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方案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公司各种管理制度

  x盐业公司管理制度

  客户接待制度

  一、坚持“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争创一流服务。

  二、接待客户要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三、要坚持并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四、耐心听取客户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细心解释,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五、回答客户问题要简明扼要,认真负责,处理问题不绕圈子,不摆架子,办事要快,效率要高。

  六、如不能当场回答或解决,有待请示、汇报、研究的事项,要向客户说明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间。

  七、如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宜要耐心讲清政策,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

  八、建立经理接待日制度:每月十日、二十五日为经理接待日,由公司班子成员轮流值班,解决市场管理、群众来访等重大问题。

  外出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工作管理秩序,加强工作纪律,严格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层副职出差由分管局长批准,中层正职及局班子成员由局长批准,出行前均应向办公室通报出行时间和地点。

  二、同一处室的正副职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出差到外地,以免影响工作;若需较长时间外出,应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将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委托本处室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不得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三、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批,中层干部请假一天、职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分管局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二天、职工一周以上(含一周)由局长审批。

  四、职工请假应写出书面请假条,送有关领导审签后,交考勤人员登记、存查。

  五、假满后请假人应立即向审批领导报告,并到办公室销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各处室对各级、各部门邀请参加的各类庆典、会议等活动,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处室不得擅自以单位名义参加。

  盐务局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严格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对党忠诚,不滥用职权、损公肥私、贪污受贿。

  四、依法管理、公道正派。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各项盐业法规,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五、忠于职守、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尽职尽责。

  六、科学管理,服务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少说空话,多办实事。

  七、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看黄色书刊、音像制品。

  八、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任劳任怨,生活朴素,养成勤奋节俭的作风。

  九、学科学、钻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做到精通业务,奋发向上。

  十、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

  十一、遵章守纪,维护社会公德。文明礼貌、风纪严整,仪表端庄。

  十二、敬老爱幼、邻里和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治安保卫制度

  一、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贯彻“管理从严、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坚决落实形成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

  二、切实加强档案室、财务室、微机室、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门窗、保险柜等防盗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具是否齐备有效,电路、水路使用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三、机关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夜间巡查。对外来办理公务、洽谈公务和探亲访友的人员,要仔细询问,做好登记。

  四、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可能发生或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五、门卫人员对进院车辆要严格控制,对载有大件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坚决拒绝进院,对载有大件物品出门的车辆要认真盘查。门卫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物品丢失或不安全事故发生,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凡职工亲属来局探亲、职工雇请的保姆及租房户等须留住一个月以上者,要到局办公室作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机关职工要教育家属及亲友遵守机关治安保卫制度,维护机关治安秩序。

  卫生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院内的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划区负责的办法,由办公室统一划分卫生区,确定责任人。

  二、机关办公楼内工作人员每天上午提前十分钟上班,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和办公室进行清扫整理,并保持全天清洁卫生。

  三、职工住宅楼卫生,单月由东户打扫,双月由西户打扫,下管一层。住户不准在楼道摆放拖鞋、袋装垃圾等杂物。

  四、院内公共场所不得随意吐痰、乱扔垃圾或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

  五、院内平时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定期组织卫生大扫除,做到院内清洁卫生无死角。搞好门前三包和“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

  六、办公室定期对各卫生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予以处罚,检查结果将作为评比年度“先进处室”的依据。

  廉政建设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结合党中央、中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一系列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中纪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要把廉政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教育。

  二、各级党政管理工作人员,在经济和业务交往中,不得收取回扣、佣金、红包、提成费、好处费等非法酬金,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在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单位收取咨询费、奖金等各种钱物。

  三、对于在业务交往过程中接收的礼品、礼金,无论价值多少,应在十日内上交处理。

  四、在公务活动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并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五、各单位严禁私设小金库,化大公为小公;严禁公款私存,化公为私。各种往来资金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否则视为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单位每年度要与党委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

