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是《我》的作文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以我为话题作文

  我是一个乖小孩,“乖”和“怪”谐音,所以我也是一个古怪的男孩。

  听父母讲在两三岁我还十分正常,只是我的乖僻缺点他们似乎从未发现,也有可能是知道的,只是不便提起,提起了又能怎样?现在的我害怕与一切生疏的人接触,我害怕与他们的眼神对视;我不能和同龄人打球,在碰撞性的游戏里我显得无比笨拙。有些时候我想要克服,一定范围内的克服起到了效果,但我的内心依旧是惶恐。

  我还记得曾经有人夸我听话,我于是便努力装出一副听话的样子,譬如小声说话,学会微笑,见到大人主动问好,走路的时候尽量轻一点但又不好太快。总之,我拥有并且运用了所有小孩子所拥有的惊人的学习能力,成了大人口中经常夸赞的乖小孩。在日益增长的虚荣心里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满足感,我的怪僻是偶然里的必然。

  为了将优秀(多数大人觉得孩子听话就意味着优秀,当时的我也是这样认为的)的形象贯彻到底,我开始自作聪明。上幼儿园的时候小朋友过生日,有钱的父母就会买大大的蛋糕,带到幼儿园与大家分享。一次老师分盘子,几乎所有不管瘦弱还是强壮的小朋友都上去争抢,我站着不动。理由是就算抢到了盘子,发蛋糕的时候老师还是会让大家回到座位按次序发,所以有盘子但蛋糕不够,排在后面的几个还是会没有,可倘若没盘子,老师总会想办法。我把同样陷身于抢盘子人群的好朋友拉出来,告诉了他我的想法,结果他很是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又头也不回地继续去抢,仿佛在说,这是什么狗屁逻辑,浪费我时间,本来应该抢到了。后来我的确没有发到盘子,老师给我一只吃饭用的小碗。这个世界的你知道越多总是越孤独,除非你让别人和你一起知道,但通常你只会被当成白痴或者另类。

  再后来到了小学,一二年级的班主任是一个年轻的女老师,姓巴,我们都叫她巴老师。那天巴老师拿着一个橘子,要大家说出是甜是酸。我看着身边的人不停地起身回答——答案无非两个,因此一直在重复。我当时挺自视清高的,表示没兴趣。坐我旁边的人举了无数次手,在一次次听到他的同一个回答后我终于烦了,用陈述句对他说,你没吃过怎么知道。话被另一个挺自信的同学听到,一字不差地回答给老师,老师脸上明显显示出喜悦,立刻掰下一块给他尝尝,是甜的。后来偶然忆起,想必老师当时要的其实就是我的那个答案。

  当我渐渐长大,童年的虚荣心褪去以后,剩下的只有不合群的怪僻。我和朋友相处总是没有办法发展成知心,原因或许在双方,但是有一点一定是有关系的——我一直都把自己埋藏得很深,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怪僻缺点。我还是努力地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因此在表面上看来我的朋友挺多,我也曾一度以为找到了自我,后来才发现是我自己欺骗了我自己。

  和《天才梦》中的张爱玲一样“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是我不能领略的”。我能猜透多数人的心思,或单纯或复杂;我能在考完试后和好友花一下午坐车去山里的寺庙,体验难得的世俗。但我无法找到生活的平衡点,无法透彻的认识自己。生活太大,我不知道应该将其比作何物。

  现在,每当我看见人们口中夸赞的乖小孩——小声说话,会微笑,见到大人主动问好,走路的时候不跑跳,绝不调皮,不会玩。心中总是隐隐作痛,或许是因为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亦或许仅仅是为他们的悲哀而悲哀。

题目是《我》的作文

以《我》为题的作文

  在茫茫的人海中,我既没有英俊的外表,也没有超凡的头脑,但是我却有着无比坚定的信心和勇气,这就是我。

  我长着一张圆脸,一头乌黑的卷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色的方形眼镜,下面是一张红润的小嘴,这就是我。

