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育局最新开学通知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停课通知

  一旦遇到雨雪冰冻天气,为了保障同学们的安全,学校会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听课,因此,学校会在第一时间发布停课通知,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

  因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有严寒、暴雪。根据高新区科教局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就近期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1、1月4日下午提前至3:45放学(周四)。

  2、1月5日停课一天,如无紧急通知,下周一(1月8日)正常到校上课。

  放假期间,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切实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学生尽可能在家休息、自主学习等,不得单独外出,并尽可能减少外出时间和次数,避免受到寒潮影响,防止感冒生病。

  2、学生要注意防寒保暖,适时增加衣服、穿好棉鞋棉袜,戴好手套,防止冻伤。

  3、学生在室外或外出时走在有冰冻的路面上要特别小心,预防跌倒摔伤,尤其不能到有冰冻的地方追跑、滑冰,不得单独在外打雪仗掷雪球,以免砸伤他人。

  4、学生及家长外出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学生不得骑电瓶车,骑车或行走时注意缓行,注意来往车辆,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5、正值学期末,请教育孩子在家期间要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复习。希望各位家长切实履行自己的监护责任,做好孩子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和学习的督促工作。

今天教育局最新开学通知

有关做好通知

  各学生班:

  20xx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学时间:本学期定于8月29-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通知学生准时返校、上课。各班在9月1日上午统计好未到校学生同学姓名、原因、返校时间。

  报到注册:在校的学生29-31日带学生证去三教113注册报到注册,各学生班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并在开学第一周上交三教113。

  教材领取:各学生班在29-31日组织同学去文渊馆领取教材(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课教材具体按照学校通知的要求领取)。

  补考:有补考的同学做好复习准备(补考时间: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

  卫生:各寝室打扫、整理好寝室卫生。

  学费:开学前把学费存入以核准的农业银行账户,学校会自动批扣,如有疑问到三教113询问。

  安全:新学期开学,请提高警惕,新学期开学人口流动大,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天气炎热禁止下河游泳。

  我院领导老师将于8月31日晚19时许下寝清查到校人数,保持寝室卫生不要外出。

召开会议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中职学校):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探索开展青少年科学探究新思路、新途径与新方法,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学校科技教育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召开第一届大足区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上半年)筹备会暨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xx区教委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分管科技工作的副校长和1名科技教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

  市级科技模型大赛比赛规则筹备会暨培训会通知2.21.doc

  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

  二0xx年二月二十一日

会议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教育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召开黄岩区教育局20xx年人事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xx年3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2.地点:滨江小学会议室。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教育直属单位校长,区中心幼儿园、区机关幼儿园、东城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市教育人事会议精神;

  2.部署20xx年教育人事工作。

  四、其他事项

  1.请滨江小学配合局人事科做好会务工作:

  会标(20xx年教育人事工作会议)由滨江小学负责落实;

  音响、茶水由滨江小学负责落实;

  会议签到由局人事科负责。

  2.会议对象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报局人事科批准后安排人员代会。

  黄岩区教育局人事科

  二0XX年三月二十日

今天教育局最新开学通知

有关做好通知

  各村小学、中心小学各科室、各教研组、各办公室、全体班主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组织好20xx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各项庆祝活动,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的重要性

  抓住“六一”儿童节这一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充分体现学校对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视和关怀。

  二、以“六一”儿童节为契机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深入开展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要从儿童特点出发,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向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展示学校素质教育成果。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庆祝少年儿童自己的节日,让歌声、笑声、欢乐声充满校园。

  三、制订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要将“六一”庆祝活动纳入近期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各学校制定好活动方案,成立庆祝“六一”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抓好方案的组织落实。

教育局关于2015年“开学第一课”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全旗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根据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部署,现就组织开展好全旗“开学第一课”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0天内。具体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二、主要内容

  着力讲清抗战胜利的伟大意义;着力讲清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着力讲清全民族抗战是战争胜利的重要法宝;着力讲清中国共产党的中流砥柱作用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关键。同时,结合内蒙古各族人民英勇抗战的历程,大力宣传伟大的抗战精神。

  三、教育形式

  可以采取专题讲授、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具体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把“开学第一课”作为我旗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的重点来抓好,以“勿忘国耻、圆梦中华”为主题,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安排专人负责。