  食盐专营人员行为准则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实事求是爱岗敬业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自尊自爱廉洁自律

  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穿戴整齐举止文明

  热情大方有问必答

  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恪尽职守顾全大局

  盐产品仓储保管制度

  1、食盐必须与工业盐、非碘盐分别存放,同类产品不同类别要分区存放。

  2、进出库频繁的盐产品配置于出入便捷的仓库位置,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3、对每一堆垛盐产品设置盐产品标示卡,标示其品名、规格及数量,罚没盐产品要单独存放,挂卡标明。

  4、库存盐产品要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盐产品仓库要保持干燥、卫生,不得混存有毒有害物质。

  6、 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盐产品仓库。

  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进质量管理

  (一)盐产品购进后,即进行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入盐产品标示卡。

  (二)运盐车辆要清洁无污染,盐产品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或同载。

  (三)搬运装卸人员要无传染病史,不野蛮装卸。

  二、仓储质量管理

  (一)库内盐产品要分类、分垛、分区存放。

  (二)仓储设备齐全,防火、防潮、防污染功能良好,室内通风良好。

  (三)对库存盐产品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测。

  (四)保持库房环境整洁,无杂物堆积。

  三、销售质量管理

  (一)销售盐产品的外包装要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污染。

  (二)盐产品质量要符合标准要求,罚没盐产品不得做为食盐销售。

  (三)营销人员要业务熟练,服务热情,为用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四)盐产品销售要保证计量准确,小包装食盐有明确的生产日期。

  四、质量信息反馈与事故处理

  (一)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市场反馈的质量信息进行登记。

  (二)对反馈的质量信息,要认真进行自查和调查,核实后及时上报。

  (三)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限时解决,维护消费者利益。

  (四)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要分清责任,进行追究处理。

  食盐专营服务承诺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规定渠道购进盐产品,不向市场供应劣质、变质食盐。

  二、严格按省、市局要求向市场投放盐种,确保盐业市场规范。

  三、严格按规定区域进行销售,不以任何形式向销区外销售食盐产品。

  四、严格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变相抬高盐价,损害消费者利益。

  五、坚决落实上级下达的食盐计划,保持合理的食盐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六、在全县范围内合理布设食盐零售网点,对应当发放《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15日内办理完毕,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对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实行送盐服务(电话:6331644)。一般情况下,在网点提出送盐要求后24小时内送达。

  八、建立食盐专营服务承诺监督机制,聘请有关部门和社会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

  承诺服务热线:6331644

  举报投诉电话:6327766

  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一、公司全体员工要自觉学习政策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专营工作水平。

  二、公司要定期举办员工培训班,每年不少于3次,员工必须经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调离专营岗位。

  三、公司领导要根据形势需要,及时提出新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

  四、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由经理办公会决定培训人选。学习结束后,参加人员要写出学习总结,进行专题汇报。

  五、学习内容主要应涉及到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相关的业务知识学习。

  化验员行为规范

  一、作风严谨,实事求是。

  二、业务熟练,操作规范。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严格检查,不徇私情。

  五、恪尽职守,不谋私利。

  六、严密检测,完整记录。

  七、设备完好,环境整洁。

  八、牢记宗旨,服务专营。

  化 验 室 管 理 规 定

  一、按规定完成食盐理化指标和碘含量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负责化验室设备和仪器、药品、药剂的安全使用和保管。

  三、贵重仪器、药剂的购进、使用、报废要作好记录。

  四、各单项和全项化验检测要填写检测记录单,并完整保存,装订成册。

  五、保持化验室卫生整洁,环境良好。

  六、操作台面设备、仪器配置合理,废物、废液处理得当。

  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归档

  1、对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处室指定专人收集,保管,于次月底前交档案室统一整理、归档。

  2、公文归档:按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可以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及时归档,平时不能归档的文件材料也应归入档案盒内,在年底归档调整时,一并向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4、公文办完后应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二份)及时交档案室归档。

