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产核资如何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互联网 2024-04-18 阅读

您好,如果对于公司清产核资如何做的了解还不深入,那么我们这篇文章就非常适合您。今天,我们要深度剖析的就是公司清产核资如何做及其相关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我们做足了准备,解答大家心中的疑问。所以,让我们一起进入主题吧!

公司清产核资如何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

国有产权转让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如下: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完善制度等方面。国有产权转让清产核资工作的范围如下:企业本身,以及其涉及到的全部子企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法律主观:

国有产权转让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如下: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完善制度等方面。国有产权转让清产核资工作的范围如下:企业本身,以及其涉及到的全部子企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条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引用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请问公司清产核资的具体程序

企业实施清产核资的步骤

1.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多个部门组成的清产核资临时办事机构统称为清产核资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3.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4.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5.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

1.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2.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3.价值重估。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4.损溢认定。损溢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5.资金核实。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6.完善制度。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流程图:

1、立项(3日内完成):国资委根据有关需要要求企业清产核资,企业即按要求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企业根据自身需要提出清产核资申请,须经国资委统计评价科向主管领导请示、批复同意后进行。

2、企业报告情况: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和对有关损溢的鉴证证明资料。

3、资产损溢认定:统计评价科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对各种资料是否齐备、鉴证证明是否充分有力、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初审,并会同有关科室进行复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现场复核查证,统计评价科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初步认定资金核实结果。对初步认定的资金核实结果在企业公示七天,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公示七天后,无问题反映的企业,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

4、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资产损溢认定后,经委主任同意,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1000万元以下的资产损失,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由市国资委审批;对1000万元以上的资产损失报市政府审批),由统计评价科根据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以国资委名义行文批复企业执行。

5、资产移交:向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由其接管经批准核销的资产损失,继续进行追索和管理。

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公司活动奖励什么礼品好,你们公司活动抽奖有哪些有创意奖品

公司爱心一日捐可以不捐吗,慈善一日捐是强制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