  我的性格比较内向,太过于忠厚老实。老师经常说,我们男生要有雄心壮志,以后才能成大器。所以我以后也要努力改变自己的性格,弥补自己的不足之处,做一个有雄心、成大器的人。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做一个无私奉献的人。

  我的爱好是读书。每当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的回答总是“书”。我非常喜欢读书,有时我一边写作业还一边读书,常常因为看书而耽误了写作业,所以妈妈总是无奈地对我说:“你可真是个小书迷。”我有时一看书就会身临其境,如痴如醉,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探险,一起快乐,他忧我也忧,他乐我也乐,竟然连饭都忘记了吃。因为我坚信: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只要多读书,就会掌握更多的知识。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平凡而又伟大的医生。当医生可以救死扶伤,让那些被疾病所折磨的人重新健康起来。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感冒、发烧是家常便饭,从那时起,我就暗下决心,长大以后一定要当一名医术高超,妙手回春,救死扶伤的医生,救治那些病人。当好一名“白衣天使。”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一个梦想成为医生的人,一个有雄心壮志的人。

以我就是我为话题的作文

  我,一个即将升入小学六年级的十三岁小女孩。有些单纯,也有些任性;有些普通,也有些古怪。

  我,酷爱旅游,喜欢美食——从西安那雄伟的秦始皇陵,到扬州那如画般美丽的瘦西湖;从那波涛滚滚的黄河,到波光粼粼的东湖……祖国那秀丽的山山水水,都留下了我的足迹。我更向往,更向往那雅致的苏州园林,更向往那秀丽的桂林山水,更向往那奇妙无比的双龙洞,更向往那古朴典雅的乌镇……我仍在寻找,仍在行走,让我的足迹留得更远,留得更美。

  我,更爱看书,看书是我日常生活中的必备。看书的面很广,却是囫囵吞枣,毫不品味细枝末节,却也自得清闲,只了解大概意思,便称“看”完了。说是看,也是肤浅地看一看,从不去品,去读。有时,一本几百页的书,不消几十分钟,便看完了。却不知去领悟,去深入。

  我,也爱网上冲浪,闲时,也“摘摘”牧草,听听音乐,写写日记,看看新闻。在我的网络世界里,没有悲伤,也没有烦恼,只有快乐。

  我的梦想,是发明一台时空穿梭机,那时,我便可以在时空中穿梭——我首先要去地球诞生之日看一看,了解人类的进化过程,与地球上的第一种生物对话;我还要去秦朝领略领略阿房宫的气势,秦始皇的尊容;我还要来到二十世纪初,告诉人们今天的地球,呼吁人们环保……

  我相貌平平,五官倒还端正,只是那张脸上,不知被谁撒上了几粒小芝麻。我性格多变,熟人面前,我是话痨;生人面前,我却成了哑巴,真是名副其实的两面派。

  有人说,我很普通;也有人说,我很古怪。但是,我就是我,一个生活多姿多彩,想法奇奇怪怪的女孩。没有人能模仿我,因为——我就是我!

题目是《我》的作文

  城市的孩子们在电子玩具、钢琴和作业的包围中长大,未必就是快乐和幸福的;山区孩子的“野性”反而更好地养成纯洁的心灵之花。

  我是一个留守儿童,一个充满“野性”的女孩。我喜欢对比城乡生活。我曾去过爸爸妈妈打工的大城市里,那里整天都是噪音,而我的家乡大别山区却可以排除喧嚣;城里躲避不了诱惑,山区却可以安心玩耍;城里到处都是高楼大厦,而我在山区却可以自己亲手搭建一间小木屋,过上一种近似原始一样的生活。在这里可以体验“嫦娥奔月”的神话;感受“世外桃源”的仙境;品尝“仙桃仙酒”的滋味。

