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哪些属于行纪合同(生活中的行纪合同例子)
大家好,关于生活中哪些属于行纪合同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生活中的行纪合同例子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生活中的行纪合同例子法律分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纪合同中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五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六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走进合同教案
1.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案 2.请教好心人关于生活中法律的小常识题
法律小常识: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女儿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直接把养花的人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的孩子夜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钱,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1、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2、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3、请律师诀窍。
(1)、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对律师应讲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3.法律中关于合同的一个案例
问题一:合同没有成立。甲公司的发价是要约,因为乙公司已于7月14拒绝承诺,因此该要约已失效;乙公司后来再同意则可视为它向甲公司发出一个新要约,而不是承诺,此时只看甲公司是否对乙公司的新要约作出承诺,作出则成立,拒绝则不成立。
问题二: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问题二与问题一一样,已经先拒绝了,所以合同未成立
4.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5.浙江高考模块复习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用什么书
书名就是《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法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
(1)法的本质。①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②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③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影响。
(2)法的基本特征。①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②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③法是规定了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④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1.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信守合同与违约
1.合同(1)合同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即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各自的某种利益而订立的协议。(2)设立,是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变更,是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终止,是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后果,必须是产生、变更或终止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四、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
1.劳动合同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它表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2)依据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得以固定和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得以维护和保障。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五、家庭与婚姻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还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六、法律救济
1.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1)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2)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等等。
6.生活中一定要知道的几个法律常识
可见,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十分必要。
这里将生活中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以案例的形式加以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1、身份证复印件加注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身份证复印件应当用蓝色签字笔在正反面分别加注下述类似文本: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20XX年X月X日办理XX银行XX信用卡用,他用无效,再复印无效。
加注文字不得遮挡身份证号码,但是应当适当覆盖身份证个人信息部分,以防裁剪后再复印。背面类似。
2、信用卡不需要设置密码,只需要签名即可当被盗刷时,由商家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商家有义务审核签名。
但是实践中大部分收银员根本不看签名。如果设置了密码被盗刷个人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有保管好密码的义务。
3、不要劝酒劝酒后被劝酒人发生人身伤亡,劝酒人承担民事责任。4、一事不再罚违法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只能处以一次行政处罚。
比如你在高速路驾驶超载车辆行驶,由于不具备当场纠正条件,被高速交警处罚后,再次被查时不得被再次处罚。但是具备当场纠正条件的不适用一事不再罚,如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由于可以当场及时纠正,被处罚后,仍然不系安全带可以再次处罚。
5、一定要分清订金和定金定金受担保法约束,主合同成立前,给付定金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没有双倍返还。