  二、档案保管

  1、设置能存放十年档案的档案室及相应的柜(架),室内严禁存放它物。

  2、各种机关文书档案要集中统一保管,做到排列系统,存放有序,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3、室内配置防火、降温、去湿设施,做好“八防(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火、防鼠、防虫)”,实现“五无(无尘、无鼠咬、无霉变、无损毁、无杂物)”,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三、档案利用

  1、档案管理员应熟悉机关档案的内容和成份,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阅资料,积极主动提供利用,做到查找迅速,准确方便。

  2、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局长批准。

  3、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污损,不得拆卷、调换和抽取材料。

  4、档案室建立档案利用、借用登记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档案利用效果,总结利用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努力为相关各项工作服务。

  注:渔业、畜牧养殖用盐按食盐进行管理。

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方案

物业安全管理方案

  一、物业管理架构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有一个高效率及科学的组织架构,使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合理的配置,以求达到降低管理成本,提供优质服务的目的。本“物业管理中心”按“直线制”设定管理架构。中心设综合管理部、物业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五个部门。其优点是集指挥和职能于一身,命令统一,责权分明,指挥及时,既能满足本物业初期管理的要求,又能为将来业务的发展留下充足的空间。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人力资源管理,招聘人员,开展员工培训工作,为其他部门储备人才。

  (2)负责员工工作考勤。

  (3)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物业管理公司筹备、建立和发展的资料及人事档案管理。

  (4)负责处理业主的咨询、投诉,并提供协助。

  (5)负责对外承办、接待工作,与政府部门、各社会团体保持良好的沟通。

  (6)负责物业管理公司所需物品的后勤采购工作。

  (7)负责员工餐厅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企业文化活动。

  2、物业管理部

  (1)负责筹建管理员工餐厅工作。

  (2)负责会所及会议中心的管理。

  (3)书写给业户的各类通知、通告,由总经理签署发出。

  (4)负责物业的日常清洁工作。

  (5)负责物业公共区域及周边的绿化及环境布置。

  (6)负责物业的除虫灭害工作。

  (7)协助业主处理租赁工作。

  (8)负责业户的搬入和迁出协调工作。

  (9)建立业户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物业的一切庆典服务的布置,及为业户的庆典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

  (11)开展业户文化交流,接待、介绍物业工作。

  (12)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13)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3、安全管理部

  (1)负责物业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和警卫工作。

  (2)与政府公安、消防、司法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

  (3)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行消防演习。

  (4)建立、健全、制定物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与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6)负责物业大型活动的警卫布置。

  (7)负责物业的日常巡楼工作和固定岗位的安排。

  (8)负责地下停车场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9)负责监控室管理工作。

  (10)负责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11)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4、工程管理部

  (1)负责物业全部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负责物业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制定长期和日常的维修保养计划并付诸实施。

  (4)负责物业土建、弱电系统、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及其他公共系统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物业高低压配电室、空调机房的值班和日常维修保养。

  (6)负责物业管理部转发的业主投诉的处理,及满足业户其他有关的服务要求。

  (7)协助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做好大厦工程管理部使用的工具、设备材料的选购、库存和保管使用工作。

  (8)负责工程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9)负责业主装修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工作。

  (10)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5、财务管理部

  (1)协调与银行、税务以及其他主管财务政府部门的关系。

  (2)建立财务管理体系,做好管理公司的经济核算工作。

  (3)征收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加时空调费等其他管理费用。

  (4)征收和支付管理公司各类合同费用。

  (5)制作财务报表、资金平衡表及固定资产损耗表及其他各种财务报表。

  (6)按员工工资表发放员工工资。

  (7)小量现金的支出和日常采购、入库工作。

  (8)负责物业管理部转发的业主投诉的处理,及满足业主其他有关的服务要求。

  (9)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二、物业管理岗位编制

  暂定本物业管理方针为:人性服务、培养人才、科学管理、走向市场。根据以上方针,特制定以下用人方案。

  1、综合管理部

  (1)由1名综合管理部经理和( )名员工组成。

  (2)综合管理部经理( )名,要求具有多年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

  (3)文员兼仓库管理员( )名,负责本部门文字处理工作和物品入库保存、发放、领用工作。

  (4)资料管理员( )名,负责工程资料及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业户接待员( )名,负责咨询及商务、票务的有偿服务工作及信件、报纸、杂志的接收、分发工作,要求个人素质较好,是本物业楼宇的形象服务窗口。

