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超过50岁劳动局不受理怎么办(女人超过50岁劳动局不受理吗)
欢迎大家点击进入,我是你们的问题解答者。今天,我要为大家解析关于女人超过50岁劳动局不受理怎么办的相关问题,同时关于女人超过50岁劳动局不受理吗也有不少人有所疑惑,因此这篇文章我也将详细解答。希望大家跟我一起探索,解析这些问题。如果内容对你有所帮助,记得关注我们的网站,谢谢你们!
一、女人超过50岁劳动局不受理Z150078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50岁之前发生的劳动纠纷,符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在一年以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0岁之后发生的纠纷,劳动仲裁不会受理。50岁之前发生的劳动纠纷,超过一年的劳动仲裁也不会受理。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女人超过50岁劳动局不受理吗
女人超过50岁的,属于违规行为的劳动局应当受理。虽然50岁以上的女性已经到达的退休年龄,但是违反劳务关系的行为,仍属于劳动监察的范围。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的其他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三、50岁以上劳动仲裁不受理
50岁以上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确实有年龄限制,不得超过女50岁、男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和构成劳动关系的年龄,即16周岁以上,否则均不予受理。所列为一般情况,但也有法定的另类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只要属于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机构就应当受理。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申请劳动仲裁行动建议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争议发生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没有年龄限制,但是有一年的仲裁时效;
2、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必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