!他自以为可以逃脱法律的责任,可到头来,还不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还记得三鹿奶粉事件吗?事件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其奶粉中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根据我国官方公布的数字,截至20XX年9月21日,因使用婴幼儿奶粉而接受门诊治疗咨询且已康复的婴幼儿累计39,965人,正在住院的有12,892人,此前已治愈出院1,579人,死亡4人,另截至到20XX年9月25日,香港有5人、澳门有1人确诊患病。事件引起各国的高度关注和对乳制品安全的担忧。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国内的乳制品厂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三聚氰胺检验报告后,事件迅速恶化,包括伊利、蒙牛、光明、圣元及雅士利在内的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中都检出三聚氰胺。该事件亦重创中国制造商品信誉,多个国家禁止了中国乳制品进口。20XX年9月24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表示,牛奶事件已得到控制,20XX年9月14日以后新生产的酸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主要品种的液态奶样本的三聚氰胺抽样检测中均未检出三聚氰胺。更可恶的是,三鹿集团声称,此事件是由于不法奶农为获取更多的利润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真可恶,自己犯法还不承认,还要污蔑他人!不过幸好,涉嫌制造和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农张玉军、高俊杰及耿金平三人被判处死刑,薛建忠无期徒刑,张彦军有期徒刑15年,耿金珠有期徒刑8年,萧玉有期徒刑5年。

  从种种事件来看,法律监视着人们的一举一动,我们只要遵纪守法,就会安然无恙。

感悟法制意识

  法律,顾名思义,法就是法则,律就是纪律,纪律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约束行为。

  俗人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由此可见法律在社会上的地位是相当高的!

  假如你的个人财产受到了别人的侵害,这时的你不能盲目的采取报复行为,因为这是不理智的抉择!我们应该通过正确的途径去保护自己,也就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物理学上我们学过两物体间的作用力是相互的,现在我们将法律视为一物体!

  如果心存杂念,歪念,抱有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人去对这个物体作用一个力,那么这个物体也会反还他一个力,这个力也就是警告力,相反如果品行端正的人去对它作用一个力,那么它也会反还他一个力,但是唯一不同的是这个力称为保护力。

  作为高中生的我们应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切不可盲目的行事!

  通常我会在十字路口遇到这样的情况:交通灯明明是红灯,却有一群人似乎没看见,踩足油门飞一样的往前开有时我很郁闷,万一这时候别的车辆撞过来了怎么办啊,出事情了又怎么办啊!这些人到底想过没有啊!为了这几秒赔上自己的小命那真是太划不来了。

  交通法也是法律啊!是法律我们就得遵守,再说了遵守法律又不会让你有什么损失,可以说是百益而无一害啊!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法律像冬天般的冷酷无情,那是对于那些不遵纪守法的人说的,法律也有它慈善的一面,当你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它会像母亲一样关心与体贴,它会像朋友一样伸出援助之手,它会像沙漠中的水,给你无望中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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