  2、物业管理部

  (1)由1名物业经理和( )名员工组成,负责大厦清洁、会所等项的物业管理工作。

  (2)清洁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白班和夜班。白班( )人负责维护所辖物业内外的公共场所及男女卫生间的常规清洁,要求个人素质较好;夜班( )人,负责全面清洁楼宇内外的公共场所及男女卫生间,要求按清洁程序进行操作,对人员个人素质要求可适量放低些。

  (3)员工餐厅服务由( )名厨师及( )名工作人员组成,上班时间为( ),要求员工个人素质较高。

  (4)业户服务员( )名,开展业户文化交流,接待介绍物业工作,要求形象素质较好。

  (5)会所服务人员( )名,负责健身、洗浴、美容等场所的接待服务工作,要求形象、素质较好。

  3、安全管理部

  (1)由1名安全管理经理和( )名安全管理员组成,24小时负责大厦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经理( )名,要求有多年物业管理经验的转业军人担任,具有带领全体安全管理员完成所辖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

  (3)文员兼资料员( )名,负责部门文字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4)主管( )名,分三班,全面负责所辖物业的安全防范、监督检查工作。

  (5)监控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监控中心值班工作。

  (6)大堂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楼宇大堂值班工作。

  (7)外围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外围值班工作。

  (8)商场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二班,负责商场值班工作。

  (9)停车场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值班工作。

  (10)巡逻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巡逻值班工作。

  4、工程管理部

  (1)由1名工程管理部经理和( )名员工组成。

  (2)工程管理部经理( )名,要求多年物业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担任,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3)文员兼资料管理员( )名,负责工程管理部文字处理工作及文档资料保管工作,并同时兼任管理处仓库管理员的工作。

  (4)强电值班由( )名强电技工组成,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大厦强电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确保大厦用电系统正常工作。

  (5)空调值班由( )名空调技工组成,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空调设备的正常运作与管理、维护。

  (6)消防值班由( )名弱电技工组成,全天24小时值班,专职负责消防设备的正常运作与管理、维护。

物业用心服务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时至今日物业管理行业越来越走向成熟,服务管理服务由原有劳动密集经营模式到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经济模式转变,也不再是纯粹性管理模式,而是作为一种营销模式来运作。一份品牌物业不仅仅能提供优质的服务,而是以用心打造星级服务为目标,为业主创造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时时让感动凝结每一瞬间,一幅幅动人的卷活跃于眼前。

  纵观所有物业管理公司,哪家不是时时刻刻在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挖绝潜能?面对客户期望不断提高,密切地关注客户和对照的新要求和对服务的更高要求,提高整个小区在社会活动中的功能价值,而从产生一种新的思想来引领,故此,提出“用心服务”的理论。出门开心——《出行安全服务手册》;回家开心——《客户消防安全手册》;住得开心——《物业服务手册》。让业主感悟关爱、感动凝结每一瞬间,使得客户感受物业价值之外的价值来扩大品牌的市场美誉度,和顾客的忠诚度。

  生活中一个善意的微笑,一个简单的指引手势,一个最平常的“您好”、“您慢走”看似简单而平凡,但是往往就在那短短一瞬间却能够凝结客户慢慢的感动,感受到贴心服务的温暖。

