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证明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保险意外证明如何写

  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但申请人仍然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到哪儿索取呢? 意外保险如何理赔呢

  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保险意外证明怎么写。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叙述如下: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证明怎么写《保险意外证明怎么写》。

  (3)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意外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b.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c.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了解了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后,您就可以在处理发生事件的同时,收集并保留保险索赔所需的材料,快速办理完繁琐手续。

意外事故证明

车祸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x职务,月收入x人民币整;在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xx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x(小写: )人民币整,铁路局车祸误工证明。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财务人员签字

  PS: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铁路局车祸误工证明》。

  先向保险公司索赔,尽量让保险公司多赔。然后尽量少赔给事故方,医院开的证明,基本都是按病人要求,经常会夸大一些。另外单位可能没有扣他工资,《减少收入证明》可能是假的或者请公司行政“帮忙”开的,所以有可能不用赔误工费。让他提供足够证明,比如到税单,最近的工资卡流水等等,因为公司可能没扣他工资,或者只扣了一点。

  反正尽量少赔,这样你说不定还可以赚一笔钱。话又说回来,心别太黑,但也别吃亏。

  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请假的天数,及扣发工资的数额;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纳税证明;

  受害人没有单位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还要结合住院治疗的出院医嘱上,医生注明的康复时间,也可主张误工费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范本

  交通事故证明事故证明

  年 月 日 时 分,本人驾驶牌照为 (车型)车,在(具体地点),由于(事故原因),造成(受损结果。

  驾驶员姓名:

  年 月 日:

  派出所意见: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范本篇二: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员工魏###,身份证号码为##########,在我公司任一职,自20xx年4月参加工作以来,每月的固定工资为3000元。年12月末至20xx年1月初,魏##因其弟弟发生交通事故请假2周,公司已从其月工资中扣除1400元。

  特此证明

  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范本篇三:

  交通事故护理人员收入收入证明证明

  兹证明-x,男(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系我公司职工,在我公司的月平均工资为-x元。-xx年xx月xx日其(关系)-x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一直请假陪护其,期间未能上班,我单位未向其发放工资。

  特此证明

  --x公司

  -xx年xx月xx日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范本篇四:

  证明

  某某系我单位职工,每月收入 元。因于X年月日发生交通事故,从学校年月日到X年月日没有上班,被我单位扣发工资,并影响年度资金约元。特此证明。

  单位(印章)

  X年2月12日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样本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

  七、交通费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的赔偿证据、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4、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等。

  九、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1-5级有)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十、康复费

  、受害人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费用,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部门鉴定意见 十一、适当的整容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二、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 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 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因事故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及因处理事故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单据。

  十三、间接损失费证据

  1、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行驶线路等证明。

  受害人死亡的

  十四、生活费

  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十五、丧葬费

  1、受害人亲属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计算6个月

  十六、办理丧葬事宜费

  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相关证据。

  十七、超标准费用

  1、受害人 超过确定给付年限而确定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十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1、受害人及其近亲属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确定

  十九、死亡补偿费

  1、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例减,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篇四: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法院改变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 证据目录

  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法院改变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 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

  一、原告家庭居民户口簿、原告身份证。

  证明原告系城镇居民,证明原告今年54岁,证明马鸿霞系原告之妻子,姜涛系原告之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

  证明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及发生的原因,双方在事故的发生中的作用。

  三、新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证明资料一份

  证明肇事车辆豫G02784属于新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有;证明该车自2001年10月24日至事故发生未进行年检,未经过车辆上道路行驶即属于违法。

  四、(一)住院证、出院证6份。

  (1)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2005年4月21日住院证一份。

  (2)市二院05年5月20日出院证一份。

  (3)市二院05年7月21日住院证一份。

  (4)市二院05年8月13日出院证一份。

  (5)市中心医院05年10月17日住院证一份。

  (6)市中心医院05年11月10日出院证一份。

  证明原告2005年4月21日—5月20日因交通事故引起蛛网膜下腔出血、左股骨粗隆间及股骨颈粉碎性骨折、左足2、3、4跖骨骨折住市二院治疗。

  2005年7月21日—8月13日原告因事故引起的头颅慢性硬膜下血肿入二院手术治疗。 证明原告于2005年10月17日—11月10日原告因左股骨颈陈旧性骨折住院治疗。

  (二)诊断证明7份

  (1)05年5月18日市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因1、蛛网膜下腔出血;2、左股骨粗隆间及股骨颈粉碎性骨折、3、左足第2、3、4跖骨骨折第一次入市二院治疗。

