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合同应该注意什么(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您好,今天的分享主题是看合同应该注意什么。同时,我们也将探讨一下签合同要注意什么的相关问题。如果你对这两个话题有任何疑问,这篇文章将为你一一解答,希望我们的分享能帮到你。下面,就让我们开始这趟知识的学习之旅吧!

看合同应该注意什么(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买房签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

1、签合同前查看开发商五证。

为了避免自己买到的房子因为开发商手续不全,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在签合同之前,购房者应该先查看一下开发商的五证,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预售许可证》。

2、使用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

首先,购房者在签合同时,要看是否采用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合同应当选择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要采用开发商自行拟定的合同。

3、查看土地性质。

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的产权年限也会不同,买房签合同时一定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目前法律只规定了住宅到期自动续期,非住宅一般应是缴费续期。规划用途也请注意,如果是商业、工业用地请多留心,因为这还关系到以后水电气等费用的缴纳价格。

4、确定交房日期。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期房那个,签合同的时候,要在合同内确认一下交房日期,近年来,开发商因为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的事经常发生,而延期交房会给着急入住的购房者带来各种烦恼。因此,为了避免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5、看清违约条款。

大多数购房合同中很多违约条款都是针对购房者的,而对卖房者则约定不明确。如果购房者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一定要主动与对方协商,明确约定卖房者的责任条款。

违约条款包括售房方迟延交房、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交房不合标准的责任,责任约定要有具体的计算方式,便于发生纠纷后的问题解决。这样即便将来一旦发生争议,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

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另外,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7、注意补充协议。

一般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比如将开发商答应给购房者赠送车库或者储藏室、阁楼等约定都签进补充协议中。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东西,开发商赖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所以不能只是与开发商进行口头约定,而应该将开发商所有的承诺都写入合同里。

8、注意合同陷阱。

空白条款很容易让他人钻空子,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空白条款,有空白条款的,要用一道横线或斜线划上,表示此处无内容。不然等你签完合同后,可能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出几个不利于自己的条款。

二、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签合同需要注意:

(1)双方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或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合同生效的条款;

(10)清洁文本条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可以公证的合同有哪些

可以公证的合同有:

1、贷款、租赁、房屋买卖、承包合等民事经济合同;

2、赠与、婚前财产分割、借贷、赡养、遗赠等民事协议;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公证机构登记的其他合同。

三、签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

签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1、双方的名称或姓名、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或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9、合同生效的条款;10、清洁文本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第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第三、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第四、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直接约定有难度,也可以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各自经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注意用词严谨

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字没有盖章,在法院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六、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

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的、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八、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践中如把定金写成订金,因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第九、注意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分包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分包行为无效。因此一定要注意原合同的约定,应当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分包给我方。

第十、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明确

合同中也可以约定由仲裁委处理双方的争议,仲裁的优点是速度快、效率较高,费用也比法院为节省。约定仲裁机构应当明确。仲裁为一裁终审制,不再允许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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