  如何真正做到用心来打造星级服务,我想从思想上要先改变。

  首先服务管理服务必须具备的从业意识。

  服务管理服务不满,抛开房屋质量差,配套设施不完善等给开发商背黑锅的因素外,最重要的部分是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从业意严重匮令而导致服务质量低劣。给员工培训灌输正确的从业意识是十分必要的。

  1、业主意识,业主是物业企业的衣食,没有业主满意物业服务轻微一点是管理服务率低,企业生存困难,严重一点就是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只能关门走人或者被业主烧鱿鱼。

  2、必须明白,业主才是产权真正的主人,企业和员工是根据合同聘请而来的服务者。许多员工误入歧途,在工作中往往以管理自居。

  3、顾客不会永远是对的,但是他们永远是处于第一位。

  其次,服务意识。了解了业主是真正的主人。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员工服务者工作中要时刻贯彻服务意识。

  1、了解服务涵义:是指用产品和行为去满足顾客需求和互动的一个过程。那么物业管理服务,就是提供相应的服务区满足业主的各种需求。

  2、认清自己在服务过程中的社会角色定位。我们与业主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但在服务的过程中,两者的社会地位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故此,在管理服务中我们要做到几点。把商资给业主,把平凡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业主,把麻烦留给自己;把安全留给业主,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对”的留给业主,把“错”的留给自己;把享受送给业主,把劳累留给自己的质量意识。

  记得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讲到这么一个不等式。100—1不等于99而是100—1=0即1%的错误会导致100%的失败。同样是物业管理服务细节重要性的深刻验证。例子是举不胜举,这样要求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只能出精品,只能一次就把服务提供的尽善尽美。

  换位意识,就是将心比心。在服务中有时候觉得有些业主是“刁民”,经常找麻烦。我们要换个位置想想,在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胜了解的情况下,又会怎么处理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业主有事找物业是对我们的信任。

  最后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关怀下、帮助下,管理处全体员工团结奋进,持续改进,今后的工作将会更上一层楼。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产权属登记册记载的权利人(含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权利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承租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市容、环保、园林、工商行政、物价、建工、公安、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人民的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进程,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 建设项目为相关联的项目批文、宗地、规划设计总平面图的,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若该区域内由道路、围墙或其他明显标识分割成多个自然小区,配套设施设备管理责任明确,且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划分为多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单幢非住宅楼及商住楼,具有相对独立配套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在道路等自然边界围合的区域内,有多个物业区域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零散建设的不封闭区域,可由居(村)民委员会结合社区管理划分物业管理范围,协助组织物业服务活动。

  第七条 业主要求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按照第六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布局实际,在15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少于五人的,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可以由业主自主决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物业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且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九条 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成熟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告知,业主可以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告知或业主的书面要求的15日内,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组织建设单位和业主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筹备组由建设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应为不超过15人的单数,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推荐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会同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筹备组成员。

  第十条 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会议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派代表参加。

  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交大会讨论,并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应当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联系地址、通讯方式。筹备组对业主投票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住宅物业区域按其拥有的住宅套数计算,每套计一票;其他物业区域可以根据业主产权证书记载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一平方米计一票,不足一平方米不计票。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并可推选小组代表出席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凡需投票表决的,应当经业主本人签字,业主本人不签字的视为弃权。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应当制定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内容,应当包括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的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换届选举;委员资格、义务和任期;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召开等事项。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拟定和修改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处分区域内共有财产的决定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委员的产生应当兼顾物业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楼幢,其组成人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分期开发的物业区域可以先期成立业主委员会。先期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区域新的一期业主入住百分之五十以后,重新补选或改选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召开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所作决定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第十六条 入选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应由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织。业主委员会怠于筹备组织的或者在任期内怠于履行职责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提议,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可以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或者改选业主委员会。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成立之日起的十日内,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资料、用房和财物等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 选举、换届、改选、补选业主委员会的,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的30日内,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

