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为主题的优秀征文
法律的正义之火
法律好比一艘大海上的船,在船上活动的空间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我们都还是未成年人,但少年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就有好多,好多……
比如说我哥哥姐姐的同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当他们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其他人偷取钱财。就是因为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等等现象。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加强对青少年教育是一门必修课。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在法律的阳光下
那是我刚记事的时候,有一次,我牵着妈妈的手,在一个交通法普法教育栏目前,目睹了一帧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有行人,也有机动车;有两鬓斑白的老人,也有活泼烂漫的孩子;有在喧闹的街市,也有在道路崎岖、人迹罕至的高速公路——那一幕幕车毁人亡、血肉模糊的场面,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曾使我年幼的心灵发出阵阵悸颤。妈妈面对展板,神色凝重地告诉我,缘于交通法规的淡漠,我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的伤亡,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巨大杀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就可能毁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违法者以血的教训,甚至生命的代价,毁了自己,又害了别人,还给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深远危害。妈妈沉重的话语,就像一粒幼小的种子,深深植根于我的心中,随着时间的脚步,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里,渐渐地生根、发芽。
此后,从我背上书包走向幼儿园的那刻起,在人潮拥挤的马路,在霓虹闪烁的十字路口,我记住并懂得了“红灯停、绿灯行”的含义,理解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警示。每当看到那些腿脚不便、步履蹒跚的爷爷奶奶,我总会自觉地担当起义务交通员的职责,去帮助他们安全地通过“斑马线”,用善意阻止那些违法者的行为,用行动竖起一道安全的屏障。尤其是遇到那些盲人,我的目光更是多了几分关爱。我会把自己当作他们的“拐杖”,主动引导他们避开障碍、走上安全的盲道。曾经在周末,在假日,在“牡丹文化节”期间,我也曾荣幸地和警察叔叔一道,自豪地站在交通要道,身披绶带,手执小红旗,疏导交通,宣传洛阳,为文明城市、文明洛阳走向世界贡献一份志愿者的力量。在洛阳的发展中,在千年古都的美丽蝉变中,我奉献、我快乐;我参与,我成长。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人朝夕相伴、息息相关。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对于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制意识就越高越强。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法制进程的重要时期,作为一个中学生,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成为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近年来,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地质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威胁。地震、森林火灾、泥石流、网络犯罪时常发生,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国家就会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茫然失措,人们就会在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时束手无策。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法律中生活,我们在法律下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祖国温暖的怀抱里,坚守法律赋予的阳光。《中学生守则》,让我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高尚的品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远离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地震、消防知识的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我学会了在灾难降临之际,如何自救、如何逃离危险,将生命之舟驶向平安的港湾。学习《森林保护法》,我懂得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不再为昔日森林的消失、水土的流失、沙尘暴的袭击痛心疾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我从中学会了感恩、懂得了敬老爱幼、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懂得了怎样传递文明、怎样做人……
法律是正义之火、文明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真诚地期盼,从现在起,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法律,中国人们共同的保镖
