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骗签字了怎么办(被人骗签字按手印的欠条怎么办)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被别人骗签字了怎么办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被别人骗签字了怎么办以及被人骗签字按手印的欠条怎么办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被别人骗到法院签了调解书怎么办如果当事人认为是被骗的,可以上诉被必须要有被骗的证据,但是很难改变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如果在法庭上在法院调解书上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签字后调解书与判决书一样具有执行力,可以强制执行。签订调解协议后,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的,应符合以下情形: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但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申请撤销,或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无效的调解协议或者被撤销的调解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调解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请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应符合以下情形:①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被人骗签字按手印的欠条怎么办
法律主观:
如果是被骗签字,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借条无效,必须证明欠条是被骗而签订的,如果没有任何证据,一般认定都是有效的。借条与一般的合同不同,只有签字是不合法的,必须内容和签字都由债务人书写才有效,同时可以控告对方诈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21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本人签字被别人拿去伪造合同该怎么办
伪造假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合同成立,首先得满足一个必须的条件,那就是必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所以,他人伪造签名确定的合同,其实不属于双方达成一致的合意,所以合同其实并未成立。根据合同成立的禁止性规定和必须满足的条件,那么因为伪造签名确立的合同,首先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条件,所以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伪造签字合同属于合同欺诈,如果伪造合同一方将该合同用于诉讼,那么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鉴定该合同上的签字的真实性,法院鉴定后如果证实该签字确实是伪造的,可直接认定该合同未成立,同时伪造合同一方可能涉嫌伪证罪,人民法院可根据相关庭审情况及时通报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伪造签字合同一方的刑事责任。伪造他人签名刑事责任要承担吗?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假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刑法里还规定了合同诈骗罪,如果伪造假合同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情形,那么,行为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