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人员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 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节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第九条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
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 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资的奖励。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二节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 规、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证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证。
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九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十一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十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三十三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一节 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三十九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境外单位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第四十四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二节 填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出现的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人们对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了疑虑,从而引发了对会计信息的信任危机。如何采取积极措施,从体制、机制、法制和会计人员素质等方面来解决财务活动中诚信缺失的问题,已刻不容缓。
新《会计法》的实施,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它也促进了我们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越来越高的要求的实现。特别是会计人员,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其业务素质的高低,道德水平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单位会计工作的质量。因此我们必须要深刻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各个方面的内容。下面我稍微介绍下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知识。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内容有八项,包括以下方面: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从以上种种的论述当中,我们可以很清楚明确的知道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实行的必要性。会计职业道德不是法律规范,也正因为如此,它不是依赖于国家的强制力来执行和实施的,而是依赖于个人,尤其是从事会计职业的相关人员。如果会计从业人员自身没有足够的信念和觉悟,则很难实行和开展起来,但是会计职业道德又不同于我们所说的道德、品德,可能你的道德和品德很高尚,但是你的职业道德却不一定过关。更不用说如果你的个人品德和道德都没过关的话了。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会计职业道德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人品德,个人道德,而是远远超越品德和道德这方面的。
所以,我们在校大学生,尤其是将来要从事会计职业的大学生们,更应该积极学习会计职业道德,学习会计职业的知识。因为如果我们光有知识没有道德,那么我们的知识很可能成为犯罪的工具,从而给企业、给社会和人民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但是如果我们光有道德没有知识,那么我们也很可能会因为我们的无知和能力不够的关系,而同样给企业、给社会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基于这两方面的要求,我们都必须学好会计职业道德,从而具备会计职业道德,用我们的知识,用我们的能力,给企业、给社会和人民带来收益,带来利润,带来发展。
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会计人员提供不真实、不完善的会计信息,在账簿上做文章,不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设置多套账等等,这些都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这些会计信息的"制作过程"无一不经会计人员之手。有的会计执业保护不善。会计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已有多年,但在检查中,仍有一些无证,低学历人员占着岗位,其中缺乏财经政策和财会知识之人大有人在,严重弱化了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
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工作的产品,其质量高低直接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这是因为会计人员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时,总是有其不同的实现动机和价值标准、伦理道德标准,这就反映出不同的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情况。诚然,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状况与其先天生理特点有必然联系。但是,他们的素质可以而且应该在后天的实践和学习中得到发展和提高,其主观努力程度如何,往往最终决定着主体素质的高低。以下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途径。
会计职业道德读书笔记
会计人员提供不真实、不完善的会计信息,在账簿上做文章,不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设置多套账等等,这些都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这些会计信息的制作过程无一不经会计人员之手。
一、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必要性
(一)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会计人员提供不真实、不完善的会计信息,在账簿上做文章,不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设置多套账等等,这些都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这些会计信息的制作过程无一不经会计人员之手。某些企业为了吸引客户,扩大业务,在开具发票时不遵守财务制度,不严格如实反映发生的经济业务,而按照采购人员的要求虚开发票,甚至在没有发生任何业务的情况下也给开具发票。这就导致大量假票据出现,会计人员根据这些不真实的原始发票进行业务处理,必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进而影响决策者的决策。
(二)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参差不齐,与目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不相称。在前阶段,澄城县会计事务所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县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进行了注册登记检查,共检查会计人员1373人次。首先在学历方面,研究生4人,本科生93人,二者总计约占总数的7%,大专学历451人,约占总数的32·8%,中专学历566人,约占总数的41·2%,高中学历以下有253人,约占总数的18·4%。比较之下中专类及中专以下会计人员明显偏多,中专以上偏少,两者形成显明对比反映出我县会计人员总体学历水平偏低的现象。其次,在会计职称方面,注册会计师7人,高级会计师4人,中级会计师职称95人,初级会计师职称284人,全县拥有职称的会计人员尚不够400人,仅占会计人员总数的29·1%,明显偏少,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会计执业保护不善。会计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已有多年,但在检查中,仍有一些无证,低学历人员占着岗位,其中缺乏财经政策和财会知识之人大有人在,严重弱化了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
二、会计人员的素质及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工作的产品,其质量高低直接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这是因为会计人员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时,总是有其不同的实现动机和价值标准、伦理道德标准,这就反映出不同的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情况。诚然,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状况与其先天生理特点有必然联系。但是,他们的素质可以而且应该在后天的实践和学习中得到发展和提高,其主观努力程度如何,往往最终决定着主体素质的高低。从会计人员主体素质差异来分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可作如下概述。
(一)思想素质会计人员的行为是由其思想支配的,只有正确的思想才会有正确的会计行为。如果会计人员的思想不正确,就很难保证其会计行为的客观公正,其所制造的会计信息质量就难以令人信赖。要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重视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尤其要在会计人员中坚持实事求是、说出实话、讲原则、讲正气等方面加强教育,让他们为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奋斗。