  城市的夜晚灯火通明,比不上山区夏夜秋夕萤火虫的飞舞。“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我和小伙伴们一边念着古诗,一边拿起小扇子扑打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快乐。很小很小的时候,夏夜秋夕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奶奶教唱儿歌是印象最深的事情:“萤火虫,夜夜飞,爷爷陪我捉乌龟;乌龟已逃跑,葡萄架上找葡萄;葡萄没开花,奶奶喊我去吃粑;粑在龙床吹大气,妹妹拉我去看戏;好戏未开台,爷爷教我打草鞋;草鞋断了掌,跌倒向后仰!”每当念到“向后仰”的时候,我们都大笑起来。每一份快乐几乎都与萤火虫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长大了,读书了,我从科学书上得知,萤火虫是一种能发冷光的小甲虫;在地上产卵,刚孵化的小萤火虫藏在草丛里,或者躲在腐烂的老树桩里,如同老树怀抱里的小精灵;萤火虫发光是便于夜间找到伙伴,用荧光来传递“爱的信息”。再后来,听老师讲晋代车胤“囊萤苦读”的故事以后,每当看见萤火虫就想起“苦读”的故事来,这是我从一个懵懂女孩成长为一个好学少年的重要标志,书香的陶醉使我的“野性”逐渐消失。

  城里可以下餐馆、吃夜宵。而我在家里看电视,饿了可以自己做饭自己吃,想吃什么就弄什么。有一次我在家里煮面吃,首先在小铁锅内放一些水,再把锅放在电磁炉上,插上电源,按下开关,开始烧水,“咕嘟咕嘟”冒泡的时候,说明水开了。接着我把调料包、面饼放进开水中煮,我边煮边唱歌:“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做饭的小行家……”一会儿,香喷喷的面就做好了。还有一次,我和奶奶一起包饺子。我拿起一张饺子皮,放上馅,再把皮对折捏起来。奶奶说:“包的时候皮一定捏严,否则就要吃片汤了”。所以我用力的捏呀捏呀……呀,不好了!饺子馅从“肚子”里被挤出来了,我急忙拿出另一张皮,盖了上去,接着捏呀捏呀……不巧,汤又从另一处淌了出来,我又慌慌忙忙地拿出一张皮补了上去。就这样凑凑合合的包好了一个饺子。包好后的饺子虎背熊腰,简直是一个“将军肚”,我和奶奶都大笑起来,笑声里充满了“野性”。

  城里有城里的繁华,山区有山区的快乐,只要你用心品尝,生活都是充满快乐的。城里的孩子是充满艺术的盆景,山区孩子是自然生长的“野花”。没有好坏之分,都是自然造就的精灵。

以我为题的作文

  我,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还有两颗葡萄似的眼睛,圆圆的头,大大的嘴巴,白嫩的皮肤。

  我像是一个疯丫头,我爱玩,也爱运动,特别是跑步,跳绳,跳远等。

  说实话,我也是一个胆小鬼,比如:不敢自己一个人睡觉、害怕小动物、连狗、猫都怕,妈妈也拿我没办法。

  我很喜欢看书,但有一个致命的缺点----看过的书的不愿意再看一遍,除非没书看了。而且我每天都要至少看一篇。

  我还喜欢听歌,因为歌能给我一种安心的感觉,我不一定喜欢听什么歌,但一定要好听。我不喜欢别人对我喜欢的歌指指点点。我喜欢听那种节奏快的歌,也喜欢伤感和优美的歌,不过那比较少。

  我虽然一天到晚疯疯癫癫的,但也喜欢花,比如玫瑰、牡丹等,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因为它高端大气。

  我在陌生人的面前缅甸,在熟人面前话不知道有多少。他们都说我活泼开朗,在别人面前,他们的评价却是内向。妈妈说,只要我一打开话夹子,就收也收不住。

  这就是我,活泼开朗的我,这就是我,热情奔放的我,这就是我,胆小的我,我就是——张慧如。

我作文

  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透着几分机灵,可爱的瓜子脸中又透着几丝调皮,红红的脸蛋构成了一个人,她是谁呢?她就是我,想知道我有什么特点吗?那就让我给你介绍介绍吧!

