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条 车间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二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条 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第四条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第五条 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第六条 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第七条 机器正常运转时,应将其安全门盖上。机器运转过程中不得将手、头等身体其他部位伸进机器内,也不能将其他物品伸进机器内。
第八条 当机器在运转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作业员应该立即按下机器的紧急开关,机器将停止运转。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车间安全员工作标准
一、工作标准
车间专职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环部指导,协助车间主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深入班组进行安全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负责车间的事故统计,参加车间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二、安全职责
1.车间专职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在业务上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主管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双基”建设考核及安全标准化文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练习。
6.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技术要求:落实装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负责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建好、管好安全管理档案。
铁路运输作业维修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养路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线路维修作业时,要精神集中,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将工具放在钢轨上,放在道心的工具必须低于轨面高度。
第三条起道作业时,起道机要稳妥的安放在道碴上,不得歪斜。操作人员相互要配合好,用力要一致,起道机用完后,要放在限界以外,不得影响行车。
第四条捣固作业时,首先要扒清镐窝,串满石碴,然后捣固。捣固人距离不应少于3根轨枕。捣固时用力要适度,避免石碴伤人。单股起道量过高时,另一股也要捣固。
第五条拨轨时,要互相打好招呼,行动要一致。使用撬棍翻轨时,对面不准站人;抬轨时,起落一致,行走稳妥,注意脚下障碍物。
第六条换枕作业时,不准抬道换枕,不准同时抽出两块相邻枕木;换上新枕,枕档要均,并立即捣固坚实;混凝土轨枕螺栓涂油,要扣件方正,连续换枕两块以上要量轨距。
第七条钉道作业,钉道前道钉要栽直栽牢,按照头锤准、二锤稳、三锤四锤才能狠的方法钉道。钉道时,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不准追锤,不准锤打锤,不准面对面抡锤。发觉锤声不对时,要马上停锤检查;撬枕人员不准坐在撬棍上。
第八条改道作业,起道钉时直线每隔三块枕木,曲线每隔二块枕木,留一对道钉,道钉起出后,应马上塞好木楔。
第九条拔道时,撬棍斜插入钢轨底下,确认插牢固后,听从指挥口令,要做到精神集中,动作一致,防止滑撬。严禁用骑跨、坐压或肩杠撬棍的方法作业。变换撬位时,严禁肩杠撬棍行走。
第十条铆固作业,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熬制硫磺时,作业人员要站在上风口,工作完毕后,及时熄灭余火。
第十一条严禁在轨顶或轨缝处直道钉。剁螺栓、铲钢轨飞边时,两人不准面对面,拿剁子的手不准在钢轨上方,严禁使用带卷边的剁子。
第十二条各种机械参与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
(二)巡道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巡视时严禁闲聊,要尽职尽责。
第三条必须树立高度责任心,按照线路巡回图认真巡视检查线路设备,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条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时,要设好防护,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五条在线路上巡视或处理故障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三)信号维修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站场作业要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工作中不得将工具、材料等放在钢轨上或侵入限界,禁止用手指深入销子孔。
第三条检修转辙机时,应拉开遮断器。
第四条清扫道岔时,要做好安全防护,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道岔尖轨与基本轨间的异物。
第五条在铺设电缆需横过铁路或靠近铁路挖坑、挖沟时,应与养路工区取得联系,注意地下设施,做好防护,防止坍塌。挖出的土石不得侵入限界;坑、沟不得敝口过夜,必要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应使用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设备、设施上,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列车或流动机械通过时,停止在该道两侧信号机上工作。雷雨或暴风时不得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
第七条对带电信号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双人作业。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对高于36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维修时,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传递工具、材料。
第九条检修整流设备时,必须关闭电源。对滤波电容器进行人工放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十条电源屏的电流互感器不准开路使用。
第十一条在处理故障及进行检修时,严禁封连各种电气设备的接点甩开联锁装置。
第十二条必须保持继电器室、微机室、电源屏室内清洁、无灰尘,通风良好。严禁存放易燃品。
第十三条禁止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清洗设备的接触点。
第十四条在竖立、拆除信号机或进行安装、更换作业时,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指定专人负责。作业完毕,要会同线路值班员试验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搬运笨重物品时,要合理组织人力,设专人指挥。
第十六条更换信号微机联锁设备各种电路板、卡时,必须先断电,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第十七条使用常用机具时,执行常用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四)有线通讯维修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雷雨天禁止修理保安器。
第三条站场作业时,要随时注意了望来往车辆。工作中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钢轨上或侵入限界。
第四条在铺设电缆需要横过铁路或靠近铁路挖坑、沟时,注意地下设施,做好防护,防止坍塌。挖出的土石不得侵入限界;坑、沟不得敝口过夜。
第五条杆上作业执行通信作业篇《杆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布放电缆时,要有专人协调指挥,做好防护。电缆盘上不得留有突出的钉子,转动电缆盘时,两脚不得侵入电缆盘的底部。不得在易塌的沟边0.5米以内行走,防止踩蹋摔伤。
第七条检修通讯设备:
1、禁止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擦洗使用中的设备接点。
2、插拔电器板及更换元器件时,必须先关掉电源。
3、进行锡焊处理时,应防止锡渣飞溅伤人。
4、热插、拔交换机电路板时,必须连接热插入电缆并戴好防静电手镯。
第八条检修工作状态的通讯设备时,必须双人作业,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必要时,先关闭电源或使用设备本身的仪表进行检测。
第九条使用常用机具时,执行《常用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五)无线通讯维修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室外检修:
1、上机车进行检修前必须和乘务人员联系好。
2、站台天线架设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必须装设避雷器。
3、雷雨天气时,严禁检修和维护天线装置。
第三条室内检修:
1、必须熟悉各种仪表性能。仪器、仪表、电烙铁必须设有工作地线,并保证接地良好。
2、在使用和维修发射机时,输出端必须接通天线或假负载,防止功放级晶体管损坏。
3、不要徒手触摸印刷电路板和元器件,以免静电击穿集成块。
4、使用电烙铁焊接集成块时,必须将电烙铁电源断开方能进行焊接。
5、进行锡焊时,要防止锡渣飞溅伤人。
(六)内燃机车钳工(传动部)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和《钳工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机车上作业:
1、注意地面、空间的障碍物,上下机车时必须面向机车,并抓牢栏杆。
