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不允许领导擅自长途驾车,且必须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带。
企业安全管理的心得体会
通过由国家高级安全工程师徐洪伟讲述的关于《企业安全管理》的讲座,我明白了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一个企业的重要性。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仅关乎到一个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它还关乎到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一个企业的发展,安全管理制度对它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因此,企业的生产首先应该保证企业的安全。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由此可见,安全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利益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企业员工的重要前提。
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因素等等,让我们达到消除或避免事故和灾难的发生。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的。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出发的,说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了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重要性。贯彻预防为主,首先我们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更好的掌握安全危险因素的存在和发展,使我们能在发生危险之前消除它。以至于不会造成不必要的危害。在我们日常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的采取措施,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态度。
因此,通过这次的讲座,使我们更明白了一个企业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让企业在管理中健康安全的发展。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 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乱用职权、徇私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厂主管安全职责
1、 对工厂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管理工厂的安全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 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 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6、 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安全管理制度二、质检部安全职责
1、 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 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三、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 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 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 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 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 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 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五、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 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 负责厂内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报警;
4、 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 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安全管理制度六、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 在编制生产计划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 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3、 在生产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出详细记录报告分送厂安全部门;
4、 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 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七、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 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 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 对车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 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八、班组长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 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 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 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安全管理制度九、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果断正确处理事故,并及时性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
4、 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 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6、 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7.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我公司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我公司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100元。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主抓生产的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
4、工程部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每次安全检查中存在安全问题及隐患进行分析并定出整改措施。
5、布置安排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我公司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消防和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安全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隐患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我公司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我公司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3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管理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管理人员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外并作出相应处罚。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和责任班组承担全部责任外并处罚金5000----10000元。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
六、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
七、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3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鹤壁市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5日
安全生产管理从细节做起
柳宗元的《捕蛇者说》一文中的蒋氏,其祖父死于捕蛇,其父亲死于捕蛇,而他本人也几次由于被蛇咬差点死去。那么,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他们没有安全意识,不知道这种毒蛇“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因而捕这种蛇是十分危险的吗?当然不是。如果说其祖父缺少这个意识,那还勉强可以说得通,他毕竟是蒋氏中第一代的捕蛇人。而说他本人也缺少这个意识那就完全说不通了。有祖父、父亲血的教训,有自己几次差点被蛇咬的亲身经历,他岂会还没有这个安全意识?可是,他仍然不愿意放弃捕蛇这个可怕的职业。原因是什么呢?他对柳宗元说,他宁愿捕蛇,也不愿意恢复给官府缴赋税。在他的心理中,与其给官府缴税,宁可被蛇咬死,所以,他才有了捕蛇的行为;因为他知道危险,所以,警惕性自然就高了,也就减少了蛇对自己的伤害。
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事故究其根源,都是由于员工平时不注重细节,不把某些细节当回事造成的。比如工作中随意摘下安全帽的细小环节,却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如果长期引不起重视,一旦条件形成必将酿成大祸。在我国古代流传着这样一则故事:有一天晚上,一位瞎子提着灯笼走在街上,有人问:“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着灯笼走路?”瞎子回答说:“我提着灯笼是为了让别人能够看到我,不会撞到我”。
从这个故事并不是笑话,其实这给我们企业安全管理的各个管理层有很大的启示。安全生产管理中微不足道的“细节”正是安全生产的命脉之穴。安全生产管理过程控制要突出了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进一步巩牢了“安全质量终生制”理念。二是进一步突出安全质量标准的理念。将标准系统化纳入到了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之中,体现了时时有标准,处处有标准,件件有标准,人人懂标准,一切按照标准干,一切按制度办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为精细化管理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质量标准动态管理。通过监督制约和考核机制把各项工作标准落实到现场。严把安全管理的精细化成果,提高了标准,提升了境界,为实现矿井的精细化管理严把过程控制关。