  证明住院期间医生医嘱要求陪护两人,出院后需(1—2人)专人陪护。

  (2)05年7月21日市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于7月21日来该院复查,头颅CT显示左侧硬膜下血肿。

  证明在该院门诊实施了做足内内固定取出手术。

  (3)05年7月21日市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因车祸致原告头外伤引起的慢性硬膜下积夜,需手术治疗,证明该日进行了CT检查。

  (4)05年8月13日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因慢性硬膜下血肿在二院进行住院手术治疗。

  (5)05年10月10日新乡市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在二院作慢性硬摸下血肿行钻孔穿刺引流术后三个月来二院复查。

  (6)05年10月10日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因车祸引起4月26日在二院行左股骨颈、粗隆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后6个月后,引起左股骨头无菌性坏死。

  (7)05年11月11日市中心医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因在院行左股骨颈陈旧性骨折不愈合,引起左股骨头无菌坏死,在该院行人工关节置换手术。

  证明出院后需要陪护2人。

  (三)原告三次住院病历

  (1)05年4月21日—5月20日在二院第一次住院病历,病案号:3075

  (2)05年7月21日—8月13日在二院脑外科住院病历,病案号:200505440

  (3)05年10月17日—11月10日在市中心医院住院病历,病案号:20837。

  证明原告被告侵权行为导致原告三次住院,证明原告三次住院发生费用的客观性。

  (四)法医门诊病历两份

  (1)二院法医门诊一份

  证明原告在二院门诊进行诊疗的事实

  (2)新乡市法医门诊病历一份

  证明原告在新乡市法医门诊诊疗情况,证明相应检查发生的证据。

  (五)二院CT检查报告单2份;X线检查报告单2份;市中心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2份、CT检查报告单一份。共5份检查报告单。

  证明:交通事故侵权造成原告头颅硬膜下积液,及术后检查情况,以及引起左股骨头无菌性坏死,以及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后的情况。目前原告存在左侧股骨中上段骨质硬化,造成原告左腿功能丧失。06年2月9日CT显示,原告头部存在梗塞病症。

  (六)(1)05年5月17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法医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入二院诊断情况。

  (2)05年8月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法医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因事故引起的慢性硬膜下血肿需要手术治疗。

  (3)05年11月4日新乡市公安局法医学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车祸致左股骨颈骨折,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检查显示股骨颈骨折不愈合,需要住院行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手术。

  (4)05年10月14日新乡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郝国庆同意原告转院批准书一份。 证明交警部门同意原告转院治疗。

  五、原告住院、门诊收费票据21张

  医疗费用详表:

  (一)、第一次住院治疗第一次住院治疗时间:05年4月21日—5月20日,计30天,

  (1)、2005年5月20日二院住院费票据一张:21981.77元;

  (2)、2005年4月21日门诊收费票据一张:4.00元;

  (3)、05年4月22日门诊收费票据一张:7.35元;

  (4)、05年5月17日门诊收费票据一张:50.00元;

  (二)、新乡市康复医院门诊收费票据三张:

  (5)、05年5月21日门诊收费票据(中成药)一张:230元;

  (6)、05年6月10日门诊收费(中成药)票据一张:215元;

  (7)、05年6月28日门诊收费(中成药)票据一张:215元;

  (三)、7月21日复查费用:

  (8)、05年7月21日二院门诊(CT、放射)收费:290元;

  (9)、05年7月21日二院门诊(西药、手术费):340.9元;

  (10)、05年7月21日二院门诊收费(放射):70元;

  (11)、05年7月21日二院门诊收费(西药、中成药):144.54元;

  (四)、第二次在二院住院:05年7月21日—8月13日,24天

  (12)、2005年8月13日二院住院收费票据一张:12499.12元;

  (13)、05年8月5日二院门诊收费(检查费)票据一张:50元;

  (五)、05年10月10日在二院复查:

  (14)、05年10月10日门诊收费(CT、放射费)票据一张:360元;

  (15)、05年10月10日门诊收费(中成药费)票据一张:123.84元;

  (六)、第三次住院治疗,在新乡市中心医院05年10月17日---11月10日,计25天;

  (16)、05年11月10日新乡市中心医院住院收费票据一张:44506.3元。

  (17)、05年11月15日新乡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票据一张:30元;

  (七)、术后六周复查:

  (18)、05年11月21日在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放射费)票据一张:34元;

