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维修设备的技术协议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职务: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法定地址: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证号码:_职务:_总经理邮政编码:_通讯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电话:___传真:__电子信箱:__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电梯维护保养的政策、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乙方为甲方管理项目提供xx维保服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自XX年4月1日起至XX年3月31日止。

  第三章服务费用与结算方式

  第一条设备项目设备名称:_________设备所在地项目_设备总数量:七台,其中:部,部(详见附件二本合同标的物的规格型号明细)。

  第二条服务费用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本合同保养费总计为:(大写),其中:

  人工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元);

  材料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零(¥0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第六个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保养费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0元)致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余下款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_(¥元)在本合同终止前10日内一次性付清。材料及配件费用按本合同有效期内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如首付材料费有剩余,从人工费余款中扣除),一次结清。

  第四条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时,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详见附件八

  开票信息)。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

  2.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甲方的技术人员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和确认,如发现乙方违反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为乙方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本合同期内,免费为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用电及必要的工作环境。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本合同期内,若甲方安排第三方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5.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有权要求乙方在场技术人员配合工作,乙方亦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

  6.可随时以各种形式就乙方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提出建议,乙方应认真听取并及时纠正其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7.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对乙方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8.有权阻止乙方技术人员进入与本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甲方设备机房。

  9.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10.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保修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机身号码

  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___市内2个工作小时内上门维修,___市郊区8个工作小时到位维修,长途客户双方协定上门时间;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___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___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___‰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办公设备保养/维修协议

  一、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

  1.服务对象的办公设备型号_________。(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产品)

  2.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前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办公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有责任提供报价给甲方参考,但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的部件价格。

  二、办公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周期:传真机、复印机产品每月保养一次,打印机、扫描仪产品每季度保养一次。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维修召唤报告”,如实反映办公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办公设备临时紧急维修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9:00——17:3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4个工作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对本协议所签的年保机器进行免费维修保养(如需换部件,部件费另计),不计次数。

  (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4.甲方故障通知后,乙方要在标准时间上门提供维修,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办公设备故障严重,乙方无法在两日内修复时,乙方在维修期间要为甲方免费提供备用机。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维修或由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进行维修。

  7.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甲方可以在经乙方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

  8.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如属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部件保修期为:从更换此部件起,两个月止。注:耗材如针、线圈、墨盒、喷头、铁粉、碳粉、曝光灯、硒鼓、色带、电脑软件不属于此保修范围。)

  9.书面报告: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10.第三方面的雇佣,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使用被授权雇佣第三方(产品供应或直接代理商)执行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11.不予保修范围

  (1)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2)因未经乙方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12.本协议不涉及有关软件或网络支持服务。

  13.乙方所维修的部件如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出现与前次同样的故障且非人为损坏,乙方应免费维修该故障,如属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时,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部件保修期及保修内容详见本协议第三点第8节)

  四、机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五、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十日内,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2.日常维修设备的费用应在维修完毕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更换办公设备部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乙方退还甲方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未经乙方同意将办公设备移出大厦而继续要求服务。

  (5)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货款。

  2.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乙方不退协议余额。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

  电话: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传真: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

隧道分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l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l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l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l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办公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一)维修方式:

  1.为了保障甲方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合同期间内,乙方定期为甲方的办公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定期30天保养一次。

  2.当甲方的机器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维修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在最短的时间内为甲方排除机器故障。

  3.维修地点一般在甲方办公处,若由于所排除的故障需要仪器测量,或者甲方办公处不能修理;还有乙方工作人员不想打扰甲方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这几种情况应由乙方维修人员带回乙方公司维修。

  (二)说明:

  1.乙方维修人员应为甲方人员讲解明白如何正确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的一些常识。

  2.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的办公设备需要更换零部件,乙方维修人员应讲明白更换这些零部件的原因,以及不更换这些零部件所造成的后果,甲方应尊重乙方技术人员的意见,零部件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支付。

  3.为确保甲方办公设备正常使用甲方应尽可能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零部件和消耗品。

  4.如甲方人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或甲方的某一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负责人没有通知乙方,甲方就擅自处理,这两种情况不应有乙方承担责任。二、维修办公设备范围及服务收费标准

  办公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服务费(元):

