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合同有什么风险(开口合同与闭口合同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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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开口合同和闭口合同,签开口合同好,还是闭口合同好开口合同即总价不固定的合同。对于很多工作量无法确定的合同,通常不确定总价,而只是确定单价。根据单价条款,按照实际总的工程量来计算合同总的价款。比如,律师服务合同。对于这种合同,一般确定律师、审计师或咨询师的小时费率,然后根据具体服务时间确认发包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款。闭口合同是总价确定的合同。
法律分析
对于一个复杂的合同来说,比如,船舶采购合同和飞机采购合同中,如果双方对情况估计不足,很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承包商来说,一旦采取总价报价,这就意味着不管花费多少,也不管汇率如何变动,法律如何变化,只要发包方没有对合同进行变更,没有增加、减少工程或者变更工程设计等,则承包商就只能拿到合同总价款。如果承包商对此估计不足,从而报价过低,则承包商可能在工程尚未过半就已经因投入过大而宣布破产。因此,对于复杂、没有把握并需要进行很多变更的工程,采取开口合同的方式似乎更为妥当一些。
举例来说,开口合同与闭口合同施工方承担的举证责任不同。开口合同,施工方需要承担完工工程量的证明责任,但闭口合同,施工方只需证明工程已被验收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开口合同与闭口合同有什么区别
开口合同和闭口合同区别为:1、自由度不同。开口合同因其价格变动较大;闭口合同确定了工程量与价款。2、风险承担不同。开口合同风险较多为由委托方承担;闭口合同风险的承担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承担。3、概念不同。开口合同是按一定的计价方式计算最终价格的合同;闭口合同指的是立合同时已确定的价格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在工程中,什么是开口合同、闭口合同,二者有何区别
两者均是以计价方式得出是否具有确定价格作为分类的合同,其中开口合同按一定的计价方式通过计算最终才能确定的价格的合同;闭口合同指的是立合同时已确定的价格的合同。
1、合同拟定程序不同。
开口合同的拟定程序是双方约定根据设计图纸编造工程预算,然后报价,确认后签约履行,在履约后期按实做实算进行结算。闭口合同的拟定程序是双方根据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进行核价,确认价款后签约。如在施工中与预算内容无变动,则依据合同确定,如有增加或减少则去除相应价格。
2、自由度不同。
开口合同因其价格变动较大,因此最终的计算价自由度大;闭口合同因已确定了工程量与价款,因此自由度较小。
3、风险承担不同。
开口合同相对而言,风险的承担方较多的提现在委托方;闭口合同风险的承担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承担。
扩展资料:
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
7、虚伪表示与隐匿行为。
无效合同的特征:
1、合同已经成立;
2、合同具有违法性
3、合同没有约束力
4、合同自始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口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闭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