  (19)、05年11月21日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放射费)票据一张:30元;

  (八)、术后三个月复查:

  (20)、05年2月9日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CT、放射费)票据一张:250元;

  (21)、05年2月10日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中成药)票据一张:112.8元;

  以上共计:81544.62元

  三次住院费清单

  (1)第一次住院的住院费清单

  (2)第二次住院费清单

  (3)在中心医院住院费清单

  六、原告单位误工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系新乡市汽车厂职工,月工职1105元,自2005年4月21日至06年3月份的工资单位扣发。

  七、(1)原告之子的护理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儿子姜 为新乡市 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的技术部经理,月工资1569元,在原告住院期间姜一直护理其父亲,单位扣发其三个月工资4707元。

  (2)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2005年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参照标准》通知及附件 证明2004年度居民服务行业和其他服务行业平均工资为9323元,以此为标准计算原告之妻马鸿霞的护理费,从事事故发生到原告定残前一日。

  (3)新乡市 厂误工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之弟姜因护理原告造成误工,单位扣发相应的工资。

  八、2006年3月2日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法医学检验鉴定书一份

  证明该次事故造成原告的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

  九、原告单位证明一份

  证明该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劳动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已不能从事原来工作,单位不在给予安置其他工作,该次事故造成原告丧失工作收入,原告主张残疾赔偿为20年残疾赔偿金的30%。

  十、河南省统计局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部分资料

  证明2005年度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67.97元,以次来计算残疾赔偿金。 十一、交通费票据

  证明原告及陪护人员住院出院及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发生的交通费用。

  十二、(1)2005年11月4日新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损伤鉴定费(或称法医诊断费)收费票据一张:80元;

  (2)2006年3月10日新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伤残鉴定收费票据一张:160元,

  (3)3月10复印费票据一张:20元;

  向法庭提供: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本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认定被告韦某斌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

  2、港南区木格镇中心卫生院入院记录、病历副页、出院记录、DR影像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住院收费收据,证实事故发生后原告被就进送到木格卫生院治疗过程及所花费用;

  3、贵港市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入院记录、病历副页、出院记录、住院收费收据、住院费用详细清单,证实原告在人民医院治疗情况、伤情及所花费用;

  4、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中心卫生院DR影像检查报告单、门诊收费收据,证实原告出院后复查情况及费用;

  5、贵港市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第(2)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住院收费收据、费用详细清单,证实原告在医院取内固定情况及费用;

  6、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证实经鉴定,本次事故造成原告十级伤残及花费鉴定费700元;

  7、交强险及商业险保单,证实桂R1**09号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

  8、原告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证实原告户籍及家庭成员情况。

  (出示证据原件,原件核对)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

  一、原告家庭居民户口簿、原告身份证。

  证明原告系城镇居民,证明原告今年54岁,证明马鸿霞系原告之妻子,姜涛系原告之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

  证明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及发生的原因,双方在事故的发生中的作用。

  三、新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证明资料一份

  证明肇事车辆豫G02784属于新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有;证明该车自20xx年10月24日至事故发生未进行年检,未经过车辆上道路行驶即属于违法。

  四、(一)住院证、出院证6份。

  (1)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2005年4月21日住院证一份。

  (2)市二院05年5月20日出院证一份。

  (3)市二院05年7月21日住院证一份。

  (4)市二院05年8月13日出院证一份。

  (5)市中心医院05年10月17日住院证一份。

  (6)市中心医院05年11月10日出院证一份。

  证明原告2005年4月21日—5月20日因交通事故引起蛛网膜下腔出血、左股骨粗隆间及股骨颈粉碎性骨折、左足2、3、4跖骨骨折住市二院治疗。

  20xx年7月21日—8月13日原告因事故引起的头颅慢性硬膜下血肿入二院手术治疗。 证明原告于2005年10月17日—11月10日原告因左股骨颈陈旧性骨折住院治疗。

  (二)诊断证明7份

  (1)05年5月18日市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因1、蛛网膜下腔出血;2、左股骨粗隆间及股骨颈粉碎性骨折、3、左足第2、3、4跖骨骨折第一次入市二院治疗。

  证明住院期间医生医嘱要求陪护两人,出院后需(1—2人)专人陪护。

  (2)05年7月21日市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于7月21日来该院复查,头颅CT显示左侧硬膜下血肿。

  证明在该院门诊实施了做足内内固定取出手术。

  (3)05年7月21日市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因车祸致原告头外伤引起的慢性硬膜下积夜,需手术治疗,证明该日进行了CT检查。

