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公司入职要签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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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入职要签担保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入职要签担保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到用人单位进行应聘的,用人单位不可以扣押其劳动者的证件,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相关财物,否则用人单位就属于违反其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劳动者入职公司,公司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书的,其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利不向对方提供。
法律分析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1、劳动者应当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信息,确保单位的真实合法性。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要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了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注册有效期,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性。2、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要采取书面形式来签订的。采用书面形式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便于劳动合同的有效履行,如果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也会有证据可查并且便于解决。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起的一个月时间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4、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全面属实。5、劳动合同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相应的劳动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入职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入职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入职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入职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益,录用通知书与其它通知的性质不一样,它属于一种具有诺允行为的认可行为,承载了合同性质。但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书还不具有劳动合同的属性,只是单方的诺允与认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员工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二、辞退员工有哪些情形:
1、试用期辞退;
2、严重违纪员工的辞退;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的辞退;
4、违法兼职员工的辞退;
5、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员工的辞退;
6、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7、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8、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9、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工的辞退;
10、经济性裁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