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谈到哈姆雷特的延宕,很多喜爱这个角色的读者或剧迷都多少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再果断冷酷一些,复仇之计便可以大功告成,而且不必赔上自己的性命。然而,在我看来,延宕在《哈姆雷特》中的存在是必然且合理的。
一、从文本出发
(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高贵英俊而又聪明的贵族青年,就像奥菲莉亚口中夸赞的那样:“朝士的相貌,军曹的武艺、学者的口才,一国之君的辉煌前途,万人楷模的翩翩风度,显赫的至高尊严……”。虽然在杀父之仇的冲击下,他从过去单纯高贵的生活中惊醒,看到了生活丑恶的一面,也因此产生了必报此仇的念头,正如他向父亲的鬼魂承诺的那样:“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但试想一下,将如此一个青年拉下高高在上的位置,再往他的手中塞一把刀,然后说去杀了你的仇人吧!
任凭对所要杀死之人怀有的仇恨是多么巨大,只要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只要残存一点点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有人会像入了戏的观众和读者们希望的那样果断而冷酷的杀死自己的仇人,更何况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哈姆雷特呢?克劳地是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还是哈姆雷特血浓于水的亲叔父,所以哈姆雷特就更有理由延宕了。也许他的叔父克劳地是在欲望和野心的驱使下犯下了杀人的恶行,可是哈姆雷特的良知还不至于泯灭到轻易就能够杀人,甚至于杀死亲人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克劳地,直到确认克劳地就是杀人凶手后才实施复仇计划。然而,哈姆雷特在杀克劳地的机会来临时还是犹豫了,成了千古留名的“延宕王子”。
(二)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自白过: “而我……却是个懒散的家伙,整天抑郁不乐,胸无成竹的没个主意。简直像个白日梦迷,也无能替一位被狠毒谋害的国王说半句话。我是不是个懦夫?”从杀波隆尼尔、杀两个侍从时的表现来看,他不是一个懦夫,起码,他的延宕绝不是因为懦弱。在我看来,他的延宕就像是拖延症,而这“拖延症”正源于他的完美主义倾向。
哈姆雷特与赫瑞修交谈时这样说过,“一小块污点能抹杀一人之所有优点”,这应该足以说明他是多么最求完美了吧。这种倾向导致的结果就是做所有事情都想要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想要一次做好,所以不愿意匆匆忙忙进行,要万事俱备才行。看看哈姆雷特在克劳地祈祷时的表现:“现在容易动手了,当他在祈祷时;我现在就下手杀了他…【拔出佩剑】”观众们的心都吊在了嗓子眼,可是接下来却又一下子泄了气,“……这就算复了仇?这还须三思……假如我正当他在忏悔时把他杀死,那他为此旅程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能算是复了仇吗
不!”那到底怎样才算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复仇呢?“回鞘去吧,宝剑呀,让我寻个更好的机会:当他烂醉如泥、大发雷霆、淫榻寻欢、赌博渎神、或做其他毫无拯救可言之事时,那是我再颠他于我的足下……” 换做寻常的人,取掉仇人的性命就已经算作最最厉害的复仇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哈姆雷特不仅仅要杀掉克劳地,更要让克劳地的灵魂也下到地狱,这么彻底的复仇可是不容易寻求机会的。所以在王后的房里,误把波隆尼尔当成克劳地后,哈姆雷特才会那样毫不迟疑的刺出手中的宝剑。
二、从创作出发
哈姆雷特的复仇是《哈姆雷特》这部戏剧的主线,但是绝不是莎士比亚唯一想要表现的内容。他在《哈姆雷特》中把复仇当做整部剧的主干,然后再在主干的基础上添上各种支干及枝叶,这些添加上的部分也是他想要表达和呈现的。比如说哈姆雷特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还有他思想中鲜明的人文主义:“我可闭于一桃壳内,而仍自认我是个无疆域之君主”,“人类……它是天之骄子,也是万物之灵”……不难看出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恰恰描写的就是当时英国的社会,整个故事渗透着属于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精神。