如今,随着人们对法律逐渐深刻的认识,法律已经渗透进人们的生活中了。在我们身边,处处可见法律的威力。听爸爸说过,我们县有一个农民严重违反了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被所在地的乡政府知道了,乡政府找了一伙人打了那个人一顿,算是对那人的惩罚,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他们出手太狠了,把那个人打得了造成了严重骨折,自然得住院。可医院里说需要做手术,手术费很多。而那个人家庭条件又不好,这笔手术费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手术是必做的,钱又是必交的,没办法,家人只有向亲戚好友借钱了,于是他们欠了一屁股债。后来,在看电视时,他猛然想起了自己可以用法律来制裁他们。于是,他一气之下把乡政府告上了法庭,告他们没有权利打人,他们所做的事超出了他们应该管理的范围。乡政府自知理亏,按照法院规定向那人道了歉,并赔偿了经济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就这样,那位农民的权益得到了保护。这难道不是法律帮的忙吗?这件事也告诉我们,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法律真是中国人民的贴身保镖!我们需要感谢法律,同时也需要感谢那些为了法律事业而辛勤工作着的人们。
让我们在法律的阳光下成长
今天,我校许多六年级同学都前往吴中区人民法院,现场旁听了一次案件出庭的最后部分。我们刚到法院门前,就被这栋建筑散发出的庄严气息感染了。紧接着,我们来到第八审判厅,观看了一场盗窃罪的案例审判。
最后审判的这一部分过程很简单,首先由被告人自行辩护,可是,他们都悔恨地低着头,小声地说:“没有”。接下来,是被告者辩护人为其辩护。这时,我才知道,在这次的六位被告人中,有两位还是未成年人,就算已成年,也只有18、19岁。这本是好好读书,回报祖国的时候,可他们现在却在这里为自己犯下的错懊恼,只可惜说这句“对不起”的代价太大了。令我感受最深的是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时刻,他们回过头,看了看我们胸前飘扬的红领巾,后悔地说:“我很后悔,希望同学们以我为戒,好好做人,并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从他们的眼中,我看出了,他们已经知道错了,但当他们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却因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他们,我感到十分惋惜,他们都是拥有美好青春的少年,却因贪念或交友不慎而走上了不归之路。他们用自己犯得过错来警示我们——我们是正处于美好青春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这生活的美好与自由可贵的我们,不要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并且,我们应增强法律意识,多多了解法律,才不会因对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
我再次走进法院大厅,看见了大厅上的两行字“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 正”。如果我们都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保护他人。
法律在我身边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里,虽然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我们身边处处都有发,而作为小学生更应该去了解法律知识,在校园里,生活里,我们无时无刻都在讲法律。
有很多青少年说,我们还小,用不到法律,等长大了再学。其实生活中处处都有法,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便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很多学生认为法律离我们太远,我有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什么?其实很多人,就是因为“无知”才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一个青年人,小时候学习成绩很好,考到城里来上学,刚开始成绩还不错,很用功。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就走了进去,
“好刺激啊,好好玩啊。”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他整天沉迷在网络游戏之中,玩着玩着,就没钱了,开始向朋友借钱,后来,朋友知道他借钱是去网吧里玩,也不借钱给他了,只好骗父母的钱,后来父母知道了也不借给他了,他就开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开始偷钱了,同学们,我们可不能学哦!
我们要做一个积极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
法律的力量
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一些事,导致有些人或机关受到损害,那么就触犯了法律,法律是无情的,公正的。有了法律,就有了压力就会减少犯罪。可就是有那么几个愚蠢的人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神圣无私的法律。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正巧碰到了收房税的人员,他们敲响了我们邻居家的门,我们邻居大声问;"谁啊?""我们是收房税的!""什么,上次不是给了嘛!""对不起,时间到了就得收税,一共是35。60元。""你们有没有搞错啊?你当我是大户啊?一天到晚收这个税,那个税的,你看,我们的水,电费还没交呢!哪来得钱?""不好意思,这是规定,请别为难我们,我们也是奉命行事的,不然不好交代,体谅体谅我们吧!""嗨,这话说的过了点吧!谁不体谅你们了?再说了,我体谅你们,谁来体谅我们啊?我们可是下岗工人,有钱还不是吃饭用的,我把钱给你,我喝西北风啊?告诉你们,我没钱,滚,滚,滚!别再让我见到你们,触霉头!"我听了,特别生气,上前对他说;"你这样做,可不对,别怪我不提醒你,你这叫逃税,犯法的,轻的罚款,一般5,6千,重的是要判刑的!这些,我们老师上课讲过的!""关你什么事,小丫头,不就是三十多块钱嘛,老子付就是了!"他一听是犯法的,为了不使自己犯法,他只能拿钱了。他付了钱,"啪"的一声,把门关了。"谢谢你,小姑娘。""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看,法律对人还是有压力的,不过,大家不要像那位叔叔一样,大家可要遵纪守法啊!
