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手抄报内容
争做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全社会都希望我们少年儿童健康的成长,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知法、学法、懂法、守法,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
在开展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活动中,我作为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必须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时时、事事、处处都不能忘记,在出操、集合、课间、放学时不在走廊、过道内追打嬉闹、不在阳台、垃圾箱上坐、站。在校园里不与他人吵架、打架、不拿棍棒和各种利器追逐打闹。
在学习期间,不无故旷课,严格遵守学校制度,不私自外出、逃学、出走、上放学路上不在路上停留。
不违反《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不损坏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行走靠右、不抢逆、不在公路上打闹,骑自行车不带人,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争做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今年的12月4日是国家第五个宪法日。众所周知,法律是规范我们日常行为的准绳,我们的生活也与法律密切相关。健全的法律,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任何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例如《国旗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我们不一定要精通这些法律,但我们需要对它们有一定的了解,正因为有的未成年人不懂法,所以走上了不归路。
某小学有一名叫李岩的学生,在他爸爸带他到北京万里长城旅游时,李岩因过于兴奋,心生一计,拿着水果刀偷偷的在一块长城的砖上刻下了“李岩到此一游”,接着又在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等景点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可是,在李岩回家不久后,却收到了长城管理委员会寄给他的信。拆开一看,原来是罚款通知书。因为李岩的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李岩不懂法,触犯了法律,因此,我们同学们要从这一案例中吸取教训,要知法懂法,在外旅游要爱护文物古迹,切不可做出损坏文物古迹的事情来。
知法懂法仅仅是前提,更重要的还在于守法。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2004年,22岁的马加爵是云南大学学生。2004年2月上旬,他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与其同学为琐事争执,认为同学说自己人品差,性格古怪,使自己的名声受到诋毁。于是决定杀害他们。2月13日-15日,马加爵采用铁锤打击头部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四名同学逐一杀害,并把被害人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中。当晚,马加爵乘火车逃离。后被警方在三亚捕获并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案例向我们深刻揭示了藐视法律不守法的结果,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借此对同学们提出几点要求:
首先,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悟精神,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如果有人对你敲诈勒索或威胁打人,一定要把情况如实告诉家长、老师或及时报警,千万不能听之任之。在场的同学也不能袖手旁观,应该及时抽身,报告情况。
其次,参加有益活动以杜绝不良嗜好。同学们课余的时间应该多参与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征文、演讲等一切有益活动。不沉迷游戏,不违反校规,不大肆购买游戏装备,不在网上交友。充分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好处和坏处,否则将会带来负面影响。
最后要礼貌待人、诚实守信,择友而交。作为中小学生,我们要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不恶意给他人取外号;不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不嘲讽戏弄他人。要尊敬师长,遇到老师主动问好。要广交益友,不交品德败坏的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要坚决杜绝与校外不良青年的来往。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小小的不良行为很可能酿成将来的一次大的失足,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春风吹过,我仰起头,看到湛蓝的天空中,风筝在那儿舞动,地面上,孩子们手中收放着的线,使风筝在天空中飞舞得更加美丽。我想,如果没有线的束缚,风筝也会迷茫。作为一名小公民,我们需要的则是法律的束缚。同时,我们也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将要用双手拥抱未来。在此之前,我们必须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从前,我喜欢漫步于校园,接受着知识海洋的陶冶,我始终忘记不了一句话,“德是成功的基石”,我学会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它的第一次出现,总给我一种神秘而威严的感觉,从早到晚,它一直陪伴着我,它的神情是那样严肃,但是它的存在又给予我无限的安全感,好似它成了我的保护神。如今的我啊!感觉法律是那样的高大,它的光环将我包围。原来法律离我们如此之近,现在的我更一步的认知了法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一句话,告诉我着我们要懂得法律,当今社会上,很多少年因无知导致犯罪。对法律的无知使他们浑然不知的走向违法犯罪。而我们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全国上下,每一年所构成的犯罪案中,未成年人所占的比例仍在逐年增加,对于这种青少年犯罪,国家已引起了高度重视。有一位记者曾随机采访过几所学校的数位同学,问他们有关法律的知识与常识,而可以笞对的同学是少之又少。从这个事例中体现了什么?如今的每一位学生,更多的是需要法制教育,使他们能够懂法,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一个国家的希望,在于他整个下一代的素质,只有如今每一位青少年具有强大的法律意识,一个国家的将来才可能向真正健全的法制国家更进一步。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盛,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也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要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触法、犯法迎接我们的便将是法律的制裁。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法律。遵守法律就是不能违法,而不违法,就要知法、懂法。
21世纪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的,也是一个和谐安定的时代,但是,当我们走过熟悉的街头,看到的是什么?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嘴里却说着一些难以入耳的粗痞之言;当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时,就用武力进行解决,而周围的同学竟然以此为乐!就这一点,我不禁要问,是谁,到底是谁撕毁了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古老传承?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青少年,我们就应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我们的心中应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使自己
跟上时代的步伐,播散正能量的种子。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知法、懂法、守法
12月4日,星期四,下午,我们学校的15名校园小记者排成两队,从学校出发,去铜官山区人民法院。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我们犯了大错?当然不是!我们要去法院参观,学习,因为今天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说起国家宪法日,还有一段来历呢!事实上,一些人思想观念上存在错误,认为“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所以,设立“国家宪法日”,已是法律界长久以来的呼声。为什么在12月4日呢?那是因为,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好了,我不多说了,到法院啦!