  (4)05年8月13日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因慢性硬膜下血肿在二院进行住院手术治疗。

  (5)05年10月10日新乡市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在二院作慢性硬摸下血肿行钻孔穿刺引流术后三个月来二院复查。

  (6)05年10月10日二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因车祸引起4月26日在二院行左股骨颈、粗隆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后6个月后,引起左股骨头无菌性坏死。

  (7)05年11月11日市中心医院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因在院行左股骨颈陈旧性骨折不愈合,引起左股骨头无菌坏死,在该院行人工关节置换手术。

  证明出院后需要陪护2人。

  (三)原告三次住院病历

  (1)05年4月21日—5月20日在二院第一次住院病历,病案号:3075

  (2)05年7月21日—8月13日在二院脑外科住院病历,病案号:200505440

  (3)05年10月17日—11月10日在市中心医院住院病历,病案号:20837。

  证明原告被告侵权行为导致原告三次住院,证明原告三次住院发生费用的客观性。

  (四)法医门诊病历两份

  (1)二院法医门诊一份

  证明原告在二院门诊进行诊疗的事实

  (2)新乡市法医门诊病历一份

  证明原告在新乡市法医门诊诊疗情况,证明相应检查发生的证据。

  (五)二院CT检查报告单2份;X线检查报告单2份;市中心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2份、CT检查报告单一份。共5份检查报告单。

  证明:交通事故侵权造成原告头颅硬膜下积液,及术后检查情况,以及引起左股骨头无菌性坏死,以及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后的情况。目前原告存在左侧股骨中上段骨质硬化,造成原告左腿功能丧失。06年2月9日CT显示,原告头部存在梗塞病症。

  (六)(1)05年5月17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法医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入二院诊断情况。

  (2)05年8月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法医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因事故引起的慢性硬膜下血肿需要手术治疗。

  (3)05年11月4日新乡市公安局法医学诊断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车祸致左股骨颈骨折,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检查显示股骨颈骨折不愈合,需要住院行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手术。

  (4)05年10月14日新乡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郝国庆同意原告转院批准书一份。 证明交警部门同意原告转院治疗。

  五、原告住院、门诊收费票据21张

  医疗费用详表:

  (一)、第一次住院治疗第一次住院治疗时间:05年4月21日—5月20日,计30天,

  (1)、2005年5月20日二院住院费票据一张:21981.77元;

  (2)、2005年4月21日门诊收费票据一张:4.00元;

  (3)、05年4月22日门诊收费票据一张:7.35元;

  (4)、05年5月17日门诊收费票据一张:50.00元;

  (二)、新乡市康复医院门诊收费票据三张:

  (5)、05年5月21日门诊收费票据(中成药)一张:230元;

  (6)、05年6月10日门诊收费(中成药)票据一张:215元;

  (7)、05年6月28日门诊收费(中成药)票据一张:215元;

  (三)、7月21日复查费用:

  (8)、05年7月21日二院门诊(CT、放射)收费:290元;

  (9)、05年7月21日二院门诊(西药、手术费):340.9元;

  (10)、05年7月21日二院门诊收费(放射):70元;

  (11)、05年7月21日二院门诊收费(西药、中成药):144.54元;

  (四)、第二次在二院住院:05年7月21日—8月13日,24天

  (12)、2005年8月13日二院住院收费票据一张:12499.12元;

  (13)、05年8月5日二院门诊收费(检查费)票据一张:50元;

  (五)、05年10月10日在二院复查:

  (14)、05年10月10日门诊收费(CT、放射费)票据一张:360元;

  (15)、05年10月10日门诊收费(中成药费)票据一张:123.84元;

  (六)、第三次住院治疗,在新乡市中心医院05年10月17日---11月10日,计25天;

  (16)、05年11月10日新乡市中心医院住院收费票据一张:44506.3元。

  (17)、05年11月15日新乡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票据一张:30元;

  (七)、术后六周复查:

  (18)、05年11月21日在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放射费)票据一张:34元;

  (19)、05年11月21日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放射费)票据一张:30元;

  (八)、术后三个月复查:

  (20)、05年2月9日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CT、放射费)票据一张:250元;

  (21)、05年2月10日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中成药)票据一张:112.8元;

