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广州小升初积分入学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须符合条件:

  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来穗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基本可以申请,注意各区的积分入学条件会有所差:

  1、申请人在所申请地区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

  2、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

  3、在所申请的地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4、申请人需要有合法稳定的就业或创业。

  有些区的申请条件比较宽裕,只需三个条件即可申请。但是,每个孩子申请积分入学的机会只有一次,满足这以上条件只是申请门槛,通不通过还要看大家最后的分值比拼。

广州积分入学

广州黄埔区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资格申请:3月30日14:00-5月6日17:00

  积分申请:4月1日09:00-5月7日23:59

  申请系统: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符合相关条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登录“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申请补充加分指标积分。

  准备有效的基本材料后,登录“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账号、上传基本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申请人按居住证地址选择街镇受理,居住证属外区的,选择我区就近的街镇受理。

  受理窗口审核

  时间:5月8日-5月17日

  各积分制入学受理窗口负责网上预审、材料受理、资料录入、资格初审。

  各街镇对申请人所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适时登录系统查询本人信息是否退回,根据指引对不合格退回的资料和图片重新修改和上传;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系统上传加分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如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申请人需上传计划生育证明和本区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已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确认的,如有要求在网上变更资料或信息,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于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变更,并保存、确认提交。

  查分、复核

  时间:5月18日8:30-5月20日23:59

  来穗人员网上查分、有异议可申请积分复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出复核申请。

广州天河区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申请积分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1、2项为必须项,后三项至少有其中一项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

  3、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4、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5、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在前已通过天河区积分入学政策并获得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的申请人子女,不能再次申请同一学段学位。

  备注:

  1、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人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适用于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转学、插班生不予受理。

  2、除居住证外,其它各项积分制入学指标分值的计算有效期从2014年1月1日起到3月31日止。

  3、居住证时长计算方法

  居住证时长截止到8月31日,连续累计满一年。

  (1)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在广州市范围内办理居住证(或签注)的有效期限累计计算。

  (2)2016年1月1日前办理居住证,根据2010年起施行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在广州市范围内办理居住证(或签注)的有效期限连续计算;2010年1月1日前办理《广州市暂住证》,暂住证持有人的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登记的广州市暂住证办理期限连续计算。

  4、合法稳定住所:截止到3月31日,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计算时间以产权首次登记时间或预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人或夫妻承租并持有效期2014年1月起至3月31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为准,补办租赁备案不计算年限,按备案审核日期计算(夫妻需提供结婚证);单位宿舍需提供有效单位房产证或租赁备案及单位证明。

  如申请人在广州市有房产,以房产积分为准。

  5、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截止到3月3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其他从事创业活动者。

  6、社会保险:截止到3月31日,在广州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二、排名规则

  根据申请人在《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中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享受积分入学人员名单。在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序号顺序依次比较得分。

  三、申报时间

  3月31日10时至4月15日(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中午12时前,网上填报资料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7时前),报名期间周六日正常上班(清明节4月4、5、6日按国家规定放假),如需提供学历验证和计生证明,系统可单项延迟至4月27日17时前提交。

  报名先后与排名无关,请错峰报名。

广州越秀区小学积分入学条件

  申请要求

  1、父母:凡适龄子女的父或母一方符合相应条件,可报名申请入学,并由其符合条件的一方提交申请(以下简称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需属同一申请人。

  2、子女:适龄子女是指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予以申请:

  1、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居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备注:(1)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是指积分资料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前在越秀区办理的居住证连续时长满1年。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前,持证人在居住证到期30天内办理延期的,视为连续办理;超过30天的,自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2016年1月1日后,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累计计算),不再受30天期限限制。居住证办理记录以系统登记时间为准。

  (2)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居住所,是指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核定相应“合法稳定住所”积分(分值须符合相关居住年限要求),居住地点在越秀区内,可认定为“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居住所”。申请人住所是父或母(公婆、岳父母)、直系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房产权的,需提供房产权属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2、申请人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已办理就业登记),在越秀区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满1年以上并在缴。

  备注:(1)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是指积分资料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前在广州市办理的居住证连续时长满1年。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前,持证人在居住证到期30天内办理延期的,视为连续办理;超过30天的,自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2016年1月1日后,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累计计算),不再受30天期限限制。居住证办理记录以系统登记时间为准。

  有合法稳定职业,是指已在越秀区办理就业登记或商事登记(就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且申请时所提交的资料均处在有效期内。

  (2)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指在越秀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申请人最终缴纳社保时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查所得的结果为准。

广州新塘小学积分入学指南

  一)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容量的数据统计,在保证完成本区户籍地段生和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学生的招生任务前提下,将剩余的学位数通过增城区教育局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来穗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读本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可在增城区教育局网站下载《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或凭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到申请学校的所在镇(街)教学指导中心领取上述表格,并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三)入学申请人在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入学申请人以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镇(街)为依据,对口申报同一镇(街)所属的2个志愿学校。