  一,暴力

  因为我实在太爱打人了,总是把我班男生打得哭爹喊娘的,才放过他们。不过有些不识好歹的男生来惹我,那他们可就惨了!所以男生们就赐了我一个称号:暴力女之王

  二,有点可爱

  “现在的蚂蚁都去哪了呢?”同桌问我。(想了解我的同桌可以看我的另一篇作文:我的同桌是馋猫)“当然是去洞里睡觉了!”“为什么要睡觉呢?”我萌萌的说:“当然是去冬眠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太笨了”同桌顿时无语。

  三,吃货一枚

  “妈咪,我要吃糖葫芦!”“妈咪,我要吃薯片!”“妈咪呀,快点给我买奶茶!”“妈咪妈咪,我要吃汉堡包!”……那是谁在说话?当然是作为吃货的我了!只要见了好吃的就要买。不过!我可是怎么吃都不胖哦!

  四,爱唱歌

  说起唱歌,我就兴奋,每周五都要去ktv唱歌。当然,我唱歌也很好听的哦,而且,我还是以为会唱70、80后的歌,又会唱babybrother的歌。

  怎么样,这样的我,你喜欢吗

《我》初中作文

  曹操是一位毁誉参半的强大君主,他有着和拿破仑一样的个头,统治着将近二分之一的中国领土,并曾经有机会占领另外二分之一。人们往往折服于这位君王的个人魅力和野心,也对他喜怒无常的个性感到胆战心惊。

  而这位暴君的另外一面却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他和他的两个儿子并称为“三位最伟大的曹姓诗人”。他的许多诗作流传到现在,人们在他的诗歌中看到的是一位充满人文精神的反战主义者——不过这位诗人偶尔也会对诗歌批评家痛下杀手,这一点在现代纽约已经变成了一项传统。

  尽管曹操的残暴为人所共知,但还是有许多英雄聚集在他的麾下,因为他毕竟是一位不可否认的领袖人物,而且在军事上很有天分。曹操的崛起是一个曲折而艰苦的过程,他最早是以讨伐董卓的十八位地方领主之一的身份出现,并趁机扩充自己的势力。他在经济领域的一项屯田政策最终帮助他解决了致命的后勤问题;而“挟天子以令诸侯”(原文是takeHane,直译为挟持皇帝作为人质,从后文来看,作者显然按字面意思来理解了)让其他领主因顾忌皇帝的安危都不敢轻举妄动。经过漫长征战,他逐渐消灭了中国北部的绝大部分领主比如袁绍张秀和陶谦,并将军队布置在长江北岸,企图击败南方的吴国与蜀国。这一侵略行为被及时制止了,他的海军在赤壁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击败他的却是一位喜好鉴赏音乐的指挥官周瑜。以这一标志性事件为分界,扩张的魏帝国到达了极限。在接下来的战争中,曹操成功阻止了蜀国和吴国在南部边境的反击,在西北却丢失了一大片土地。历史书上将这种颓势解释为曹操本人的衰老。尽管如此,曹操还是在死后留下一个稳固的帝国,并由很多英雄守护。

我作文

  我不知是要跟逍遥的风从天涯来,

  还是要跟美丽的四季去往海角。

  幼小我希望拥有彩虹的七种颜色,

  星星的点点闪烁,

  和那令人向往的月光!

  在黄河的培育下,

  我明白了我是龙的传人。

  在长江的教诲下,

  我了解了责任感。

  努力,努力,努力……

  时时刻刻在我的脑海里奔腾。

  我立志要当一个顽强向上的

  登山者。

  在攀登世界最高峰的途中,

  我要向中华民族学习那份

  豪迈,

  那份美丽的执着。

  我要用

  智慧的双手去为社会

  奉献我的所有的力量。

  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

  来歌唱祖国的大好河山。

  用双脚踏遍祖国每一个角落。

我真棒为题目

  我是一个能干的小女孩。我会洗衣服,扫地,拖地.可唯一不会的就是烧菜,每当看到妈妈做饭的时,我便下决心要学烧菜。

  星期天,我早早的起床,准备跟妈妈学做菜,我穿上妈妈做饭时的围裙,拿好烧菜的材料,准备早点开始做一顿丰富的早餐。

  我学的第一道菜是番茄炒蛋,我把番茄洗干净,拿菜刀准备切,被妈妈制止了,妈妈说菜刀太大了,切番茄用水果刀就可以了,我拿起水果刀,把番茄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番茄丁,妈妈见了连忙说:"太小了太小了,小的的塞牙缝都看不见了,那样切只能做番茄酱了,看我来示范一下。"我把刀让给妈妈,她就像个大厨一样,我连声叫到好刀法!我便学着妈妈的样把它切成了一块块可爱的模样,切好番茄,妈妈教我把鸡蛋打匀。一切准备好了,妈妈说可以开始了,按照妈妈的指令,开火倒油翻炒,一会儿加盐,一会儿加糖,搞的我有点手忙脚乱的,没想到看着简单的一道菜,做起来也是那么的复杂。

