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 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 住宿标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 住宿规定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枪、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
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六、 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七、 解释权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八、 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实施。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宿舍寝室长职责:
1、各宿舍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宿舍室长有义务向领导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30之前归宿,超过23:30不允许再回宿舍住。
2、寝室禁止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罚款500元。禁止在职员工留宿已辞职员工,违者罚款500元并开除(开除无工资领取)。在宿人员有义务向店方举报,如知情不报者,罚款500元。离职人员一律不允许在宿舍住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实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实卫生,包括倒垃圾。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实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罚款100元/次。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有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罚款。
3、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4、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5、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违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6、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室内设施,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以上规定均是为了加强员工宿舍客理,给大家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希望大家相互监督,相互保持,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处理。
2015年10月16日
为了加强厨房管理,更好完善管理制度,特定厨房管理条例如下:
一、所有员工必须按照金鼎厨房规章制度统一着装,按时点到,不得迟到、早退,树立厨房的良好形象。
二、所有员工要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要做到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个方便袋、一个小物品,还要加强回收菜品的存放处理,不准乱扔、乱放,注重冰箱卫生和管理,做到不坏菜,如发现有坏菜重罚。
三、所有员工必须注重个人卫生,不留长发、长指甲、勤洗手、洗澡,提高个人卫生素质。
四、厨房内要保持清洁干净,每位员工的工作岗位严禁出现卫生死角,边工作边整理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保持工作衣整洁、不准脏,不准工作衣有掉扣、破烂、歪戴帽子、不准穿奇怪装。
六、任何人必须节约厨房物品,严禁浪费,发现乱丢、乱扔现象的,一律重罚。
七、值班人员下班后要关闭所有水、电、煤气阀门,不要出现漏水、浪费电源现象,煤气关紧消除隐患,如有发现以上现象,当班人员重罚100元。
八、所有员工要建立良好的友谊,做到相互尊重,不得背后批评造谣生事,侮辱谩骂,殴打他人。建立良好的厨房形象。
九、菜品加工要做到高标准,精细化,足斤足两,同样菜品要做到盘子统一,花样统一,颜色统一,形状统一,不准缺斤少两,大小不均,最大程度精工细做,减少浪费,努力做到高标准,高技术的一厨房出品。
一、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要端庄、大方,待客热情,上班期间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
2、路遇客人要主动热情问候,主动让路,对待宾客态度要自然、大方、稳重、热情、有礼,做到笑面迎客。用好敬语,不以肤色、种族、信仰、衣帽取人。
3、与客人谈话时应端立端正,讲究礼貌,不左顾右盼,低头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听客人的谈话,不与客人抢话,不中途插话,不与客人争论,不强词夺理,谈话有分寸,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雅。
4、服从领导安排,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工作时不得大声喧哗、谈笑,不影响他人工作。
5、严格遵守岗位纪律,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效率,日事日毕。
6、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使用文明语,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准确。
7、使用电话要轻拿轻放,加以爱惜,不漏接电话,电话铃响很久再接应先给对方道款。
8、对领导安排的事情或为他人代办的事情要及时办理给予答复。
9、不假公济私,不私自使用公司的工具、设施、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
二、工作纪律:
1、按工作时间到岗,工作时间无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2、每日准时考勤,迟到5分钟以内正常,超过5分钟为迟到,提前下班视为早退。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两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未请假未来上班的员工按旷工处理,一天扣三天工资。
3、领导不定时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小过处理,一次罚5元。
4、每月员工可休两天假,体假时应提前告知领导,在允许休假情况下方可休假。
5、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安排并服从统一安排。
三、个人卫生标准:
1、做到勤洗手、剪指甲、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刷牙。
2、工作时间不配戴饰品(如耳环、戒指、项链、手足链)工作牌必须佩带在左胸上方,要端正、明亮。
3、男生发型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前不遮眉,不留鬓角不染发。
4、女服务员不得批肩散发,喷重味香水、化浓妆。
环境卫生标准:
1、餐厅店堂要每日打扫,公共区域确保一切设施的清洁、整齐光亮。
2、玻璃门窗:要保持清洁、白亮,要求无污迹、水迹、水印、手印、指痕。
3、地面:无杂物、光亮、无水迹、无油迹。
4、备查柜:餐柜物品摆放整齐,禁止放私人用品,干净无杂物,无油渍。
5、桌椅:无灰尘、无油渍、摆放整齐。
6、工作卫生:员工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内不得抽烟、喝酒、不得随地吐痰,严禁面对食品、顾客面前打喷涕、咳嗽、挖鼻孔、掏耳朵。
四、劳动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上午9:00—13:30左右,下午17:00—21:30左右,轮流值班。
2、休假:新员工第一个月无休假,从第二个月开始有两天假。
3、辞职:员工辞职需提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书给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
4、在试用期内若有不称职的或犯有重大过失,店方可随时辞退员工并不作任何补偿,若有自动离职,不予退还保证金。
5、迟到、早退:上班5分钟之外为违规,每月4次以上视为旷工,迟到一次罚5元,迟到三次以上本月无全勤。
6、旷工:无故不上班,不服从指挥,中听从安排,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视为自动离职,一个月累积旷工3次视为自动离职,店方不作任何补偿,无工资。
7、因个人原因给店内造成损失的,罚款5-100元。
8、请假:严禁电话请假,托人带信请假,病假需医生诊断和取药单,并可视情况确定请假形式,病假可考虑,事假均无工资。
9、员工均有相互监督、举报歪风邪气之责,真实举报属实的,店方给予奖励并替其保密。
10、吧台电话专用于订餐,方便客人使用,联系供货商等,吧台人员、员工不准随便使用此电话,一经发现,罚款5—100元。
11、员工上班时间一律禁止玩手机,发现一次,罚5元/次。
五、奖罚制度:
1、迟到早退者,一个月累积迟到三次扣除当月全勤,三次以上为旷工半天。
2、衣着不整、修饰不当,个人卫生习惯不良扣5元/次。
3、摆台不规范,卫生不达标,值台检查不仔细扣5元/次。
4、服务操作不规范扣5元/次。
5、不服从安排,消极怠工扣5元/次。
6、故意损坏餐具物品,照价赔偿。
7、服务出差错,打翻食品及酒水弄脏顾客衣服扣10元/次。
8、未经允许,私自打吧台电话,私用餐厅公物扣10元/次。
9、站台不规范,吹牛聊天扣5元/次。
10、顾客投诉服务不周10元/次。
11、行为不端,偷窃他人物品,一经发现罚款50—200元,立即辞退并报警处理。
12、上班时间在餐厅内私自吃东西扣5元/次。
13、故意浪费造成餐厅扣嶊,罚款50—200元/次。
14、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一经发现罚款50—200元。
15、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给餐厅带来损失的罚50元/次。
16、吧台及各台服务员买错单,买漏单、跑单由自己负责。
17、锅内分汤糊锅,扣5元/次
18、上班时间打架起哄,罚款50元/次。
19、店内所有员工禁止在上班时间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拉帮结派,一经发现罚款50—200元,并立即辞退。
六、大堂管理制度:
1、各工作岗位,统一服从主管经理调动。
2、着装整洁,文明礼貌,服务热情,不说脏话、粗话。
3、站队迎宾,归队迅速,翻台迅速,结帐清楚,不订错台、订错菜、不跑单。
4、不串岗、串门,交头接耳,闲聊吹牛。
