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校园欺凌观后感
校园欺凌观后感
星期三的品德课上,我们观看了一部视频,这部视频的题目就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讲是"宗爸",他用朴实、幽默的语言为我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看完之后,我总结了三个词,就是自卫、预防和勇敢。
关于自卫,我想说的是:相信很多人以为是我打你一拳,你就还我一脚,其实并不是这样,自卫是指保护自己,而不是去伤害别人。比如有人追着你,你要丢下他要的东西快速逃跑,但如果他故意要欺负或者伤害你,你要抱着旁边的路人的大腿向其求救,若无效,你就要找到一个角落,争取躲进去,把自己身体重要部分保护起来,不受攻击。
而预防是指不让校园欺凌发生,那么如何预防呢?最好的办法其实就是多交朋友。因为朋友多了,人家刚想欺负你,就看见你正与一群人玩得很嗨,哪里还敢欺负你呀?直接就跑了。所以广交良友,多多益善。
勇敢就是说要在受到欺负后说出来,勇于发泄,不要闷声不响地收欺凌。因为只要你说出来了,大家都会帮助你,不然他欺负了你一次,就肯定会有第二次,甚至还有第三次,这样会产生一个恶性循环,让他一直来欺负你。而你却一直都忍,这样做不但对自己不好,而且对其他人也不好,还会让他更加大胆,肆无忌惮地去欺负更多的人。总之,我们要与同学们和平共处,既不要欺负别人,也不要收别人欺负,一定要做一个正直、乐观,敢于表达的人,而且我们还要团结起来,让校园欺凌绝迹!我想这才是这个视频最大的目的吧!
校园欺凌观后感
校园,我们学习的的乐园、成长的摇篮。我们渴望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的成长。
然而,校园里也时常有不和谐的音符。也许因为一个误会,有人恶语相加;也许因为一次无意犯错,有人挥起了拳头……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影片——《校园暴力》,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免受他人的侵害。《校园暴力》讲述的是一位叫翔翔男孩的故事。一天,妈妈叫翔翔出来吃饭,叫了半天,却没有看见他出来,走进房间,发现翔翔在地上呕吐不止。妈妈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翔翔是因为暴饮暴食才导致现在这样。”妈妈觉得很奇怪,在妈妈一直追问下,苏醒后的祥祥只好向家人说出了自己遭到敲诈的真相。原来祥祥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敲诈,每天都要给他们钱,而且一次比一次多。每次翔翔给他们钱后,回到家就猛吃东西,不敢告诉父母和老师,才造成今天的后果。
校园欺凌观后感
校园欺凌是当下热门的议题之一,不做校园欺凌者,不做被欺凌者都是我们学生应该重视的问题。今天我们上了一节不一样的思想品德课,在课堂上看了一部关于校园欺凌的电影《少年的你》。
《少年的你》讲的是两个小少年相知相识以及互相救赎的故事。陈念是一名在复读学校的学生,她成绩优异,家境一般,甚至有些窘迫,母亲被卷入一场传销风波,每当母亲回家时,总有人上门讨债。她在校园里受到魏莱等同学的欺凌,虽然报警了,但是由于法律在校园欺凌中的漏洞,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刘北山是一个辍学的社会不良小青年,但有一颗善良的心,在某一次遭到其他小混混毒打时,善良的陈念路过报警,让他第一次有被人关心的感觉。
从此刘北山走上了保护陈念的路,两个人相互关心,一起成长。
但是好景不长,总有一些社会的毒瘤唯恐天下不乱,魏莱不甘心陈念被人保护,过上平静的生活;虽然刘北山走上了正途,但是他的朋友依旧为非作歹,做上了杀人放火的这档子事。
陈念在魏莱咄咄逼人的情况下,失手把魏莱推下楼梯致死;刘北山为了保护陈念,替她揽下了这件事。但是随着警察的一步步深入调查,秘密逐渐浮出水面。
刘北山为了保护陈念,不惜替她去坐牢,“我这个人什么都不是,没脑子,没钱,也没有未来,但我喜欢一个人,我想给她最好的结局。”看到这句话,我这个泪点超高的人,竟然留下了眼泪,教室里也隐隐约约的有抽泣声。原来每个人心里都有温柔的一面,不管你是什么职业什么身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最近两会召开,完善有关校园霸凌的法律成了热门的话题,我们也需要从我做起,做好一个学生的本职任务。
关于校园欺凌的观后感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刑法》的少之又少,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校园防欺凌观后感
校园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是教育我们成才的地方,但屡见不鲜的校园暴力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校园暴力欺凌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和谐校园的建设。
校园欺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索要钱物,不给就威逼利诱、暴力胁迫、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长论短、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冲动报复、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等等,那么,暴力欺凌事件的后果将怎样
公安机关根据其后果不同分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属于治安案件;而故意伤害则是依据《刑法》处理,属于刑事案件。但无论哪种案件,最终的结果都是违法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名誉受到影响,金钱受到损失;对违法人员的危害是巨大和不可挽回的。