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有些人为什么总是违章,其实,就是几种心理在作怪:一是少数安全管理者注重“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抓安全工作时务虚不务实,有的人认为安全工作是“软任务”,于是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待安全工作麻痹大意,能糊弄就糊弄,能省事则省事。只有当上级单位来检查时才临时抱佛脚,做做样子,敷衍了事。而有少数检查人员对待检查也是招呼在前,来时坐坐车子,听听汇报,看看材料,对待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此上下“敷声一片”,以致安全管理漏洞百出,酿成大害。管理者和操作者有侥幸心理。绝大多是事故的发生皆因事故责任者抱有强烈的侥幸心理,在工作中安全意识淡薄,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还有一种是习惯性
违章心理,安全工作中常见的“病症”,皆因人为惯性思维造成的,认为大家都是这样干的,而一如既往违章,如此恶性循环,其产生不良后果,可想而知。通过对事故规律的研究,人们已认识到: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心理与行为。因此,研究人的行为规律,以激励安全行为,避免和克服不安全行为,对于预防事故有重要作用和积极的意义。行为科学的理论指出:人的行为受个性心理、社会心理、社会、生理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而,生产中引起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为失误和“三违”的原因是复杂的。有了这样认识,对于人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就不能停留在“行为”这一层次上,应该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那么具体到每一次事故,无一不是没有抓好基础工作、抓好细节造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细节是安全生产的基石。
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在**区安委会的领导下,区卫生计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工作要求,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平安。现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系统安全监管办法
根据区安委办和区督查办的要求,经3月21日局党委会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局安办、妇社科、行政审批科、医政科、防保科以及局属各单位等监管职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由局长与局属各单位一把手、区社管中心与各社康、区卫监所与辖区各民营医疗机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办法》,严格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二)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根据市卫计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辖区卫生医疗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扩大辖区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覆盖面:
1、辖区社康中心的安全监管
根据局各科室职能,由妇社科牵头,联合区社管中心、康君社康联合体和其他社康主办机构加强对辖区社康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定社康中心绩效考核方案,将安全生产纳入社康中心考核,考核结果与社康经费下拨挂钩。
2、辖区民营医疗机构的安全监管
根据局各科室职能,以及“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局医政科、行政审批科、区卫监所等部门联合监管辖区民营医疗机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行业巡查标准以及考核方案,将安全管理工作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与校验等挂钩。
3、挂点社区的安全巡查
局领导定期主动到挂点玉龙社区进行安全隐患巡查工作,针对玉龙社区消防设施和用电、燃气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致函至清水河街道办事处以确保相关隐患问题整改的落实。
(三)提高辖区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全面使用《**市**区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动态信息化系统》,将每月巡查记录及时填报。定期对各监管单位系统使用情况进行通报,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网格化,形成常态化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系统安全工作例会,传达、布置、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分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整治方案。针对辖区民营医疗机构安全监管职责的分配与落实、区人民医院部分区域使用泡沫彩钢板置换、原卫生局泥岗宿舍外墙防盗网拆除、区人民医院住院楼电梯无故下滑等问题,在工作例会上多次强调、协调及追踪进展情况。
(五)积极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截止10月31日,区卫生计生系统共进行安全巡查311次,发现一般隐患问题共997条,已完成整改共758条,整改中175条,逾期未改64条。主要存在问题:(1)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2)消防设备损坏、过期或无定期检查记录;(3)消防通道或安全出口的堵塞;(5)老旧线路使用花线或未套管。下一阶段要进一步细抓巡查与整改,减少相同隐患问题的重复多发。
2、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排查
根据区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工作要求,结合区卫生计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管道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掌握本系统燃气使用情况。经全面排查,本系统共存在四处燃气使用点,分别为:(1)区疾控中心(瓶装燃气);(2)区慢病院(瓶装燃气);(3)区中医院(含乐园分院、黄贝分院、**分院均使用瓶装燃气);(4)区人民医院(管道燃气)。暂未发现隐患问题。
3、职业卫生隐患排查
截至20xx年10月31日,辖区共有申报企业241间,其中非正常运营企业96间,共有一类危害严重7间,二类危害一般50间,三类危害不明显88间。20xx年1月1日至6月27日,共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162间次。完成职业病报告调查1宗(为职业性噪声聋)。完成职业卫生行政处罚1宗,为警告。处理职业卫生群众投诉1宗。无职业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4、落实防御强台风工作
根据区三防办、**气象局等实时发布的强台风“妮妲”、“海马”信息,由**局长主持召开系统防范强台风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立即投入抗御台风工作当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边坡、地下室、三防设施、在建工地(中医院**新院、布吉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基地)、**综合门诊楼(已于2015年6月进行空楼)等。同时落实局领导班子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准备,由**医院集团组建医疗救治应急分队。
(六)加强安全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及演练
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培训进千家企业”工作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及演练。截止10月31日,本系统共组织培训14场,参与总人数约1200人,其中三场为系统安全知识技能及《**市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共组织演练76场,其中局属各单位开展演练8场,参与总人数约350人;社康中心开展消防技能及实操培训33场,参与总人数约300人;民营医疗机构开展35场消防技能及实操培训,参与总人数约400人。
2、开展系统应急拉练
结合系统实际,组织开展系统应急拉练,聘请市疾控中心专家就光明新区“12、20”重特大滑坡事故作案例分析,重点讲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方法及灾后现场消杀、水源监测、心理救援等内容。本次应急拉练参加人数约90人。
安全生产管理从细节做起
安全是一种挑战。每一次重大事故都会促使人反省自身行为,总结教训,研究对策,发明新技术,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也许事故永远不会杜绝,于是挑战永远存在,人的奋斗永远不会停止。事故是对人类能力的考验,人类应当经受得住这种考验。安全是一笔财富。我们讲安全,就是要提高人的生存价值,就是在积累财富。
在安全行为的养成方面,我们要警惕四个“不等于”。一是要警惕建立健全了安全组织机构不等于充分发挥了职能。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相对容易,但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则要下一番工夫,要增强全体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要以全部精力抓好安全工作,要有“一盘棋”的思想,工作要相互配合。二是要警惕无事故不等于没隐患,关键要在要在防微杜渐上下工夫。对待安全问题要敢于揭露,不能以成绩掩盖任何安全问题,严格落实安全奖罚和责任追究。其次要营造浓厚的安全管理氛围,构筑多种渠道和“全天候”安全保障平台,畅通发现问题的渠道,完善汇报、信息反馈、外举内查、外奖内罚等制度。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安全工作经常研究其规律,对潜在的问题能够有准确遇见性,从抓早、抓小入手,防微杜渐,把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警惕有了高技术不等于有了高保险,关键要在执行力上下工夫。四是要警惕安全工作抓过了不等于抓好了,关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有的人抓安全没少做工作,为什么还发生事故?这就是工作抓了,但没有抓到位。对于安全检查,有时就是到现场看一看,不深入调查研究,对上级的文件有时只是转发文件精神,下发一下通知,并没有真正落实文件精神,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没有针对性的具体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安全行为自觉性方面的性格特征,表现在从事安全行动的目的性或盲目性、自动性或依赖性、纪律性或散漫性;安全行为的自制方面,表现有自制能力的强弱,约束或放任,主动或被动等;安全行为果断性方面的特征,表现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安全行为是坚持不懈还是半途而废,严谨还是松散,意志顽强还是懦弱。说千道万,无论企业也好,员工也好,无论有怎样宏伟的目标,而若在每一个环节连接上,每一个细节处理上不能够到位,都可能使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理想被搁浅,而导致最终的失败。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各个细节上认真落实,才能达到安全生产有效管理的最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