5、不准在经营场地打牌、赌博、抽烟和赤膊。
6、做清洁快捷干净,不得影响顾客进餐,对顾客要求和意见能做到的,自己做。自己做不到的立即报告上级,严禁任何员工与客人发生冲突,创造良好的进餐环境。
7、顾客未走完,值班人员不得离开或故意冷淡怠慢、为难顾客。
8、拾金不昧,发现顾客遗房的物品,要立即报告,并交给上级。
9、随手关水关电,杜绝长流水,长亮灯,长明火,吃员工餐做到不浪费,吃多少打多少,如发现浪费者扣10元/次。
10、店内所有员工不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小帮派,不说闲话、小话、气话,不挑拨是非。
11、严守商业秘密,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工作期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须经领导批准,接打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
12、以上各条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违规分别给予5—200元罚款,无薪2—3天,辞退等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工作制度
1、学院安全工作由学院党委书记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党委书记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院保卫处是主要职能处室,各处、室、系向综治委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值班、校卫队护校制度;加强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院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院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学生在校内外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市教育局高教处、市公安局经文保处;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四份,一份报市教育局高教处,一份报市公安局经文保处,一份报学田派出所,一份自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学院每季度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同时教育学生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6、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市教育局高教处、市公安局经文保处。
8、经常检查校园内门窗、楼梯、围墙以及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可靠。
二、消防安全制度
1、学院的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2、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是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义务。
3、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做好学院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学生宿舍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
4、举办大型集会、文艺、体育等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配合保卫处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措施。
5、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学院后勤部门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必须与学院签订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协议书,在公安消防部门办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学院后勤部门必须对施工现场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接受学院防火委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公安消防部门和学院防火委参加消防设施的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该向学院防火委移交建筑消防工程资料,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8、学院出租房屋的防火工作由出租部门负责,承租单位应当遵守出租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9、各实验室、仓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防范由保管、使用部门负责,使用部门必须建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数据库,统一进行安全管理。使用、保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要有专用仓库储存和回收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有危险品退库制度,要有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防范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帐卡,要有完备的出、入库手续和使用消耗记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等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方可上岗。
10、消防报警控制室的管理人员、危险工种应该持证上岗。
11、配电线路及设备应该按照电器设备安全运行规定定期检修、测试,其电器消防安全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12、实验室电器设备应该按照安全要求安装,工作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且定期检测,其电器设备防火安全由使用部门负责。
13、对发生重大火灾的部门,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当年部门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部门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学院对防火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引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
15、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三、校园自行车、电瓶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电瓶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车辆持有者必须按学院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必须自行加锁,车篓内严禁存放钱物,否则,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3、不准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4、发现自行车、电瓶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院保卫处协同查处。
四、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限速5公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大理石路面、草地。
2、驾驶人必须及时将车门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严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3、外来汽车进入校园,持车人必须凭《行驶证》在传达室换榷校园通行证》后方可进入,车辆出校门时再调换证件。
4、出租车辆除接送病人外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5、所有进入校园内的机动车辆都必须按照指定位置统一停放。
五、学院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院周边环境治理涉及到师生人身安全、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诸方面,属综合性治理,必须建立校、警、地协作机制,学院对周边环境必须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院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院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外,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集会、军训、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院集会、会操应由学院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会操的顺利进行。
2、学院集会、会操应以系为单位组织,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进入会场后由班主任负责,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主办部门与协办部门共同商定,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
4、对军训场地必须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
5、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疾病不适合军训活动的学生不安排军训,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学院综治委严格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并落实具体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注意交通安全。