可以说,《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所以,王子复仇必须得延宕,只有延宕才能为剧中想要反映的现实和表达的思想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如果哈姆雷特不延宕,那么在他一刀杀死了克劳地之后,《哈姆雷特》就结束了,无论是欧菲莉亚的发疯还是约利克的头颅,亦或是风趣的掘墓人,都将不复存在。此外,就喜剧效果而言,不延宕的《哈姆雷特》就是一部平庸的复仇喜剧,而延宕的《哈姆雷特》则在刺杀的不断地推迟中将观众的情绪带向高潮,此时最后的悲剧结局也能带给他们最大的震撼和启迪。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杯具:《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境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我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必须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
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我改编了一出描述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我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景。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新国王明白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杀人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我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
哈姆雷特这才明白: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终,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理解每个人的批评,可是坚持你自我的确定;你能够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研究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能够怀疑太阳会移动;你能够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
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他经过“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的深层灵魂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再思考。哈姆雷特的变化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完美的,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
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完美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我的梦想之中或梦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厌恶,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异常的残酷,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或许就会左思右面想,迟迟不肯行动,顾虑太多,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我们自我找借口以此来摆脱我们的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我的无奈与清白。
在我们研究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我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我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我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我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我的梦想更贴近些吧。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的戏中戏和卞之琳的诗译
内容提要“戏中戏”是一个重要的戏剧手法,也许“戏中戏”更适宜容纳异质的或者杂糅的戏剧成分。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的“戏中戏”是比较成熟的,主要是使用了双行诗体。虽然有明显的时代误解,卞之琳的诗译严谨追求英诗规则的移植,亦步亦趋,刻意求似,这一独特的“卞之琳式”翻译,对白话新诗的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启发意义。
作为戏剧诗人,莎士比亚在现代中国享有极崇高的地位。王青指出,1856年,继慕维廉(Willia)编译的《大英国志》(TheHistoryofEnglandbyTho)提及莎士比亚后,谢卫楼(D?Z?Sheffield)、艾约瑟(JosephEdkins)、李提摩太(Ti)、李思?伦白?约翰(JohnLa)也分别提及莎士比亚。1903年、1904年中国出现了兰姆姐弟合写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的两种文言译本。1921年田汉翻译了《哈孟雷特》,此后,曹未风、朱生豪、孙大雨分别翻译了莎士比亚悲剧,这些早期译本直接影响了卞之琳的诗译,卞之琳的莎士比亚悲剧诗译是一次成功的白话诗体移译尝试。卞之琳提倡以诗译诗,他以学者的严谨,主要追求莎士比亚戏剧中各种诗体的普通规则和格律形态,刻意移植、亦步亦趋、刻意求似,然而,英汉悬殊,这只是一种白话诗歌移译的理想,依然是可争议的翻译原则。
一、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戏中戏
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戏剧包含了多种异质的或者杂糅的戏剧成分,例如希腊罗马古典戏剧,中世纪宗教剧和民间戏剧,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德国的戏剧,东方故事(例如《驯悍记》中捉弄斯赖的故事)等等,戏中戏(Play)是一个重要的戏剧手法,也许“戏中戏”更适宜容纳异质的或者杂糅的戏剧成分。基德《西班牙悲剧》(TheSpanishTragedybyTho,1587)首次运用了戏中戏,基德失传的悲剧《哈姆雷特》(Ur-Ha)也使用了这一戏剧手法。莎士比亚在《驯悍记》(TheTa)、《仲夏夜之梦》(AMidsu'sDrea、《爱的徒劳》(Love'sLabour'sLost)、《哈姆雷特》(Ha)分别使用了“戏中戏”,也就是说,莎士比亚明显地偏爱“戏中戏”,并熟练地掌握了这一戏剧手法。
早期喜剧《驯悍记》中交织着三个故事,戏中戏是驯悍妇的故事,这是一个流传民间的古老故事。戏中戏的剧词有散文、素体诗、双行诗体,整个喜剧,诗句僵硬造作,双关语运用过多。
《爱的徒劳》中的戏中戏名为《九大伟人》(TheNineWorthies),另外还有一出宫廷的假面舞剧,戏中戏的剧词主要是押韵的双行诗体,值得指出的是,喜剧《爱的徒劳》包含数首十四行诗,有批评家认为,这一喜剧剧词较多模仿约翰?李利的绮丽体(Euphuis,并对此有嘲讽意味。
《仲夏夜之梦》中的戏中戏《最可悲的喜剧,以及皮拉摩斯和提斯柏的最残酷的死》(The)取材于奥维德《变形记》(Ovid'sMeta),戏中戏还包含一个希腊神仙剧,戏中戏的剧词有散文、素体诗、双行诗体,仙王、仙后、仙女、女王、公爵等人物对白则采用押韵的双行诗体(rhy),另外,六行诗节和八行诗节也运用了双行诗体。
《哈姆雷特》悲剧包含两个戏中戏片段,一个是取材于维吉尔《伊尼阿德》的史诗悲剧,这仅仅是一个剧中演员诵读的片段;一个名为《捕鼠机》(即“贡扎果谋杀案”),这是一个被改编的历史悲剧(tragical-historicalplay),哈姆雷特参与改编戏中戏,并借此证实宫廷的谋杀真相,在哈姆雷特看来,这是一个机关。然而,取材于维吉尔《伊尼阿德》的史诗悲剧片段使用了抑扬格五音步诗体,不押韵;名为《捕鼠机》的历史悲剧片段却使用了英雄双行诗体。
