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学校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早晚分别进行寝室、公区、教室清洁卫生小扫除;每天每班均安排学生对教室、公区、寝室进行清洁卫生维护;

  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大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行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须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其它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集会上通报批评,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打扫干净,同时扣该班常规管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5、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吃零食,违者进“规范”学习班学习,并扣该班带规管理分;

  6、搞好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工作,各班公区、绿化带的绿化管理,保洁工作,由各班包干负责;

  7、值周领导、值周学生每周早上、上午、下午巡视、检查各班卫生等情况,并作好记载,作为该班清洁卫生管理评比的依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班处理,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应主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落实责任制,杜绝食物中毒和变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出售给师生等现象,保证师生有足够的、卫生的饮用水;

  9、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室的作用;

  10、清洁卫生检查扣1分则在该班主任操行中扣0.5分。

学校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相关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管理档案都要分别有专人管理。

  二、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资料分类存放,在存放中要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防盗、防鼠防蛀。

  三、档案的调阅要严格执行制度,办理必要的借阅手续。不经有关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

  四、根据档案保密程度进行保密,对有关泄露档案机密的情况酌情追究其责任。

  五、对档案资料根据保存期的不同,进行定期整理。对过期已无存档价值的资料进行清除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档案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进行必要处罚。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 根据我市教育局2010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学校管理-中学德育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逐步实现学校德育工作的制度化,开创德育工作的新局面,特定此规定:

  1.学校要制定德育工作年度和学期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和期末要及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写出德育工作总结。

  2.德育工作能量化的尽量,量化,做到量化内容系统完备,量化过程坚持始终量化结果,有评比,有奖惩。

  3.严格执行《国旗法》按照国家较为的要求升降国旗,做到升旗设施符合规定,升旗程序准确完备,能够对学生有效地进

  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4.定期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认真学习和掌握教育理论,结合本单位德育工作实际确定研究课题每学期写出1—2篇德育论文。

  5.落实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建有班主任工作档案,每学期组织培训班主任至少一次,期始、期中、期末三次班主任工作会议。每学期召开全校主题班队会2—3次。

  6.保证每周两小时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著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学习材料。

  7.学校教育工作计划总结成文,德育规章制度成册,德育活动有记载上级文件政治理论学习材料等有关德育资料妥善保存。

  8.学校每年评选德育先进工作班级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学校管理-校门安全管理制度

  1、校门是学校安全工作重地,要严格出入登记制度。

  2、学生在校时间,一律不准随便出校,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条方准出校。

  3、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自觉下车推车,校内不准骑车、溜车。

  4、学生在学习期间,谢绝会客,家长亲友原则上不得入校找学生,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传达室同志同意,并进行登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学生离开学校。

  5、传达室是门卫工作重地,无关人员禁止入内,严防干扰门卫工作。

  6、未经学校允许,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便进入学校,对于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滋事生非、骚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对于殴打师生员工、危害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不法分子,对于盗窃学校财产、故意破坏学校设备的人,要制止并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本单位使用的“施工”人员出入大门要检查出入证。

  7、任何人不准在校园内聚众打拳习武、学骑自行车,未经允许,校外人员不得到校园内进行各种球类和其他体育活动。

  8、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要限速行车,确保安全无事故,上课时间不准鸣笛。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增强办学整体势力,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资产是指学院占有、使用,法律上确认为学院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 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落实管理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明细产权关系,维护学院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界定、增加变更、使用维护、清产核资、财务管理、统计报表、投资分析;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院对固定资产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学院实行两级资产管理摸式,设立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资产管理工作,对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由主管院长担任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资产管理处),负责日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学院下属各二级学院以及行政部门等单位应有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安排一名同志作为资产管理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六条 根据学院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职能划分,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为

  一、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全院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效益分析等项管理工作。

  (3)制定学院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相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落实;

  (4)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分类、分户明细帐登记、统计工作;

