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
当法律遇上道德作文
当北京遇上西雅图,发生了一串爱情故事,当法律遇上道德,会怎样
以我们这年级谈法律来着有点像在书上看一个学术名次似的,如果问法律是什么?那就相当于直接呗政治概念一样,简单地说,法律就是一些比较严格的规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有纪律。法律和纪律,都是一些规定,只不过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带有强制性的规定而已说严密规范一点,法律就是治国安邦、维护秩序、抑恶扬善、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这工具常常表现为一部部法律,它们各司其职,比如专管国家大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打击犯罪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促进我们健康成长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末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虽然说起来一条一条的,头头是道,但实际上却并不重视,只有当事实摆在眼前时才会有心灵上的触动 其实就像书上说得那样,法律与道德时相辅相成的,法律也是弘扬道德的一种形势改革开放以来,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法律有三百多部。
假如我们国家现在没有法律,同学们想想社会会怎么样?可以说,没有法律,社会将一片混知己人们将面监灾难如果没有法律,杀人、抢劫、盗窃事件就会越来越多,人们的生命财产就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没有法律,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会日益猖獗,小朋友的人身安全就不能得到保障;如果没有法律,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大街我们就很难买到货真价实的东西了…… 但是道德也同样重要,例如"小悦悦"事件,因为道德意识薄弱,才会有那么多"看客"不闻不问,令人心寒。也因道德意识不好,终究引发了法律后果。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神。当今,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几乎都是法治国家。几千年的历史证明,用法律治理国有是所有治国方法中最好的方法。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发展很快,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制还不健全。因此,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有一大批法律人才。然而,我们中国目前缺乏法律人才,将来更缺。我国现有专职律师10万左右,仅占全国人数的万分之零点三。再过十多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5亿,以万分之四的比例计算,仅律师一项专门人才就需补充45万多人。到那时,正是我们成才之际,正是我们为国家贡献青春才智的大好时机。
将来,如果我们当了律师,就可以依法为受害人打抱不平;如果我们当了检察官,就可以挑起与儿子罪分子作斗争的重担;如果我们当了法官,就可以肩负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神圣职责。到那时候,不管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是社会上很受人尊敬的法律人才,因为他们不仅待遇高、地位高,更重要的是有共同的作为,这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到那时候,如果我们当了科学家、作家、画家或者其他的专家,也得知法、懂法、用法,也得维护法律的权威。这是因为,我们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取得的胜利,也是法律的胜利。
法律和道德维护着我们健康成长,因此同学们,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在将来立足于这竞争激烈的社会中!
道德与法治初一作文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早在两千多年前,思想家孟子就说出了这句涵义精湛的话,道出了法律的重要性。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
三年级开学初,我和一个不认识的人做了同桌。她的铅笔盒里有一只非常漂亮的卡通铅笔,我羡慕极了,心想:不如我把它拿过来吧,偶尔拿一次不会怎么样的。而我的朋友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对我说:“偷东西可是坏孩子哦,是要进监狱的!”我吞吞吐吐地说:“谁,谁要偷,谁要偷东西啊!我才没那么坏呢!”朋友冲我笑笑便走开了。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真是太天真幼稚了,谁会因为偷一只铅笔而进监狱啊!我不禁想到: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天真幼稚,害怕法制的话,那么社会上岂不是少了一个又一个杀人犯,小偷?所以,我从那时起就发誓,不做违背法律的事情,法律伴我走到了现在。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的是社会是一个处处都讲法律的社会,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才会是一个合格的城市小公民。
法律与道德的作文
道德是金,令古今中外无数之人为之追求不懈。但尽管是金,却也有三流九等之分。
