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
创建文明景区争做文明公民
一.道德教育从我做起。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祖国、爱石林、爱家园,带头宣传和自觉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宣传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意识,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做一名品德高尚、行为规范、尊老爱幼、乐于奉献的石林人。
二.文明养成从我做起。勿以小恶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自觉遵守《石林风景名胜区文明守则》,讲究文明礼仪,遵守行为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展示文明形象,让文明变成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爱岗敬业从我做起。要以饱满的热情,热爱从事的职业,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切实履行职业责任,模范遵守纪律,努力钻研职业技术,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岗敬业的标兵、技术革新的能手、干事创业的先锋、勇于奉献的典范。
四.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要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规观念,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侵蚀,勇于同一切有悖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人和事作斗争,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诚信石林从我做起。人无信而不立,要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培养石林诚信精神,在各项社会交往、旅游服务和经营活动中,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形成诚信友爱、团结和睦的良好氛围。
六.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天下第一奇观”是我们每个石林人的骄傲。我们要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美化、绿化、净化等环境保护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乱倒垃圾、不乱贴乱画、不随地大小便做起,从节约每一滴水、爱惜每一棵花草树木做起,从爱护公共设施、保护公共资源做起,用大家的双手保护我们生存的这片净土,建设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
“我家两堵墙,前后百米长。德义中间走,礼让站两旁。我家一条巷,相隔六尺宽。包容无限大,和谐诗中藏……”除夕夜,央视精心烹制的一年一度的“春晚大餐”中,《六尺巷》这道“大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凑巧的是,我在《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这一本书中看到了“仁义胡同”、“六尺巷”这两个小故事。两个故事非常接近,讲的都是儿子在京都做官,家里的母亲因为盖房砌墙争地皮和邻居发生争执,都写信给儿子,想借儿子的官势为家里争气。但两个儿子都没有仗势欺人,而是写诗劝导母亲。一个在信中写道:“千里捎书只为墙,不禁使我笑断肠;你仁我义结近邻,让出两尺又何妨。”另一个在信中写道:“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最后,两家人和邻居各自礼让,留下了“仁义胡同”和“六尺巷”两段佳话永世流芳。
故事虽已久远,但它彰显了乡邻之间、亲朋之间、人与人之间互敬礼让、和谐共融的传统美德,它是一种情怀,一种境界,一首懿德流芳的诗;它传递的是人们和谐相处、恭谦礼让的文明风尚;它体现出为官者崇德重礼、洁身自律的文化精神,它所传承的品质与当前提倡的“讲友善、守诚信、崇文明、尚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谋而合。
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发扬中国文化与民族精神,共同牢筑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让我们为拥有这样一座美丽的精神家园而自豪,让我们的心灵永远在这里栖息、成长,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在这里焕发美德的光彩!
文明公约
,做文明家庭好成员;
遵纪守法倡公德,做文明市民示范员;
社会稳定要维护,做综合治理安全员;
破除迷信反xx,做崇尚科学宣传员;
爱绿护绿保环境,做美化社区清洁员;
加强学习增修养,做推广新知辅导员;
孩子成长要关心,做维护权益监督员;
社区文化常开展,做弘扬新风传播员;
少年儿童齐拉手,做助人为乐好队员;
服务社区建社区,做奉献青春好团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亮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有了法律保障。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共六章65条,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
亮点一:科技助力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亮点二: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加强资源整合,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统筹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书报阅读、影视观赏、戏曲表演、普法教育、艺术普及、科学普及、广播播送、互联网上网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因地制宜提供其他公共服务。
亮点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亮点四:重点扶助贫困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重点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国家鼓励和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援助。
亮点五:违法必究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侵占、挪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的;擅自拆除、侵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侵占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主要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这是我国文化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推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第五条 国务院根据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本条是关于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的规定。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构筑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制度体系的框架,其中具有基础性、最能体现公共文化服务“中国创造”特色的制度,就是本条所规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
一、以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促进均等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战略思想,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将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列为首要任务,并作出了逐步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的顶层设计。本条规定将《意见》提出的政策构想和要求上升为法律规定,从而形成了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法律制度。
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关于国务院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的规定有四个要点。第一,指导标准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体现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保障基本、统一规范的功能。第二,标准的性质是指导性的,特点是主要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发挥兜底线、指方向、做示范的作用。这是因为我国人口和民族众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作为国家层面的“底线标准”,需要给各地留出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的足够空间。另一方面,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但与基本养老、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相比,公共文化服务具有受益范围广、信息复杂、地方特色鲜明等特点,地方政府承担的财政事权外溢程度相对较低,因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主要应由地方政府决定。第三,制定指导标准的依据是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第四,指导标准应动态调整。我国首个《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于2015年初发布,内容包括三大类14项22条。
