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员工辞退需要赔偿吗(被辞退能否要求单位赔偿)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雇佣合同员工辞退需要赔偿吗,以及被辞退能否要求单位赔偿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雇佣合同员工辞退需要赔偿吗(被辞退能否要求单位赔偿)

一、用人单位辞退外包员工有赔偿吗

用人单位辞退劳务外包员工的时候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单位和劳务外包员工之间建立的只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关系中起到的本来就是一种临时性的作用。劳务外包员工跟派遣单位之间建立的才是劳动关系,派遣工作完成后,派遣关系就结束了。

一、用人单位辞退劳务外包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用人单位辞退劳务外包员工不需要补偿,外包员工被用工单位辞退的,用工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被辞退外包员工应由劳动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关系的特点

1、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和以往任何形式的劳动生产都不相同,它是一种特殊的生产组织形式。一方面用工单位在面临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时,其自身的员工结构配置达不到相应的要求,而这种市场需求往往是临时性的、辅助性的,并且具有多样化特征;另一方面,用工单位本身的劳动人员也可能由于自身因素暂时不能从事单位所指派的工作,而这种工作往往是可替代的。面对这种临时性的用工需求,用工单位从控制生产成本的角度往往不会调整自身的劳动力资源结构,而是选择从劳动力市场临时雇佣所需人员。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的法律地位是我国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派遣职工的工作岗位只能是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要求的岗位。因此,被派遣的劳动者从事的必然是临时性的、辅助性的,或者是具有可替代性的工作。

2、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是其一个很重要的特点,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派遣单位则会按照协议的约定将合适的职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在被派遣劳动者工作的过程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不必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他们之间不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只需在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给付相应的劳动,有关的用工单位则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应的对价,至于被派遣劳动者的人事管理,则是由派遣单位来进行的。因此,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始终不发生人事管理关系或者隶属关系。

3、“三角关系”的用人模式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八个字用来形容劳务派遣再合适不过了。由于劳务派遣中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所以在劳务派遣中的劳动法律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应订立劳动合同,并约定劳动者为他人提供劳动,用工单位则依法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所以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派遣单位作为形式上的用人单位,其招聘、雇佣劳动者的目的并非是要使用劳动力,而是为了通过向用工单位“租借”劳动力,从而获取相应的租金,他们之间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单位为用工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者以满足其用工需求。由于劳务派遣协议的性质属于民事合同,所以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要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也应受到民法的调整。而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仅存在用工关系,用工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条件,被派遣劳动者则在用工单位和管理和监督之下,提供符合用工单位要求的劳动。

主要是劳务外包员工并不属于本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一般来说用工单位都会和派遣单位之间签订相关的协议,正常情况下,用工单位不会无故辞退劳务外包员工,除非劳务外包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双方约定的工作已经完成,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二、没有劳务合同辞退员工需要赔偿违约金吗雇佣合同

如果是劳务合同,双方是雇佣关系的话,没有赔偿,或者说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被无故辞退,那么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主张经济补偿金。

如果双方是劳务关系,一般来说是没有赔偿的,除非双方在劳务合同有明确条款。

三、退休后签定的劳动合同***被辞退能否要求单位赔偿

退休后签定的劳动合同,被辞退不能要求单位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退休后继续工作的人员属于返聘,不再享有相关的劳动辞退补偿。用人单位在进行工作前应积极的和这类劳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相关的劳动纠纷进行书明,一旦出现时应按照劳动合同进行办理。

法律分析

拿了退休金之后又回到企业工作,就是属于退休返聘,虽然也是属于企业的员工,但是和企业签订的就不是劳动合同了,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所以如果出现被解雇的现象的话,单位是不会给任何的补偿的。退休返聘和在岗职工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退休返聘是因为工作单位的需要,对部分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且也领取了退休金的人员留用的一个方式,退休返聘的劳动关系一般是一年一聘。虽然都是同属于单位的员工,有的甚至还担任着高职位的高管,但是因为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没有通过劳动部门的审核,又因为身份的特殊。返聘人员首先是退休人员,其次才是单位的职工,只是多返聘二字。退休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可以要求这类劳动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一旦产生工伤的,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申请,按照工伤等级对自身的实际伤害进行赔偿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雇工合同怎么写(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雇佣员工不签合同违法吗(雇佣员工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