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放贷人就不能起诉了吗(法院对职业放贷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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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起诉职业放贷人带好证据去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职业放贷人。贷款纠纷起诉首先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原告符合起诉的条件,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前要对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并确定原告和被告。确定管辖法院,准备起诉材料,考虑是否申请做诉前保全带好证据去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职业放贷人。职业放贷人实际上就是出借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出借人就是职业放贷人了。因此,职业放贷人所从事的放贷业务也就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签订之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何认定职业放贷人
职业放贷人的标准为:
1、以连续三年为准,同一个或有关联的原告在基层法院起诉20件以上,中级人民法院30件以上的民间借贷;
2、在同一年里,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基层法院起诉10件以上,中级人民法院15件以上的民间借贷;
3、在同一年里,同一或关联原告在中级人民法院起诉5件以上超过100万元的民间借贷。
二、职业放贷人还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客观:《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三、法院对职业放贷人的处理
法律主观:
起诉职业放贷人,如果是民事案件,那起诉流程是: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起诉状和证据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之后会发送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再拿着案件受理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如果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报警,不用自己起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