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单方解除可以吗(合作协议签署后是否能单方解除)
朋友们,你好!今天我们来谈谈合作协议单方解除可以吗,我知道大家对它有很多疑问,还有就是合作协议签署后是否能单方解除,我相信也有很多人对它不够清楚。那么今天就一起来了解这两个问题吧!希望通过我的文章可以帮到你们,如果感觉有所解惑,欢迎大家关注本站,更新的内容会继续为大家解答,谢谢!
一、合作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吗可以,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由于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故其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随时终止合同,但随时终止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合作协议可以解除,解除可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作协议中是否约定了相应的解除条款,若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的,则可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作协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作协议可以依法定解除情形进行,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有法定解除的条件的,合作协议即可解除。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作合同可以因以下原因解除和终止:
(1)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双方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
(2)当事人协商一致。
(3)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一、合作协议书包含着的内容有哪些?
(1)双方的合伙宗旨、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合伙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3)合伙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4)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5)入伙与退伙及争议解决办法;
(6)违约责任。
二、合作合同可以因哪些原因解除和终止?
(1)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双方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
(2)当事人协商一致。
(3)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作协议可以单方面终止吗
法律主观:
签了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单方解除是有前提的。这一前提就是解除合同的一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这种单方解除权可以是法定的解除权,也可以是约定的解除权。一旦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权事由出现,解除权人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作协议签署后是否能单方解除
法律分析:合作协议一般不能解除,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