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超过15%综合单价如何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增加超过15)
朋友们,你好!今天我们来谈谈工程量超过15%综合单价如何调整,我知道大家对它有很多疑问,还有就是建设工程工程量增加超过15,我相信也有很多人对它不够清楚。那么今天就一起来了解这两个问题吧!希望通过我的文章可以帮到你们,如果感觉有所解惑,欢迎大家关注本站,更新的内容会继续为大家解答,谢谢!
一、工程量增减超出15%,综合单价如何调整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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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变更超过15%清单单价应该怎么调整。
出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13,第9.6.2条之规定。
1、根据示范合同文本2013、清单计价规范2013之规定,由于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量较招标工程量变幅超过正负15%时,单价应调整。
2、合同中有约定,如增加超过15%,单价应调低,如0.9系数,如减少超过15%,单价应调高,如1.1系数.
3、考虑到在投标时,投标人可能采取了不平衡报价,为了体现公平,即不让建设单位吃亏,也不让施工单位白干活,在清单计价规范2013中用招标控制单价来防范甲乙双方风险。
4、投标单价与招标控制单价对比,如变幅超过了15%,则调整单价,如未超过15%则不调整单价。
扩展资料
9.6.2条规定:
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 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2. 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增加超过15******综合单价如何调低
1、如果工程量的变化超过15%时,乘以新价格结算。
新工程量>1.15原工程量时,结算价=1.15*原价+(新工程量-1.15原工程量)*新价
新工程量<0.85元工程量时,结算价=新工程量*新价
2、根据最新的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九章合同价款调整——9.6工程量偏差——9.6.2条的规定: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3、举例:
打个比方100m2的石材地面,清单量和定额量都是一样的,即定额含量为1,定额子目单价假设是100元的话,那清单综合单价(100/100)*100=100元/平方,若清单量改成50m2的话,清单综合单价(90/90)*100=100元/平方这样看来,不管工程量为多少,综合单价都没有影响,可是为什么会有工程量增加正负15%,综合单价就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