第一、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受到拘留处罚的,要送拘留所执行。受到拘役和有期徒刑刑罚的,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
第二、金钱受到损失。金钱损失主要包括罚款和赔偿两部分。殴打他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故意伤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判处罚金。赔偿是指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罚款(罚金)加上赔偿就是打架的金钱成本。
第三、名誉受到损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情节的不同,违法人员要受到一日以上,十日以的下的行政拘留处罚;犯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要受到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案底将留存公安系统,在全国任何一台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都能查到,这样必然对升学、工作及从事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同学之间因琐事引发的校园暴力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比,我们真诚的呼吁广大同学:涵养理智,莫让美好的青春蒙受冲动的惩罚!
校园欺凌防溺水的观后感
游泳,是广大青少年爱好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预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碰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是卫生,水下是否是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习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相互照顾。假如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盘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态,平时四肢就轻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预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冒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相互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旋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在游泳中假如忽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惶恐,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推拿、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唤同伴救助。
在游泳中碰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迫在眉睫,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梗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预防校园欺凌观后感
提起校园,我们眼前就会浮现出一幕幕纯真又美好的画面。但是,校园欺凌和暴力成为了校园金色阳光里一抹令人忧虑的阴影。这就是老师让我们看的『预防校园欺凌』宣传片的主题。
宣传片首先介绍了一个典型的校园暴力的案例:2013年12月1日,山东一名14岁少年扈强,和同学产生了矛盾,最后竟持刀捅死了那位同学。被捕时他说:“我想弄死他,反正我才14岁,法律又不会拿我怎样。”,扈强因为没有法律意识,认为自己未成年,法律不会判他的刑,而捅死了自己的同学。虽然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严惩违法者,社会才会公平。因此,扈强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
防止关于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知识,如: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分类、主要引起的原因和预防措施等等。
在我们的校园里,虽然没有『预防校园欺凌』影片讲述的案例那样典型,但类似的事还是时有发生的,如:有的同学要其他同学给他作业进行抄袭,不同意就打人家;有的一言不和就动手打人……通过对影片的观看,大家都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
我感到: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欺凌和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我们应当多措并举,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我向大家呼吁:预防校园斯凌,从我做起,让我们的校园成为一个和谐、美丽的大家庭。
防溺水防校园欺凌知识观后感
水是世界上最温柔的物体了,它非常听你的话。你把它装进圆的瓶子里,它就变成圆的;你把它装进方的瓶子里,它就变成方的;你把它装进长的瓶子里,它就变成长的。可就是这样一个让人觉得温柔无比的物体,却隐藏着无限的杀机,每年的夏天都有无数个宝贵的生命被水突走了。