  (四)入学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各职能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积分入学系统”项目要求,在系统内对入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积分项目的审核结果(该项得分结果)。

  如果职能部门对入学申请人填报的资料有疑问或异议需要核实,则入学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资料的原件供核查。

  (五)入学申请人可在积分入学系统内实时查询各项审核结果,如对审核结果和计分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积分入学系统将根据复核结果重新自动计算积分。

  (六)各职能部门完成申请人的所有积分审核后,入学申请人不得再对填报的志愿及资料数据进行修改。

  积分入学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者的总积分,以镇街为单位,按总积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

  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申请人的居住、社保、就业年限长短再进行排序,以确定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本镇(街)内的排位次序。

  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积分入学系统内显示并供申请人查阅。

  (七)积分入学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及对应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投档。

  投档时,录取系统将根据申请人的志愿,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如果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可再投第二志愿学校。

  (八)投档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在其官方的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各镇(街)公办学校的积分录取线,公示期为一周。

  申请人可通过积分入学系统自行查阅录取结果。

  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增城区教育局提出异议。

  区教育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天内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九)公示结束后,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子女,按积分入学系统内的通知要求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积分自动失效。

  通过积分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申请人,如放弃所得学位,本年度将不再安排增城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学位。

  不具备网上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镇街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设立的招生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料审核。

  审核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输入积分入学系统;提交申请后需查询相关积分入学信息的,可到所属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查询。

广州增城区小学积分入学指南

  适用范围

  1、本文所称“来穗人员”,是指非广州市户籍在增城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

  2、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在增城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入读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适用本文。

  3、入学申请人是拟申请入学的适龄人员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4、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已入读小学(或初中)并取得相应学籍的,不适用本文。

  申请条件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意愿,通过自主选择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申请流程

  具体申请流程:

  (一)积分申请、积分调整

  申请入口: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现场核验时间:3月27日。

  现场受理窗口:广州市增城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地址、电话。

  确定积分时间:约需2个月(5月18日)。

  由于广州市积分的审核和认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限,从提交申请到获得积分需2个月时间(来穗人员网上申请积分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后,正式提出积分申请,收到《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回执》方视为成功受理,才能进入下一审核环节,即来穗人员3月27日到积分制窗口完成积分申请受理,35个工作日以后,5月18日才能确定最后积分),请需参加积分的来穗人员尽早登录系统注册申报积分。未取得积分的,不能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二)积分入学申请。

  申请系统: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申请人获得积分分值后再进行积分入学申请,登录“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服务→教育服务→积分入学”进入“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三)审核。

  入学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对入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积分项目的审核结果。

  (四)查询入学积分和异议。

  入学申请人可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查询积分结果,如对增城区补充加分指标项目审核结果和计分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积分制入学系统将根据复核结果重新计算积分。

  (五)积分排名。

  “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的总积分,以镇街单位,按总积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申请人持在增城区办理的居住证时长、社保项目得分再进行排序,以确定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本镇街内的排位次序。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内显示并供申请人查阅。

  (六)公布学位。

  在保证完成本区户籍地段生和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学生的招生任务前提下,由区教育局将剩余的学位数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

  (七)填报志愿。

  入学申请人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入学申请人以居住地所属镇街为依据,对口申报同一镇街所属的4个志愿学校。

  (八)录取。

  区教育局根据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学位以及申请情况划定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入围资格线,投档录取只对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入学申请人进行投档。投档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投档时,符合投档资格的全部投到学区学校(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合法稳定住所生成),由学区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一轮投档全部录取结束后,才进行第二轮投档。第二轮录取只对由于学区学校没有学位或学位不足而未能被录取同时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申请人进行投档。第二轮投档时,将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先投第一志愿学校,如果没被录取,再投下一个志愿学校)进行投档录取。

  (九)公示录取结果。

  投档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各镇街公办学校的积分入学录取结果,公示期为7天。申请人可通过“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自行查阅录取结果。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自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区教育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天内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十)注册。

  公示结束后,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不注册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入读增城区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入学积分自动失效。

广州天河区小学如何积分入学

  一)申请人截至2016年5月1日前连续不间断在天河区同一地址居住满五年。

  (二)申请人必须提供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本。

  2、连续满五年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街道备案登记证明)。

  3、申请人连续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且居住证与居住证明上的地址完全一致。

  4、申请人居住地街道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5、申请人连续3年在天河区劳动就业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聘用合同(无备案者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个体经营者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6、申请人连续五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提供由广州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含计生证、婚育证等),并由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加具意见和盖章)。

  8、申请小学学位的随迁子女,必须是截止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广州小学积分入学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

  分值说明:每满1年计3分,信息以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广州积分入学的必备条件之一是: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

  有些区是累计计算,有些区是连续计算,但不管是累计还是连续,还是不要存侥幸心理,万一系统检测出持证不满一年,孩子读书会受影响的。续签请在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二)租赁登记备案