  总算是在妈妈的帮助下完成了,好香啊!一定很好吃。一切准备好了,等着大家起床来尝尝我手艺。一定都夸我真棒的。

以我为题的作文

  1多变的我

  我是一个多变的小男孩。有时我爱静,又是我爱动。静的时候我像一个小书生,一个上午坐在那里来看书,纹丝不动;动的时候我就像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百米赛跑参赛者在跑道上狂奔,在小区里里尽情地骑自行车、跑步、溜冰……

  我想男孩子都看过一部《神奇宝贝》的动画片吧,也该知道男主角小智吧。小智是那么好强,不服输。我觉得自己就像小智一样爱去冒险,而且有时耍点小聪明,有时犯点小糊涂,还是和他一样人缘极好的小男生,连他的宠物都那么喜欢他。小智经历无数的战斗,战斗结束就能和对手和好。真是俗话说得好:战场上是对手,战场下是朋友。我希望自己拥有小智那样精彩的世界。

  不过,有一点就不一样了。就是我有一个极大的毛病——粗心。记得学写“裸”字,每次我都写成“示”字旁,少写一点。妈妈教了我好多遍。可是,作业本上又写错了,妈妈忍无可忍,痛斥了我一顿。妈妈说我老是错的莫名其妙。就说那次做数学题,我看题目时是对的,抄题的时候又把数字抄错,结果38变成了28。所以把妈妈弄得火冒三丈,简直气糊涂了,把“作业”竟然说成了“吃饭”……

  唉!我什么时候才能和粗心说拜拜哪。

  这就是我,一个多变的“小迷糊”。大家一定想知道我是谁吧?我就是——张恒瑜。

  2可爱的我

  我叫赵雨珊,今年十岁了。我在临汾市育英小学上学,同学们都很喜欢我,都很喜欢跟我玩。

  我的个头大约一米三左右,在我们班,我不算特别高,也不算也别矮,也不算特别胖,也不算特别瘦。总之,算是中等身材吧。平时我喜欢把头发盘起来,所以,我整天头上都像顶着一个糖葫芦,快乐的走来走去,跳来跳去。在学校,我总爱穿着校服。在假日里,我喜欢穿紫色的衣服。

  我很喜欢画画。有一次,我在家没什么事情可做,晃来晃去。忽然,看到桌子上有一本画画书,很有趣。书里画了很多的动物,有小猫、小狗、小鱼、小马、孔雀等等,很多很多的小动物。而且,画的都象活的一样。自从那时,我就喜欢上了画画。心想:等我长大了,我想当一名赫赫有名的画家。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的优点是学习努力、认真。但是,我也有一个小小的缺点,就是一个“犟”。所以,家里人都说我是一块“牛皮糖”。具体表现就是:不管我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都要按我自己的想法去做,别人说什么我都不听。就算是我的想法不对,我听不进去。这时,我就把嘴撅起来,妈妈说:“你的嘴上都能挂一个油瓶了。”到最后,我知道我的想法不对,很后悔。想自己当时,怎么就听不进去呢?不过,我就是这么一块“牛皮糖”。

  同学们,你们喜欢这个“可爱的我”吗

  3现在的我

  现在的我呀,是一个勤劳体贴,宽容大度令人喜爱的我!和以前可是大大地不一样了!