  (二)各学校要充分运用好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抗战史和读抗战书,重温入团入队誓词和继承先烈遗志宣誓等活动的成果,充实内容,把“开学第一课”讲实讲好。

  (三)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级和不同学生的特点,紧紧围绕主题,把握正确导向,要结合思想品德课,运用实践教学、情景教学等教学形式,进一步强化学生的理想信念,突出教育实效,引导学生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四)各学校要对本校开展“开学第一课”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把材料于9月10日前报送旗委宣传部。

  联系人及电子邮箱:那钦,xyqxc,旗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将适时对此项活动进行抽查。

  未尽事宜,请与旗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那钦、高清华,6402463

  中共新巴尔虎右旗委宣传部

  新巴尔虎右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新巴尔虎右旗教育局

  2015年8月25日

开学通知书

  同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你已达到小学入学年龄,依据《华州区20xx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

  入学工作管理办法》,你应就读于小学,请你的监护人务必于年月日至月日,持本通知书和户口本到该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学校(公章)渭南市华州区教育局(代章)

  20xx年月日

教育局开学第一课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教育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了大型公益电视节目《开学第一课》,围绕长征精神,讲述红军故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现将组织上好2016年《开学第一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播出时间

  9月1日(星期四)20:00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首播。

  二、节目主题

  2016年《开学第一课》主题为“先辈的旗帜”,旨在帮助中小学生理解伟大的长征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革命风范的生动反映,教育引导学生结合实际传承好、弘扬好长征精神,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长征中,走好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开学第一课》作为理想信念教育和开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把《开学第一课》播出时间及频道通知到各中小学校,并要求学校组织收看或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让其在家与父母共同观看。播出后,将在教育部网站提供节目链接,供大家观看。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主题班(团、队)会、观后感、微博微信、演讲比赛、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后续活动,将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到青少年学生的日常生活中。

  联系人及电话:赵珊,cccccccccc

  教育部办公厅

  201x年8月25日

  附:教育局学校考评通知

  市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市局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促进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根据省教育厅和市综治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近期开展2011年市局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12月20日12月31日,考评组结合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各校具体考评日期。

  二、考评组组成

  本次考评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考评组。

  三、考评内容

  考评以《2011年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细则》规定内容为准,分为考评组实地考评和市教育局统计平时工作情况两大部分。

  四、考评方法与步骤

  实地考评采用听、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即听取被考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考评细则》中规定的由考评组查阅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实地察看《考评细则》中规定的由考评组实地察看的有关场所。同时,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依据《考评细则》统计各校平时工作情况。

  考评结束后,市教育局依据《考评细则》计算各校的总分,然后进行排名通报,对考评排名末位学校,取消该校校长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做好迎评准备工作。各校要按照《考评细则》的要求,在规定的考评时间段前,做好各项迎评工作。汇报准备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简短明了,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查摆问题和不足;材料准备要整理分类、汇编成册,所有需要核查的材料,要按照《考评细则》的条目和编号,归类整档;现场准备要全面真实,随到随查,所有需要实地察看的场所在考评时均要开放受检。

教育局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阜教基[2015]9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各中心校按照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学区,使学区生源数与学校办学规模基本适应。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对原来的学区进行适应性调整。严格新生入学计划管理,规范学籍管理。采取控制热点学校入学规模、公开报名摇号等多种方式,切实减少跨学区入学比例。

  (二)依法规范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考试、测试和面试;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依据进行招生;严禁小学向初中推荐择校生源;严禁初中向小学摸底,索取优质生源;严禁学校签约录取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三)“三个一致”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居住地与户口薄、房产证一致(户口迁移及取得房产证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前)。

  二、新生入学办法

  (一)幼儿园入园工作。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免试入园。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完整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名。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内适龄幼儿。幼儿园要按照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规定,控制好班额,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要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报物价部门备案同意,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县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入学前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或面试。

