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甲方不给乙方一份有效吗(甲方却不给乙方合同)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合同甲方不给乙方一份有效吗和甲方却不给乙方合同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合同甲方不给乙方一份有效吗以及甲方却不给乙方合同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甲乙双方签合同,甲方不给合同乙方有效吗甲乙双方签合同,甲方不给合同,但合同已经履行乙方没有异议的,该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却不给乙方合同***这违法吗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不给乙方合同,这是违法的。如果甲方不给乙方合同,是侵犯乙方权利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一分,否则,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合同就是甲乙双方在自愿原则上订立的约定,双方都需持有,是保障合同的落实基本条件和程序之一。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签合同,甲方不给合同,但合同已经履行乙方没有异议的,该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签完之后甲方不给乙方可以向甲方要合同,如果甲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甲方不给乙方合同是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乙方仍然有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签订一式两份的合同一方没有给另一方合同有效吗
签订一式两份的合同,一方没有给另一方,合同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上签字,无论合同是否交给一方或者双方,合同都是有效的。签合同必须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如有违反法规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