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明书图片
离婚证明书格式
兹证明______(男,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 (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市___县____乡登记结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柿____市
(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或经___________)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并双方协调一致离婚。其妻关系关该日起终止。
市_____县______镇村委会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们夫妻每次都会因感情不和而三番五次吵架,时间长了,双方协调离婚望上面领导给与批准,其离婚条件如下:夫妻暂未购买房车,只有家里剩余的现金平均分配,另外夫妻双方现有一儿子,女方不想带孩子并将孩子给与男方抚养。
夫妻男方签字: 夫妻女方签字:
年____月_____日
离婚证明书格式
台湾居民离婚证明如何认定 大陆公民与台湾地区公民在大陆申请结婚,如果台湾地区公民出具的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中有证明其离过婚的离婚证明,其离婚证明应当是:
一、离婚证明系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果离婚的一方是大陆公民,该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应申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定方可具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证明系外国登记离婚证书,该离婚证书应当经驻在国公证机关公证,该驻在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离婚证件系外国法院的离婚调解或离婚判决书,应当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方可具有法律效力;
四、离婚证件系台湾地区离婚协议书,应当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如果无法提交离婚协议书,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台湾地区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者公告。
公证书应提供原件,影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生效证明书的格式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柿×县××乡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柿×市××××(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离婚生效证明书格式。其妻关系关该日起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柿×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我跟前夫在法院打官司离婚,判决书内容非常详细,涉及很多隐私。现在卖房、出国都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我实在不想把判决书拿出来,想到民政局换离婚证,民政局又不肯,真头疼!”近日,南京一位女士在网上发帖诉说自己的苦恼。
不过这种尴尬今后在南京会有所改观。今后经法院主持离婚的离异者可申请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持“离婚证明书”办理日常事务,不仅可以证明婚姻状况,还无需担心隐私外泄。
婚外情写进判决书
今年36岁的张先生也为自己的离婚判决书苦恼不已。张先生跟前妻柳女士离婚已有3年多。半年前,他谈了女友,准备结婚,证明书格式《离婚生效证明书格式》。他准备卖掉旧房,换套新房。前不久,他委托一家中介卖房,中介听说他离过婚,担心有产权纠纷,要求他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并说必须要出示,否则没有买家敢放心买。
张先生回家后拿出离婚判决书,越看越犹豫,上面写满了他跟前妻的种种矛盾,这全都是隐私。两年前,张先生的前妻柳女士起诉到玄武法院要求离婚。开庭时,两人心中都有怨气,几乎把婚姻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都拿出来讲。最后,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判决书长达6页,详细记录了两人在法庭上的争论,就连柳女士举证证明张先生有婚外情,张先生指责柳女士性格有缺陷等内容也被记录下来。“我怎么可能把这些事情给别人看呢,这不等于是剥光衣服站在人前吗?”为此,他跑到民政局,希望用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得到的答复是,有了判决书就不能拿离婚证。
眼下,张先生最担心的倒不是在中介前丢脸,而是万一被女友看到不好交代。
卖房出国都要判决书
据统计,20xx年南京共有25590对夫妻到民政部门“分手”。而在南京两级法院,离婚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每年约有1万多件。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登记”不同,法院民事判决书的格式为“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法院查明”三个部分。当事人往往在庭审中毫不留情揭露对方的错失,法院如实记载,不可避免会涉及一些隐私,甚至是一些难以启齿的离婚原因。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法,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或调解书。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也就是说,只要是经法院主持离婚的,就没有离婚证。日常生活中,很多事务都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比如卖房、办贷、办签证等等,也需要离婚判决书。
民政部门不更换离婚证的理由是:一个人不可能领取两份“离婚证”。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夫妻也只能采取两种形式中的一种,否则就是重复离婚
离婚证明书格式
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及转递办理流程
国内人在香港结婚,领取了香港结婚证,后来又在香港离婚,取得香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离婚判决,再在要在国内再婚,被告知要提供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文件,这个该怎么办
这是很多在香港离婚,又在国内再婚者常遇到的问题,要证明其目前婚姻状况,就必须提供香港离婚证明书,且需要经过香港律师公证之后才能被国内部门所认可。
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流程如下:
先经香港律师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办理香港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应提供原件及一方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