三、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本条规定,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的制定和调整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和调整地方实施标准,主要考虑四大因素:一是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含义是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不能少于国家指导标准,数量和水平不能低于国家指导标准。二是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新增项目的遴选确定、服务的数量和水平指标,要有效对接当地群众的实际需求。三是财政支撑能力。原则是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与当地公共财政的支撑能力相匹配,对纳入标准的服务所需资金应进行科学测算,确保落实。四是地方文化特色。所提供的项目、内容,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地方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把更多的植根于老百姓生活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样式、文化活动纳入地方实施标准。目前,全国省级人民政府都已经出台了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
本条是关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的规定。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着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资源分散、效能不高的现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首先提出来的就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协调机制的建设目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体制。由此可见,本条是将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规定。
一、国家层面的综合协调机制。规定包含四个要点:第一,协调机制的建立主体是国务院,体现了权威性。第二,协调的范围是“综合”。所谓“综合”,一方面是说协调机制要容纳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相关的所有中央部委;另一方面是说协调的事项范围广泛,从规划编制、政策衔接到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都要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三是协调机制的功能是指导、协调和推动。不改变现行管理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国务院决策。四是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也就是文化部承担协调机制牵头单位的职责,负责协调机制日常的具体工作。
2014年3月19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正式成立。到2016年底,成员单位已包括26个中央部委。协调组的主要职责是:(1)协调推进重大公共文化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2)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3)协调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4)统筹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5)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重点惠民项目;(6)协调推进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7)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监督评估机制;(8)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他重大事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立以来,探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会商机制、共同调研机制和督察机制,成为整合各部门优势资源、共同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平台。
二、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职责。法律没有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公共文化协调机制,但规定其应承担起统筹协调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实现共建共享的职责。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重点任务,在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有要求,目标是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到2016年底,全国所有的省级政府和大量的地(市)、县(市)政府都组建了当地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组织,政府通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正在形成。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解读
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内容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共分总则、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65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广泛讨论、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和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二是着眼于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应当遵循的主要原则。三是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实践经验,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重要制度,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协调机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制度、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制度等。四是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责任,如经费保障、人才保障、监督管理等。五是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法律程序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管理责任等。此外,还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了相应规定。
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规定
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是社会主义的公共文化服务。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是本法立法中始终坚持的首要、基本原则。法律第一条即开宗明义,明确了立法宗旨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同时要求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明确的重要制度
一是着眼于统筹协调,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二是着眼于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上下衔接的标准化体系,规定国务院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指导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标准。三是着眼于文化惠民,明确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制度,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四是着眼于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明确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购买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五是着眼于提高效能,明确建立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参与的考核评价制度等。这些重要制度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
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规定
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法律第二章共13条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作出规定,主要有:
一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等情况建设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二是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合建、租赁、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等多种方式,推动基层有关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综合利用,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三是规定新建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
五、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方面的规定
目前,一些地方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存在“重设施建设、轻管理使用”的现象,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高、活力不足。为此,法律将“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写入总则,同时作出如下规定: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建立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加强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强调面向农村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应当符合农村人口特点和需求,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继续深化改革,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根据其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公众参与管理。三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公共文化机构开展服务情况的年报制度、公共文化资金使用监督和公告制度。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评价结果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坚决避免公共文化设施建而不用、用而不当等问题。四是加强专业人才教育和培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专业化水平。
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规定
社会化是我国公共文化发展的活力源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提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产品等方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为社会力量更好地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拓宽了渠道。法律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在政府支持方面,规定国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二是在培育社会主体方面,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成立公共文化社会组织,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三是在志愿服务方面,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文化志愿活动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并建立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在财税政策方面,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财产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同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基金,专门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主要条文解读
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本条是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原则的规定。
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方向,二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方针。
一、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方向。首先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就是当代中国的先进文化,它植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国外文化有益成果,构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公共文化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以文化人”是文化的本质功能,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就要求公共文化服务以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方式方法,通过融入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形式,充分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其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公共文化服务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公共文化服务确立人民创造文化、人民分享文化的理念,让人民群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人;要求公共文化服务树立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理念,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有效对接。第三,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神内核,是当代中国的价值共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一切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都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精神文化产品育人化人的重要功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了当代中国公共文化服务鲜明的价值导向。
二、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方针。公共文化服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内容建设是根本。产品的创作和生产是内容建设的源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内容建设的基本方针。这一方针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多层次、多样性、个性化相适应,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需要不拘于一格、不形于一态、不定于一尊,既要有阳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既要顶天立地,也要铺天盖地,以具有广泛包容性的产品和服务来适应老百姓多样化的需求。第二,文化的本质功能是“以文化人”。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对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体现主旋律的产品和服务应给予明确的鼓励、有力的支持。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是公共文化服务对不同内容、不同样态文化现象的基本态度。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本条是关于政府保障责任的规定。
一、保障方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职责最重要的方式,是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因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和指导本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工作,是具有战略性的总体纲要。我国宪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提出,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再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还具有审查和批准执行情况的职权。其内容经过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与审查,其产生经过了完整的法律程序,其执行情况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保障原则。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突出特点。公益性是指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主导,主要由公共财政支撑,是公共文化服务区别于其他文化服务最主要的特征。基本性是指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和尺度。目前阶段,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的内容,就是“基本”的具体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均等性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要求。文化由全体人民共同创造,文化发展的成果也理应由全体人民共享,政府承担着为全体公民创造文化享有环境和条件的责任。便利性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提条件。公共文化服务是老百姓身边的文化服务,没有便利性就没有可及性,作用就难以发挥。“四性”写入法律,标志着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特点由理论概括、政策表达上升为法律规定,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责任,应体现与公共文化服务特点相适应的原则。
