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毕业论文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工业设计专业大学生创业案例分析

  以创意为核心的工业设计专业教学往往会产生较多的设计成果,本文以西华大学2010届毕业生的设计作品为例,展示了设计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继而转化为创业项目的过程,并通过与创业者的对话说明创业的成功固然要靠扎实的专业技能更要靠完善的创业计划,揭示了设计成果向创业项目转化的设计必然趋势。

  1999年高校扩招政策使得更多的人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设计类专业也如雨后春笋一般在全国各类高等院校相继成立。西华大学省级特色专业产品设计,其前身产品造型设计专业也是在那个时候产生的。数十届的毕业生相继走向工作岗位,其中有一部分加入了创业大军。

  西华大学艺术学院工业设计系2010届毕业生吴龙飞,在毕业后不久就创办了成都森亚家具XX公司。迄今为止公司已经创办四年多,由刚开始三人微小型创业团队发展为二十多人的定制家具服务企业,虽然依旧是个很小的公司。创办企业很容易,经营企业难。在今天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只有2%的情况下,能逐步维持并壮大已经实属不易。

  作为工业设计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为什么会想到自主创业,相比较其他专业有哪些优势

  工业设计专业培养的不仅有动手能力、思考能力、还有在一些课程与校园项目中就逐渐培养的团队协作能力。这三个方面的能力恰好是大学生创业者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另外创新是所有学设计最强调和注重的,创新的方法也是专业必修课之一,到高年级后逐渐养成了处处寻找创新点的思考习惯。在大三暑假的实习中逐渐意识到,创新不仅是思考与发现,还要付诸行动,而这些都要与企业的决策层有直接的沟通,因此大四找工作期间坚定了创业的行动。相比较其他专业,工业设计的优势就是在就读期间创业的想法萌生了不止一次,想法太多……

  为什么选择在成都创办家具企业

  成都被称为中国西部家具之都,上下游产业链都很完整,很容易找到供应商。2006年成都经济委员会提出了“成都家具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成都家具产业是中国西部重要的家具制造基地、研发基地、营销基地。成都现有家具生产及配套企业近5000家,从业人员近100万人,主要聚集分布在以新都区为核心的周边地区,汇聚了好迪、双虎、全友等众多家具品牌。再加上我本人是四川人,在成都就读四年本科,因此在成都创办家具企业相对来说,有更多的地域优势、政策优势,还有人力成本优势与人脉。

  既然成都有5000家家具企业,为什么还要选择创办家具企业

  创新不一定是另类或完全的与众不同,既然成都有这么多家具企业,就说明了以成都为中心的强大的家具产业的产能。所以别人认为这是创业者应该避免的地方,但我们学设计的恰恰看到的是它所蕴含的机遇。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在这个庞大产业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市场。

  家具产品有很多种,森亚的家具产品属于哪一种

  在学校学习家具制造工艺的时候,我们从专业的角度对家具产品与家具市场进行过调研,去大型的家具厂参观过,大四时有同学还在这些企业实习。成都是与广东乐从,江苏蠡口、河北香河齐名的中国四大家具产业基地和四大家具流通基地,但成都同时是全国最大的板式家具生产基地,家具生产与销售占四川省的80%以上。因此我们对板式家具进行了更深入的工艺了解和市场了解,相对来说创业成本也比较低。板式家具性价比较高,款式多样,色彩新颖同时不易变形而深受年轻消费者的喜爱,有较大的市场受众。森亚家具是以整体衣柜、衣帽间、书柜等为主的板式家具。

  为什么选择定制化的板式家具

  仅仅从事家具设计,靠出售家具设计方案作为企业的商业模式,不仅在方案推广上存在难度,同时在商业关系中容易处于被动地位。板式家具可拆卸、易组装的特性以及相对简单的工艺,决定了板式家具定制化的可能性。再加上板式家具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年轻人,用于较小的室内空间,因此人群的个性需求与空间的限制产生了矛盾,而我们设计师就是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解决这个矛盾就是我们企业与其他家具企业不一样的地方。森亚家具专注于定制化的板式家具,以整体衣柜、衣帽间、书柜等为主,以设计与研发为主的的家具产品销售公司。