美好的道德是真金,历经万火锤炼仍不改其灿烂辉煌。败坏的道德要么是污浊不堪的砂石土砾,要么,即使伪装的再好也仅能成为表面挂有一层浮金的仿冒品,只经一火便足以显其不得入大雅之堂的本质。正可谓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美好的道德,让人一生受用不尽。它可以让人本身变得更加完美,可以让别人对你赞不决口,可以改变一个人甚至更多的人的命运,使之奔向更加美好明媚的未来,可以造福一方的人民,可以让人名留史册,接受万人的百世颂传,可以……这真金的光芒,不仅照亮了你自己,也照亮了别人前进的道路。甚至,它可以照亮历史的一片天空。
《将相和》中蔺相如的谦让、大度、有错必改等美好的道德不就照亮了历史的一片天空么?道德,美好的道德,这真金,它们所散射出的金色的圣光改变了许多的不美好,也使美好变得更加辉煌。
而败坏的道德它可以让你失去朋友的支持,失去亲人的信赖,甚至让你自己也迷失前进的方向。这样的危害,小则害人害已,大则可以祸国殃民,威胁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命运。那些为了一己之私而卖国求荣的奸贼就是绝好的例子,他们造成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
上天并不仅仅赠予了我们“真金”或是“假金”,它赠予我们的是道德,有美好亦有丑恶。我相信,上天做了如此的安排定是希望我们在这滚滚红尘当中用美好的道德感化他人,洁净自己。也用别人的美好道德来消除我们自身道德的恶劣一面。让我们自身同这个世界一起变得更加完美。
希望我们都可以领悟道德的真谛,并且如人们所愿:让美好锦上添花,让腐朽化为神奇。
法律与道德作文
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说过,“世界上有两种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
道德可能很大,大到可以胸怀天下,博爱万物;道德可能很难,难到身陷逆境,甚至付出生命;道德可能很小,小到一个温暖的眼神、一个真诚的微笑、一个友好的举动都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国家丰厚的文化宝藏之一。数千年来,它一直是华夏儿女精神世界的支柱。我们的道德讲堂正是以此为主要内容,讲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通过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宣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亲敬老的道德品质。不断提升道德素养,构建崇德尚善的社会氛围,弘扬敬奉贤人的社会风气。
人人唱响道德歌曲,用道德的歌声滋润心田。
首先,让我们进入今天道德讲堂的第一个环节“唱道德歌曲”。大家一起来听唱《四德歌》。请老师播放音乐。
在学校生活中,同学们如饥如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自身能力,但学习和能力只是一种外在的智慧,还有一种内在的智慧那就是做人,做人对人的成长和成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成功者之所以成功,
在于做人的成功;失败者之所以失败,在于做人的失败。人是“做”出来,做人是一种修养。人活一天就得做一天人,尽其所有天责,就得讲一天修养。只要一息尚存,修养就一刻也不能放松。做人不但是大难事,也是大艺术。从普通平凡的人提升到超凡脱俗,再从超凡脱俗提升到鹤立鸡群、独领风骚,这就达到了“做人”的最高标准。
道德与法律并存作文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所以我们又常常把法律称为“国法”。
因此,一直以来,法律给我们的感觉就是很远的。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为法律与道德是分不开的,那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又是什么样的呢
有这么一个故事:
某村的张大爷一生操劳,抚育了六个儿子,他用全部财力和满身疾病换来了儿子们的成家立业。长子承包村里的鱼塘,一年纯收入三万余元,但对老人却“一毛不拔”,其他几个儿子也拒绝赡养老人。张大爷孤独地住在村外简陋茅屋里,靠邻里接济度日,也无钱看病,村委会干部多次出面调解,要求六个儿子共同赡养老人,但六个儿子却互相推脱,老人的生活一直无人照顾,村里人对此义愤填膺,主动帮助老人打官司。法庭调解无效后,判决六个儿子每年共同支付张大爷三千元赡养费,共同承担医疗费用。
这样的故事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在道德无法差遣人们去负起应负的责任时,法律就会体现出它的强制性。
大千世界,纷繁复杂,法律制定得再多,也不能详尽地规范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法律可以严禁遗弃、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但却无法使人们自觉地尊敬老人。道德则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深入人们的心灵,以特定的方式在更广的范围内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所以,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法治与德治同样重要,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现在的中国便是实行和,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因此,我们应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
那么,我们青少年该如何护法、维德呢
我们应该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守法、护法,又要提高自身的和道德水平。以此,来维护法律与道德。
道德与法治
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中永恒的话题。