三、保障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内容主要是三大方面:一是加强设施建设,二是完善服务体系,三是提高服务效能。
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载体。公共文化设施是典型的公共设施,因此,规划、建设和投资主体是各级政府。本法第二章用6个专门条款(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出规范,有的是将以往行政法规、标准规范中行之有效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有的是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规定。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制度和系统建设的统称。“体系化”程度不高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短板,一方面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没有得到很好满足,另一方面存在着设施闲置、资源浪费、效益不高的现象。所以,政府履行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责任,必须着眼于完善服务体系,切实弥补体系建设上的短板。
效能是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将提高服务效能纳入政府保障的职责范围,是因为服务效能的提升,不仅仅取决于公共文化机构自身的努力,更取决于制约效能提升的关键性要素是否得到有效保障,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应建立起一种理念:提升服务效能必须从强化保障、完善体系、突破制约性要素做起。
关于文广新局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1--4月份,文广新局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推动我县文化体育工作科学发展,努力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建设五个贡献力量。
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按照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要求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通过观看纪录片,宣读学习文件,自由发言等形式,要求局广大职工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共完成心得文章100余篇。二是深入走访包联村乡村和乡村老干部、老党员6户,对他们反映的困难,局班子及“两代表一委员”认真帮助解决落实,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百姓心间。三是进驻大河乡鹿尾沟和面草沟村进行“蹲点服务”。自备生活用具,自负伙食费用,组成党员服务队,下到农村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深入了解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双结对、双服务活动,回来后撰写了“民情日记”并及时协调解决当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发放了“五查五看五比”、“同行比、百姓评、树标兵”等各类调查问卷500余份,制作了“连心卡”发放给服务对象。
二、重大文化活动亮点频出
春节期间,文广新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两节”活动,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除每年的元宵灯会、社火表演等例行节目外,大胆创新,举办了“妙笔书写方块字民族文化我传承”汉字听写大赛,正月十五闹元宵载歌载舞“三天乐”大型广场活动,猜灯谜,“张灯结彩贺新春”春节社火表演等10项特色活动。本着节俭办春晚的原则,组织了以“温暖2014”为主题的马年春节联欢晚会,节目围绕美丽乡村、城市建设、弘扬美德、干部作风转变等重点内容,全部由人民自己创作,其中由文广新局自编自演自导的节目表演唱《光荣榜》、大鼓《绿色展新容》体现了专业的水准,受到了各级领导及观众的好评。为更好的提升农村面貌改造工程,文化馆文艺工作者采用文艺演出的形式,开展主题为“走进新农村、唱响中国梦”的下乡慰问,在18个乡镇演出54场。
三、文艺创作突出精品
1-4月份创作歌词十首,二人台小戏、大鼓四部,其中《离别草原》获“县原创歌曲大赛”一等奖;《和你一起去放羊》获“县原创歌曲”二等奖;《亲亲二人台》获“县原创歌曲大赛”三等奖。该年,由文化馆张峰谱写的歌曲《离别草原》获“2014亚洲国际音乐节”金奖,3月份电视台为张峰拍了人物专题片,其本人被授予长城文艺重点工作者称号。文化馆作家刘满旺创作了短篇小说《遥远的乡事》、《麦》、《趟过男人河的女人》;散文《家乡的榆钱》;其中短片小说《遥远的乡事》已参加全国短篇小说大赛。
四、努力搭建文化服务平台
文广新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为本土艺术家搭建服务平台,展现他们精湛的技艺。其中,在图书馆三楼书画展厅展出的骏马归来“牧马人”郝庆个人精品画展1--4月份共接待观众约700人左右。年初本土画家郝庆的作品代表我县参加了市级“画马”画家开幕式以及市“第十二届美术作品”观摩会。4月,文广新局开始搜集整理当地作品参与市文广新局2014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文化我先行庆“七一”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
五、非遗传承展示无限生机
根据省文化厅在全省文化系统开展传承保护与培育涵养文化生态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文广新局积极挖掘整理非遗资料,为今年报省级和市级非遗项目做准备。与电视台共同策划拍摄大型纪录片《亲亲二人台》。参与市电台《直播》中非遗项目《莜面制作技艺》录制;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乡土之声-乡土乡情》关于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的采访,这档节目已经播出,受到上级领导及人民的一致好评。
六、扎实培育文化人才
1--4月份,文广新局抽调文化馆辅导老师12名,对乡镇文艺表演队伍进行专业辅导,努力建设一支扎根基层、专兼结合的文化人才服务队伍。派文化馆二人台专业人员一名到省艺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推荐局内专业人员创作的二人台对唱《双山梁》、《十样花》,代表我县报名参加第七届中国原生民歌大赛。
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有序进行
年初,创建国家级城乡文艺演出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工作有序推进,县确立了以“建设五个文化进万家”为主题开展百姓一家亲文化惠民活动。3月,新闻出版股为全县366家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图书51240册,其中省书屋办下拨36600册,我局利用专项资金购置14640册。从县财政积极争取资金40万元,为全县各单位购置了500套正版软件,召开了软件安装培训会,完成了县直机关及乡镇软件正版化全覆盖。继续完善1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内部设施建设,统一采购液晶电视100余台。组织县城文艺团体举办文艺演出进社区、群众歌咏比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基层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20余场;重点培育等文化演出团体,规范民间艺术团体演出,不定期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督导;完成了200余名乡镇文化站站长、文艺骨干,社区文艺志愿者资料入册。文化馆辅导干部深入到夕阳红艺术团,红六月艺术团,永义街社区,南山路社区,老干部艺术团进行辅导。辅导节目有舞蹈《中国梦,我的梦》,《亲圪蛋蛋下河洗衣服》,二人台小戏《网友》等节目24个。
八、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新审批办理文化经营单位6家,原有办理31家,根据市里要求,统一进行了信息核查。行政执法大队先后对经营场所120余家开展日常检查40余次,利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及时录入检查笔录120余份,上报执法信息3条。春节期间,重点对网吧、歌舞娱乐、影剧院等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3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两会”期间,重点对网吧和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进行实名登记、超时营业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同时加强对出版物经营单位以及游商地摊的管理,共收缴盗版图书120余册,光盘80余张,有力的保障了全国“两会”胜利召开。
九、体育工作扎实开展
春节期间,文广新局组织举办了老年门球赛。协同老干部局组织举办了老干部乒乓球赛、台球赛。上报省、市局体育相关各类材料20余份。4月底,组织召开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调度会,对全县各乡镇、企业、学校的体育工作者进行了培训,现在普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此项工作将在7月底结束。业余体校为即将召开的省第二届“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环北京职业公路自行车赛活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4月28日至30日,组队参加全市农民男子篮球赛。全民健身中心每天早晚对外开放,为健身爱好者提供了良好平台,起到了“人人参与、人人享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