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偿比例怎么计算,破产清算比例是怎么算的

互联网 2024-05-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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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偿比例怎么计算,破产清算比例是怎么算的

如何计算破产清算偿债率

以下面一例说明:甲公司破产后,有破产财产若干,除去优先清偿的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后,剩余财产120万。债权人乙持有债权90万,丙持有债权60万,丁有债权30万。那么乙丙丁债权比例为3:2:1。将120万按比例,划分为乙60万,丙40万,丁20万,那么偿债率为60比90,40比60,或者20比30反正三者是相等的。或者,简单点,就是120万除以(90+60+30),也就是,实际财产除以债务总额

...同一比例向债权人清偿。这个同一比例是怎么算的

清偿比率=剩余破产财产/(该清偿顺序债务总额)

该顺序某债权人可获清偿数额=该债务数额*清偿比率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清算费用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拨付后仍有余额的,按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可见,在上述清偿比率计算公式中,破产清算费用已经在分子中扣除了,这时已经不需要“清偿”该费用了,那么当然就不能再计入“分母”了。

破产清算比例是怎么算的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形而确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顺序进行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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