6、就医一定要保留所有票据、病历信息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医疗,或者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的,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所以,就医一定要保留所有票据、病历信息。
对于医生来说该写的都写上去,保护自己,避免躺枪。7、4S店试乘中发生事故责任赔偿4S店试乘中发生事故造成试乘人员人损害的由试乘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但是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责任。
说到这,4S店都想哭了。8、买卖不破租赁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所有权人出卖房屋后,买受人不得以房屋所有权人变更要求终止租赁合同。
当然,补偿给租房人双方自愿终止就没问题。对于在大城市租房的奋斗青年请看完这条关注下一条。
9、租房一定要房东出具不动产所有权证且留存复印件,俗称房产证租房一定要房东出具不动产所有权证且留存复印件,俗称房产证。防止二房东。
同时,房东一定要留存租房人身份证复印件且与原件核对无误。房东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协助办理居住证等。
通过中介租房不要把房费直接交给中介,不要事事找中介谈,中介的作用在于提供信息,其他事情请直接找房东。一定要房东出具收条。
且同时在合同中注明清单,包含但不仅包含网络缴费情况、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以及屋内设备设施清单,且同时约定是否可以进行装修,装修或者后置家电等问题。10、离婚出轨等取证一定要合法,否则证据可能不被采纳取证设备一定要来源合法,在自己家装一百个摄像头都可以,在外面随便装就要小心别违法。
一般而言,通过手段去酒店调取监控挺好用。但是,这并不一定认定为出轨。
11、善用手机中的录音功能随时准备开启录音功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请勿删除原始录音,复制以后的录音证据效力不如原始录音。
不要在录音中使用威胁恐吓等语气,和气取证。12、微信截图,QQ截图等并不当然具有证据效力换句话说,我换个一样的头像,可以伪造出同样的证据。
所以聊天记录勿轻易删除,截图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求个放心,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聊天记录具有证据效力。13、商家违法说法很多人应该都看到过商家说。
本活动/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类似话语。这是违法的。
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费者权利。霸王条款一律无效。
另外说一句,商家如果对充值卡设置了消费时限过期归零,也是违法的。14、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明知产品或者服务有缺陷,仍然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人伤亡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虽然和美国的惩罚性赔偿没法比,但是也不错喔。15、劳动合同违约金刚毕业的大学生每次都很担心违约金。
其实不用担心,因为那些都是格式文本。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仅限于劳动合同法22/23条。
其中22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3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如果你没有接受专项培训且约定服务期,以及约定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然并卵。
但是,最好还是请在尊重契约精神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友好离职。网页链接。
7.谈谈你对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认识,理解和感受,不少于300字
谈谈我对法律的认识
我认为法律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
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俗话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
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
否则会天体大碰撞;
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不然会发生交
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
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12.4
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我们依法治国的标志性进步,我认为确立“
12
·
4
”全国法制
宣传日,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在更宽的领域和更广阔的空间发挥作用并不断深入发展。
它
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的一种创新。
生活中的法律颇多。
社会中的法律问题。
因大头婴儿和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婴儿的奶粉
问题尤受关注,
江苏徐州儿童医院医生冯东川在发现多例相似病例的情况下,
在繁忙的工作
中抽出时间联系全国各地医院的同事,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
终于发现了奶粉问题,
在这医生
医德百受质疑的的时代,
他再次诠释了什么是医德。
从法律角度而言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
冯东川以医生的良知和公民的责任对奶粉质量问题实名向国家质监总局举报,
促使有关部门
对奶粉质量标准问题进行规范,
在培养和促进现代社会公民责任和意识方面起了典范意义,
这是法律的力量啊。
高晓松醉酒案。
11
年
5
月份,高晓松酒后驾车在途中引发车祸。酒后驾车的标准是不
能超过一杯啤酒!这种测试酒精浓度的标准,不光检测的方法不合理,也极不公平。比如,
有的人喝半杯啤酒就醉了,
但开车被查酒精测试是正常的;
而有的人能喝一瓶白酒,
但只喝
了
1
杯啤酒,就可能属酒后驾车了。高晓松因此受罚。而高晓松作为第一个因酒驾而被拘
留的娱乐人,他的判刑,
也证明中国法律的进步,
标志着法律的平等,
以及对公众人物约束
力的加大。
关于我自己的法律问题,
现在学校里的我们,
如果你有助学贷款,
那么贷款的责任人是
谁,偿还期等等这些都是法律。又比如,我们毕业之后,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如
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待遇。再等过了几年,就可以用《婚姻法》了。法律就在身边,只有懂法
才能在生活中在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更好的保护自己权益。
法律在生活中相当关键重要,
我认为每一位大学生都必须了解法律知识,不能读了这
么多年的书,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下面是我的一些想法:
第一,我觉得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怎样都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无论自己有多么充分的
理
由,
都不应该触犯法律。
我想如果一个人能够严格守法,
那么他的人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