2、作业时,要互相关照,做到呼唤应答,动作协调。在车上作业的人员要注意车下,防止掉下物品砸伤人,在机车顶部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拆装制动配件时,严禁带风作业。拆下配件后要盖好防护盖,组装前要检查,装完后要复查。
4、拆装仪表及其它小部件时,必须防止丢落或掉在其它机件里。
第三条拆装、搬挪部件时,要稳妥、牢靠、防止磕碰。
第四条拆检前后钩、除障器时,地沟渡板要牢固可靠。
第五条使用清洗剂清洗部件时,要远离明火。
第六条检修传动箱等部件时,防止异物掉入机内。
第七条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
(七)内燃机车钳工(柴油机部)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机车上作业:
1、注意地面、空间的障碍物,上下机车时必须面对机车,抓牢栏杆油渍要及时清除,以免滑倒跌落摔伤。
2、作业时,要互相关照,做到呼唤应答,动作协调。在车上作业的要照顾车下作业的人员,防止坠落物伤人,在机车顶部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盘车时,必须先与其他修理人员联系好。
第三条拆装管路部件时,应注意防尘保护,不准异物进入机内。在拆装、搬挪部件过程时,要稳妥、牢靠,防止磕碰。
第四条清洗燃油箱时,应使用防爆手电。操作时戴好防毒面具,外面应有专人监护。使用清洗剂清洗部件时,要远离明火。
第五条起机前需甩车时,配合司机必须做到呼唤应答。起机后应空档运转,全面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交车使用。
(八)内燃机车钳工(电器部分)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上下机车时必须面向机车并抓牢栏杆,在车上作业时要注意车下,防止坠落物伤人。
第三条检修电器要在停车状态下进行。如果在起机或机车运行时检修,必须二人以上,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拆装和移动电器之前,必须先切断电源,检修中需要合闸时,必须和其他人员联系好后,方准合闸。检修捷力机车高压电器时,必须在停机30分钟以后进行。
第五条检修电机时,正确接线,防止异物掉入电机内,要对电机进行验电、检验转向。更换机车马达时,要使用天车(日立机车);检修起动接触器时,必须断电。3RD拿下后,方可进行检修(东风5、工矿机车)
第六条注意现场油水渍、障碍物,以免滑倒磕伤;在吊装作业中由司索工确认吊具及捆绑状态是否平稳牢靠,并指挥。
(九)车辆钳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起落车作业:
1、起车前,检查确认起车设备及工具处于良好状态方可起车。
2、车上、车下有人时,不准起车。
3、用起重机起、落车时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一人指挥起吊,二人搬运铁马,禁止用手扶心盘销,禁止将头和身体探入枕梁与摇枕之间。
4、起车后,转向架必须向两端推出。推转向架时,不得一次将转向架由车体下部完全推出,放好铁马,再将转向架完全推出车下。转向架距车钩距离不得小于1
第三条修车作业
1、在与电、气焊配合作业时,要带好护目镜。
2、严禁抛、掷工具,零、配件。
3、在车体上部作业时,要站在安全位置,固定好车门,拆装车门作业不得少于4人。
4、使用梯子作业时,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梯子安全操作规程》。
5、在现场处理车辆故障检修时,在车辆两端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工件对孔时不准用手指探摸孔径。
7、作业结束,应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
(十)内燃机车电焊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和《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内燃机车动用电焊前,必须关闭电源总闸,以防电瓶放爆。
第三条内燃机车施焊时,地线必须接在需焊工件上。
第四条内燃机车上各种油管路,必须拆下焊接。
第五条作业结束,必须检查现场,清除火种。
(十一)油、水化验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作业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必须二人以上(含二人)作业,上下机车时要面向机车,抓牢扶手,以免摔伤。
第三条配制试剂时,容器上要及时贴好标签。
第四条易燃溶剂加热时,要在沙、水容器中进行。
第五条化验残液必须倒入固定的专用容器中。
第六条化验药品必须专人保管,强酸、强碱及剧毒药物不得随意送人。
第七条中和浓碱时要先用蒸馏水稀释后再中和。
第八条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沿器壁缓慢注入水中,稀释时如放热量大,待降温后再进行。
第九条取送油样、水样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
(十二)探伤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作业前检查探伤设备是否正常,探伤架应牢固,配件放置平稳。
第三条确认电源电压符合要求后,再接通电源检查和调试仪表。
第四条探伤仪器发生故障时,应切断电源检查修理。
第五条工作中搬动重物时,要呼唤应答。地面放置配件前应将地面杂物清扫干净,不得损伤工件。
第六条探伤用的铁粉,要用火油搅拌,研磨铁粉时应采用密封装置。
(十三)油脂发放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作业前认真检查确认油泵、管道、电气设备等良好,无跑、冒、滴、漏油现象。
第三条加油作业时,按工艺流程启动油泵,加完油后,关闭阀门,做好记录。要随时注意液面指示,防止外溢;注意油泵运转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关闭油泵和所有阀门,并报告。
第四条装卸油筒时要轻搬轻放。油筒要加盖,保持润滑油清洁无杂物。
第五条要保持消防器材的齐全和良好,并熟知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四)内燃机车充电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和《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作业时注意:
1、上下机车时,要面向机车,抓牢栏杆,以免摔伤。
2、充电过程中,要加强对充电设备和电瓶的巡视,出现异常要果断采取措施。
第三条拆装、紧固蓄电池螺栓应避免造成短路。
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第一”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针,也是我们单位发展的永恒主题。只有安全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和谐的发展。因而,抓好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但是,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各方面因素达到平衡,我们才能真正讲安全工作。在此,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首先,抓好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保障,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制”可以有两种含义。一种较为狭义的解释是,“制”就是制度;而另一种较为广义的解释是,“制”就是机制。制度往往体现为某些文字上的规定或程序,或某种不成文的,但被组织普遍接受的某种实践或工作过程。机制则不仅仅包括制度的所有内容,更重要的是包含了确保制度得以有效落实,以及确保制度本身先进性的所有因素。
而我们要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应当是机制这一含义。在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不仅仅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而且要制定保障这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得以执行和落实的保障措施。我们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使其得到有效落实,对我们的工作起到规范、约束和指导作用,而不是为了制定制度而制定制度。只有有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可能规范开展,收到应有效果。“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其次,抓好安全工作,要注重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是要通过职工的劳动来实现的,职工既是生产实践的主体,又是事故危害的对象。为此,增强和规范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素质,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单位安全工作的主题,是安全生产的目的,是职工安全维权、生命维权的重要工作,是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工会作为职工的群众组织,要向广大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从而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进行宣传教育。要让职工吃透精神,深刻领会,通过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个职工都清楚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安全法律知识,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安全作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上来。
二是结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宣传教育。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工作重点,开展不同安全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配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编印发放有关宣传材料,张贴各类安全宣传画、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每条规章制度都要牢记在心、遵从在工作中,任何逾越都可能付出血的代价。