一方面,莎士比亚使用“戏中戏”戏剧手法(像双关语一样)表现出一个人物逐渐成熟的过程,在戏剧观念上最后走向调和。从“驯悍妇”的故事到“贡扎果谋杀案”,戏中戏也从勉强而生硬的嵌入走到了融入与亲和,在悲剧《哈姆雷特》和喜剧《爱的徒劳》之间,不是戏剧上模仿的真实与虚构的对立,而是“戏中戏”戏剧手法的两种不同效果,即轻松谐趣的效果和严肃净化的效果,即故事叙述内部的“讲故事”或者“假想的形式”,“戏中戏”属于叙述技巧的元素,呈现“一个虚构,一个激情的梦”。
另一方面,莎士比亚的戏中戏普遍使用了双行诗体。在文体上,英语双行诗体有极高的地位;拉丁古典文学和意大利、法国文艺复兴诗歌影响并革新了英语双行诗体。英语双行诗体有七种形态:一般的双行诗体、英雄双行诗体(HeroicCouplet)、短双行诗体(ShortCouplet)、不齐双行诗体(SplitCouplet)、斯克尔顿双行诗体(SkeltonicCouplet)又名训诫诗和简易诗双行诗体(DidacticorPri)、哀歌体双行诗(ElegiacCouplet)、亚历山大双行诗体(AlexandrineCouplet)。双行诗体还用于意大利式的三行诗节(TerzaRi)和八行诗节(OttavaRi),斯克尔顿双行诗体还见于两音步四行诗节(Di),英雄双行诗体还见于英雄四行诗节(HeroicSestet)、英语十四行诗(如莎士比亚)。一般的,英雄双行诗体运用于英雄史诗和英雄诗剧,一般有较严整的韵式。
二、卞之琳移译《哈姆雷特》中的戏中戏
在翻译莎士比亚四种悲剧时,卞之琳指出:“《哈姆雷特》戏中戏的台词用双行一韵体(中文里或称‘偶韵体’或称‘随韵体’,各剧每场终了一语或数语、格言、警句、在一种特殊心情中说的片断,往往也用双行一韵体)穿插到剧中的民歌片断、小曲、打油诗等等,自有各种不同的格律,用韵也有不同的变化。译文中诗体与散文体的分配,都照原样,诗体中各种变化,也力求相应。”在莎士比亚悲剧中,每场结束语、格言、警句采用双行诗体(一般是抑扬格五音步),表明双行诗体依然是正式的、严肃的、高等风格的诗体,莎士比亚比较严格地沿袭传统的双行诗通行诗体,较少变化。在强调正式的、严肃的、高等的风格时,莎士比亚也使用双行诗体来表达庄重的情感和极严肃的思想。
关于莎士比亚悲剧诗译的方法,卞之琳指出:“剧词诗体部分一律等行翻译,甚至尽可能作对行安排,以保持原文跨行与行中大顿的效果。原文中有些地方一行只是两‘音步’或三‘音步’的,也译成短行。所根据原文版本,分行偶有不同,酌量采用。译文有时不得已把原短行译成整行,有时也不得已多译出一行,只是偶然。原文本有几个并列的形容词、名词之类,按照国外莎士比亚译者的习惯,根据译文要求(主要是格律要求),在译文中酌量融汇成一两个或删去一两个。这些出格与原文不能完全保持一致处,脚注中不一一注出。总之。原文处处行随意转,译文也应尽可能亦步亦趋,不但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尽可能传出原来的意味。”
以下移录取材维吉尔《伊尼阿德》的史诗悲剧中的两节剧诗,卞之琳在译注中写道:“以下几段剧词,一般学者倾向于认为出于莎士比亚自作,模拟早期同代剧作家风格,与本剧正文风格成鲜明对照,以符合‘戏中戏’的要求。词句上史诗气重,戏剧性少,正因为如此,才与正文分得清,加重全剧的戏剧性。”其一:
这一罗马题材(维吉尔)的英雄诗剧需要史诗式的崇高风格,卞之琳刻意的亦步亦趋、等行翻译,基本上保持了原文跨行与行中大顿。译诗每行五音步,11-14字,在细节上多模仿原诗。也许由于白话新诗尚未树立鲜明的史诗风格,在卞之琳的白话译诗中,史诗诗行与悲剧中的素体诗在效果上完全近似,略无差异,风格混同。其二:
除末行,卞之琳的译诗每行五音步,11-15字,基本上实现了等行翻译和对行安排。“Butifthegodsthe”(如果天上的众神当时也在旁/亲见她),是一个跨行的成功例句。然而,偶尔有对原诗词语的严格仿译,几近矫揉,这些欧化语例用法(“泡瞎眼睛的热泪”、“火一样燃烧的天眼睛”)明显偏离了汉语白话的习惯与规范。
以下移录历史悲剧《捕鼠机》中伶后的对白,卞之琳在译注中写道:“莎士比亚显然为了使戏中戏的诗句与《哈姆雷特》剧本本文的诗句,对照鲜明,不易互相混淆,正如第二幕引词中用史诗风格,在这里一直到戏中戏终了,用双行押韵办法,而且使字句俗滥……”卞之琳对译诗有更详细的说明:“在戏中戏里为了显出与本戏截然区分,就故意用陈腔滥调……我在译文里索性更把它庸俗化一点,中国旧曲化一点。”