5、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进行犯罪活动。
2、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检查来客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的,未经院保卫处同意不得进入校园。
3、从校园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没有出门证的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并及时报告保卫处。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不得会见。
6、严禁小贩进入校园。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做好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等的关锁工作。
九、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卫队在学院保卫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做好节假日的护校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3、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在校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院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4、注意掌握校园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十、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做好各类灾害发生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并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方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4、灾害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十一、可视监控室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2、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5、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
6、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十二、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院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所、大教室、报告厅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这些场所的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后勤管理处同意。后勤管理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4、根据场所的大小,开展适当的活动,避免拥挤。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三、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院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学院物资总帐。
2、各部门必须按学院规定健全物资保管帐册,进出库手续齐全、帐物相符。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严格管理,不得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度。
4、各部门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领用、借用手续齐全。
5、保管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
6、保管室防盗、防护设施齐全,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
7、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或报保卫处处理。
十四、综合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综合档案室是学院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院安全管理要害部位,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安全工作。
2、综合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综合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霉变、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配备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保持良好状态。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档案管理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五、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交学院综合档案室保存,个人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2、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3、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必须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
4、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内,以防被盗。
5、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六、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院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必须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学院、部门的公章,未经学院、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院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综合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员必须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七、外来务工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
为贯彻上级有关加强外来务工管理的精神,推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督促外来务工单位及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学院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各用工部门根据用工需要招标(或录用)的外来务工单位,在上岗前须与学院保卫处签订“内部治安管理协议书”(见附件1),并向学院交纳治安保证金;录用的临时外来务工人员上岗前须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见附件2),交1寸免冠照片两张,凭具身份证、当地部门(或组织)出具的证明,领取临时出入证,外来务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校园。
2、外来务工单位(人员)的车辆,须到保卫处登记、领牌,按指定地点停放。
3、用工部门要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学院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外来工遵纪守法,不参与社会上的违法活动。
4、加强对外来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岗位考勤,不得请亲友临时代岗。如违反且不听劝阻的将予以解雇。
5、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对所使用的施工单位及务工人员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做好用工情况记载,对离校的外来工应通报保卫处并及时收回临时出入证。
6、各部门如安排外来工在校内住宿的,应到公安部门领取“暂住证”,暂住人员不得私自留置他人在校内住宿;违者按章处理。
7、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在校内从事收旧、设摊等经营,违者按治安管理规定处理。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 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 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s("content_relate");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结合我校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学生离返校安全
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责任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管理的要求,特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爱护宿舍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照价赔偿。
二、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电、关水,不浪费。
四、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无班主任或生活老师签字不得将物件拿出宿舍。
六、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住宿的,必须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放假期间不准本人和外来人员留宿,确有需要必须在管理员处作好登记。
