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候签了无任何劳动争议(签了离职证明上说了跟公司没有劳动争议还可以仲裁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朋友们,你好!今天我们来谈谈离职时候签了无任何劳动争议,我知道大家对它有很多疑问,还有就是签了离职证明上说了跟公司没有劳动争议还可以仲裁吗,我相信也有很多人对它不够清楚。那么今天就一起来了解这两个问题吧!希望通过我的文章可以帮到你们,如果感觉有所解惑,欢迎大家关注本站,更新的内容会继续为大家解答,谢谢!

离职时候签了无任何劳动争议(签了离职证明上说了跟公司没有劳动争议还可以仲裁吗)

一、离职证明中注明无劳动纠纷是否就不能要求补偿金啦

离职证明中注明无劳动纠纷是否就不能要求补偿金啦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纠纷经济补偿金问题

合法,只是这个问题你无权要求补偿。

公司需要做账,这个月的账肯定实在下个月才能做上,开工资也几乎必然在下个月开。

离职需要签无劳动纠纷吗

1、基于您的情况,要是着急拿到工资,可以签,因为劳动纠纷指的是你与单位之间的争议问题,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问题,二者不是一回事,说白了,就是你跟单位之间没事儿了,不代表国家可以不处罚单位的违法行为。法律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基准。

2、签的离职协议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违法行为不可以因你们之间的协议一致而不被追究,双倍工资问题可以申请仲裁。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建议你跟单位签的时候带上录音笔,日后仲裁庭上可以播放,证明这是单位的单方强迫行为。

劳动纠纷案中补偿金,赔偿金及代通金怎么计算

1、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赔偿金有两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还有一类是惩罚性质的赔偿金,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代通知金:以离职前上个月工资为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B07

经济补偿金是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是在而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是由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

你好,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为,

一、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的就业过渡期的生活保障金,用人单位一般没有过错,称之为补偿金;

二、赔偿金一般是用人单位不支付或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此情形下用人单位有过错,承担的惩罚性的责任,称之为赔偿金;

三,具体规定及法律依据请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相关规定;

劳动离职补偿金是否含餐补交通补贴

包含餐补交通补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月工资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条文注释]

本条对经济补偿的计发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1、经济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包括:(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其他工资。

2、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分段计算。目前,可以明确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第一,经济补偿应当分段计算;第二,分段计算的时间划分分别是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月1日,前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后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第三,分段计算经济补偿的依据分别是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

哪种情况下不能要求补偿金

1、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3、不能胜任工作,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4、违法犯罪被公司辞退的;

5、达到其它需要解除合同的条件的。

有劳动纠纷,单位不给办离职证明怎么办?

有劳动纠纷,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就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正常办理离职证明,为办理证明设定障碍,这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

拖欠公积金而辞职,可否要求补偿金和赔偿金

用人单位拖欠公积金而导致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签了离职证明上说了跟公司没有劳动争议还可以仲裁吗

可以,只要是在一年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就可以申请仲裁。离职证明只是用离职证明只是用人单位单方出具的,用人单位说没有劳动争议,不等于劳动者就承认了没有争议。只要自己拿得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劳动争议中自己是有理的一方,就有胜诉的可能。

三、离职证明上写了无劳动争议

法律分析:需要看具体情况,只能说即使在劳动离职证明中注明没有劳动纠纷也是可以要求补偿金的,这是因为大多数情况下离职证明要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非劳动者意愿辞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才能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离职手续可以远程办理吗(离职手续可以线上办理吗)

离职未回款的提成可以不发吗(销售辞职未收货款还有提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