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拆迁能给多少钱,大兴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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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拆迁补偿标准
大兴区是北京市的一个区,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和扩张,大兴区进行了大量的拆迁工作。在拆迁之前,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大兴区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不同性质、面积、位置、年限等因素进行补偿。一般来说,住宅的补偿标准会比商业、工业等用途的房屋高一些。在大兴区,根据2019年发布的《大兴区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住宅的补偿标准在每平方米30000元至50000元之间。
2.搬迁补助:政府会给予一定的搬迁补助,以帮助拆迁户更好地安置。搬迁补助的具体金额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每户可以获得1万元至2万元的搬迁补助。
3.生活困难补助:对于一些生活困难的拆迁户,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生活困难补助的具体金额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每户可以获得1万元至2万元的生活困难补助。
4.其他补偿:政府还会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一些其他的补偿,比如过渡期房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补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您是大兴区的拆迁户,建议您咨询相关的拆迁部门或律师,以了解更加详细和准确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北京市农村房屋土地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一、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
拆迁补偿价格主要由当地政府参照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当时与之类似的房价来确定,需要报市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对于涉及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普通住宅平均水来平确定。
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7,对于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下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认定的特困户,当地政府可以适当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二、原划拨土地上的成套住宅的拆迁,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款中不含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可参照当地购买公有住房上市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三、拆迁人以回迁房及取得的划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或者作为出地方与有关单位联建、合建项目中分成的房屋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四、拆迁人属于集体土地上的住宅,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适用于拆迁补偿。
五、拆除住宅楼房,其卫生间、厨房齐全的,应当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拆迁补偿。对于卫生间厨房公用的住宅楼房,对被拆迁人加上其分摊的公用卫生间及厨房的建筑面积后,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以上是北京市农村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建设必须要建立在拆迁顺利完成的基础之上,为了切实保护被拆迁群众利益,北京市对此也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以确保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
北京市搬迁补偿标准
北京市搬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面积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确定;
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其中的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安置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户均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暂统一按0.3亩(200平方米)计算。
宅基地:
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规定,特别是对于宅基地的申请也明确了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农村宅基地,是可以严格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认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一)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二)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
(三)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第四十四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四)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