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夸大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笔者试图通过对礼与法关系之历史考察,寻求道德与法律协调之合理内核,进而就当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矛盾略陈解决之管见。
不管法治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治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的地方。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治不及之处,皆是德治用武之地,法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德治。
德治是指在社会治理中对道德自律、道德教育、道德建设的重视和适用。法治与德治在社会治理中应是相辅相成、相互呼应的,即法律与道德左右开弓、“综合治理”。中国古代的法律实际上是一种二元体制,就是两种体系或渊源、形态的法律并存。一种是国家制定法,一种是“礼法”、“德法”。这两种 社会调节手段相互配合,把各种社会现象纳入其调整范围。而我国当代社会法律是唯一的社会调节手段,道德作为另一种调节手段存在严重缺位。这样的一元法体制亟待调整。因此,有必要考察我国古代“礼”与“法”的关系,吸收其合理内核。
道德与法律话题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鲁迅先生曾说过:“诚信为人之本。”历史上关于诚信故事也很多:苏武牧羊、一千棵樱桃树……在我身边也有一个诚信故事,这件事让我更明白诚信对每个人的重要意义。
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现今的社会,不论你是干哪行的,诚实守信都是必须的,有一定的诚实守信的原则,我相信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以尊重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诚实守信将会成为你我他的“通行证”。
法律与道德的碰撞
现代社会中,规范与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除了法律规范以外,还存在道德规范和诸如习俗之类的其他社会规范。本文简单谈谈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关系。
法律规范,是指由具有法律、法规制定权、解释权的机关或者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并在一定区域内公开实施的规范。具有制定的限定性、程序性、公开性、广泛、贯彻的强制性等特征。从应然的层面看,法律规范应该是政府需要、社会需要和民众需要,应当具有人性和理性,应当符合人文要求,应当是有用、可用、能用、管用和好用的。
道德规范,是指由一定的组织和行业加以制定、确认,或者自然形成的社会规范。就其来源,可以分类为既定的道德规范和自然的道德规范两种。前者是指由某些组织、行业对国家、行业、民众的道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之后所制定的道德规范;后者是指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公认的、善良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评判标准。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有所不同。一是法律规范通过调整人的言语和行为来达到提高人的思想水平和道德观念,而道德规范则是通过约束人的思想水平和道德观念来达到促使人自觉地做或者不做某种活动;二是法律规范的贯彻所仰仗的是外在的强力(通常所说的国家强制力),而道德规范的贯彻则主要是基于人的良知和自觉,是带着轻松和愉快的心情去遵守和维护的;三是法律规范调整和约束的重心是人的言语和行为,而道德规范调整和约束的却是人的思想和心灵。应当说,道德规范具有法律规范所没有的许多优点,同样是社会生活中所要遵守的社会规范。
法律规范在治国安邦中虽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法律规范却不是万能的,正确地理解道德内省、法律外束的辩证关系和各自的作用,意义重大。从调整的范围来看,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或者活动都由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法律规范不可能全部取代其他社会规范的功能;从实际情况来看,无法可依的时期早已过去,制定、修改、解释法律的工作固然必要和重要,但培养立法、执法和解释法律规范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善待法律、忠诚法律的法律观,和以良心和良知为内心动力,按照公平、公正和正义的要求去执行法律和解释法律的道德的工作更显得必要和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当代的中国司法环境中,最为缺乏的不是法律规范,而是一大批具有法律观和道德观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法不依,甚于无法”,但同样,不尊重、滥用和曲解法律将会导致全社会对法律产生信任危机,并最终导致依法治国的方略落空。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忽略法律规范或者将法律规范作为道德规范的辅助手段,将会导致人治的泛滥,对治国是不利的;但也告诉我们,忽略道德规范或者把道德规范从治国方略的手段中抹去,同样不利于治国。
正如康德曾说过的那样:这个世界有两样东西让我敬畏: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另一个就是我们人类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庭。当道德成为了我们内心的法律,每一个人都自觉接受道德法庭的审判时,道德与法律终将合二为一,社会也就实现了其公平正义的目标。在现代社会里,人们不应该把自己作为单纯的法律人(从事法律工作者),而应该把自己变成法律与道德的混合体,在严肃执法、彰显法律威严的过程当中,宣传和弘扬善良的道德风尚,做到法律与道德的结合,既做一个好的法律人,也做一个好的道德人。