  有一天,姥姥来我家,进屋没换拖鞋,当姥姥走时,我发现地上有许多的脚印,我马上就拿来拖布把地擦干净,不再像以前如妈妈所说的“油瓶子倒了都不扶一下”那样了。

  那次在姥姥家,我和小妹玩。地上有水,我们都没发现,当我去捡一个玩具时才看见,我刚要说乐乐你别往后去,地上有水,一会儿姐姐去擦,可还没等我说完,妹妹偏偏就摔倒了,立刻哭了起来。我赶忙把妹妹扶起来,先把水擦干净,然后哄妹妹,不一会儿妹妹就忘记了屁股疼,她高兴了,我也开心!要是以往啊,我肯定会嫌妹妹烦人的,现在不一样了吧。

  昨天妹妹来我家,当我从英语班下课回来时,可把我气坏了,妹妹把我的房间弄得乱七八糟,真想对着她大吼一通,可又一想,妹妹太小了,吓着她怎么办?不跟她小孩子家家的一般见识了。我就把房间收拾了一下,然后去写作业。

  现在呀,妈妈常说:“孩子,你真跟换了一个人似的,这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真是懂事了!”

  我现在可真的跟原来不一样了!原来有一点小事我都会斤斤计较,现在多大度呀!可不能用老眼光看人了,你瞧,我变得多招人爱呀!

  4有个性的我

  我的个子高高的,有点胖。我有着大大的脑袋,像是一个圆圆的皮球,别人都说大头的孩子是聪明的,事实证明我真的很聪明。我的眉毛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眉毛下有着一对清澈透明的眸子,美中不足的是塌塌的鼻梁还有一个大嘴巴。我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大大的耳朵旁有颗芝麻般的痣。

  我很喜欢玩电脑,每次都等待星期五放学,一回到家,我就放下书包,迫不及待地上楼玩电脑,一玩电脑就停不下来,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通常都是妈妈来叫我吃饭,我才知道该吃饭了。

  虽然上课我很喜欢讲话,但是遇到我不会的问题,我就会认真地听老师讲,还是听不懂的时候我会请教同学,所以我的成绩很好。但是我知道这样会我会影响周围同学听课,所以我会改正我的缺点。我有时会开小差,老师叫我回答问题的时候,我总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回答的答案总是惹得同学们哈哈大笑。

  我很骄傲,有一次,期末考试我考了99分,我遇到谁就乐呵呵的对他们说:“我考了99分。”但是我发现另一位考了100分的同学,他不仅没有到处炫耀,而是认真看着同桌的考卷,并且告诉他错题该怎么订正。我很惭愧,我应该向他学习,正所谓“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退步”。

  这就是我,有个性的黄国辉。

  5精通历史的我

  在我心中,天文、地理、历史,我样样都喜欢。如果你问我最酷爱什么,那我会肯定地说:“历史。”我平常休息时,睡觉前,都会看一会历史书。因为我看的历史书多,所以我对历史人物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正是因为这个,就来了一些向我下战书挑战的人。

  有一次,班上李文博等人为了灭我的威风,举行了写历史人物比赛,要求在白纸上写历史人物,最多者获胜。我知道了,欣喜若狂,迅速地写下了七八十个历史人物,什么赵匡胤、李世民……我都写上去了。再瞧瞧别人,紧皱眉头,冥思苦想呢!我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又迅速写了起来,笔在纸上欢快地跳起迪斯科,一分钟、二分钟……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交的时间到了,我举着上面写有200多个历史人物的纸,交给老师。老师看了说:“你怎么能写这么多?”我答道:“从历史书上获得的。”老师说:“你好好学习,长大后肯定能成为历史学家。”我听了高兴极了,激动地跳了起来。

  还有一次,王克健起了小心眼,要和我决战。我问:“尉迟恭是哪个朝代的?”他不知,又问我:“李刚在哪个朝代?”我答道:“宋朝。”哈哈,我赢了。我喜气洋洋,一蹦三尺高。

  如果你也喜欢历史,那就让我们一起研究吧!