此节双行诗体表现为严肃的史诗风格,抑扬格五音步,押同韵或者相似韵。双行诗体在英语悲剧的传统中属于高等风格,并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只是为了沿用与模仿传统悲剧,而且,在莎士比亚同时代,双行诗体依然是悲剧的通行表达形式,莎士比亚使用双行诗体既没有模仿嘲讽(或者反讽)的意味,也不是有意庸俗化。卞之琳白话译诗每行五音步,11-13字,卞之琳所采取的是汉化改写,有意追求遣词造句上的庸俗化(近似“打油诗”),在理解和效果上,与原诗差异较大。
以下移录历史悲剧《捕鼠机》伶王的对白,这节诗也是双行诗体,抑扬格五音步,有较严格的韵式,卞之琳在译注中指出:“这段话原文也与戏中戏里其他对白部分风格稍有不同。”
卞之琳的白话译诗每行五音步,11-14字,原诗175-6与177-8两个双行诗体单位的语义连贯被减弱,偶尔有对原诗词语的严格仿译,却近似矫揉;行中停顿,尤其是史诗风格,都未能在白话译诗中细致复制。
也许,在白话新诗中并没有双行诗体这一韵律形式,像没有素体诗一样,也不可确信应该树立一种白话新诗的双行诗体,对莎士比亚悲剧“戏中戏”和双行诗体的移译依然是一种需要探索的诗歌尝试,而风格的移译一直是诗歌翻译中最有争议的方面,“戏中戏”显然具有主要由双行诗体所标识的区别性风格,这是不可忽视的文体上的价值。
三、结语
伊丽莎白时代主要是一个革新和重构英语戏剧规范的时代,莎士比亚戏剧的“戏中戏”是一个被突出的、多次使用的戏剧叙事手法,莎士比亚运用“戏中戏”这一戏剧技巧是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而且“戏中戏”的剧词主要是文体地位极高的双行诗体,这表明莎士比亚较大遵从了英语戏剧的传统惯例,容纳新确立的(悲剧)经典传统。由于莎士比亚新评论的强势介入,卞之琳显然误解了“戏中戏”所采用的双行诗体,卞之琳诗译的庸俗化策略在根本上消除了悲剧原诗的风格,需要进一步尝试、探索、发展和完善的白话及白话新诗,在根本上,局限了“戏中戏”及其所使用的双行诗体对等汉译,尤其是诗体移译。可以说,白话新诗的空间与白话的柔韧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英语双行诗的成熟诗译。
哈姆雷特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a 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最大根源。面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莎翁《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简要分幕剧情:
第一幕:哈姆雷特之父化为鬼魂,哈姆雷特得知父死真相,克劳狄斯迎娶乔特鲁德,哈姆雷特假装疯癫决心复仇。
第二幕:哈姆雷特假借因爱而疯,安排伶人“戏中戏”重现父死场景。
第三幕:“戏中戏”惹恼克劳狄斯,哈姆雷特斥责其母乔特鲁德,误杀波洛涅斯。
第四幕:克劳狄斯送哈姆雷特去英国欲将哈姆雷特处死,奥菲利亚因父死而发疯后溺死,雷欧提斯决定复仇,与国王密谋。
第五幕:哈姆雷特施巧计逃回丹麦,与雷欧提斯比剑,乔特鲁德误服毒酒,欧雷提斯与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国王被刺,皆死。
戏剧的主角哈姆雷特,丹麦的王子,如剧中所描述,他拥有一颗高贵的心,是朝臣的眼睛,学者的辩舌,军人的利剑,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是国家所瞩望的一朵娇花,举世瞩目的中心,但在这场充满人伦的背叛与阴谋的横祸中如同流星陨落般早夭。但他的死亡并不是“必须的”,他在复仇的过程中曾经有过很多次的犹豫,即使是最后的成功刺杀也是在得知自己命不久矣之时,所以说他的决心是在非常被动的情况下所作出的。
我在读《哈姆雷特》的时候十七岁,和哈姆雷特处于相仿的年纪,归根究底,哈姆雷特只是一个孩子而已。
在还未正式证实了鬼魂的话语之前,哈姆雷特已经开始思考了“存在”还是“毁灭”的问题,他开始怀疑复仇的意义,默默忍受命运的毒箭和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到底哪一个更加勇敢?眼前的幸福曾经是真实的,而反抗必然带来的痛苦却是虚无而不可测的。虽然存在是痛苦的,但是哈姆雷特开始预测自己在毁灭克劳狄斯的同时,是否自己也会一同走向那未知的、不可测的虚无,陷入死亡后依旧痛苦的境地。“理智使得人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在确认了鬼魂的话语是真实的之后,哈姆雷特依旧犹豫了。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哈姆雷特正拥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刺死他,但是哈姆雷特认为手刃一个忏悔的人反而是在送他去天堂。