  除了定制化以外,还有哪些地方可以体现学设计的创业优势

  总体上来说,我们把《人机工程学》与《设计研究》课程中所学到“以人为本”设计理念与方法扩展成了服务理念和管理理念。

  在产品设计之前,我们学设计的都是习惯从用户需求出发,根据客户要求设计产品方案。除此之外还会根据特定的住宅或商业空间进行主动思考,分析用户在这个特定空间的行为特征,把用户潜在需要挖掘出来,把我们设计师的意见反馈给用户,这个建议是用户自己曾经没有考虑周全的或是考虑有欠妥帖的,让用户感到我们是为他而思考,在设计方案阶段就让用户感到物超所值。

  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和配套企业的选择上,我们也是从用户需求出发,把家具的环保性与经久耐用做为衡量产品质量的第一检验标准,如板式家具基材的选择与处理,这样设计师独特的挑剔眼光使得我们比其他从事板式家具销售的企业更注重质量。饰面和油漆的选择直接跟视觉效果有关系,是我们设计师最擅长的,在尊重用户审美的前提下还会给他们科普一点美学常识与优良产品的设计标准。

  在产品的安装和售后服务上,我们也相比其他企业要更贴心,比如我们在家具安装完后都有一次性贴膜,这样用户在最终入住前只要撕掉就可以直接使用干净的产品。我们还会赠送一些我们自己研发的小产品,比如鞋架的隔断,部分单身男青年在装修房子的时候没有把未来女主人的需求考虑进去,我们会贴心地赠送一些鞋柜隔断增加高跟鞋的储物空间。

  在降低产品成本的时候从来不选择牺牲产品质量,即使这些东西最后呈现出来的时候,消费者可能看不到,但是家具是一个使用生命周期较长的产品,我们坚信可靠的产品更能够获得消费者的信赖,而这种信任关系的建立,有一个长尾效应,我们需要的就是等待。服务类产品在短期内会增加成本,但从长远来看会得到更大的市场回报。成都森亚的企业定位除了是消费者家具的私人设计师,也是好家具的总管家。所以创业是长期的规划,不能总看眼前利益。设计是交叉学科,有很多关于心理学、材料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在创业的过程中遇到过哪些挫折?能否给后来的创业者一些建议

  在刚起步推广特别困难的时候,非但“第一桶金”没有如期到来,连“第一分钱”都很难见到,合伙人逐渐失去了创业热情,都撤了。但我坚信定制板式家具的市场前景,克服各种困难和压力,坚持下来了。所以首先要对自己的项目有信心,亲友的支持尤为重要,内心要很强大。

  在大学里所有人都把你看做是未成年人,即使早就超过了18岁,但一旦选了创业就要用成熟的心智来处理一切事情,这种从校园到社会的过渡,不仅是学生向社会人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自己心理上的过渡。

  一定要把校园力所学的知识活学活用,回头看看自己的创业历程,好像很多道理书上都有提及。坚持、冷静、虚心听取意见,自我充电与学习,不断总结。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工业设计产业研究中心”资助项目

案例分析毕业论文

案例分析读后感

  阅读学习了第九章的几个案例,给了我许多启示,案例读后感。

  每个案例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两点,如案例3相似三角形的判定定理这一案例运用整体数学教学的方法,以“相似三角形的判定”作为载体,通过学生对“全等三角形的判定”的类比猜测,来主动构建相似三角形的所有定理,使学生体验知识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形式结构化的整体知识。

  并根据“行动研究”倡导的模式:“三个阶段、两次反思”,来进行这个课例的设计与教学。

  我认为改进后的教学设计策略比传统的对每个判定定理重复进行三步曲:叙述,证明和应用的方法更为有效,它有利于帮助学生优化认知结构、促进自主学习、改进学习质量。

  我认为此案例的优点主要在于:

  1. 整体放入,整体认识,整体把握

  案例中把相似三角形的三条判定定理作为一般三角形的判定方法整体学习,使学生对相似三角形判定方法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完整的认知结构,有利于学生面对选择时,作出正确、合理的判断,有利于领悟学习知识时所应考虑的方式与策略等默会知识,读后感《案例读后感》。

  2. 充分尊重学生认知基础,找准新知识的固着点

  现代建构主义的理论告诉我们,只有充分调动学生的认知准备,使学生将新知识与原有知识建立有效的实质性的联系,以学生的亲身体验主动构建新知识,这种学习才是有效的。

  在设计中始终以全等三角形的判定,相似三角形的预备定理作为固着点,以类比、化归为方法来构建相似三角形的新知识。

  同时,当我们构建起相似三角形判定的新知识结构时,反过来对原来全等三角形判定的知识作出适当的改变,使它纳入到新的相似三角形判定这一新的认知结构中去。在这课例中,知识的同化与顺应是非常清晰的。

  3. 凸现数学学习的本质,注重思想方法的领悟

  从某种意义上讲,数学就是一门化归的科学,数学学习的本质就是化归。在相似三角形判定定理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将看到三条判定定理的得出都是通过将其化归为预备定理得以实现的,这势必使学生感受到数学学习的本质是化归。

  化归的思想不仅是数学的学科思想,而且是人们认识世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可或缺的思想方法。同时,在具体构建新知识时, 又用了类比推理的数学思想,这些数学思想的领悟是数学学习的重要目标之一。

  4. 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习动机

  教育心理学的理论启示我们应该充分运用动机原理,使学生的学习具有内驱力,学习将会取得良好效果。

  要激起学生学习数学的内驱力的一种很有效的方法,就是创设问题情境,使学生引起认知冲突或置身于渴望求得新知解决问题的情境中。

  为此,案例设计了“网格中的两个三角形是否相似”的问题情境,学生用定义或预备定理难以解决,激起新的判定方法的学习欲望。

  学了三条判定定理后,较容易地解决了问题,使他们体会到学习成功的一种愉悦。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的心得体会

  我是20xx春行政管理系的一名学生,在中央电视大学学习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在这里学习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利用业余时间来进修的,每天除了上班工作的时间外留给自己的学习时间少之又少,这样我们就必须制定一项个人学习计划。将学习分散在一周的每一天中,安排一个学习单元,周末安排两个学习单元,每个学习单元的时间为1—4小时,虽然安排不少于20小时的学习时间,但一周的生活基本没有受到影响,只不过时间安排得更紧凑了,而且这样分散安排也不至于太辛苦,也有利于保持学习效率。

  参加小组学习是开放教育中的一种形式,我们一般由3—5人组成。都是同专业的、住得比较近的,学习进度较一致的学生,经常在一起讨论学习上的问题,交流学习体会、学习方法、学习技巧、学习信息和资料,互相鼓舞学习信心,激发激发学习动机,消除个别化学习带来的孤独感,在互帮互学中共同提高。我们还通过电脑网络、电话等通讯方式和小组的其他成员保持联系,及时解决在学习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难题。

  还有一些学习技巧值得我们互相学习。在我们利用多媒体教学资源学习的时候,做自学笔记是帮助理解记忆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率的有效方式。阅读教材时直接在材料上做笔记,有助于你理解和记忆教材内容,听课时做好听课笔记,要为听课做好准备,保证精力集中和情绪稳定状态良好,课后应该尽快整理听课笔记,检查笔记中的每一个细节,确保其完整并且精确无误,对任何有缺失的和有疑点的地方,应该及时找老师或同学核对并补充完整,读听课笔记,用颜色笔或荧光笔标出重点和重要的概念、结论等。

  以上是我在一年多时间里总结,并得很好的验证,希望所有的同学都有一个很好的成绩,也希望我的体会大家能认可。

  4月23日开始到4月30日,所有科室的内勤人员在三楼会议室参加了为期一周的理论学习,通过学习我们丰富了一定的知识内容,对日常工作的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首先接触的是日常公务的处理,它包括电话处理、值班公务、办公用品管理、印信管理、会议管理五个方面。其实我们每天做的就是这些工作,现在把他细化、具体化了,有时候平时不注意的细节往往忽略了,因此这次学习很有必要。

