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开发商打官司能打赢吗(和开发商打官司有多少胜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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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开发商打官司能打赢吗(和开发商打官司有多少胜算)

一、和开发商打官司有多少胜算

起诉开发商的官司并不是一般不会赢,具体是否能够赢应当是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如果购房者掌握到相关的证据,开发商是有可能会面临着败诉的风险的,这主要就是根据人民法院判决为主。

一、起诉开发商的官司一般不会赢吗?

起诉开发商的官司并不是一般不会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购房者掌握到了足够的证据,那么开发商可能还是比较害怕的,因为风险比较高,并且对自己的影响也比较大。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

(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

(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

(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围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基本任务,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务的阶段组成,同时各个阶段相互衔接,依次连续进行。对民事诉讼的涵义,国外诉讼理论有不同学说。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民事诉讼是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保护其私法上的权益的程序。英美法系国家对该问题不甚重视,较少明确解释。

二、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是小区的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发生一些购房方面的纠纷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纠纷,都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而最终是否能够胜诉应当是根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还有就是事实来进行判断的,并不是说开发商一定会胜诉的。

二、和开发商打官司的后果

开发商严重隐瞒了实际情况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是可以打官司的。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跟开发商打官司能胜诉吗

搜集开发商违约的证据,只要能够证明开发商确实有损害行为,就可以胜诉。打官司的流程(仅针对民事诉讼),主要分以下七步:第一步搜集材料;第二步书写起诉状;第三步申请立案(递交材料);第四步开庭审理;第五步领取判决书;第六步申请执行;第七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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