种种迹象已经表露出哈姆雷特内心的犹豫,哈姆雷特的内心其实充满怯懦与对自我的怀疑的。但哈姆雷特的高尚之处在于,应该消弭的是罪恶本身而并非拥有罪恶的肉体。哈姆雷特选择假装疯癫作为掩护是不二的决策,哈姆雷特也赖此发泄情感。剧中出现的两个女性是王后乔特鲁德和奥菲利亚,她们都是哈姆雷特所爱的女人,但是这两个女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使哈姆雷特失望,甚至哈姆雷特将对于母亲不忠的仇恨迁移到了奥菲利亚身上。可以说在暴雨来临之际,哈姆雷特还没有做好迎接的准备,他是一个无端被卷入宫廷大权风云的无辜受害者,仍在思考着“存在与毁灭”,但复仇的任务重压在他的肩头。如拉康回答,哈姆雷特并不知道母亲究竟要的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的欲望所在。在母亲、投射着母亲的影子的奥菲利亚死后,悲剧的主人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哈姆雷特从疯狂的梦境中惊醒,完成复仇。
我个人并不喜欢奥菲莉亚,尽管奥菲莉亚的溺亡给后世带来了无数美的来源。我认为奥菲莉亚本身是并不爱哈姆雷特的,她不能像朱丽叶一样勇敢、热爱、奉献。她爱的是父亲、兄长和茫然无措的自己罢了。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后感
春天,万物复苏,柳绿花红,使人目不暇接;看到这个场景我的双眼不知为何有点湿润,是呀大家都为她庆幸了,所以我觉得如果自己有钱了,自己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那些可怜的贫困学生。父亲的血在我的血管里涌动着,我开始用父亲的尺码丈量自己的人生。用我那像湖水般的眼睛带领学生进入知识的海洋,走进知识的世界,和学生一起尽情的地遨游神秘的知识乐园。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
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后感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众所周知,“以恶报仇”是一个真理,读完《哈姆雷特》后,我知道这句话更好了。
《哈姆雷特》的作者是威廉·莎士比亚。这本书讲述了王子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王子的父亲被叔叔克劳迪乌斯毒死并登上王位。在他父亲的幽灵告诉哈姆雷特真相之后,哈姆雷特开始报仇,并最终在一场剑术比赛中杀死了克劳迪乌斯。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屡屡应验,威廉莎士比亚笔下的克劳迪斯为了争夺王位毒死了自己的兄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到头来自己反倒被杀。《哈姆雷特》里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罪恶的行为总有一天会被发现,虽然地上所有的泥土把它们遮掩。”,这正跟我们说的“恶有恶报”有着相同的意思。
在现代社会上,很多罪犯做下了违反法律的行为,最终还是被送进监狱。如果不希望更多的悲剧发生,我们应该多行善,而不行恶。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漠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有一千种感受。以前并不理解,或者说没有这种感受,并没有觉得生命有何意义,但现在,在面对生活中的许多困难后,我开始思考我们为何要这么做,也许这么一说让所有事都充满了功利性,也许会让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不再那么专注。
但我想说的是,每个人的一生,都要面临困难,都要面临许多困境。可是在不断的思考和成长之后,我们仍要鼓着勇气在这个薄情的世界,温柔的活着。
生活带给我们的除了美好,还有许多困难,但我们不该害怕,不该一成不变,哈姆雷特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改变也许不能让悲剧变成喜剧,但能让我们在短暂的生命中爆发出希望的曙光,去让更多人,更多迷失自己的人重新拾回对生活的希望,能让这个世界温情不减。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