(二)道德素质在我国现阶段,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存在着很大差异,既有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先进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有中华民族传统的优良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还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以及西方社会渗透进来的一些腐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这就造成了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存在较大差异,比如,会计人员对于某些领导要求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有许多不同的表现:有的投其所好,有的拒绝,有的表面上服从,但事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有的等领导出了事再作交代,等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这说明会计人员的主体道德素质状况存在很大差异,而且这几年有大滑坡的趋势。这已经直接影响到了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大面积的会计信息虚假与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下降不无关系。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体会
一、加强政治理论,财经法规的学习,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原则性。
熟悉法规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既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又要学习会计专业理论,新制度新准则,还要学习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全面学习,才能提高会计职业技能和专业胜任能力,才能使自己懂得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提倡,什么要坚决反对,从心理上对会计职业道德有整体的认识。秉公依法才能成为我们最重要的职业行为要求。如果我们会计不能跟上形势,不能及时掌握新的知识,稍有不慎,就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会计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会计方面的各项法规和业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原则性,使法规贯串于会计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依法理财,依法核算"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关键。
二、培养爱岗敬业的奉献服务精神,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
每个人都有实现自身价值的理想和愿望,而自身价值则是通过工作和事业的成功来反映和实现的。会计人员既然选择了会计这个工作岗位,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热爱会计工作。爱岗敬业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能否爱岗敬业上。它要求会计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以恭敬,虔诚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自觉地承担起本职业对社会,对团体,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我们要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律能力,逐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会计人员要想生存和发展,就要不断学习,使自己的知识不断更新。同时,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也客观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学习提高会计职业技能,为更好的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途径
(一)树立创新意识,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
知识经济引起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对会计系统的许多方面产生影响,会计的基本假设有了变化,会计核算的重心发生转移,会计计量模式得以改进等等,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具有高度的适应能力,同时也需要他们具有不断创新的意识和能力。需要他们具有创新思维来适应环境,适应潮流。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淘汰速度加快,学习不再是人生某一阶段受一次性教育就一劳永逸的事情。终身学习成为社会和国民的共同目标,也是会计人员必须坚持的,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工作的需要。"活到老,学到老"虽是一句俗语,可是伴随着知识有效期的缩短,自学校毕业后若不继续汲取新知,则在校所学知识将很快成为过时,或者知识根本就不够用。知识的提升量与资讯化密切相关,知识的增加量与时间呈反比,即知识增加的时间缩短,但量却呈几何级数增加。因此,终身学习确有其实质上的必要,欲适应未来的会计工作,终身学习的生活是必不可少的。
(二)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职业道德意识。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公民道德规范在会计职业行为和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正直、客观、独立、保密、技术标准、业务能力、道德自律是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品质能力,要把诚信放在首位,把它当成人生的一种追求,以诚信为做人标准,一名优秀的会计人员不仅要有一流的专业知识,更要有一流的职业道德水平,严格规范会计行为,就是要求会计人员严格履行法定的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也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有力保障。无论何时,高水准的职业道德是一名会计人员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失去它就无从谈起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信息。即会计工作的合法性,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因此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对照会计法规,知法守法廉洁自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决定财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把工作视为自身的一种需要和自我价值的体现,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心无杂念,依法办事。
(三)加强后续教育,不断增加新知识。
所谓后续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后续教育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有着必然的联系,对于在职人员来说,后续教育是不可避免的。针对当前会计队伍现状,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曾指出:一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三风气不好,做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业务和整体素质,强制性的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知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队伍的不利局面。
会计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会计人员提供不真实、不完善的会计信息,在账簿上做文章,不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设置多套账等等,这些都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这些会计信息的"制作过程"无一不经会计人员之手。有的会计执业保护不善。会计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已有多年,但在检查中,仍有一些无证,低学历人员占着岗位,其中缺乏财经政策和财会知识之人大有人在,严重弱化了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
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工作的产品,其质量高低直接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这是因为会计人员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时,总是有其不同的实现动机和价值标准、伦理道德标准,这就反映出不同的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情况。诚然,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状况与其先天生理特点有必然联系。但是,他们的素质可以而且应该在后天的实践和学习中得到发展和提高,其主观努力程度如何,往往最终决定着主体素质的高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途径
(一)树立创新意识,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淘汰速度加快,学习不再是人生某一阶段受一次性教育就一劳永逸的事情。终身学习成为社会和国民的共同目标,也是会计人员必须坚持的,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工作的需要。"活到老,学到老"虽是一句俗语,可是伴随着知识有效期的缩短,自学校毕业后若不继续汲取新知,则在校所学知识将很快成为过时,或者知识根本就不够用。知识的提升量与资讯化密切相关,知识的增加量与时间呈反比,即知识增加的时间缩短,但量却呈几何级数增加。因此,终身学习确有其实质上的必要,欲适应未来的会计工作,终身学习的生活是必不可少的。