夏天又来了,火热般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最好的避暑方法莫过于游泳了。但游泳有一定的危险性,每一分,每一秒,都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因为溺水事件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在我身上就发生过这样的一起溺水事件。
记得在一个夏天的傍晚,爸爸干活回到家里,准备带我们一家去溪边游泳。来到溪边,我兴奋地跑了过去,马上在溪边玩起水来。可不会游泳的我,不敢到溪边玩耍。直到我的好朋友小欣来到溪边教我游泳,我才跟着她,慢慢地往溪中游去,可偏偏脚下一滑,我游进了深水区。这时我拼命往上挣扎,试着伸手呼喊爸爸。经过了一番挣扎,我的头终于露出了水面,我拼命地喊着:“爸爸!爸爸!”可是,溪水深不可测,在水中,溪水不断地往我嘴里灌,最后还是沉到了水底。在我快要丧失意识的时候,一只手拉住了我的手臂,把我拖上了岸。在水中已经喝饱水的我,上了岸就把水吐掉了一大半,这才把我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从这次溺水事件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不会游泳的教训:我告诫大家,一定不能独自前往深水区游泳,一定要在爸爸、妈妈、老师的陪同下去游泳。如果你的同伴是未成年人,在出现危险时,就很难保证得到妥善的救助。5月至9月的150天中是溺水事件的高峰期,我们一定要预防溺水,珍爱生命。
珍爱生命,谨防溺水。水是生命之源,它有温柔的一面,能滋养世界上的万物;但它更有刚烈的一面,一不小心就会无情地夺走人类宝贵的生命。在之后的150天中,让防水的警钟时时刻刻敲响每一位学生的心灵吧。
校园防欺凌观后感
其实,就在教育部发布此次专项治理通知之际,重庆彭水一初中生被同学持刀捅死的事件就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据当地官方通报,4月28日13时许,桑柘中学学生沈某(男,14岁)与同校学生赵某(男,15岁)在校内因同学间纠纷发生争执。争执中,沈某持刀刺中赵某胸部,赵某经送桑柘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
重庆此起校园暴力事件并非孤例,4月22日晚,有网友在qq、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段视频,视频内容为数名女生掌掴一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视频中,女生被掌掴32次,其间一直没有反抗。事件一经媒体报道,便引发公众热议。
4月25日,湖南永州市道县政府官网通报称,掌掴女生事件系琐事引发,目前已对涉事的多名学生进行处理,其中,3人被处以治安拘留,另4人管教。
诸如上述校园欺凌事件并非偶发性的出现,近年间,中国校园暴力呈现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涉事人员低龄化等趋势。有媒体统计,仅2015年,媒体报道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园暴力事件就有近百起,其中以发生在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居多。
校园欺凌事出何因
今年4月,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曾根据2015年被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案件,对中国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了综合分析。
按照报告给出的研究结果,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在中国发生的地域范围十分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城市农村均在其内,频次十分密集,绝对数量巨大。
具体来看,报告分析,现有案例大多数发生在学校外人烟较少的地方,在学校内的多在教室外,如操场或走廊。发生时间是课间或者放学后;绝大部分的欺凌案件均为多(欺凌者)对1或少(1至2人),受欺凌者在曝光视频或文字描述中多选择沉默和忍受,不告诉老师,也不求助于家长。
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的起因,报告列出的原因包括欺凌者看对方不顺眼,因为觉得对方长得丑,或者怀疑对方跟自己喜欢的异性走近一些,还有因为对方失误踩到自己等等,原因众多,且千奇百怪。
其实,随着校园欺凌事件曝光频度的增多,社会舆论也开始聚焦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在舆论针对校园欺凌案件的原因分析中,诱发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行为的原因多元。如家庭、社会成长环境中负面因素影响、法制教育弱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以及针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行为管教执法力度不够等等。
中小学生防校园欺凌观后感作文
点开最近几天的热点新闻,映入眼帘的一定有“校园暴力”四个字。短短6天内,从“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到“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再到“河南信阳数百中学生群殴”,一件又一件骇人听闻的校园暴力事件不断冲击着舆论的眼球,更挑战着每一个人的心理承受底线。
这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神经学家吉姆•发龙的一个视频,很有感触,于是写下来与大家分享。
他在视频里提到:从科学角度来说,敌视心理、大脑损伤以及童年时期遭受过身体摧残这三个因素分别涉及神经精神病学、生理学和个人性格,它们决定了一个人暴力倾向的程度。如果三者都具备的话,这个人具有暴力倾向的可能性非常高,但如果只具备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因素,具有暴力倾向的可能性则降低。吉姆•发龙通过对70个杀人狂的大脑扫描和基因分析的讲解,揭开了杀人凶手的遗传与环境中所出现的问题。