稳定的安全局面是单位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工作中的第一要务,是单位的全方位的管理工作。工会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单位安全管理多开展有益的活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充当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再次,抓好安全工作,需要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
在安全工作中,只有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找到好的切入点,找准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好的做法。
一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需要提炼一套具有自己单位特色的核心安全理念。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如果只是泛泛地讲,不便记忆,在职工的脑海里没有很深的印象,嘱咐的话听了一大堆,一句也没记住,左耳进右耳出,往往是事倍功半。对此,我们应当根据自己职工的文化层次、阅历能力等方面的特点,提炼一套职工易懂、易记,能被大家所接受的核心安全文化理念,通过核心安全理念的培育,利用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全体职工对核心安全理念的认识,达到培养全体职工自我安全意识的目的。
二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必须做到持之以恒。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态度,特别是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这种解决思想问题的东西,更需要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的。如果今天讲这个重要,明天讲那个重要,使职工无所适从,认为是搞活动、一阵风。“雨过地皮也不湿”。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方面,更需要持之以恒地抓,不能今天看到这种现象管,明天就不管,或者有的人管,而有的人视而不见,这往往使职工误认为不管是正常、管就是吹毛求疵,是为了完成罚款指标,这样一来,也就起不到好的作用。
三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必须做到齐抓共管。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不能只靠说服教育,也不能只靠行政手段一罚了之来解决。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多种形式、方方面面的工作共同来完成。既要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引导,也要有行政处罚手段作辅助,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它需要齐抓共管,需要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需要每一名职工的广泛参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起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生产坚不可摧的防线。
第四,抓好安全工作,还需要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
仅仅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安全工作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在培养职工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注重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健全安全文化的基础,是真正能够实现安全生产投入最少,效果最好的一项工作,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而如何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通过会议、学习班等各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张贴安全宣传画、标语,使全体职工能够认识到现在国家、党和政府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使大家认识到,现在的安全生产,已经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是违法行为。
二是普及安全常识。当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得到加强以后,迫切需要一些安全知识。我们要让职工从了解安全常识入手,通过张贴安全宣传画、开办讲座,把一些常用的贴近生活的安全知识传授给他们,由于简单而贴近生活,容易被接受,效果好,容易得到职工理解和支持,安全工作就有了良好基础,职工的安全意识可以得到很大提高。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安全生产暨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狠抓指标控制和责任制考核,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大力排查整治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法,严肃事故查处,强化应急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大运会”的顺利举办和建设“幸福深圳”保驾护航。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指标控制和责任考核,完善“条块有机结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格局。
1.完善“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起草《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实施意见(送审稿)》,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各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区、街道也要结合机构改革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修订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制。
2.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任务。通过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跟踪指标进度变化情况,提出防范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针对性、动态措施,及时召开各级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解决辖区内重大安全问题。
3.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评体系,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按省安委会要求,探索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考核机制,构建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局面;积极探索建立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奖励机制,通过表彰先进、选树榜样、多方激励等途径,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对事故超指标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和行业实施挂牌整治;对火灾事故多发的地区实行挂牌整治;对超出指标控制进度的单位,实施警示督办制度,由市、区领导分级进行警示约谈、当面督导。
4.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保障力度。修订并实施《深圳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调整、明确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方向和使用范围,努力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各区要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额度,加强公共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资金需求。
二、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5.全面推行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落实各网格的责任人和职责,确保做到“一格三员”(管理员、巡查员、督导员,网格面积大可适当增加人员);建立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掌握全市安全隐患动态情况。
6.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举报体系。修订市、区《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事项处理程序,落实“12350”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值守场所和值守人员,确保安全隐患举报奖励资金落实到位,其中市级保持在90万元以上,各区要根据各自的情况,明确奖励资金额度,激励公众举报安全隐患。