  (5)组织并协助全院新增固定资产的计划论证、汇总报批,并对其进行验收登记、变更调拨、维护保养、报废处置等管理工作;

  (6)负责及协调有关部门对全院房屋资源统一登记、分配、使用、调整、维护等项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家具登记、分配、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8)承担全院所需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材料计划制定、论证报批等管理工作;

  (9)全院库存物品的登记、存放、保管、发放,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财务处主要职责: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需要,制定资金预算计划、落实资金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建立健全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学院及各部门年度、月度成本费用指标、专项资金、流动资金定额,并监督执行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和招标项目的研究、审查、会签;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明细总帐、分类帐,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督检查。

  三、总务处主要职责:制定全院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负责后勤固定资产日常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包括: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橱房设施、锅炉、绿化设备、医疗器械等);负责全院植物(树木)的管理工作。

  四、基建处;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学院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办理征地、房屋拆迁、申请建筑执照,并按照建筑设计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办理俊工验收交付手续。

  五、采购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院基建工程及配套设施、仪器设备、低值品、易耗品、材料的统一采购工作;制定和完善有关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用讯价及招标方式保证使用具备可靠质量、优惠价格、良好服务的产品;

  六、图书馆 :负责全院图书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等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学院规定的权限内有调配权,但必须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各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应管理好本单位固定资产帐、卡、物工作,并按照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做到帐、物、卡相符,以及认真做好有关资产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第八条 学院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帐、物、卡清点无误,签署交接文书,经资产管理处备案后方可调动。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

  第九条 以下属固定资产范围

  一、单台件价值200员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不变的资产;

  二、单台件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视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 固定资产分类

  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将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般设备(行政、后勤、家具)、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设备。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固定资产划分为十六大类:

  01房屋及建筑物 02土地及植物 03仪器仪表

  04机电设备 05电子设备 06印刷机械

  07卫生医疗器械 08文体设备 09 标本模型

  10文物及陈列品 11图书 12工具、量具、器皿

  13 家具  14行政办公设备 15被服装具 16牲畜

  第四章 固定资产计价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计价标准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调入价及运费、保险费、安装手续费等记帐;

  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扩建、改建的固定资产应按照扩建、改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扩建、改建过程中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记固定资产帐;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重新购置价值计价;

  六、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价值或者合同协议价执行;

  七、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待实际价值确定后计价;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实际价格或按评估价值,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第十二条 已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帐面原值;经过学院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造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的。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和验收

  第十三条 学院从实际需要出发,对固定资产的投入应本着勤俭办学的方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精打细算、轻重缓急、逐步解决。坚决杜绝盲目、重复购置、建造固定资产,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模以及固定资产配备及使用标准确定经费预算计划,增加固定资产应在安排的年度经费预算范围内,严禁非计划超支超用。

  第十五条 按照加强计划管理、统一集中采购的原则,各单位拟新购建固定资产均必须申报年度计划,由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及职能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从合理性、先进性、效益性等方面讨论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由采购中心统一订购;临时、零星、的急需物品,严格按照确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 购置大型、批量仪器设备、家具、图书及新建造基本建设项目,应由主管领导、职能部门、有关专家、使用单位共同组成招标工作组,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购建的固定资产无论是质量、价格及服务方面均达到要求。

  第十七条 新增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由资产管理处、购建单位、使用单位共同组织验收,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并按合同条款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十八条 验收通过后,资产处和参与验收的部门共同填写验收报告,由资产管理处出具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片,打印条码标签。财务处凭固定资产验收单办理结算手续。

  第六章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管理好所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要认真执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第二十条 对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注意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清洁;房屋构筑物定期勘查、急时修缮,确保使用安全;要爱护学院图书资料,发现破损急时修复;对各类家具、生活服务设施,主管部门应经常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 对固定资产实行二级管理,学院与各使用单位共同建立固定资产帐、物、卡管理体系,完全达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二十二条 对在使用固定资产过程中,由于玩忽职守,操作不当,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同时追究该单位负责人连带管理责任。