(二)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职业道德意识。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公民道德规范在会计职业行为和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正直、客观、独立、保密、技术标准、业务能力、道德自律是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品质能力,要把诚信放在首位,把它当成人生的一种追求,以诚信为做人标准,一名优秀的会计人员不仅要有一流的专业知识,更要有一流的职业道德水平,严格规范会计行为,就是要求会计人员严格履行法定的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也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有力保障。无论何时,高水准的职业道德是一名会计人员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失去它就无从谈起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信息。即会计工作的合法性,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因此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对照会计法规,知法守法廉洁自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决定财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把工作视为自身的一种需要和自我价值的体现,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心无杂念,依法办事。
(三)加强后续教育,不断增加新知识。
所谓后续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后续教育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有着必然的联系,对于在职人员来说,后续教育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我们在校大学生,尤其是将来要从事会计职业的大学生们,更应该积极学习会计职业道德,学习会计职业的知识。因为如果我们光有知识没有道德,那么我们的知识很可能成为犯罪的工具,从而给企业、给社会和人民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但是如果我们光有道德没有知识,那么我们也很可能会因为我们的无知和能力不够的关系,而同样给企业、给社会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基于这两方面的要求,我们都必须学好会计职业道德,从而具备会计职业道德,用我们的知识,用我们的能力,给企业、给社会和人民带来收益,带来利润,带来发展。
财务会计职业道德发言稿
在这次市人行组织我市银行机构会计工作开展“遵规章、讲诚信”活动中,我首先想到的就是xx总理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所题的校训,“不做假帐”四个字。朱总理是绝少题字的人,但他却为上海会计学院题了这四个字。这看似一句很普通的大实话,然而仔细体味,却寓意深刻,一方面反映了当前会计造假已成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并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表达了全社会 “遵规章”就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内控制度;说到“讲诚信”,信者,言之实也!“讲诚信”就是恪守承诺,说实话,办实事。当前,我们信用社正在风风火火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在各部门支持下我们创建了更多的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从而大力推广我们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为农民弟兄的生产发展提供动力的同时也为我们寻找到了新的效益增长点。这一活动一方面 再次,加强监督管理,狠抓原始凭证,从源头上防止造假。为我们的经济核算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会计信息,这是会计讲诚信的关键。
最后,我谨代表县农村信用联社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向我社的广大的社员、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保证:我们将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帐。”
会计职业道德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情系公共财政,争做道德模范。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你放心,在我们身边有着这样一群财政人,她们用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用为国家理财、为政府分忧,为百姓服务的行动,践行着;公共财政、情暖百姓;的庄严承诺。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这是丹橘凌寒傲霜的品格的写照,同样也是我们财政人的真实写照!
人在财政不为财,爱财谋财不图财,一腔真情献财政,是每个财政人应坚守的职业信条。熟悉会计岗位的人都知道,每到月末年关加班是件平常事,整天钻在数字堆里,看得眼睛都花了,甚至晚上做梦也都是数字。其实,五加二、白加黑;已经是我们的工作常态。我们xx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的副局长李红,就是这样一位长期奔走在拆迁现场的典型模范,患有红斑狼疮的她,医生曾反复叮嘱不能吃苦受累,要注意休息,但她执意坚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她总说;我没那么娇气,只要按时吃药就行。只不过,很多次一忙起来,她总会忘记,却强忍着四肢关节疼痛,一心扑在工作中。
财政前辈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精神,无不时刻熏陶我们年轻一代财政人对工作岗位的热爱。公共财政、情暖百姓;就是我们财政人的座右铭,是独具特色的如皋财政精神,它为我们财政人职业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新时期的财政人,我们要勇于创造,开拓进取,树立大财政、活财政、强财政的新观念;积极探索生财、聚财、理财、用财的新机制,打造一支充满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财政团体。让我们戮力同心、携手奋进,全力描绘财政事业新的绚丽篇章!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关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具体规定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敬业爱岗
热爱本职工作,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会计人员只有为自己建立了这个出发点,才会勤奋、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具体从事的会计工作的要求。
(二)熟悉法规
法制意识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帐、算帐、报帐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不单自己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还要能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在自己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关守口,对服务和监督对象则能够进行会计法制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帮助他们辨明法律上的是与非,促使他们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依法办事,避免不轨行为。
(三)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不但要体现在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的记录上,还要体现在财务报告上,使单位外部的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以及社会监督部门能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可靠的会计信息资料。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这样做,会计人员应该继续在这一点上树立自己职业的形象和职业人格的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四)客观公正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是一种工作态度,也是会计人员追求的一种境界。做好会计工作,无疑是需要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但这并不足以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有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同样重要,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
(五)搞好服务
会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以便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在这片广阔天地里驰骋需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服务意识。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把这部分工作做好对所在单位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这也正是会计人员的责任所在。
(六)保守秘密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会计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有机会了解到本单位的重要机密,如对企业说来,关键技术、工艺规程、配方、控制手段和成本资料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机密,这些机密一旦泄露给明显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会给本单位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害,对被泄密的单位是非常不公正的。所以,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会计人员应当确立泄露商业秘密是大忌的观念,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保守,不能信口吐露,也不能为了一已的私利而向外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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