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一般不签合同吗(暑假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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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暑期工没签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吗暑假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受法律的保护的。因为自工作之日起就已经和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是不敢克扣您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暑假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暑期工是需要签合同的。签合同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暑期工的劳动时间很短暂,也就两个月左右,属于临时性用工,加上暑期工的流动性大,缺乏稳定性,所以企业不会跟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采取计件或计时,定期结算的模式。因此,有一些企业钻空子,有意拖欠、克扣暑期工的工资,不给其提供相应的劳动福利待遇,发生工伤时也不给予补偿,以试图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减轻责任,由此引发诸多劳动权益纠纷案件。
按照劳动部门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暑期工属于参加短期劳动或提供不定期劳务,受《民法典》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法律保护,企业需要支付相关薪资待遇,并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工资。至于暑期工的工资标准、加班酬劳和支付方法等,双方可以共同协商,或者参照其他常用暑期工企业公开的小时工薪酬标准来计算。
企业在雇佣暑期工时,为防范工伤、意外事故造成伤害,以及衍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可以给暑期工购买商业性的短期意外险,既能实现给暑期工托底,报销医疗等费用,也化解了企业的赔偿纠纷。因此,不管是为了暑期工的人身权益,还是为了企业的利益和形象,都不应省这笔钱。
当然,由于对暑期工的权益管理缺乏规范标准制约,仍然有部分企业不愿意担责,总是想利用地位不对等,以及维权流程复杂、难度大,试图逼迫暑期工知难而退。因此,针对这个现实问题,劳动监管部门需要正视,可以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暑期工用工规范及权益保障标准,厘清暑期工应享有的薪资福利,以及应有的劳动保障,并鼓励和支持暑期工积极维权,藉此督促企业合规雇佣暑期工,不得擅自侵占暑期工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确认签订合同,其次是短期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合同就很难证明自己,已经跟用工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不付你工资的话,是很难追究用工单位责任的。所谓的劳动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或者事业,或者国家机关的,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就叫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三、做暑假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暑期工是需要签劳动合同的。
签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签订合同就很难证明自己跟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企业拖欠工资的,是很难追究用工单位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