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合同包括哪些(配送服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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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送服务合同的种类有什么配送服务合同的种类有:一、单独配送服务合同。由单独的配送企业、个人或组织与配送委托人订立的只包含配送服务的独立合同;二、附属配送服务合同;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种类的配送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八条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配送服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配送服务合同的种类有:一、单独配送服务合同。由单独的配送企业、个人或组织与配送委托人订立的只包含配送服务的独立合同;二、附属配送服务合同;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种类的配送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三、物流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哪些
一、物流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哪些
1、物流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什么:
(1)运输货物,严禁运输国家禁运易燃易爆物品;
(2)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货物,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3)配送区域;
(4)合同期限,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就合同约定价格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物流服务合同包括哪几种
物流服务合同包括以下7种:
1、运输合同;
2、物流配送合同;
3、委托合同;
4、仓储合同;
5、保管合同;
6、承揽合同;
7、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