7.建立和强化安全隐患的监测预警、整改督办机制。对安全隐患进行动态评估,根据安全隐患的动态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指导各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完善安全隐患整改的转办、督办工作流程,确保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8.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以企业开展自查为基础,建立企业自查、网格巡查、群众举报核查、执法部门监察、领导督查为主要内容的、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0.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探索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有效途径;继续推广实施企业安全主任制度,确保企业有人管安全;强化企业员工持证上岗制度,并在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推广“平安卡”。
11.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高危行业或事故多发领域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坚决把住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关;推广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标杆企业示范制度,探索建立更为高效的安全监管机制,优先加强对风险较高的企业和场所的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严查重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1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定有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活动;推广安全生产优秀企业先进经验,引导企业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认证体系。
13.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托管制度。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制度,解决广大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的普遍性难题。
14.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技应用。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应用远程监控、实时监测、GPS卫星定位等安全科技成果,改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实行“科技兴安”。
15.完善安全隐患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列入“黑名单”挂牌整治,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督促企业自觉整治安全隐患。
四、强化执法和专项治理,给力安全生产。
1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执法任务,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大执法,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动态执法,全面推广“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
17.组织开展“涉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紧紧抓住举办“大运会”的有利契机,全面加强“大运”安保各项工作,积极排查“大运会”运动场馆、运动员村、交通场站、出入境口岸、接待酒店等“涉大场所”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组织开展“涉大”隐患治理及专项执法行动。
1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的部署,1至2月,开展“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安全专项整治;3至5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治理;6至9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19.大力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条件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逾期不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对无证无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深化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20.深入开展主题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迎大运”、“消防宣传日”等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安全宣传、咨询、展览、论坛、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晚会等方式,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
2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送教上门的方式,普及公众安全常识教育;完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制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投放公益广告,播放安全专题节目,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巩固深圳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的教育示范成果,推动宝安、龙岗两区各建一个教育基地的有关工作,扩大受众覆盖面。
22.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组织开展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专项培训,并着力加强以班组长为重点的企业人员安全培训;推广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实施办法,严格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制度,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23.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广福田区创建“安全社区”的经验,在全市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各区至少开展创建一个国家级以上的“安全社区”。
六、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
24.加强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研判。在严格事故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定期统计汇总各类事故,分析研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防范措施,指导各区、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监管。
25.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切实按规定时限结案,进一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26.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盛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的决定精神,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强化责任倒查和追究。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7.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各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构建政府层面的应急预案体系;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企业预案的备案管理;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全面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2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在各区安监部门设立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整合街道应急、安监力量,形成上下贯通的市、区、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以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以专家咨询队伍为支撑,以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29.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做到辖区的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和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演练;高危行业或者员工人数达到500人以上的企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
30.完善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工作。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避难场所、企业危险源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保障联勤机制,确保应急保障及时有力。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村(居)、街直:
国务院关于搞好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宁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和《古田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环境,平安企业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思想
十七大精神,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二、工作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整治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10]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五、和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1、2010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2010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2010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2010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2010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六、组织
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职责分工,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长陈洪义副主任,街道安全办。
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企业及主管部门的行政领导同志,以及各级工会,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绝对不应抱有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态度。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许许多多的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它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因此,国家各级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做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在经济发展和生产建设规划以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经济承包等重大经济决策中,应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为了贯彻这一方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安全生产工作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必须长期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怀,各项工作有很大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正确的方针政策是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没有正确的方针,就没有正确的行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是要求我们企事业的领导者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首先要抓安全,尤其是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矗就是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求把安全管理,由过去传统的事故处理型转变为现代的事故预防型,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上。不要等出了事故,产生了职业病才去被动的处理后事,而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伤亡和职业病的发生。
有的人认为,完成生产任务是企事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全力以赴,而安全工作无关紧要,可有可无。因此出现“生产要硬指标,安全是软指标”,“抓生产瞪圆两只眼,抓安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生产大步跨,出点事故没有啥”的现象。这些现象与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完全背道而驰的。要解决这类问题,领导者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用辩证统一观点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工作的关系。在认识上、在实践中解决好生产和安全的矛盾。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既有矛盾,又是统一的。所谓有矛盾,主要表现在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有时会冲突,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会影响生产的顺利进行。如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采取补救措施,有时暂时影响生产,会增加生产上的开支,与生产进度和节约资金产生矛盾;安全工作人员与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在考虑安全和生产时,认识不一致,也会发生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办法是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抓安全工作,表面上看有时会耽误一些生产工作,或增加一些开支,但从整体来看,劳动条件改善了,劳动生产必然大大提高,生产是加快了,而不是慢了。反之,不抓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特别是在有些生产工作中,如果没有起码的安全条件,生产就根本无法进行。这是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证明了的。社会生产是在不断向前发展的,生产过程中旧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解决了,随着新的生产技术的出现,新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又将产生出来。安全生产的工作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必须长期坚持。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首都安全意识,深刻吸取密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狠抓落实,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确保安全月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是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明确各区县人民政府、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一要积极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二要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两级监督,三级管理”的网络。同时要积极制定安全生产进社区、进居(家)委会和村委会的工作计划,下半年要组织实施。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别是制定完善本地区重大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年度内要组织1-2次的应急演练。各级政府要继续增加安全生产投入,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确保一方平安。
2、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商贸、水电气热以及文化、教育、旅游等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3、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因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特别对不履行职责、疏于安全管理的行为,坚决予以追究。
4、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演练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做好各类突发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要增加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宣传培训、隐患治理、改善劳动条件等,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文件要求,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领域是: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行业,商(市)尝车站、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设备、标志配置和使用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培训情况;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三、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
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