  以上共计:81544.62元

  三次住院费清单

  (1)第一次住院的住院费清单

  (2)第二次住院费清单

  (3)在中心医院住院费清单

  六、原告单位误工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系新乡市汽车厂职工,月工职1105元,自2005年4月21日至06年3月份的工资单位扣发。

  七、(1)原告之子的护理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儿子姜 为新乡市 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的技术部经理,月工资1569元,在原告住院期间姜一直护理其父亲,单位扣发其三个月工资4707元。

  (2)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2005年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参照标准》通知及附件 证明2004年度居民服务行业和其他服务行业平均工资为9323元,以此为标准计算原告之妻马鸿霞的护理费,从事事故发生到原告定残前一日。

  (3)新乡市 厂误工证明一份。

  证明原告之弟姜因护理原告造成误工,单位扣发相应的工资。

  八、2006年3月2日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法医学检验鉴定书一份

  证明该次事故造成原告的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

  九、原告单位证明一份

  证明该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劳动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已不能从事原来工作,单位不在给予安置其他工作,该次事故造成原告丧失工作收入,原告主张残疾赔偿为20年残疾赔偿金的30%。

  十、河南省统计局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部分资料

  证明2005年度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67.97元,以次来计算残疾赔偿金。 十一、交通费票据

  证明原告及陪护人员住院出院及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发生的交通费用。

  十二、

  (1)20xx年11月4日新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损伤鉴定费(或称法医诊断费)收费票据一张:80元;

  (2)20xx年3月10日新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伤残鉴定收费票据一张:160元,

  (3)3月10复印费票据一张:20元;

  向法庭提供: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本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认定被告韦某斌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

  2、港南区木格镇中心卫生院入院记录、病历副页、出院记录、DR影像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住院收费收据,证实事故发生后原告被就进送到木格卫生院治疗过程及所花费用;

  3、贵港市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入院记录、病历副页、出院记录、住院收费收据、住院费用详细清单,证实原告在人民医院治疗情况、伤情及所花费用;

  4、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中心卫生院DR影像检查报告单、门诊收费收据,证实原告出院后复查情况及费用;

  5、贵港市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第(2)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住院收费收据、费用详细清单,证实原告在医院取内固定情况及费用;

  6、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证实经鉴定,本次事故造成原告十级伤残及花费鉴定费700元;

  7、交强险及商业险保单,证实桂R1**09号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

  8、原告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证实原告户籍及家庭成员情况。

  (出示证据原件,原件核对)

交通事故证明

  ○○○交通隊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

  編號:

  附

  件十八

  附記:本證明書僅供證明當事人確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之用,不作肇事原因分

  析、鑑定、財損估計或其他用途。

交通事故证明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证明模版【1】

  交通事故时间:xxxx年4月14日凌晨零1时许

  交通事故地点:包茂高速西镇下行线k982+100

  当事方基本情况:***,男,汉族,现年32岁,住址:陕西省 **县**镇***路27号,身份证号码为:*******,持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陕*****轿车。

  经调查证实,2015年*月*日凌晨零1时许,**驾驶陕***轿车向西安方向行驶时在包茂高速西镇下行线k982+100,因操作不当,不慎撞到高速护栏,造成车辆******。

  事故发生后,***市交警支队**大队**中队民警及时赶往现场勘察,确认为***事故,特此证明。

  xxxx年4月20日

  交通事故误工费解析【2】

  一、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四、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意外事故证明书怎么写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一期)工程---培训大楼工地从事玻璃幕墙制安工作。于20xx年5月19日上午9时左右,在施工作业中,左手中指意外被电锯割伤,送泉州丰泽仁福骨外科医院就诊,诊断为1、左中指中节斜行离断 2、左中指桡侧切割伤①桡侧指固有动脉、神经断裂②指伸肌腱断裂。经住院治疗于20xx年6月1日出院,请贵公司根据我公司投保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给予办理保险理赔事项。

  特此证明

  20xx年6月5日

意外事故证明模板

  意外伤害事故说明

  保险有限公司:

  我司职员 性别 ,证件号码: , 于 年 月 日,因 ,导致 (受伤情况 ) 在 医院就诊,(接下来把就诊情况说明下)。

  特此说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意外事故证明

  意外事故说明书

  出险人姓名: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投保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请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证人、有关方面处理情况等)

  事故发生诊治经过(诊断、治疗):

  投保单位盖章:出险人签字: 时间:

  标题为:证明

  内容:写上时间,发生了什么意外,导致了某某(身份证号)意外受伤, 落款:单位名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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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青海湖

我是勇敢小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