  第七章 固定资产变更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院内外调拨、借出、变价、报丢失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报批后,由学院职能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出租、出借的资产,由借出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资产管理处批准后方可租借;对回收出租、出借的资产应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确实无任何损伤、损坏情况下收回。租借取得的收入,应急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部门。

  第二十五条 资产管理处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的原则,对长期闲置或使用效率低下的资产有权进行调整或调拨,调到使用效益高的单位,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第二十六条 学院内部移交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

  一、根据工作需要,人员、机构进行调整,资产管理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使用人调离学院,须交清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后方可离院;

  三、资产管理员岗位发生变动,应在本单位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院对固定资产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耐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应作报废处理。由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损毁的,应按报损处理。保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确定为无法修复使用。

  第二十九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的程序

  一、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三、资产管理处审批;

  四、上报学院主管领导;

  五、根据批复意见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部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九章 固定资产的仓库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合理、适量地储备通用、常用低值易耗品、材料等物品的库存是保证学院教学、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必要物质基础。仓库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对仓库管理人员提出较高要求。

  第三十二条 仓库管理人员应贯彻执行学院有关仓库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仓库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仓库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并自觉检查落实。

  第三十三条 仓库保管员要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对仓库管理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把进入仓库物品质量、数量关。凡采购入库的物品,仓库保管员与采购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详细检查验收,按照提供的发票或受货清单逐一核对,发现质量等问题有权拒收;出库的物品,要严格按照审批程续发放。

  第三十四条 仓库保管员要准确掌握各类库存物品需求量及循环周期,随时将需要补充或积压库存物品反馈到有关部门,急时作出相应调整、补充,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第三十五条 建立库存物品的帐、物、卡管理制度,对每件物品都应详细登记,做到帐、物、卡相符。仓库物品要每月清点一次,学期末和年底与财务处库存帐目核对。

  第三十六条 加强仓库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霉等措施,确保学院财产不受损失,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章 固定资产清查

  第三十七条 学院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单位应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清查资产,达到帐、物、卡相符的要求。清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急时解决或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职能管理部门批复。

  第三十八条 资产管理处在每年年末组织全院各固定资产归口单位进行全面清查资产,要求各单位内部帐、物、卡相符;学院固定资产分户帐与各单位固定资产帐、卡相符;学院固定资产总帐与财务处固定资产明细帐完全相符。

  第三十九条 每年资产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进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评估总结,并作出资产效益分析报告呈送学院领导,为学院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自 年 月日起执行。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编印。

  2、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审核后,提请教务处长批准,方可执行。

  3、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

  4、编写教材要严肃认真、严防盗版。若出现因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一律由编写责任人负责。

学校管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教导处负责全校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学生管理工作有关制度,对各学生管理机构的工作统筹安排、督导评价。

  二、学校实行由少先队干部组成的学生会对学生遵守纪律、保持卫生、爱护公物、尊敬老师、团结友爱和其它学习活动进行监、检查、评比的量化管理制度。

  三、教导处和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对学生要经常进行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等德育教育,努力在全校形成团结合作、文明向上、严肃活泼的良好风气。

  四、教导处采取定期检查评比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管理工作督导。

  五、教导处指定“学生一日常规”,并有计划地举行各种形式的德育宣传教育活动。

  六、对学生违犯学校的管理制度的行为采取教育和适当的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处理,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利益。

  七、学校努力争取家长和社会支持,强化管理效果,提高管理水平。

  “育才组团学校”由育才小学牵头,成员学校包括广陵区组团学校(扬州市东花园小学、扬州市工人新村小学),扬州市网上结对学校(高邮市菱塘回民小学、江都吴桥中心小学、扬州市西湖中心小学)。组团办学基本目标为:以制度巩固组团办学,健全完善组团教研机制、质量一体化机制、办学管理交流机制,青蓝工程人才培养机制等保障措施,逐步达到组团内教育资源统一共享,实现资源联合、教研联手、信息联网、品牌联树。以项目推动组团办学,持续推行组团项目研究,做实、做精、做优,纵深推进组团办学效益,全面提升组团办学质态。

