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辞退)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辞退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法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辞退一般情况下,旷工三天就可以开除。开除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一种强制的措施。违纪辞退指的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但尚未达到开除程度的员工,采取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措施。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旷工时间可以辞退。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而未到岗工作。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标准,关键是是否到岗工作。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旷工多少天,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职工旷工本身就是违反了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但公司出于人性化考虑并非职工一开始旷工就辞退职工,而是在职工连续旷工三天时才对旷工职工进行解雇。对于员工旷工多少天辞退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辞退的相关情况,还需要由双方对照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来执行,即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认定了三天旷工辞退的,则可以在相关情况后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法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三、根据《劳动法》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劳动法并没有关于旷工多少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HR业界普遍使用的是连续旷工三天当员工自离,或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予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1982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此条例已于2008年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8/content_901287.htm),被《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代替。在这两个法律里,并没有明确规定员工旷工多少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不含依据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即,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法律只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却没有规定劳动者旷工多少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现实操作中,单位往往把无故旷工一天定义为书面警告一次,劳动者连续获得三次书面警告,或者在某个时段内(比如一个自然年度内)获得三次书面警告的,定义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里就有两个问题需要强调:
1、单位直接用旷工三天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里,有类似我上面论述的“三次书面警告”的规定,单位把旷工三天定义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合法的了。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的。规章制度合法,应当符合三要素: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公示(这里不展开说了)。
综合上述两点,结论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劳动者旷工三天定义为“严重违反”,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合法(不能同时符合三要素),那么,单位以旷工三天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