  业主委员会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业主大会记录和会议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第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非市政道路或者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组织召开。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一条 住宅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物业管理区域的总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或者别墅总建筑面积低于一万平方米的,经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首份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应当包括: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详细的房屋结构图(注明房屋承重结构)和共用能耗计量部位及费用分摊办法,不得占用共用部位、共用场地,不得移装共用设备和擅自改变经营用房用途,以及其他有关安全合理使用房屋的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并在房屋交接书中列明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共用部分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单独转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付时按规定无偿提供具有产权的物业管理用房,在业主大会成立后移交产权,移交后的房屋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设备用房不能作为物业管理用房移交。

  分期建设的项目在首期交付时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应当不低于全部项目应交面积的百分之五十。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交付使用过半的,应将物业管理用房全部交付。物业管理用房按规划要求在末期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交付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临时用房。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建;逾期不补建的,应当按该项目销售时的平均售价的95%的标准乘以应交面积,向业主大会交纳补建价款。该补建价款专项用于承租、购置物业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房屋应予以明确。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保修,也可以自行组织维修。

  第二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物业管理企业应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续约事宜;业主委员会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组织全体业主对是否续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表决。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再续约的,业主大会应当及时选聘其他物业管理企业。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区域、资料和财物,不得以合同纠纷等理由拒绝移交。

  第二十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可定期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类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水平。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实行明码标价。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条款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当月至出售房屋交付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共用附属房屋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自行车库;

  (二)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底层架空层;

  (三)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避难层(间);

  (四)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五)建设单位移交给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

  (六)建设单位承诺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

  (七)层高2.2米以下的房屋;

  (八)其他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用途;

  (二)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

  (三)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四)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

  (五)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超标准排污或者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振动;

  (六)未经批准摆摊设点;

  (七)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上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八)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九)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十)擅自改变房屋外貌;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现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

  第三十一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三十二条 业主共用车库(位)的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车主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保管机动车的,应当另行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车辆保管合同。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停车库(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有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可销售的业主专用停车库(位)不得向本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业主出售。

  第三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被两个以上的业主区分所有的,业主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应按幢建帐,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从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中支出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不得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

  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的政府批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物业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排险,并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排险维修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和范围的,排险维修费用可以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市容、环卫、电信、绿化、消防、交通、有线电视、邮政等共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定应当由提供该项服务的单位维修养护的,不得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相关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的费用,不得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第九条的规定,未将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第二十五的规定,未按时移交物业管理区域、资料和财物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投诉受理制度。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决定受理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时间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

  投诉人对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要求。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复核意见回复投诉人。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权、徇私或截留、挪用、侵占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05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05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0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五年五月八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年 月日年月日

物业管理沟通技巧

  协商及仲裁是最见功力的一环,难度及时效性在这个环节得到充分显示。协商有六个具体步骤:

  (1)解释问题;

  (2)提出各种解决方案;

  (3)分析各种建议;

  (4)修改、选择解决方案;

  (5)判定行动计划;

  (6)评估结果。

  物业管理人员须以足够的耐性准确把握各个步骤,排除干扰,让每个成员都能依序陈述自己的观点,详尽了解问题并加以判断,想方设法引导协商达成一致。

  仲裁的做出一定要谨慎、准确,这就要求在仲裁前做好调查了解工作,而在仲裁之后也要力求得到被仲裁方的理解,必要时还需求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以保障仲裁结果的切实执行。

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确保***xx室内外整洁清新的高标准卫生环境,为***提供优美舒适的***xx场所,特将内外部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

  :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保洁承包时间从***x年***月***日起至***xx年***月***日止。

  2、保洁费暂定每月元。(包括材料费、机械折旧费、维修费、员工工资费、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

  3、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合同生效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现金支付或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但时间不能超过7天。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也就是跟踪打扫,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早上7.00—晚上10.00点钟。

  2、保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外卫生和公共区域。

  3、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标准附后)。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附后

  2、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排污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的办公、存 本文来自文秘114 ,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放清洁工具、更换服装的房屋。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2、乙方使用的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指派管理人员对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自行安排工作程序,但工作时间必须与甲方的上下班时间相符合。