  一、建立组团工作例会制度

  组团成立工作协调小组,由牵头校校长担任组长,其他学校校长为成员。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订本组团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和有关制度,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组团各项活动。协调小组每学期初、期末召开1次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下一阶段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及具体目标要求和操作办法。协调小组组长要切实履行牵头负责的职责,既要为广陵区化办学工作出谋划策,当好教育行政部门的参谋助手,又要牵头组织好本组团的各项活动,努力推动组团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建立组团内学习交流制度

  围绕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教师素质提升等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校长沙龙、主题建构、优质课评比与观摩、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集体备课、论文交流等活动,活动力求主题鲜明,形式多样,保证实效。建立组团学校网络共享平台,通过网络,组团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教育服务等各方面进行无障碍地交流沟通,追求学校资源与经验过程性的动态实时共享,互相学习借鉴对方学校的优势特色之处,参与到对方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之中,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形成组团办学网上一体化教育新模式,共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校长交流:校长(书记)共同研讨,交流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和年度、学期工作思路、总结、重要举措等;开展有关学校管理的研讨活动,针对学校办学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共同研究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分管校领导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口结对,着重就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展开研讨交流,围绕学校的发展和提升,建言献策,优化管理。

  部门交流:相互开放教学管理平台,相互交流重要活动安排、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等,共同研讨交流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年级组管理、教研组管理、备课管理、听评课管理、作业管理、考试管理等。相互开放校本教研和新课改研究工作,利用网络平台,共同研讨交流开展校本教研、推进新课改的策略、方法、路径等,相互交流课题研究的过程和成果。研讨交流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共同研讨交流学校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教师交流:组织教师充分利用教育博客等方式,进行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反思、教学心得等各方面的交流,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的教师广泛结对,开展经常性的研讨、交流和咨询,形成组团学校大备课组格局。

  学生交流:学生社团通过网络平台组织社团活动和工作交流活动。双方班级相互结对,学生结成“手拉手”合作伙伴,突出学生成长记录方式的交流,增进了解,拉近距离,共同发展。

  三、建立组团内管理人员融合式管理制度

  组团牵头校校长每人每学年在成员校指导、了解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天,成员校校长每人每学年在牵头校考察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天。

  制定学年度组团内人员交流计划,按计划实施交流。参加交流的对象包括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每批交流牵头校派出2人,成员校对应派出2人,每期交流时间不得少于2周。交流人员承担所去学校派出人员的所有相应工作,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交流结束时,交流人员对所到学校至少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完成一份自我小结,对本校全体教职工作一次有深度的体会汇报。同时,成员校交流人员要对本校全体教师上一节汇报课。建立交流人员实绩考评办法。通过看资料、访谈、测评等方式对交流人员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考核,结果记入交流人员实绩档案,作为入党、提干、晋升高级职称、评聘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重要条件。

  四、重视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成立名师工作室

  加强师资专业培训及青年教师的培养,在组团内成立“名师工作室”,组织“青蓝工程”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每学年送教、送讲座不少于2次,市、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必须与成员校至少1名教师结成师徒对子。

  语文学科:谭爱兰、唐世茂、杨静、禇晓红

  数学学科:陈士文、蔡月珍、陈一斌、刘治全

  英语学科:朱筱园、徐倩

  综合实践:王红美、党怡、孙庆华

  五、以课题研究为项目,提升组团办学质态

  牵头校应及时向成员校介绍本校有关课题研究工作的情况,成员校可结合校情承担相应子课题的研究任务。牵头校有义务指导、协助成员校开展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努力将教科研的触角延伸至各个小学。

