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通知
广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哪些人群可领高温补贴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企业不依法发放将面临处罚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措施》还对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作出规定。对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及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其他省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高温补贴通知范文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煤焦有限公司
浙江2015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广东高温补贴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谁能享受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
后者一般为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东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广东: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具体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6.9元。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2016年高温补贴发放通知范文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期间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经公司研究决定给在岗职工发放高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且发放之日仍在岗的职工。
二、发放标准及时间:
(一)中高层管理人员、后勤处室一般管理人员及辅助人员、生产厂科段级及一般管理人员、抽借在后勤处室及各生产厂科室的人员发放标准为50元/月;其他员工发放标准为100元/月。
(二)发放时间为20____年6-8月共3个月,逐月造表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各单位按上述标准及要求按附表一《高温补贴发放登记表》的格式在次月3日前将人员名单报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审核。
(二)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后将名单及汇总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核、签批。
(三)各单位的借用人员(含试用)在借用单位发放。
人力资源处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2016年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第一篇:
受高温天气的影响,为了保障各位员工的身体健康,以人为本的指导精神,根据景文公司领导的会议决定,从2016年六月份起开始发放高温补贴,现把发放的标准的一些事项通知如下:
全体在岗职工都享受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共三个月,即从六月份到九月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放高温补贴经费的标准按照以下执行,高温防护罩和钢制拖链及风琴防护罩生产车间员工每人每月200元,企业办公室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补贴经费将发放在各位员工的工资中,望各位到时候注意查收,有任何问题请到后勤部咨询。
希望各位职工在高温中做好防暑措施,注意自身健康,努力的做好本职的工作
拓展阅读: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北京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针对全市企业的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而以往只有少数企业自己制定了高温补贴政策。下面一起去看看都有哪些政策!
标准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纪录一天天刷新,北京的高温津贴也在昨天宣布要翻倍。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及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什么是高温劳动保护
高温劳动保护,是为了保护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利益。高温劳动保护,是为了保护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利益,《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地高温劳动保护立法情况:
重庆
2007年,重庆市公布《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办法规定,一天中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的天气称为高温天气。这种天气下单位要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当最高气温达39℃以上时,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暂停11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当日应停止工作。在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支付高温工资,发放高温保健费和清凉饮料等。
海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16海口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怎么办
若中暑职工所属企业未买工伤保险的,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治疗费等由企业来买单。企业拒不支付的,职工可拨打电话“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降暑饮料不能充抵补贴
根据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该负责人提醒说,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一条,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拓展阅读】关于高温补贴的具体法规
中国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相当空白,翻阅相关资料,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仅有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个规定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而事实上,在炎热夏季各行各业都有一个防暑降温问题,各行各业劳动者也都依法享有获得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和合理的防暑降温待遇的权利。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以第三产业的高度发展为鲜明特征的,而《暂行办法》根本没有覆盖第三产业。此外,该规定也没有表明,什么温度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假休息。更值一提的是,该条例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它也难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尽管早年就有人呼吁对已经不能适应现有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暂行办法》进行修改,但这个《暂行办法》依然“暂行”了整整半个世纪,对高温作业者的关怀往往由各地方各单位视情况自行决定。事实上,“高温灾害”一词逐渐融入社会语言体系证明,很多地方还十分缺乏对高温作业者的必要关怀,不少企业甚至还在津津乐道地大喊“越是三伏越要上”——工人因热而死的,并不多见;更多的是因高温而致伤致病。
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60〉卫防钱字第207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这条法规也成为了截至目前唯一生效的对于高温劳动保护具有指导性意见法规。
2015年07月14日,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称“没领到”。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必须严厉查处。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将从6月1日起正式发放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根据规定,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因事假、工伤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出勤的,可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津贴发放由用人单位举证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是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劳动者因事假、旷工、休假等未提供劳动的,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这为用人单位特殊情况下如何发放高温津贴提供了依据。
临时工有没有高温补贴
若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又该如何发放?“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拓展阅读】夏季防暑注意这些
1、.降温不宜过快
大汗淋漓时,到风扇前揭开衣服猛吹,或拧开水龙头,让冷水直冲而下,实现“快速降温”,是好多人认为爽心的做法。殊不知,这种“快速冷却”的方式,常常会“快活一时,难受几天”,甚至引起各种疾病。
2、空调不宜过冷
医疗学家通过试验发现,应该不断调节居室温度,从而逐渐适应温度的较大变化。正确的做法是:居室的温度应在26℃~29℃之间不断变换,才对身体健康有利。
3、喝水不宜过量
多喝水是防暑的好措施,可过量饮水也会引起中毒。尤其在炎热的夏季,人们大量出汗之后,体内的钠盐等电解质也随之丢失,如果此时大量饮用白开水而未补足盐分就会出现肌肉抽搐或肌肉痉挛性疼痛。
4、衣服不宜过露
保健专家指出,赤膊只能在皮肤温度高于环境温度时,才能通过增加皮肤的辐射、传导散热起到降温的作用。而酷暑之日,最高气温一般都接近或超过37℃,皮肤不但不能散热,反而会从外界环境中吸收热量,因而夏季赤膊会感觉更热。
5、墨镜不宜过黑
许多人认为太阳镜颜色越深越能保护眼睛,其实,镜片颜色过深会严重影响能见度,眼睛因看东西吃力而受到损伤。因此,夏季选择太阳镜的标准,应该是镜片能穿过30%的可见光线,以灰色和绿色为最佳。
6、穿浅色衣服
夏季外出应穿白色、浅色或素色的衣服,不宜穿黑色或蓝色的衣服,因为白色、浅色或素色衣服吸热慢、散热快,而黑色或蓝色衣服则相反。
7、多喝盐开水
夏季高温、出汗过多,体内盐分减少,体内的渗透压就会失去平衡,从而出现中暑。而多喝些开水或盐茶水,可以补充体内失掉的盐分,从而防暑。喝盐水时,要少量多次地喝,才能起到预防中暑的作用。
8、带防暑药物
又闷又热的天气最易中暑。因此,夏季外出时应带些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万金油、风油精、十滴水、薄荷锭、霍香正气水等。
9、带防暑装备
在炎热的夏天里,出门一定要记住带好防暑装备,否则你白皙的脸蛋会变成一张“小花脸”。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