  6勇于拼搏的我

  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那炯炯有神的眼睛下长着高高的小鼻子。黝黑的皮肤,十分健康,一张国字脸。这就是我,一个勇于拼搏的我。

  今天,天气晴朗,白云飘飘,我兴高采烈地来到了学校,叮咚叮咚,上课了,老师走到讲台桌,郑重其事准备向同学们宣布一件事,话音刚落,同学们议论纷纷,有的说明天去春游,有的说明天自由活动,还有的说……可是同学们说的每一件事都没有说到老师要说的那件事,老师告诉我们,明天开运动会,老师把比赛的运动员名单写在黑板上,哇!竟然有我的名字,我想这一次我一定要为班级争光,为同学争光,可我平时训练较少,这时我向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的心里也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为了在明天在运动赛场上表现出色,决心放学一定要在操场训练一番。

  到了第二天,我要准备开跑了,三二一,开始。我像神箭一样直奔过去,过了一会儿,我感觉没有力气,眼看好几位同学从我身旁跑过。我使出全身的力气向终点冲去,糟糕,啊!我的脚拐到了,不过我没有灰心丧气,鼓起勇气,一拐一拐向终点冲去,终于冲过终点了。

  这一次比赛没有得到一二三名,不过我还是一个勇于拼搏的男孩!

  7永远快乐的我

  快乐是美妙的,只有在人生的旅途上带着快乐,只要再伤心的时候想着快乐,就会过好每一天!

  我是一名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我有这一头乌黑的长发,鼻子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眼睛很卡哇伊,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像豌豆角,这就是传说中的“咪咪眼”。我很爱笑,遇到不是非常伤心难过的事的时候我总会用笑面对难题!

  深圳开展了一次全国的拉丁舞比赛,当然随时满怀好心情的我也参加啦。!在中午12点左右,该我上场了我面带微笑,向场中央走去,向大伙们敬了个礼,然后便摆出拉丁的准备动作等待音乐。“恰恰恰!”音乐响起!随着恰恰的音乐我迈开步伐。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音乐停了下来!我向大家伙敬了个礼,心想着:“呵呵!参加复赛我肯定够格了!”果然不出我所料,我进入了半决赛,我想:“恩!一定是我发挥太好了,裁判让我直接进入半决赛!”不久我打入了决赛……激动人心的时候到了!开始公布比赛结果了……我只得了第7名!不过我并没有像其他没得好名次的人一样因为每取得好成绩哭泣!而是用快乐的心态去面对,反而我还要庆幸,庆幸我没有得最后一名!我还要高兴,因为这一次比赛让我又增添了一些比赛经验!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不是裁判认为我跳得非常好,直接进入半决赛,是只有预赛,半决赛,决赛!

  就这样深圳‘游’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用快乐的心态去面对每一个失败,难题……

  8一年四季的我

  一个月有三十天,一个季节有三个月,一年有四个季节,分别是春、夏、秋、冬。下面请看看一年四季中的我吧!

  春

  春天,阳光明媚,晴空万里,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可我觉得春天是单调的,到处都是绿色,真没劲!所以,春天的我不会在家老老实实呆着,我拿起手机,给这个打电话,给那个发短信,约好了到一个地方去玩,从早晨玩到中午,等肚子闹起了“空城计”才知道中午已经过了。

  回到家里,家人们当然吃完了午饭,妈妈煮了面条,让我过来吃。我狼吞虎咽地吃着,一边吃一边听着妈妈数落我的话……

  夏

  当夏日火热的太阳赶走春天温暖的春风时,我坐在书桌旁,尽情“享受”着只能用“摞”来形容的作业。终于,炎炎夏日的安静被敲门声打破了,同学来找我了!Oh!yes!终于可以出去玩了!等我回到家时,月亮已经在值班了。我当然免不了一顿狠批……

  秋

  秋天,是最无聊的季节了。秋天的我,喜欢撒点小谎。于是,我开始对周围的同学说:“xx呀!x老师叫你去他的办公室!”好在人家不相信,不然该怎样收场?结果,大家大笑了一场……

  冬

  冬天,是我最最最最……最喜欢的季节了!在冬天,我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坐在我柔软的小床上,靠着暖气,吃着零食,看着我最喜欢看的《喜羊羊与灰太狼》……

  这就是一年四季中的我,怎么样?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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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字的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