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人社局复印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遗失可以找劳动局复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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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局可以打印劳动合同吗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能通过社保局查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与社保局无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出示劳动合同供社保局查询,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解聘证明可以去人社局的档案里复印吗
可以。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劳动者是可以到社保部门调取并复印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需给劳动者原件,而不能给复印件,但是,如果劳动者到新公司入职的时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的,由复印件可给复印件,但需单位认可,没有复印件需到社保部门调取以及复印。
三、劳动合同遗失可以找劳动局复印吗
员工丢失了劳动合同是可以复印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来说签署的劳动合同需要员工、用人单位、劳动局各执一份,如果员工将合同丢失的,可以向单位申请调出复印一份进行留存。
一、员工丢失了劳动合同能复印吗?员工丢失了劳动合同是可以复印的。劳动合同当然可以复印,员工自己那份劳动合同丢失后,可以去单位复议一份,要求单位盖章,这样复印件就是有效的。不过,在必要的情形下,复印的劳动合同经过司法鉴定后和原始的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返还和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员工在入职后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要员工、单位和劳动局各执一份,并且三份合同必须都是一致的,需要是原文件的形式,单位不能以复印件的形式给到员工,但是如果员工将合同丢失的,可以向单位申请调出原劳动合同复印之后进行保存,同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