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基础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为落实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

  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

  求,贯彻《通知》的相关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并有

  效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大力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深圳市银之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了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以下

  简称“专项活动”)自查阶段的工作,现将自查阶段的工作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报

  告如下:

  一、专项活动的组织与开展情况

  1、专项活动的参与人员

  公司根据《通知》的要求,成立了本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李军(总经

  理),成员朱厚佳、许秋江,下设指导治理小组和指导检查小组。

  治理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及具体实施。组长许秋江(财务总监),

  副组长刘奕,成员:全体财务人员。

  指导检查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指导和检查。组长朱厚佳(审计委员会委

  主任),成员:单怀光、陈向军。

  除本次专项活动的领导小组、治理小组、指导检查小组以外,公司其他人员协

  助、配合本次专项活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2、专项活动的进程

  1)2010年9月5日-2010年9月30日,项目治理小组展开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

  活动自查工作,对照深圳局公司字〔2009〕30号《关于填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

  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的通知》以及深证局发〔2010〕45号《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

  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中涉及的全部项目,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

  检查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涉及的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是否

  满足公司制度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并编制《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

  报告》。

  2)2010年10月11日-2010年10月15日,项目指导检查小组审核分析自查结果,

  于2010年10月15日审议通过了《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二、自查工作的内容

  本次专项活动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整个自查的内容

  主要包括岗位设置、科目设置、单位相关财务制度设计、外来发票的规范、自制凭

  证的规范、会计摘要的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业务的规范、各项资产的盘点、

  应收账款的核对、账龄分析、凭证的装订、账表的处理等。

  三、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

  1、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存在的相关问题:

  1)存在个别财务人员持有的会计上岗证未在公司所在地深圳市注册的情况。

  整改方法:督促财务人员尽快将会计上岗证转入深圳注册备案;

  整改期限:2010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张春雷。

  2)会计人员专业培训不足,培训的次数和时间较少。

  整改方法:制订财务人员后续培训相关制度,并落实到位;

  整改期限:2010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张春雷、刘艳。

  3)会计人员的考核制度仍需完善,考核主要内容仍需清晰。

  整改方法:制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及其他薪酬考核制度,并落实执行;

  整改期限:2011年3月31日;

  整改责任人:许秋江。

  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存在的相关问题:

  1)财务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账务核对、账实核对工作,未形成书面记录。

  整改方法:要求财务人员在账务核对、账实核对工作后,形成书面核对记录;

  整改期限:2010年10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张春雷。

  2)会计凭证和账簿的借阅手续不规范。

  整改方法:要求会计凭证及账簿保管者建立会计资料借用审批登记程序,遵照

  执行;

  整改期限:2010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张春雷。

  3)部分会计核算误差调整,缺少相应的审批手续。

  整改方法:要求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误差履行相应的审批后方可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期限:2010年10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张春雷。

  4)对支票作废情况的处理不妥善,只是保管,未建立注销审批、登记制度。

  整改方法:建立票据备查簿,对所有票据的获娶领用、作废、注销进行逐张

  登记,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整改期限:2010年10月31日;

  整改责任人:许秋江。

  3、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存在的相关问题:

  1)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仍需完善。有的财务会计管理措施虽然有具体做法,但

  尚未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如财务预算、财务负责人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等方面;

  有的财务会计处理因公司经营过程中未有发生,故尚未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如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管理等相关制度或

  规定。

  2)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修订不够及时。公司目前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2007

  年制定并实施的,部分内容有待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财务会计管理的新政策、

  新规定进行修订。

  整改方法:持续建立、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整改期限:2010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人:许秋江。

  4、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存在的相关问题:

  1)财务信息系统方面投入有限,难以满足业务长远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涉及

  财务与销售、采购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共享和协同管理方面,尚没有统一的信

  息管理系统平台,影响相关数据传递、衔接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果。

  整改方法:加强公司的信息系统的建设,适当添置相应的管理软件和配套硬件。

  整改期限:2011年6月30日

  整改责任人:许秋江、刘奕。

  2)对财务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的权限设置尚不完全规范。

  整改方法:对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的明确为财务部门以外的第三方负责并

  具体落实;

  整改期限:2010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人:许秋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治理小组将在指导检查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对自

  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逐一落实,并形成促进财务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开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会计核算的基础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设置制度

  第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五条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六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账。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八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九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账依据;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依据;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账依据;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十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账,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账,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十一条 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十二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

  第十四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十五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账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

  第十八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2.损益表(年、季、月);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9.提取坏账准备金明细表(月);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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