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工头的工人受伤谁负责(包工头摔伤谁的责任)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小包工头的工人受伤谁负责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小包工头的工人受伤谁负责以及包工头摔伤谁的责任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包工头摔伤谁的责任包工头摔伤谁的责任
包工头摔伤谁的责任,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一些意外也是很常见的事情了,一般这种情况可能都会被判定为工伤,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下面为大家分享包工头摔伤谁的责任。
包工头摔伤谁的责任1包工头不具有劳动用工的主体资格,只能要求其承担雇主应付的赔偿责任;也可要求建筑公司承担劳动法律责任。
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挂靠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发包方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比较普遍的操作是:工人受伤,医药费五千以内,小包工头给自己的工人负责,;超过五千三、五万以内,劳务公司,也就是小包工头的顶头上司负责,但需要小包工头上传下达,在当事工人和劳务老板之间当中介;致残致障乃至死亡,需要赔付大额巨额,建筑公司负责。
劳动承包合同这种写法,也具有合理性,打官司劳动仲裁和法院同样会认可,因为这种合同的宗旨,是老板越大挣钱越多担责越重:
一、小包工头是最底层承包人,承包的范围不大,单项给他干的工人也不多,单价也被上级劳务压了一次又压了一次,管理得好能赚多少,人家早就算死了,只能靠精打细算管理,狠心下手克扣,才有钱赚钱多赚,工人受伤承担五千,在他的最大承受范围;
二、劳务公司虽然同样是赚的人工钱,但是多工种多工人,杂工水电工钢筋工、木工瓦工外架工电焊工等等工人样样不试缺,一人一天给挣拾块,百十人几百人,毫毛打成捆,一天收入赢利几千上万,工人中度工伤,负起责来不会吃力。
因为劳务老板有“面子”,直接去医院看望问候受伤工人自认为掉价,所以命令小包工头从中调节当中介;
三、建筑公司赚人工钱,赚材料钱,赚国家定额本子上写的属于他们经手的钱,而只要一经手,他们就截流不下发。
建筑公司财大气粗多头赚钱一天斗金,一个工地负责几个伤亡也不会赔本,所以,大型特大型工伤和死亡,应该他们去负责任。
况且,现在的工人进场,建筑公司都买了保险,属于他们担责的工伤,有保险公司担责。
建筑行业和其它行业一样,层级越高越有话语权,小老板是个小个子,所以担责不大。
谢谢邀请,也就是说私人造房时候,包工头受伤,房主该不该负责任,这得分清事故的责任究竟属于谁,房主应该付多大的责任了。
包工头帮房主建房,这无形中就签订了一个甲方和乙方合同书,房主作为甲方邀请包工头乙方为自己造房,甲方在经济上负担支付责任,乙方在建筑物负完工时间和质量责任。
我个人认为,造成包工头摔伤,或者是不幸被重物砸伤,只要是房主不是刻意的去要求包工头做危险的检查工作,或者是干别的活,包工头受伤,房主就不应该承担事故责任。
作为承建的包工头,也就是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就应该懂得搞建筑的一些安全常识和应有的防范措施。在安全有疏漏的情况下’,自己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不安全的操作,造成的工伤事故,就应该由乙方负责,这是与甲方无关的事。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由包工头所在的单位或发包给包工头的发包单位承担。
包工头摔伤谁的责任2包工头在完成承包工作中受工伤,由发包或转包的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发包和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包工头工人受伤谁负责
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赔偿;如果不是工伤而是因为第三人受伤的,可以找第三人赔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赔偿,包工头赔偿之后可以向导致工人受伤的该第三人追偿。同时,如果包工头是没有资质的承包人,那么有资质的总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包工头工人受伤谁负责
包工头工人受伤由雇主责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
相关的法律特征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包工头摔伤谁的责任3一、为包工头打工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为包工头打工受伤由包工头和打工工地的建设方承担责任。工人与包工头之间存在雇佣合同关系,工人施工中受伤,包工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打工工地的建设方负连带赔偿责任。工人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将包工头和打工工地的建设方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务派遣工工伤谁负责
劳务派遣工工伤由劳动派遣单位负责。对派遣员工而言,他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
二、我是个小包工头,工人受伤我应该承担那些责任
法律主观:
1、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2、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如果是劳务派遣的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如果是雇佣工的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确实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如果是没有资质的用人单位具体还要看双方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而且同样的等级各地赔偿金额会有差异。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小包工头没合同的工人受伤谁负责
法律主观:
按你说的情况,包工头如是有资质的,参考工伤处理;如果是没有资质的按普通雇佣关系处理:如果是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是雇佣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关于工伤赔偿程序大致相同,你可先作个参考(有资质的情况下): 1、去包工头承包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查询企业登记注册资料,复印盖公章以后拿回; 2、到你首次就医的医院要主治医生要他出具“诊断证明书”,并拿到住院记录、出院小结和拍片报告等医疗资料; 3、找到能够证明你在那个承包公司工地工作和受伤的证据,比如工地进出证、劳动合同,或者有两个以上的工地同事写的证明。 4、把以上资料复印(自己保存原件,不要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它申请认定你所受的伤为工伤(填写一份工伤认定申请表)。大概60天以内可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拿到你是不是工伤的结论,如果不认定是工伤,你们认为是工伤,应该在15天以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认定是工伤。如果被认定是工伤,你保存好它; 5、你伤稳定以后就可以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的认定是工伤的结论书和医院的住院记录、出院小结和拍片报告等医疗资料,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你的伤是几级伤残。一般一个多月时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作出鉴定结论,告诉你是几级伤残。如果你认为评级低了,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再鉴定的结论如果你仍然认为不够,还可以向上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