  有些是工作中不够具体的工作现在也懂得了许多,要想把工作干好,必须丰富自己的知识,只有懂得多了,工作才能提高效率。实际工作中有些值班方面的问题,往往没有注意到,通过学习我们了解了值班的重要性。办公用品的管理,我们懂得了先申报计划,后使用的原则,这样就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不能铺张浪费。原以为印信管理不就是盖个章么,哪有那么麻烦,可是通过学习我们们真正懂得了印信管理的重要性,我们要从点点滴滴做起,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改善我们的工作,提升我们的办事效率。

  通过对会议管理的学习,我们懂得了会议举行的流程、制定会议的程序、开会前的准备、会中及会后的事务管理,对以后的工作很有帮助,我们要边工作、边学习、边改进,扎扎实实做好我们分内的工作。通过对公文处理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公文处理的任务、公文处理的程序、收文发文的程序、公文归档与管理,通过学习规范了我们公文的格式与撰写,统一了公文的格式和字体。

  在礼仪部分,我们学习了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在公关与接待部分,我们系统学习了外事接待、庆典活动、提案管理等,了解了公关与接待的作用是1、提高公司知名度和美誉度,2、建立公司社会关系网络,开辟公司各种渠道、解决公司疑难问题发挥的重要作用。学习了庆典活动的程序:宣布开始、宣布重要来宾名单、致贺词、致答谢词、剪彩等,为以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我们还学习了后勤管理,重点是安全保卫、住宿膳食、车辆管理、以及事故故障的处理,真正懂得了物品出入公司管理的必要性,以后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理论联系实际,把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我们内务管理的业务水平,为把我公司建成一流的现代化矿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事故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我学习了安全教育案例,收获、感慨也很多,尤其是关于校园安全隐患的有关问题,感触很深。

  我觉得学校安全,首先要从思想上、意识上重视起来。思想上、意识上重视了,就能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而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有时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

  其次,学校安全教育要常规化。我们要像案例中的学校那样,安全要时时抓、事事抓,要常态化。在安全演练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学生不能嘻嘻哈哈,老师更不能嘻嘻哈哈。不能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才演练,不能为了演练才演练。演练是要自发的、为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而演练的。并且安全教育要涉及方方面面,比如要有防火、防震、防毒、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暑、防溺水等。

  第三,教师要以身作则。老师在安全教育时,不能光要求学生怎么样做,老师的身教更重于言教。这就要求老师在安全方面也给学生做出榜样,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总之,学校安全无小事。事事、处处都存在安全隐患。人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严加防范,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学校的安全工作才能做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深信: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安全工作一定能确保万无一失。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

  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适用界限:(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案例分析后心得体会

  这次的农产品营销策划书的作业,我们是以小组为单位写的,我们寝室为一组。开始动笔之前,我们就像认真对待每一次专业课实践机会一样,准备认真的很好的完成此次作业。此次,我们小组很是重视此次作业,我自己的感受也颇多。具体如下:

  1.要做好,远比想象中的难:刚开始,以为自己看了些案例分析看了些市场策划,此次作业的时间又那么多,独自的认为能写出一份很精彩的营销策划书出来,但当花时间去做去动笔后,才感觉远比我想象中的难,动笔难,动了笔后想写精彩更难,查了那么多东西,但是动起笔来但却总感觉不顺手,怎么写都内容不丰富,语言不精练而准确。

  2.有用的资料比想象中的难找。很多资料都是过时的,现在已经快20xx了,查的很多都是20xx年前的。而且很多资料都不准确,最新资料不知道怎么查,权威资料也不知道怎么查。

  3.写比看高很多。看了些策划书,总能找出亮点地方、不好的地方,看多了感觉很多错误的都是想当然或者意义不够大,看着感觉很顺手。当自己写了,想避开这些发现的问题才发现,我也一样的容易想当然,容易纠结于细节,忘记主要矛盾、大局。