安
全的。作为一个大学生更要守法,因为我们是一个国家的高素质的人才。
第二,在守法的同时,我们也要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要有风度,有好的脾气。有句话说,
做人如水,做事如山,
我觉得说得十分精确。
第三,
我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应该只关心自己学习,
对于公众事件我们应参与其中。
大学
不应只是一个学习书本知识的地方,
我们要学习各种知识锻炼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各种能力。
在我们身边法律无处不在,
很多人在很多时候只是没有那种意识而已。
在周老师的教导
下我一定能学到更多知识,用法律去保护自己。
8.生活中常见的合同都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哪怕《合同法》没有专门将它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9.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案例
一、借条和欠条案例:前不久,朋友向我借钱,写了张欠条,当时也没在意。
后来我看到书上说,欠条和借条的法律性质有所不同,有的借款人还因为这一字之差输了官司。现在我很担心,如果对方不还钱的话,我起诉到法院,法官不会支持我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借条和欠条在法律性质上有的区别:借条说明的是当事人之间建立的借贷关系,以一方将借款交付后而成立的合同方式。而欠条则是由于其他法律关系而导致的欠款事实的发生,比如损害赔偿的欠款、施工的欠款等等。
但无论是欠条还是借条,在诉讼中法院都要审查核实相关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事实。二、民间借贷案例:这几年,我做生意赚了一些钱。
亲戚、朋友向我借钱的次数也多起来了,如果不借,碍不过情面,况且现在银行利率又低,借出去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息。但是借了,又怕收不回来,因此总是很矛盾。
借贷的注意事项、国家对私人借贷的利息限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私人之间可以借款,一般的民间借贷是合法的,这种借贷关系属于实践合同,也就是必须一方将借款交付后合同才成立。借款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是无息借款。
借款利息按规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如果有可能,在借款的时候首先要形成书面的证据,然后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或担保。
三、婚前财产与个人财产案例:我和我女友共同生活了近半年,并且由我出钱以我们两个人的名义和房产公司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房产登记手续尚在办理。现在双方感觉彼此不是很合适,决定分手。
但我女友提出我们是共同吃住,购房款中应有她的一部分。婚前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结婚前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无论结婚时间的长短,都仍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的,属于同居的,在同居期间,财产按照以下原则处理:能够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属于个人所有。没有证据证明的,推定为共同所有。
结婚前如果购房款为一方支付的,则房产一般为一方所有,但是支付购房款后,两人共同订立合同,房产办理在双方名义下的,则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女方可能享有房产的部分权利。这就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看男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义下的原因。
四、合伙劳动的受伤补偿案例:今年2月,我与另外三人合伙在长江口捕捉鳗苗。在一次作业中,我不慎被缆绳绞住而掉落水中,后经全力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右腿却被截去。
为此,花去医疗费三万余元,并造成了终身残废。合伙劳动的受伤补偿的分配:你们四人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享权益,共担风险,在法律上称为个人合伙。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7年10月10日《关于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不慎死亡其他成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为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在经营运输活动中,不慎被车挤死,作为合伙经营的受益人之一,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经济补偿,既合情理,也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你在作业中不慎受伤,是执行合伙事项所致。
对此,参照上述《批复》的精神,对你的各项损失,应当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或分成比例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你可以就你的损失,与其他合伙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
五、以子女名义存款并非赠与行为案例:我父亲在几年前将5万元人民币以我的名义存入银行。去年底,父亲去世后,我们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此存单。
为此,我与我哥发生了争执。我认为,父亲将5万元人民币以我的名义存入银行,表示父亲将此存款赠与了我;而我哥则认为此存款应是父亲的遗产。
以子女名义存款并非赠与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交给受赠人所有的行为。赠与是移转所有权的行为,赠与行为成立后,赠与人丧失了对赠与物的所有权,受赠人取得了所有权;赠与是无偿的和单向的,否则,就变成了买卖;赠与是实践性的,只有赠与人实际交付赠与物和受赠人实际接受赠与物后,赠与才成立。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法律行为必须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是有效的。在本案中,你父亲虽然将5万元人民币以你的名义存入银行,但你父亲生前既未告知你们存款的事实,更未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表示愿将存款赠与你,也没有将存单实际交付给你。
因此,要将你父亲的行为,认定为将存款赠与你依据不足。这5万元存款,应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所有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三、请举例说明行纪合同
举例: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
行纪人在我国过去又称“牙行”、“经纪人”。行纪是一种营业。若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欲从事行纪业,必须依法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在行纪合同中,给付行纪人报酬的另一方民事主体称为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