  服务费合计(元):

  复印机:

  传真机:

  打印机:

  碎纸机:___________________三、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

  经办人:___________ 经办人:

  签订日期: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必须在机电经理和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进行,以掌握设备动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电气试验标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试验人员应掌握正确的试验方法,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各种试验必须留有记录存档。

  3、绝缘工具

  ①对于使用于6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拉杆、绝缘棒每年试验一次。

  ②对于井上下使用的绝缘、鞋绝缘手套,每年试验一次。

  ③对于上述绝缘用具除每年定期试验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机械损伤,电弧烧伤,放电,受潮后均随时试验。

  4、电气设备的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试验安装好,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正常投入运行。

  5、电缆试验

  ①对于井上下电缆、变配电所引出的高压电缆,每年定期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②井下使用的高压电缆每年必须作两次绝缘测定,每年进行一次泄漏及耐压试验。

  ③对于1000V以下的低压橡套电缆修补后,入井前必须做泄漏耐压试验。电缆下井安装前应做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压电器设备的试验

  ①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②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③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④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7、绝缘油试验

  ①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8、接地检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②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9、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①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②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④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施工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日常保养:

  设备操作者应该按照操作规程(或出厂说明书),坚持每班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至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温度温升,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班后、周末、节日前后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日常保养的内容:

  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限位、指示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安全可行。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

  三、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到规定台时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人员验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做好班组和工区维修计划的考核。

  四、定期保养的内容如下: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解体检查。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外(无法处理的缺陷除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各油垫、油封、滤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要进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畅通无泄漏。

  4、定期保养的时间间隔及作业时间,一般1至2个月进行一次或运转500小时进行一次。并利用1个月周末下午进行或在工程交替间隙时间内进行。

  5、大型固定设备要有维护、保养、检查、运行等记录。

  五、质量记录:

  1、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2、立井提升系统日检查记录。

  3、绞车运转日志。

  4、绞车安全装置试验和检查表。

  5、钢丝绳检查记录。

  6、机车充电日志。

  7、水泵运转日志。

  8、变电所运转日志。

  9、压风机运转日志。

  10、水暖锅炉运转日志。

  11、蒸汽锅炉运转日志。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开关和各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应认真进行检查,要杜绝失爆,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入井。

  2、平时由安全员对井下开关和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地汇报和处理。

  3、由项目部组织每月的3日、13日、23日进行旬检,由防爆小组和机电负责人参加,并填写纪录,对有失爆的单位要拿出处理意见。

  4、对升井的 电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维修,要达到防爆要求和完好标准,对失爆的设备要有标记,严禁入井。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机电事故是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灾害。为彻底杜绝矿井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减少机电一般事故,完成机电标准化规定的机电事故率小于1%的指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全体机电职工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三不”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严格禁止“三违”现象的发生(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联保互保和个人自主保安责任制,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排除,争取将事故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任何人不得隐瞒虚报或破坏坏伪造事故现场。

  3、事故处理完后,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找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认真的分析追查,确实吸取事故的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遇有重大机电事故或有必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按安监处的通知或规定,按时参加并提供知情人员将事故查清。不得包庇袒护隐瞒事故情况,以假乱真或干预事故追查的言行。

  5、事故追查完后,应协助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实施对责任者的处分,并将事故分析追查情况公布于众,在班前班后或在项目部工作会上认真传达。达到教育广大职工的目的。

  6、对于一般性机电事故或虽没有影响但性质严重,不需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在机电队实行内部追查。

  ①队内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的程序队执行以上2—6条的规定外,在机电内部应作好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②对处理事故的经过,现场记录,造成的损失,事故责任者,知情人的证明,也要整齐齐全,存档备查。

  ③对事故责任者的检查罚款以及各种处理决定,也要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④对于烧电机。甩掉保护不用或其他无故损坏设备的现象,机电队也应组织或按队组进行追查。机电队接到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察看,鉴定并认真分析追查,作出处理决定。对那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要加倍处罚。

  包机制度

  1、包机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包机人员对设备包使用、包维修、包完好、包整洁、包材料消耗。

  3、包机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包机单位必须把机电设备、电缆、环境卫生,分配到每一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各负其责。