走进法院,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弥漫在心间。我们首先和长江路小学的校园小记者一起,来到会议室。在这里,我们见证了所有法官向宪法宣誓的全过程——由一名法官叔叔带头宣誓,剩下的人排成了三排,一起宣誓。我站在前面,还拍了几张照片。听着那振奋人心的宣誓声,我们仿佛也受到了感染,心中的宪法在一点一点高大起来。
接着,我们开始参观法院,了解诉讼的过程,由一名美女法官李阿姨为我们带路。首先,我们来到了立案厅。这里,是对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立案,开庭审理。看着窗口的阿姨们正在忙着阅读材料,我心想:这些阿姨们真忙啊!不过,犯下错误或受到伤害的人也不少。
然后,我们来到了民一庭,这里专门审判家庭纠纷或是侵权等小的民事案件。走进行政庭,我们旁听了一场案子。我没听得太明白,但是,我觉得那法官真威严,所有人都得听她指挥。特别是那小锤子一敲,再放松的人都会严肃起来。不过,我们没听几分钟就走了。
下面,李阿姨带我们去了民二庭,这里与民一庭不同,是处理一些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的。刑庭也在旁边,刑事案件都在这处理。羁押室在对面,通过李阿姨的讲解,我们知道,待审理的犯人会暂时呆在这里。往后面走,我们来到了执行局,执行局是法院用来强制执行的部门。
参观完毕,我们回到会议室,老师说,我们可以向法官提问。有一名校园小记者问道:“李阿姨,您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困难?”“我从事法官工作10年了,肯定遇到过不少困难。”李阿姨顿了顿,接着说,“工作中,保持认真仔细,对每一个案件都充分了解,在判决时不能有个人情绪,否则有失公正。随时保持一颗公正的心,才是最难得的。”
又过了一会儿,此次活动宣告结束,我们离开了法院。
回到家中,李阿姨、不!是李法官,她的一段话一直印在我的心中,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如果大家的法律意识更强,知法、懂法、守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是啊,的确是这样。所以我们要从小做起,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小公民。
知法懂法守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信念。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说的“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有没有健全的法制、遵纪守法的国民,是衡量是否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的标准之一。依照这个标准,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只有当“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遵纪守法不仅是大到遵守国家的根本大法、各项制度政令,更应该是小到遵守公司的“法”。公司也有公司的“法”,公司里的“法”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集团公司去年通报的xx公司的几起,里面就有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在。这些违反法律、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一个人的行为日久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日久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日久会成就一种命运,最终导致自食恶果。因此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对每个公民自身的保障。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负责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我们,往小了说,如若不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轻则账务混乱,重则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因此,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应当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当中,认真总结身边已发生的一些案例,并引以为戒,时刻督促自己严格遵循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令法规,为促进装备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懂法,知法,守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有的人却为了自身的利益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尔虞我诈,坑蒙拐骗,干些有损良知的事情。我相信这些人最终的结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吸取教训,懂法,知法,守法,这样才能适应未来的生活!