虽然暴力有许多类型,但通过对70个杀人狂的脑检测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规律,都在大脑的额眶部皮质有所损伤,就是眼睛,眼眶的正上方,再就是太阳穴内侧,所以是有规律可循的。这说明脑的结构和功能的异常、或受到损伤可导致出现攻击暴力行为。
除此之外,控制他们的还有最关键的暴力基因。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现了20多个基因标记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于人性格中的暴力倾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MAO-A(单胺氧化酶)。
是否具备MAO-A基因,和性别有着很大关系,因为它存在于_染色体,所以人们只能从母系获得此基因。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变态杀手是男性和男性为什么往往比女性更容易有暴力倾向或具有好斗性格的原因。因为女性可以从父系获得一个X_色体,再从母系获得一个X_色体,这样可以起到稀释“暴力基因”的作用,而男性却只能从母系获得一个X_染色体。
携带了暴力基因不一定必然出现暴力行为,因为暴力行为是大脑的损伤和环境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个人的暴力倾向甚至变成杀人狂的原因,取决于脑损伤发生的时间,时机的掌握要恰到好处,理论上而言,一个人要到25岁的时候,大部分的眼窝前额皮层才能“成熟”。因为大脑损伤发生的确切时间是决定变态杀手类型的重要因素,因此要使MAO-A基因以暴力的形式呈现出来,必须是在相当早期,即青春期之前,身处于某种极度受创的环境中,这种创伤不是指打屁股之类的生活压力,而是真真实实地目睹或身处在暴力之中,这是使镜像神经元系统运作的方式。也就是说,一个拥有暴力基因的人亲眼目睹越多暴力事件,他转变为变态杀手的可能性就越大。
如果一个人在幼年时,眼窝前额皮层和颞叶受到损伤,从而导致大脑中负责处理伦理和道德判断的机制起不了作用,那么他的变态行为往往开始于_岁,比如纵火、无辜骚扰别的孩子,等他大一点儿,他会做出更坏的行为,比如__、杀人。如果一个人是在幼儿与青春期之间出现大脑损伤,因为此时大脑已经开始发育,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出道德判断,那么他也许可以在短期内控制自己,但MAO-A基因造成的犯罪冲动会始终抓住他不放,最终他还是得去解决掉这个“冲动”。
我们不难发现在世界上的一些地方(如中东的巴勒斯坦、以色列及非洲的一些地方),像战争这类暴力流血事件似乎从未停止、也无法停止,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地方持续不断地发生暴力,而世世代代居住、出生在这个地方的人目睹着这些暴力成长,这使他们的MAO-A基因更容易被激发,也使战争停不下来。
听了这些令人震惊的研究新成果后我的感触和理解是:
人的成长过程(从出生到二十几岁)是一个人生理、心理成熟和社会化不断完善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家庭和社会对孩子行为的影响,是导致攻击暴力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
任何行为都是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攻击暴力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自然也离不开学习和模仿。
首先:父母是子女早期的主要模仿对象,父母暴力式教养方式,是子女产生攻击暴力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不完整的家庭结构、不和睦的家庭关系,均与青少年的暴力行为有关。
其次:不良的社会交往在青少年行为中也起着引诱和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发展,媒体对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影响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媒体中暴力的内容为青少年提供了攻击性榜样,减弱了青少年对攻击行为的控制,使青少年曲解了幻想与现实,增加了其对攻击行为的容忍程度,鼓励了攻击行为。近几年来,电子游戏、网络游戏、甚至暴力音乐都成为影响攻击行为的因素。
最后:心理学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在心理学领域内研究攻击暴力行为,人格因素极为重要。对70名暴力犯罪者进行调查,还发现与对照组不同的是,犯罪组有以下明显的人格特征:多疑、固执、缺乏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情绪不稳定、紧张、喜欢寻找刺激但易受挫折、缺乏自信和自尊、人际交往能力差等。这充分证明了攻击行为的发生与个体的人格因素有关。特殊的人格特点是攻击行为产生的心理学基础,但并非有此基础的人都会产生攻击行为,攻击行为的心理学基础为攻击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与青少年所处的不良家庭、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共同作用,才使攻击行为变成了现实。
我想给家长说的是:我们作家长要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远离暴力和伤害。这就要求家长一定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做事要有预见性,因为有些事情一旦既成事实就已经没有了改正的机会。最终就一定会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