法律在我心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惩恶扬善,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只有杀人、抢劫这样的大罪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在生活中不经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时改正,也是极有可能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后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偷了一个鸡蛋回家,母亲非但没有骂他,反而高兴的称赞他能干。他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铅笔、书本、皮带、手机……他年龄越来越大,犯罪的念头越生越重,偷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值钱。终于有一天晚上,他钻到一户人家偷钱,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调查了他,决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说要和母亲说话,当母亲把头低下时,他咬下了母亲的耳朵……是啊,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小时候小偷小摸的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越来越猖狂。我们一定要制止犯罪念头的出现,将法律牢记在心。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也曾有过“犯罪”的念头,不过幸运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并发誓再不会有这种想法。记得那是四年级一节体育课,我因病没有去上课,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课。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笔。我的心一动,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后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闪闪发光的它,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全李萌,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讨厌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说,这样不让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拿时,却听天使说:“拿了它你就会有罪恶感,而且还会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后退着回到座位,试着放弃、忘记这个念头。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法律在我心中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常响起:要遵纪守法!
从我的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中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佳硕,一定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抢黄灯;和小朋友们一起玩的时候,他们就告诉我:一定要和小朋友们互相谦让,好好地玩耍,不要打架;在街上看到警察时他们还会吓唬我说:“佳硕,要是你做了违法的事情,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然后又说了一句:你千万不要做违法的事啊!那时,我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乖孩子绝对不能做坏事。
及至上学,法在我心中慢慢生根了。上学后,教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老师们和爸我的爸妈妈一样,告诉我么一定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校规。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很多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因为做坏事不仅仅是被警察抓起来那么简单,跟重要的是做坏事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危害,影响他人的生活,更会改变自己的生活,是自己走向深渊。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纸和刊物上,甚至在我的生活中我深深的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法律,最终后悔的事自己!法律使人追求美好的一个工具,人的权利意识;而犯罪却是一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他只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的说:“我是未成年人,跟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严肃的告诉你:“不,你错了,16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防火、抢劫、投毒和故意伤害在成他人重伤。”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此,就拿我们认为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独品有什么了了不起的,我一定能抵制它,可最后,那些吸毒和人还不都是抵制不住而犯法的。但现在,又有多少人认为可以抵制它啊?不要认为它离我们很遥远,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而且说不定,它已经走进了你的生活。如果我们不从小约束自己,就很容易触犯法律,到那时,可真的就是“一失足,千古恨”了,很可能会抱憾终身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制定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我们现在是21世纪的好学生,将来我们还要走向社会,那是的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永远在我闷得耳边响起吧!
法律伴我行
生活离不开法律,在一件件有关道德的事件中,让我们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
一天晚上,外婆打来电话,问妈妈自己在菜场买的那些东西是不是真的。妈妈一听,毫不犹豫地回答:“妈,这肯定是假的!”外婆一听就急了,连忙说:“那,那怎么办?我都已经买好了,可不可以退货呀?”妈妈仔细想了一会儿,冷静地说:“妈,别急,你先把事情的经过和我仔仔细细地说一遍,我再给你想办法!”
原来,那天外婆刚到菜市场,就听见许多人在说哪哪在卖保健品,用起来怎么好,价钱怎么便宜……外婆一听就心动了,问了好几个人,终于找到了大家口中说的卖保健品的地方。经那人一洗脑,外婆便迷迷糊糊地买了一大堆保健品。回到家,外公看见外婆带回来的这些东西,便生气问外婆,两人起了争执,这才来问我们。
听完事情的原委,妈妈先“教育”了外婆一遍,然后告诉了外婆这件事的解决方案——报警。虽然后来这件事解决了,但还是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在上当受骗后还忍气吞声,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现在开始,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法律吧!
法律伴我成长
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 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