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不属于诺成合同有哪些)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借用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的问题,以及和不属于诺成合同有哪些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不属于诺成合同有哪些问题一:哪些是实践合同哪些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借用合同、民间的借贷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寄存合同合同等属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运输合同的理解有争议。但基本认为应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的理解有争议。学术界有认为,一般的赠与合同(不区分书面赠与和口头赠与,但不包括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原则上规定为实践合同;而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问题二:什么是诺成合同苗自成律师你这个分类不靠谱。单务和双务对应,诺成和实践对应。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合同,金融机构则属于诺成合同。借贷合同均是双务合同
问题三: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一般讲属于诺成。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合同法规定,个人间的借款自款项交付时生效
问题四:属于诺成合同的是______.一般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而不是诺成合同,即一般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就是说在没有实际履行前,是可以反悔的。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就是说一旦有赠与的表示就不能再反悔。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只有交付保管物合同才可成立。
故属于诺成合同的为ACD,即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可成立。
问题五: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什么意思? 1、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户保险合同、赠与合同。
2、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包括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表现。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3、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如民间借款合同。
问题六:买卖合同为什么属于诺成合同?精华答案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始为成立。此时的买卖合同即为实践合同,或称要物合同。
问题七: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诺成合同,即一诺既成的合同。即双方对合同的主要事项协商一致,即合同成立,如无其他约定,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即一般情况下,诺成性合同可看作双方协商一致即生效的合同),而不管合同约定下的事项是否得到实践。实践性合同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即使签订了文字性的合同书,但是只要合同下的事项没有实践,该合同也没有成立,更别说是生效了。现行合同法下,大多数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实践性合同少之又少,比较典型的实践性合同有,以物抵债合同(即双方约定,金钱债务以物偿,只有到了欠钱的人真正把东西抵给了债主的时候,以物抵债合同才成立并生效),定金合同(真正给了定金时,定金合同才算成立并生效了),等。
问题八:诺成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吗一般情况下是要式合同,特殊情况下是不要式合同。
第一,诺成合同是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上达成一致,不需要立即履行的合同。诺成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比较多,如买卖合同,建设施工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等。这类合同一般都是要书面形式的,即要式性。一些标的额较小的合同,如日常的买菜行为,买笔等,是不要式合同。其实,当有发票收据的情况下,这只能证明有合同行为,而不能证明是要式合同。
第二,与诺成性合同相对立的是实践性合同,如私人间的借款,保管物品。实践性合同一般不需要书面形式,即不要式性。
问题九:诺成合同有哪些,实践合同的几种不同认识所谓诺诚,即一诺即成之意,已经双方当事人要约承诺一直,合同即成立,比如赠与合同;实践合同,不仅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要有一定实践行为,比如标的物交付,常见的实践合同有保管合同、借用合同、民间借贷、定金合同等,以标的物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
问题十: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合同生效与否跟是否交付标的物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这一点谨记!
举个栗子,你跟开发商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始终未能交付房屋,你能说你之前跟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是没生效的合同吗?扯呢??双方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依法设立的合同凭嘛不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写得真真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你还让立法者怎么写才能明白合同成立就生效??
也别说,的确有成立时不生效的,附条件、附期限、要登记审批的是例外。
合同包括什么?包括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处分行为不影响负担行为。意思就是,开发商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埂权处分。当他跟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他对标的物有合法的处分权以及依据合同约定的交付之负担,未交付房屋的,你可以说他违约,但不能说合同没生效啊。以此类推好不?咱就不再多举栗子了。
再说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包括自然人借贷、保管、借用和定金。注意,是自然人借贷,商业借贷不在此列。这些都有什么共同点?你不交付标的物,合同能履行吗??你答应明天借我100万,转过天来你反悔了,我拿着合同去法院告你?你答应替我保管车辆,我车都没给你,我反过脸来找你要车,你拿不出来,我能去法院告你?你让我交定金,我就不交,你能拿我怎么地??你找我借橡皮,我就不借,怎么着?法院逼我借给你?法律逼我做好事?
记住了,实践合同就上面那几个,放个屁的功夫就记住了。大不了结合实际生活你也能想出来啊!理论上的东西不是给正常人看的,甭理他们。
还用我说为什么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了吗??
你不给我质物,我能拿着合同去法院告你。首先,质物你有权处分,第二,跟我签订质押合同后,你就有了交付质物的负担,你不履行根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就算你是无权处分人,合同也不是无效的,那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怎么做也得按我吩咐办。
可能答非所问,就这意思吧。
二、诺成合同 请举例说明
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举例说明
甲乙系好友,双方于2001年7月11日约定由甲于7月21日借给乙人民币10万元,在7月18日双方关系恶化,甲拒绝借钱给乙。在该例中,乙可以依据合同法第42条第3款“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缔约过失责任是较违约责任轻的一种责任形式,所以在这种状况下追究甲缔约过失责任与立法者设立实践合同以保护无偿的出借人的立法目的相吻合。但如果乙在甲交付货币之前拒绝借用,甲依据合同法规定追究乙的缔约过失责任,而在这种状况下追究乙缔约过失责任明显不如追究乙违约责任更有利于保护甲的利益,这就与设立实践合同的立法目的相违背。规定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是
为了保护出借人和保管人的利益,但这种特殊的保护措施在减轻出借人和保管人的合同责任的同时也剥夺了他们获得有效的补救的权利,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分理论已经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一份合同的性质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不得不小心对待,谨慎从事。在本案中,法院最后判决银行没有按照规定支付贷款,属于违约行为,不仅要按照规定向甲厂支付贷款还要交纳罚款。也就是说,贷款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贷款合同一旦签定,银行就有义务支付款项。那么有人会问,既然贷款合同是借贷款项、借贷货币的合同,为什么不像上面所举的赠与合同,或者像借用合同一样属于实践性合同呢?如果贷款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那么银行不就不算违约了吗?以后银行再碰到类似的情况,不就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了吗?
三、借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是什么
一般讲属于诺成合同。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区别: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按照合同主体的标准不同而划分为和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对于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所谓的借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一、
借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般讲属于诺成合同。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合同法规定,个人间的借款自款项交付时生效。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定义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使用借贷、保管、运送等都属于实践合同。
三、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是什么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1、成立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对于借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的答案是不一定的,如果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自然人,这时候就属于诺成合同,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就属于实践合同,另外还为大家介绍了关于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定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在分辨二者的时候可以借助二者的区别来进行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