  分值说明:合法租赁住所,每满1年计2分,不超过10分。

  房屋租赁信息是通过调用广州市房屋租赁系统得来的,合法租赁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审核时间开始计算,即使是借住亲戚朋友家,也要提供经备案的借住合同。

  所以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经过备案,那么系统上就查询不到你的租赁信息,是没得积分的。

  (三)就业登记

  在广州合法稳定就业也是积分入学的条件之一,个人就业信息以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为准。

  还没办理就业登记的家长就要尽快催促单位办理或者个人自行办理了。

  (四)身份证

  分值说明:18-30岁(30分)、31-40岁(20分)、41-45岁(10分)。

  积分系统需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所以要注意身份证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如需户换证,请在有效期满之日前两个月内办理换证手续。

  (五)积分核定

  1-3月进行积分核定,确定积分时间约需两个月。核定积分后,4-5月进行入学申请。

  所以如果家长有时间,尽快进行积分核定,把积分确定好,跟往年的分数线对比一下看看自己是否达标,如果不够还有哪些方面可以加分。

  加分项目包括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急需工种、艰苦行业、献血、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纳税、表彰奖励等。

广州番禺小学积分入学

  申请对象

  (一)来穗人员(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广州市办理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31日),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二)监护人子女为适龄入学申请人(以下简称“入学申请人”),须符合本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在居住证所在地教育区划内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升读初中一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不接受“番禺区积分制入学”排名人员的转学或插班申请。

  申请材料

  一、合法稳定住所:

  (一)持有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无需提供材料,以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二)在广州市累积居住年限:

  1、合法产权住所:

  (1)房屋产权属申请人自有的,无需提供材料,以国土规划部门系统查询为准。

  (2)房屋产权属申请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

  2、合法租赁住所:

  (1)承租人为申请人,无需提供材料,以广州市房屋租赁系统查询为准。

  (2)承租人为申请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

  (3)借住亲戚朋友家,提供经备案的借住合同。

  3、单位宿舍:

  提交单位证明、宿舍权属证明、劳动合同(原件核对)。

  (三)居住地转移:

  无需提供材料,以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二、合法稳定就业:

  (一)就业(创业)情况:

  1、个人就业信息无需提供材料。

  2、在广州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无需提供资料。

  3、在广东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商事登记基本信息表。

  (二)缴纳社保:

  1、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无需提供材料。

  2、参加省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提供纸质参保证明(含授权码)。

  三、文化程度: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含高职):

  1、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2、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核对)。

  3、无法进行在线认证的,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核对)。

  4、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原件核对)。

  (二)高中(含中职)。

  1、学历为本省中专。

  (1)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2)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学历为本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1)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2)提供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打印的查询页面;如查询不到,请先到毕业学校开具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后,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查询页面或学校证明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3)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3、学历为本省高中、中职,省外高中、中专、中职、中技的。

  (1)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2)提供发证所在地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验证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3)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年龄

  身份证(原件核对)。

  五、技术能力。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核对),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

  (2)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的“证书查询”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3)持省外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

  ①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

  ②由证书核发机构出具的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名称、级别、证书编号、核发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证书核查证明。

  (4)现正从事与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核对),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持广东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包括省内其他城市),须提供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2)持广州市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3)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行业和省外核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4)现正从事与所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的,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核对):

  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如现正从事与所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的,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级、四级:

  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盖公章)。

  六、创新创业。

  (一)近5年获得授权的专利且专利申请地址在广州市辖区内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提供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原件核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专利信息服务中心通过检索及分析系统查询核实。

  (二)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

  1、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

  2、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若申请时,企业名称已发生改变,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一致,需要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七、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

  (一)职业工种或职业资格符合当年广州市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

  1、资格证书(原件核对)。

  2、核查证明(所需材料参照“技术能力”规定的材料)。

  (二)现正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人员(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

  1、单位证明(市或区主管部门加盖意见)。

  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八、社会服务和公益。

  (一)在广州市参加无偿献血。

  无需提供材料,以广州市政务平台共享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二)在广州市参加义工服务。

  无需提供材料,以在广州市义工联系统核查信息为准。

  (三)在广州市参加志愿服务。

  无需提供材料,以审核部门在广州市志愿者在线注册管理系统核查信息为准。

  九、纳税。

  (一)对普通劳动者,近3个纳税年度累积在广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待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后可无需提供)。

  (二)所投资创办的企业,近3个纳税年度累积在广州市纳税。

  1、企业完税证明(待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后可无需提供)。

  2、在广州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无需提供资料,在广东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商事登记基本信息表。

  十、表彰奖项。

  荣誉称号证书或表彰奖励的文件。

  注:只计个人在广州市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项(以广州市奖项目录为准)。

广州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白云区: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我市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时间参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3、申请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

  同时符合以上3个条件且已经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二)申请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条件

  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黄埔区:

  申请对象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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