法律伴随着我们一步一步地成长,一个人一生下来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法律维护着我们每个人的权益,保障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不受他人侵犯。不仅如此,法律也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使我们在成长的日子里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俗话说:“无规不方圆!”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也应该遵守校园生活中的校纪班规,如不打架,不迟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认真作业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合格的中学生。
法律如此重要,那么面对生活中的矛盾我们应怎样解决呢?我认为首先是态度要积极,其次是想办法。对于我们能解决得了的问题,我们自行解决;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可求助于法律,让法律帮我们解决。我相信:没有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遵纪守法,营造和谐美满的社会吧!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法律是什么?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收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吕某家境贫困,但他从小就好学。上了初中后,他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原本家境就不富裕的他曾经多次偷窃母亲辛苦积攒下来给他念书的钱。母亲多次教育他,可他屡教不改。母亲的心已经凉透了,对儿子失去了信心。家中所有的钱都被他花光去上网了。亲朋好友也不愿借钱给他。于是他开始抢劫。在市民举报中,公安机关很快的抓捕了他。当时他还在网吧打游戏。冰冷的手铐把他铐了起来,他这才觉悟。由于他的年龄未满18周岁,所以被判为有期徒刑15年。将自己的美好前程和美好青春就葬送在监牢里了。
“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社会中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这好像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洞是很不起眼,但长此以往船就会沉没。
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的行为的发生做起。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依法治国。法律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得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我们决不能做。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懂法知法,守法用法
一桩桩真实的案例,一件件惊人的犯罪事件,竟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一个不经意的举动,一句无意伤人的话,居然就构成了犯罪!今天,一堂“法制教育课”,使我豁然开朗。
2000年夏天,正是暑假期间。某地一所学校里一个成绩很好的学生——涂某,在街上结识了一名比他大几岁的学生——李某。俩人很快成了好朋友。李某是有钱人的孩子,手头有的是钱,因此出手很大方,他经常带着涂某去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玩就得花钱,而且钱也不是永远花不完的。不久,李某就没钱了。这时,他俩对玩游戏已经成瘾,不玩不行了,于是,就想尽各种办法去搞钱。过了一段时间,他俩实在没地方弄钱了,居然就想到了抢!
涂某得知有一位同学家里钱很多,便纠集了李某和另外一名同学,一起闯入该同学家中,实施抢劫,并将该同学打成重伤。
正当他们得意地挥霍钱财时,就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他们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锒铛入狱后,涂某就开始后悔了:“再过几天就是学校报名的时间了,原本可以和同学们一起开开心心进校园,可是现在,什么都晚了……”
有人说,儿童的心田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播种了一种思想,便会有行为的收获,播种了行为,便会有习惯的收获,播种了习惯,便会有品德的收获,播种了品德,便会有命运的收获。也有人说,行为养成习惯,习惯造就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些话似乎有些绝对,但良好的习惯对人生实在太重要了。所以,同学们,我希望你们能在自己心中播下一颗思想的种子:懂法知法,收法用法,并且,适当地给它施肥浇水,我想,过不了多久,这一颗种子就会迅速成长为一棵茂盛的大树。
是的,同学们,我希望你们要切记这几个字: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千万不要一时的愚昧无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
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比如说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记得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应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我们人人都要进行法制教育,让我们每位小学生都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已,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法律,我们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地如此安定。
那么,我们真的真正理解了法律这个名词的含义了吗?我们又真正的做到了吗?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也许经常听到许多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等许多与法律相关的话题。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深深探讨法律这个名词。
法,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法则,规章。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我们应该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知法,就是明白,认识法律。众所周知,我们正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这是最常见的法律。在这里,我要提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要知法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如果我们知道了有什么法律,我们就能用法律来保护我们。
懂法,其实就是理解法律。懂法对我们来说,其实意义还挺重大的,因为我们光知法还不行,要懂它理解它,要知道它为什么要立这条法规。
守法,这条是四条当中最重要的一条。因为如果你知法,懂法,但是你却不遵守法律的话,那你就会走向坠落和腐败。再回想,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不遵守法律法规,那整个世界就乱套了。地球走向毁灭,人类衰败……简直不敢想象,那场面是如何的乱。
用法,是最好理解的一个。它的大致意思应为我们不但要懂法,而且还要会用。如果你只懂但却不会用,那学法,懂法,又有什么用呢
同学们,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塔校搭建一个文明风貌,气度非凡的模样。让我们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让文明之花在塔校的每个角落里竞相绽放。
六年级:杨丽丽
语言朴素,中心明确,构思合理,行文层次清楚。本文用词准确,严密,语言平实自然。本文很好体现了法律严谨的特点,深刻的主题与新颖的构思相得益彰。
美中不足的是:文章不过是在讲知法,懂法,守法,懂法,用法,算不得深入的探讨。未具体对哪一环节做详细的描写。缺乏趣味性和可读性。
作者不妨多用些修辞,使文章讲理说理更加生动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