  4.团队分工细致,但缺乏交流沟通。虽是一个寝室的,但大家都忙自己的,复习啊,背单词啊什么的,大家开展起来的进度不一样,都是自己在看在写,缺乏交流沟通。最后几天我们才讨论然后拼接的。

  5.很有意义。天天教科书课件是不够的,感觉这样的作业很有意义。大力发扬。

  6.自己学到了很多。通过各种查资料找资料,自己亲自动手写,发些了自己动手不足的问题,自己才疏学浅,学无止境,还得加油努力啊。

  7.涉及到合作的,就要激发大家的力量。这次让我再次明确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要善于激发大家的力量,一起上,才会更好。

案例分析

  【案例】在“谈天说地”课上,话题围绕《西游记》展开,从“孙悟空大闹天宫”到“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学生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津津有味。后来,教师让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人物,谈谈对他(她)的看法。学生说到孙悟空,说到唐僧,说到猪八戒,也有的说到了白骨精。

  生:我觉得,孙悟空不是个好徒弟,唐僧一批评他,他就生气,要用金箍棒打唐僧,后来还撇下唐僧不管,回花果山了。

  师:可后来孙悟空回到唐僧身边了吗

  生:孙悟空后来不但回到唐僧身边,最终还帮助唐僧取得了真经。要是没有孙悟空,唐僧不能成功的。

  师:有句话说得好啊,不怕有错,就怕不改过。

  生:老师,我看白骨精也有值得赞赏的地方,她为了吃到唐僧,肯动脑筋,有恒心有毅力。(此言一出,有好多学生竟然都纷纷认同。)

  师:老师想请问你,白骨精做的是好事还是坏事

  生:坏事。

  师:白骨精坚持不懈地去做坏事,我们应该佩服她吗

  生:不应该。

  【分析】“课堂教学活动首先应该被看作师生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生命经历,是他们生命的有意义的构成部分。”(叶澜)教学,最重要的不是学生是否百分之百地学会了什么,而是学生是否以健康积极的情感态度参与课堂。课堂教学应成为人与人之间心灵沟通、智慧碰撞的对话过程。在多元解读的语文课上,学生的多元反应不一定都是正确的。当学生的表达与一些固有观念发生矛盾的时候,教师就不应做放任自流的旁观者,或是毫无价值趋向的中立者,或是不分青红皂白一棒子打杀的独裁者。

  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对“贺知章是不良少年”的问题,对“白骨精也值得赞赏”的问题,教师有必要进行说服引导,让学生获得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应该说,这样的教学是每一个语文教师必须做到的。

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开展违纪违法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典型案例,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民警 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尤为及时、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加强学习。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开展 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地认识到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

  二、以身作则,作好表率,永葆公仆本色 一是带头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 关键。以身作则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 二是带头接受监督。要如履薄冰,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 群众的监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 三是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根本的纪律。遵守党的 政治纪律,坚决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 四是带头警示行为。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出以公心,正确看待 权力,做到眼光远大,心胸开阔,自觉奉献,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深刻反思,严以律已,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通过教育学习活动,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 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尽快克服和纠正,做到“三个始终坚持”。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

  (一)要树立责任意识。我们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心尽力履行好职责。具体讲,就是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埋头苦干,精益求精,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赞誉;就要对职权范围内的棘手事负责到底,不推诿,不敷衍,不搁臵;就是要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不退却。

  (二)要树立学习意识。没有真才实学是做不好领导工作的,一定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来对待,刻苦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才能更好地为履行职责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树立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真正培养与群众的亲密感情、血肉亲情,努力做到亲民、乐民,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真正带着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案例分析

  案例1:都是“笑声”惹的祸

  B校是一所位于苏南农村的初级中学,近几年学校之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学校将分数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教师的福利收入。

