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合同(保单和保险合同有区别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什么是保险合同,以及保单和保险合同有区别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什么是保险合同(保单和保险合同有区别吗)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外,保险合同的特征还有下列这些。(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受益状况,合同被区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前者是指当事人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后者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的代价。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险合同的保障性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时的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这种保障包括有形和无形两种形式。有形保障体现在物质方面,即保险标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或给付;无形保障则体现在精神方面,即保险人对所有被保险人提供的心理上的安全感,使他们能够解除后顾之忧。(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要得到保险人对其保险标的给予保障的权利,就必须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而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就必须承担保险事故发生或合同届满时的赔付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彼此关联的。但是,保险合同的双务性与一般双务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即保险人的赔付义务只有在约定的事故发生时才履行,因而是附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四)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附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接受与否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保险合同是典型的附合合同,因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由保险人事先拟定并经监管部门审批。而投保人往往缺乏保险知识,不熟悉保险业务,很难对保险条款提出异议。所以,投保人购买保险就表示同意保险合同条款,即使需要变更合同的某项内容,也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办理变更手续,有时还需要增缴保费,合同方才有效。(五)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为射幸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并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射幸合同。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是确定的,而保险人仅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义务,即保险人的义务是否履行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尚不确定,而是取决于偶然的、不确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但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是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而且也是仅就有形保障而言的。(六)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但是,由于保险当事人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因为,保险标的在投保前或投保后均在投保方的控制之下,而保险人通常是根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承保的条件,所以,投保人的道德因素和信用状况对保险经营来说关系极大。另外,保险经营的复杂性和技术性使得保险人在保险关系中处于有利地位,而投保人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保险合同较一般合同更需要诚信,即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二、保单和保险合同有区别吗

有很大的区别。保单就是保险单,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凭证。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双方达成协议签订了保险合同,但不一定签订了保险单。

扩展资料:

保险单简称“保单”。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为简化形式,还可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约保险单,保险凭证或暂保单等形式。

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对有关保险标的事项的说明,包括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或所处状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承担责任和不予承担的责任等。附注条件,指保险条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以及保单变更、转让和注销等事项。保险单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

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

三、什么是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

(1)从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上看,其内容构成有:

A.主体内容。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B.权利义务部分。包括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违约责任等。

C.客体部分。保险合同的客体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D.其他声明事项部分。包括其他法定应记载事项和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2)从条款的拟定上看,其内容构成有:

A.基本条款。由《保险法》以列举方式直接规定,由保险人拟定。

B.特约条款。是《保险法》所列举条款以外的条款,由双方共同拟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什么是住家保姆(住家保姆规矩是什么)

什么是借款合同(什么叫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