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公司规章制度会怎么样(一个公司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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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公司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会怎么样必须要有,因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规矩,员工想啥时候上下班就什么时候上下班,员工在工作岗位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公司岂不是就成为了“菜市场”?但我们也看到有些公司在贯彻执行自己的制度也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背道而驰的地方,例如:有些公司以员工已在本地结婚为由,不批准员工休探亲假。还有的公司以各种“莫须有”的理由擅自扣员工工资(例如以迟到为由扣某位员工工资,这位员工本没有迟到),还有兰州市城关区某环卫公司与环卫工人签订了一份合同,上面写着:如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与公司无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等费用、责任纠纷等,责任自负。部分环卫工人因怕丢失工作,选择了沉默。这些很奇葩乃至不成文的理由成为侵害员工合法权利的原因,部分人怕丢失工作也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选择了作“沉默的羔羊”,继续被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还有一些人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一家公司在制定制度时,也要注意不要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同时公司也要把员工当作自己的“衣食父母”,对员工也要有人文关怀。因为人家来你公司工作也是看到了你比别公司的某些优势,如果你侵犯了人家的合法权利,只会让他们寒心,那么严重一点辞职离职的情况会经常发生,对公司长远发展不利。
二、劳动合同没签,那公司里定的规章制度有法律效果吗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实际的劳动关系,只要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公司里定的规章制度不违法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果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需要遵守。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员工没签合同,已没签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没有签字,生效吗
如果是劳动合同,员工没有签字,但已经开始履行,该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要求员工补签。如果是公司规章制度,在员工加入公司之前已经制定并且对其他员工有效的,对该员工也应该生效,也可以将制度出示给该员工并要求其签字。
法律分析
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必须做到的,这和签没签合同是没什么关系的。只要你填了入职表,你就是公司的员工了,你就要遵守公司一切的规章制度。至于,公司不和你签劳动合同,那就是公司的责任。所以说,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是签了字才生效的。公司规章制度模板需要包含以下内容: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