七、严禁将饭菜和零食带入宿舍。
八、不准在宿舍内喧哗和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九、不准在寝室内打架斗殴、打牌、吸烟、玩耍等。
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需离开公寓,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十一、凡入住公寓学生,必须服从生活老师及寝室长的正确管理。
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条例
为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以往学生公寓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近期宿舍发生几起电起火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违章用电器的界定
这里所指的违章用电器是指在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电器,比如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磁炉等。
二、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的相关依据
公安部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违反学校规定,私拉乱接或违章使用非西城后勤公司或学院所配置的电器,及使用电炉、液化气、煤油炉等危险物品者,给予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不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款规定规定:严禁使用各种违章用电器(电暖气、电褥子、电炉、电饭锅、电饭煲、电火锅、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等);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离开宿舍时要随手拔掉插头,防止漏电引发火灾。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本办法中有关规定,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三、加强检查、杜绝违章电器
1.检查方式:物业管理部门日常检查、院(系)定期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抽查等。
2.检查注意事项:
(1)学生宿舍内若出现违章用电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清出宿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的同时,应在该宿舍留有检查部门印制编号并加盖检查部门公章的《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通知单》。
(3)高校学生公寓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阵地,学校与学生之间并不是单纯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学校相关部门有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在宿舍无人的情况下,两人以上可以开门检查。
(4)检查人员在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应佩戴证件,如遇宿舍内有人,应及时出示证件,向学生说明检查的内容和目的。对学校相关检查,学生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绝检查。
3.检查结果处理:
院(系)自行检查其结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业部门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其结果按以下方式处理:
(1)将检查结果明细进行登记,并将各个违章用电器贴上标签后按院(系)分类。
(2)通知院(系),将违章用电器交由院(系)保管并签订收据。
(3)将检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并定期通报。
四、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用电
1、使用安全合格的电线、插线板、电器,定期检查,严禁将伪劣用电产品带进宿舍,以防为宿舍安全埋下隐患。
2、用电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着火等现象,及时处置,并和公寓值班室沟通协调处理,配合物业部门做好工作。
五、完善公寓值班室功能,为大家提供便利
考虑到大家的实际需要,在各个公寓楼值班室增设纯阻性大功率用电器专用插座和设施,方便大家吹干头发,煎药等。
保安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现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宿舍管理由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班长/副班长及队长/主任组成,负责保安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1、 填制入住者名册,负责来访登记,并于每月月底前交公司;
2、 负责公物的检查、保养和维护,落实防火防害对策;
3、 监督入住者遵守规章制度;
4、 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沟通联系;
第三条:入住者必须为公司保安员,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入住的,入住前须填写入住申请表,并由公司决定是否批准入住后方可入住。
第四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保安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众道德。
第五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 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各种公共设备、设施;
2、 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
3、 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 注意用火安全;
5、 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护纪律秩序。
第六条:入住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改变宿舍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2、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3、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4、 不得在指定场所以外用火或吸烟,自己生火煮饭;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5、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放音乐等,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防碍他人休息;
6、 起床后被子叠放整齐、洗换衣服不得堆积在宿舍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整齐或放入柜内,保持宿舍整洁;
7、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8、 宿舍内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保安员关系及进出时间;
9、 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 爱护清洁,不得随地吐痰、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废物垃圾应放入垃圾筒内;
11、 房间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每天清扫1次)
12、 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关风扇;
13、 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14、 早班人员应于晚上24:00前,中班人员应于凌晨1:30分前回到宿舍就寝,宿舍在凌晨1:30分前必须熄灯(特殊情况除外)。
15、 电话使用要长话短说,不得霸占;
16、 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丢失者责任自负。
第七条:入住者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管委会汇报。
1、 建筑物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 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 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 出现其他需要通报事项时。
第八条:入住者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3日内退房:
1、 不具备公司员工身份,辞退保安员;
2、 违反规定被公司认为不适宜再住保安宿舍者;
3、 公司出于某种考虑,命令退房者。
第九条:保安宿舍包括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因入住者过失或故意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全额负责。宿舍内的附设设施需要修缮时,由入住者直接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入住者不得对宿舍和附设设施进行改装。
第十一条:入住者应注意公共个人卫生,保持厨房、冲凉房、食堂、厕所的清洁卫生。
入住者应积极参加定期大扫除,(每月一次)努力保持宿舍内部清洁。
入住者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入住者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凡违反第六条中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处50元------300元的罚款;凡违反第五项至十五项的处10元------50元的罚款。凡违反规定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教导处、教导处和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