  六、组团要切实加强外联工作

  组团各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与发达地区名牌学校建立校际友好关系,及时吸纳先进的教育理念,学习先进的办学经验,把发达地区成功教育经验,吸取到组团内学校。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学校、班级、家长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时时有人负责;值周教师和行政值周负责午间执勤时间内的安全;任课教师负责上课时间内安全;班主任负责午自习结束到第一节课这段时间的学生安全;家长全权负责上学和放学路上期间的安全;学校内安全也应负责一部分安全教育责任。

  二、禁止学生翻围墙、校门、栏杆、篮球架;禁止学生爬窗台、在走廊上和楼梯间追打闹;禁止行课期间关闭楼门,堵塞学生畅通;禁止学生携带刀、棍和其它尖锐物品到公共场所活动和参加体育课,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教育学生用完刀具应及时放回文具盒;禁止学生在岩边坎上玩耍,禁止学生夏天无大人带领独自下河塘洗冷水澡;禁止路上爬车、拦车。发现违犯禁令的学生,班主任必须严加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班主任通知家长,借助学校和家长的力量,共同解决。

  三、定期跟家长(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承担安全责任。

  四、应经常教育学生上楼下楼要缓步走,遇到同学摔倒要及时扶起,以免踩伤。实行值周教师和监督岗中午执勤制,负责在校学生和教师安静地午休及学生安全,特别要留意教学楼背面的池塘。

  五、每期开学、期中、期末、总务处负责认真检查中心校栏杆、房屋、厕所等地方有无险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及时采取措施排除解决;村级学校由主教负责检查上报,不能使用的,及时做好疏导工作,校长督促检查,凡因未履行安全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执勤时间一过,班主任应及时到教室和周围走动观察,注意学生的活动,发现危险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责任。集会、升旗仪式、各种活动,班主任和有关人员听见信号必须立即到场,维护学生下楼秩序,协助兼职体育教师整队,维护会场安静。

  七、实行行政值周安全管理负责制,当周行政人员,负责当周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八、学校领导要经常组织教工学习上级安全文件、规定、通知等,以增强全体教工的安全工作意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日常安全工作做到周围安排,周周强调,绷紧安全弦。

  九、村校安全工作、村校校长参照本规定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倘若既无安全制度,又无防范措施,出现事故,追究村校校长责任。

  十、加强学校校舍和教师安全工作,大校门由门卫全天站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实行门卫按时关锁门和教学楼门制,节假日轮流护校制,保证校产安全不受损,校舍和教工综治安全工作,由副校长工会主席负责组织具体抓,一抓到底。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发生意外伤害,责任人应主动与班主任联系,立即护送到医院救治,避免势态扩展,倘若不理不问,造成大事,学校将从严处理。

  十一、处罚规定。在校时间出现学生伤害,视其伤害程度和责任人和尽责程度进行不同处理。伤害较轻,但又必须进医院治,责任人在岗,态度积极者,免于经济和校纪处分;如果责任人不在岗而造成的,罚责任人10元,学校大会点名批评。伤害严重(以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费为准),责任人在岗,态度积极者,按保险公司解决的费用的2%罚责任人,6元起10元止。如果责任人不在岗,处罚50元,学校点名批评,并作校纪记过,(当年取消评优选好资格)。凡校舍设施发现危险,后勤及时按学校意见加强排除因拖拉松散,排除不力,造成事故,按本条不在岗追究责任。

  十二、关锁校门,教学校门和查看实验室,办公室等非教学室是值周教师的职责,检查值周教师的值周工作,是行政值周的职责,应该认真履行,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凡因值周教师失职,行政值周也未检查,造成校产被资或其它事故的根据情况分别罚值周和行政值周50%的损失费。

  十三、课间十分钟,全校教师人人有责,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每个教师都有责任进行解决和处理,需进医院,谁发现谁立即送医院救治,切不可袖手旁观。放晚学后,班主任应催促离其校回家,以减少在校事故机会。

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体育教学反思

生死攸关的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