  5、包机组长应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经常组织全体人员总结经验、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8、防爆设备安装完毕移交使用时,由机电队牵头召集项目部位和人员,按照防爆设备有关标准,当场进行检查验收、试运转,检查验收防爆设备台台完好,并试运转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单位,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信息中心计算机机房设备管理维护守则

  一、设备使用守则

  1、使用人员必须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技术结构、主要功能、主要性能指标和使用方法,严格遵守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规程。

  2、各类设备在开机前,必须检查环境条件,电源电压和连接线缆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机。开机必须按规定的顺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并待设备稳定后方能进行工作。

  3、设备如需关机,每次关机前,必须先保存当前运行日志,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按要求顺序关机,并填写操作记录。

  4、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必须报告相关领导,认真记录故障现象,保护故障现场,请维修人员检查。

  5、所有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长期不用的库存设备必须定期加电检修。

  二、预防性维护保养守则

  预防性维护保养是指通过合理选择良好的工作环境,掌握正确的操作使用方法和规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好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主动捕捉故障预发现象等措施,来改善系统固有的可靠性指标,减少系统的故障发生率,确保系统的长期可靠运行,提高机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预防性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

  1、加强机房建设与管理,确保机器运行处于良好的环境中。

  2、定期(至少在7个工作日内)检查地线系统和电源供电设备。

  3、建立完整的设备维修档案,每周要调阅各类机器记录进行分析比较,捕捉故障苗头,及时采取措施。

  4、加强现场观察,捕捉异常现象。从设备启动、停止的现象,正常运行时的噪声,设备上指示灯的状态,以及设备发热程度等方面捕捉可能故障的预发现象。

  5、做好故障情报工作,审定各种可能发生的故障的处理方案。

  6、按时更换或调整某些元器件或零部件。

  7、认真作好日常的例行性维护和测试。

  8、建立预防性维护的有关制度。例如:机房各类人员的技术岗位责任制度,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记录制度,系统故障及异常情况的登记报告制度,设备维修过程的记录及文档整理、归档制度,零备件,易损件的保管及请领、汇报制度等。

  三、定期常规维护守则

  定期常规维护是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而定期进行的日常维修保养。

  1、日常维护的主要工作是:

  a.开机前检查机器运行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b.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c.机器设备的开关,连线,插头插座等是否正常,有无错位、松动。

  d.开机后检查设备的各种指示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e.作好设备清洁工作

  2、周维护的主要工作是:

  a.清除设备表面灰尘和机内卫生。

  b.检查设备主要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通知维修部门解决。

  c.清理磁盘空间,删除过期文件。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设备事故的区分与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机动设备事故的处理。

  2 设备事故的划分

  2.1设备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大类。固定资产原值五万元以下的设备不设重大事故,固定资产原值十万元以下的不设特大设备事故。

  2.2 设备事故划分标准:

  序号

  事 故 情 况

  特 大 事 故

  重 大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1

  造成停工损失

  造成全厂停电30分钟以上

  造成全厂(或车间)停电10-30分钟

  2

  修理费用

  修理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40%以上

  修复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0-40%

  修复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10-20%

  设备事故停修时间:指事故发生后修复投产为止时间。

  设备事故的损失:仅计修理工时费,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

  设备事故的修复费用:是指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

  3 设备事故的分类

  3.1 责任事故:由于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停车,以及维护保养不好,检修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3.2 质量事故:由于设备原设计,安装不良所造成的事故。

  3.3 自然事故:由于自然原因如雷击、洪水所造成的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者。

  3.4 其他事故:凡不属上述三类事故的事故。

  4 设备事故的处理

  4.1 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以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现场,并及时报告班长、维修人员、车间领导会同设备处、生产部共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并应迅速抢修,恢复生产,如遇无法控制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发出警报,并采取正确措施。

  4.2 事故责任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制造假象,对事故的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3 事故情节严重或隐瞒事故不报告者,要给予纪律处分或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4.4事故检查分析后,应由主要责任单位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交车间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设备处、生产部批准后,一份报生产部,一份存设备处,入设备档案。

  4.5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公司经理和生产部、设备处,在认真组织现场事故分析后才能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故报告表三天内报公司。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第十四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 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鄙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弊ㄖ拔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备品备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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