论法与道德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的命题,一直是法学界中诸多学者思考与研究的。但是,迄今为止,仍没有哪派学说能成为通说。我想在这里讲述一下我的观点。
一、道德与法律的学理含义。
(一)、道德的学理含义:
1、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恩格斯讲:“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单的概括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2、道德的特征:
(1)、道德是以善恶为评价方式把握现实世界的。马克思说过,在把握世界的过程中,我们通常从科学上把握、道德上把握以及从艺术上把握。在这三种方式中,道德上把握就是识别善恶。
(2)、道德不依靠国家强制力来执行、实施,而是依靠人们的观念,社会的舆论和善良风俗(即6、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
7、法必须以道德作为价值基础。
8、法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三、运用法律传播道德
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那么,如何来提高道德素质呢?我认为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法与道德的矛盾关系,采取“自相矛盾”方法,用一方制约另一方,以达到双方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
(一)、法的肯定。
在尊老爱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不适宜运用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譬如,规定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这种行为,间接肯定该种道德现象的正确性。
(二)、法的否定。
就是要运用法来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制裁,避免具体规定行为规范的复杂性。对一个事物反面的否定,就是对其对立面的肯定。否定性后果让人们知道,那些行为是非道德的,从而,深刻领会真正的道德。并且,它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往往比“肯定”更深刻。
(三)、依法治国避免对社会主义道德的侵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利于避免对道德的侵害;有利于维持即存的社会道德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权威性;也有于法律的顺利实施,一切依法行事。
(四)、适当的法律宣传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CULTURE CIVILIZATION)建设重要手段,有利于树立崇高的道德观念。
法律与道德
海因茨为了救治患重病的妻子而去偷药,他对妻子坚定不移的爱让人感动,然后他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在我看来,以“道德”为名义的违法行为本就是非正义的行为!
曾有一篇新闻报道,一位老伯因一年轻人不给他让座,老伯竟直接坐在年轻人的腿上。在为老伯的行为感到好笑的同时,我们是否该思考,当我们面临这种道德与法两难问题时,又该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呢?究竟是为道德而违法以证良心未泯、人性仍在呢?还是为遵守法律而背德以示行为合法呢?在如今这个道德与法律不断起冲突的社会,这让人头疼不已的问题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就老伯的行为而言,从法律的角度看,不仅无理,还损害了其他乘客坐座位的权利,看似用着“让座”这个传统美德检验人的道德,却是以此来绑架乘客的利益,损害了其他乘客的利益就有其不妥之处。
面对这种两难情况,其实最好是双方都退让一步,用心沟通,若人人都不讲理引起冲突,其危害甚矣。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被人操控的出来乞讨的可怜孩子们,他们坐在街边,眼神里充满了无助。这冰冷的现象就像一面明镜映射着这社会一块黑暗的角落——有不法分子打着“道德”的旗号,借人们的同情心谋利。这样一种被“道德”伪装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这些可怜的孩子的人身权利,毁了他们的未来,还欺骗了好心的路人。这些被利欲熏心的违法分子,将孩子的人身权利变卖,将人们的良心道德践踏的分文不值。这些人让社会痛心,破坏了社会的和谐。这种打着道德的旗号的违法行为危害社会甚矣。因此,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拿“道德”来开脱罪名,视良知为无物。
法治社会中,真正的道德应该是首先实现于政治和制度层面,本质上是不允许道德特区的存在的。在法律制度的地基上筑造出的“道德建筑”,才更有说服力,以稳定社会,保障社会和谐。单视道德为最高旗帜,凭借自己是弱势群体的身份特征,该受“道德”同情和保护,把法律当做纸墙,不服从法律,铤而走险,做出违法行为,还谈得上“道德”吗?本质上失了道德,还危害了社会。道德本就不应该拥有这种特殊的身份性。
我们在不断被“道德滑坡”时间刺痛敏感的道德神经时,不只是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还要细思是否合理,更要明确道德与法律底线,任何道德行为都不能触及法律底线,法律是道德的最低保障。违法行为无论在道德层面上有多大分量,都谈不上拥有真正的“道德光芒”。
一个合法的社会公民,就要坚定自己的原则,不为道德开设特区,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