  5、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因甲方工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安排指挥管理中出现的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6、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保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根据工作需要,或因情况更换保洁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四、为保证整体卫生保洁工作的统一管理,甲方需求助外单位进行清洁(机械性清洁)和临时突击清理,以及院内小型建筑、拆迁、装修、安装等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应有乙方优先介入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补充增加协议条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物业管理处筹备方案

  为了能更好的做好xxxx早期介入的准备工作,确保今后进一步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特此展开前期物业筹备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筹备小组:

  总负责人:

  成员:

  (二)工作内容:

  一、项目调查:

  负责人

  1、资料收集。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对项目的背景资料及定位、业主的定位、价格定位、同行业单位的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

  2、实地考察。进入项目现场,对本项目进行实际勘察,了解所需提供的服务类型、方式及管理内容(服务、管理、维护和维修、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管理体系及人员编制:

  负责人

  项目接管后管理工作开展所需的相关文件及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分析及整合。

  三、对外联系

  负责人

  与项目负责人、有关单位、联系人沟通联络。提供包括项目、企业、市场和相关行业的资料信息清单和访谈对象清单。

  四、对外宣传

  负责人

  通过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及开展观摩点参观、听取工作汇报等活动对本公司进行宣传,为下一步工组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五、项目人员进入

  负责人

  由工程部及专业工程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技术顾问服务,同时派出项目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前往贵项目进行考察,从楼宇使用的角度随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a.参照整个项目不同部分的设计功能,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完成工程设备设施的安装;

  b.根据项目特点,协助开发商制定物业装修方案;

  c.从使用者的角度,协助开发商工程部门检查基本设计及设施施工,以达到特殊使用管理的要求;

  d. 提供改善主要设备及改良服务的意见。如供电量等问题,以避免于项目落成后加装需要的设备而影响其它设施的运行及外观形象。

  (三)筹备制度

  1、例会制度。定期开展筹备小组例会,由总负责人主持。讨论工作进展,分析问题要点。

  2、定量制度。有目标性的开展工作,明确思路方向,按每日、周、月计划性实施工作,以紧凑的时间完成筹备任务。

最完整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9、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5、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理工作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6、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7、经济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职能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室的领导下,全面实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

  3、负责配合办公室进行本部门员工的招聘。

  4、负责制定本部门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员工培训。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负责管理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2、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编写管理报告和各种通知、公函;

  3、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4、检查监督本辖区工程维修、保安清卫人员以及管理员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按《员工手册》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掌握各业主情况,检查督促各责任区管理的实际操作;

  6、随时掌握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交纳情况,及时做好物业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并组织解决好有关投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7、抓好本部门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会议,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8、加强各班的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

  9、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内勤员岗位职责

  内勤员在管理处主任统一安排下,负责文档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1、按照物业服务的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

  2、对仓库物资和其他物资进行管理,建立物资台帐;

  3、协助主任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服务;

  4、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考核管理;

  5、负责管理辖区内业主档案和物业档案,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遗失、损坏;

  6、负责本部门各类通知、公函、报告的收发;

  7、负责接听服务电话,属于业主投诉及报修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转交处理,对于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

  8、熟悉各种收费程序,负责接待上门的交费的业主,并做好收费记录;

  9、热情接待来访的业主及其他人士,对他们的咨询事项给予热情、周到的答复和解释;

  10、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文员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的文件撰写、整理工作;

  2、负责员工考勤、收发传达文件等日常工作,妥善保管管理处的各类来文;

  3、负责办理各类外来人员的出入证件;

  4、协助主任组织由管理处发起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5、接待来访的业主,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意见,予以解释解答,并将详细内容记录在案;

  6、负责做好文件、记录、卡的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齐全、保密;

  7、向各业主发出书面缴交各项费用的通知书;

  8、通过各种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9、负责组织业主意见征询活动和社区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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