  (三)公办初中新生入学

  持小学完成证书,与父母居住一致的房产证、与父母身份证一致的户口本、学校盖章打印的电子学籍表,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入学时,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四)民办学校新生入学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报经所在中心校同意,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经所属中心校审核,并及时在学校和所属中心校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含以下内容:学校的简要情况(含学校的性质);办学地址;批准办学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本薄、资料费、食宿费等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等。其招生简章和广告用语必须规范,有关内容必须与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一致,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学生的宣传和虚假承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重点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等对待的要求,各学校招生办法须按规定在招生前报当地教育县教育局批准。

  (五)因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城区(乡镇街道),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本城区(乡镇街道)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2、房屋拆迁户。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作为其入学学区;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水电与有线电视缴纳发票等原始证明材料;

  3、租住公房。租住公私房屋的,需出具房管部门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租房发票、水电与有线电视缴纳发票或租房协议书及居住地社区的证明,经县级教育局审核确认后,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入学。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酌情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入学。

  4、挂靠户。挂靠户是指只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确无产权住房的,可将其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5、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

  6、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实际长期居住(登记表本人确认)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

  7、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8、全家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水电与物业管理费发票、有线电视缴费发票、社区证明等有效一致凭据,参照县级教育局规定的办理户籍与房产证的入学时限,在入住的新购房屋地学区入学;

  9、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按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

  10、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证明,连同户籍、水电使用发票、有线电视缴纳发票等相关一致有效证明材料报学区所在学校,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

  11、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学,户口未迁入的,凭特聘文件、工作证、特聘单位申请报告与批复、暂住证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12、在我县办企业的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持有暂住证、本人的营业执照,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政策,在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1、学生家长的书面申请;2、户籍证明; 3、经劳动与社保部门鉴证的务工有效合同、社保卡和务工单位工资表;4、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以及一致的水电或物业管理费发票;5、个私经营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纳税凭证;6、入七年级就读的还需要提供小学当年颁发的完成证书。上述材料经县级教育局审核后,按居住地学区入学。若学区内学位已满,可统筹、协调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鉴于颍城目前教育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对于外地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采取到公办学校指定就读的办法,原则上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安排好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学区内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无法接受随班就读的,帮助联系到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读。

  2.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可参照同城区居民子女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3.现役军人子女新生入学,按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12〕22号)和《阜阳市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基函〔2013〕35号)精神办理。

  4.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学区入学。

  5.对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入学。

  三、规范管理

  (一)公布入学政策。各中心校、县直学校要认真制定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办法,在其网站予以公布。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本区域内的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入学材料、入学时间等相关信息,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入学政策,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招生行为。县教育局统筹做好本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入学工作,严禁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入学,严格按照标准控制班额。任何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若公办学校有空余新生学额的,要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每位有跨学区就学意向的新生可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参与电脑摇号。电脑摇号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校负责制定,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颍上城区学校在统一时间内实施。

  (三)规范招生秩序。从六月上旬开始,各中心校调整、划分好各中小学的学区,确定好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学校按规定条件对学区内适龄儿童摸底核查和报名登记,六月中下旬公示应入学人员名单,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七月上旬进行第二次公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七月中旬进行第三次公示,无问题的,由中心批准各学校入学人员名单,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7月下旬或8月上旬,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统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跨学区入学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学。

  (四)规范学籍管理。按照小学每班46人、初中每班50人的规定,严格实行“一生一籍”。不准重复注册新生学籍;以前年度已经入学的不准再作为新生入学,入学后一旦发现立即退回原就读学校;非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和原住址变化的一般不予转学;班额已满的可不接收转学;不准先入班后办理转学手续;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中心校要结合各自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实际,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维护入学政策的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

  (二)重视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国家、省、市制定的新生入学政策,特别是让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知晓按学区入学的意义。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阜阳市纪委《关于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阜纪发〔2013〕8号)精神和要求,对教职工宣传到位,向社会各界、向领导机关宣传到位,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为新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地各校要做好新生入学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咨询。要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学生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新生入学服务质量,提高学生家长、社会对新生入学工作的满意度。

  (四)严明入学纪律,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在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学校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切实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和监督责任。要严格遵守既定的新生入学政策,纪检、教育局将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新生入学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查处新生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各中心校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各自的入学方案或实施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及学区划分方案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六)各地要向社会公布当地的新生入学咨询、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的咨询与监督。县教育局监督电话:4412616,4412173,咨询电话4432605。

  (七)本文件若与上级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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