  赵某是B校的一位女教师,教初二政治。B校的这届初二年级的学生特别调皮,尤其是她所任教的那个班。赵老师已怀孕三四个月,走起路来有点滑稽。

  一天,赵老师新配了一副眼镜,一进教室,学生觉得老师改变了形象,便笑了起来。赵老师还以为自己的穿着打扮有点问题,于是有意识看了一下自己衣服的钮扣是否整齐,于是又引起不少学生的哄笑。赵老师只好板着脸对学生说:“不要再笑了!”不少同学停了下来,但是仍有一位男同学笑个不停。赵老师只好再次板着脸提醒道:“不要再笑了,再笑要惩罚了!”教室里安静了一会儿。但是过了不久,那位男同学又忍不住了,趴在桌子上又笑了起来,于是整个班级跟着大笑起来。赵老师气得脸色都发白了,对那位男同学说道:“叫你们别笑了,你还笑,你存心在捣乱,你给我出去!”一边说一边走到那位男同学身边,在他头上敲了几个“毛栗子”,同时伸手要将他拉出课堂。“我不出去,凭什么你不让我上课,别人也笑的!”那位男同学反驳道。“你还有理?叫你出去你就得出去!”赵老师愤怒地说道。在推推拉拉之间,赵老师将那位男同学的外衣给撕坏了,那位学生一急,抬起一脚,刚好踢在赵老师的小腹上,赵老师哭着冲出了教室。赵老师的丈夫是学校食堂的承包老板,见赵老师哭着冲进来,了解是被学生踢在要害部位,于是怒气冲天,来到教室,把那位学生打得瘫痪在地。

  下午的时候,那位男同学的父母亲来到了校长室,同时递上医院的检查结果——内脏受伤。学校刚好在申报市级文明学校,这项工作已经准备了两年,所有的材料都做好,镇政府也很支持,投入了不少经费,目的就是要评上市级的文明单位,只等下个月材料验收通过便成了,但是在这节骨眼上偏偏发生这样的事情,校长实在是始料未及。更为糟糕的是,赵老师被踢了一脚,不幸流产了。赵老师想动用法律手段来告那位学生,但是咨询了一下律师才知这类事件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涉及,那位学生还是未成年人,且自己动手在先,打官司觉得自己也有点不对,不打官司又觉得感情上说不过去,真是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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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范文

  一、案例分析,当然重在分析了。

  二、前提是要抓个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这也重要。

  三、以法律安全分析为例。

  (1)案例中的6个W的介绍;(2)问题或观点的提出;(3)分析人与其他5W之间的法律关系;(4)剖析、陈述人物的行为与何种法律有关联;(5)明确所运用的法律条文;(6)对人物的行为进行定性,可提出不同的意见、观点;(7)最后提出你自己的意见、观点,进行最终的“判决”。

  四、提供一个简单的具体案例分析

  [案情]被告人:刘某,男,31岁,农民。

  X年6月,被告人写信给当地一专业大户,“借3万元钱给我买汽车,5日后下午5时40分你一人到某公园假山后找我,如果不带钱或带来他人,小心你女儿。”5日后,被告人按自己定的时间来到某公园,远远看到假山旁有一人提包在等人,在他试图接近该人时,发现公园内游人较多,且假山旁经常有人出现,于是,他在公园内转了3小时左右,终未接近该人,最终放弃,走到公园门口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问题]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属于自动放弃实施犯罪的行为,因为他可以接近或接触被害人,却基于自己的意志,终于放弃,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所以被告人的行为是犯罪中止。

  [法理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所谓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必具备以下要件:首先是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之中。换言之,只有在犯罪预备至犯罪既遂之前的过程中停止犯罪的,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其次是必须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自动中止犯罪就是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本可以进行下去的活动。再次是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彻底地停止犯罪,就是行为人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实施该种犯罪。由此可以看出,犯罪中止也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主观上自动放弃了意图,客观上中止了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认定是否为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从以上分析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来看此案,我们认为,刘某的行为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而只符合犯罪未遂的的基本特征。因为:被告人刘某因作案现场的不利情形放弃了犯罪行为,是基于客观上的不利因素不得已被迫放弃的,而不是出于被告自己的内在意志停止可能进行下去的活动。被告人发现公园内游人较多,且经常有人在假山附近出现,被告人因此受阻或感到恐惧认为自己不可能完成犯罪而停止了犯罪的行为,这不属于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故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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